【住戶就是不繳管理費,誰能幫幫忙?】
▌ 事情是這樣的
依據新聞報導,中天主播王又正傳出已經有五個月未繳交居住社區的管理費,總共 17080 元,如果新聞是真的,像這樣遇到住戶不繳管理費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 你有沒有想過,你住的社區到底是誰的?
我們先來釐清一件事。理論上一個物品就只會有一個 #所有權,因此一棟建築照理說會被視為一物而由某人所有,但在土地有限,生物繁殖卻無窮無盡的情況下怎麼可能一棟房屋只住一戶人家?為了能在建築物中容納更多人,#公寓 跟 #大樓 誕生了,不過,實際上這還是「一」棟建築啊,如果有這麼多住戶,到底誰擁有建築物的所有權呢?
這時候法律就把一棟建築拆成很多份,去「區分」所有權的情況。
首先它把一棟建築物切成很多戶,讓住戶分別「單獨」擁有某一戶的所有權,我們稱為 #專有部分,例如同樣是 3 樓,門牌上卻有 9 號之 1、之 2、之 3 的區別,而像樓梯間、電梯、中庭這種大家都要使用的空間,則由所有住戶「共同」擁有所有權,稱為 #共有部分。
▌ 社區和平的守護者 ─ 管理委員會
俗話說人聚在一起就會有紛爭,為了加強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我們制訂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去處理各種事務,當中大家最熟悉的 #管理委員會 就是主要負責執行的組織喔~
想要有人管理維護,就要繳管理費,沒錢有組織也沒搞頭啊,很難懂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1 條說:「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有點長,簡單講就是如果超過兩期沒繳管理費,#催告 後還不繳可以告住戶。
通常管委會會先把未繳住戶名單貼出、口頭詢問,真的太誇張才會寄 #存證信函 限住戶在合理的期間內繳費,否則法院見。除了提起訴訟外,管委會也可以選擇向法院聲請 #支付命令 或向各地區的調解委員會聲請 #調解。
▌ 這些都是居住不要分的那麼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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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33ZwzVi
公寓大廈管理基金繳納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賣厝阿明知識+ 前屋主欠繳管理費我該怎麼辦?!
買中古屋最常遇到的糾紛之一,莫過於前屋主留下的爛攤子,阿明看過不好實際案例,好不容易存錢買下房子,還沒入住管理會卻通知要先繳前屋主欠繳的鉅額管理費?
有些人自認倒霉付錢了事,但搬新家的好心情一定大打折扣,究竟,欠繳的管理費要誰來付?拒付可以嗎?
阿明請教了一些專家,整理出幾個重點讓大家參考參考,下次遇到類似狀況就知道怎麼做了!
Q:管理費是什麼?
A: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寓大廈為了管理、修繕與運作,可以設專戶儲存公共基金,管委會再依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如何運用管理該基金」。條例中的公共基金就是指管理費,一般而言是由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討論決定收費標準和原則,一般來說會以權狀坪數為收費基準。
Q:購買中古屋,前屋主積欠的管理費需要承接嗎?
A:依公共規約所規定,如有「後手應該承擔前手所積欠管理費」等相關條例:則新屋主需承擔;反之則不用。
Q:購買法拍屋,原屋主積欠的管理費需要承接嗎?
A:如拍賣公告上有載明,需由拍定人負責繳納,那麼買到該物件的屋主,就需要負責收拾殘局。反之,如公告沒有載明,則無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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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基金繳納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寓大廈管委會非屬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因此不能適用所得稅免稅規定,也就是說,原則上,管委會仍必須申報繳納所得稅,除非是管委會只有公共基金及管理費的孳息收入,則可以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