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都更,在地更宜居
阿昌哥於9月17日啟動 #苗栗都市計畫區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案 ,由工商發展處主動向中央爭取經費,期盼能夠結合友善環境與建設,透過以下執行策略,將苗栗打造成宜居城市:
1. 現有土地配合國土活化政策,大規模翻新都市景觀、強化生活機能。
2. 挑選具有潛力的都市更新地區辦理說明會。
3. 依都市更新相關規定,參與更新皆有獎勵、稅賦優惠及融資協助等措施。
同時縣府也將啟動「都市計畫3部曲」:
1. 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以盤點現況課題與資源,用以活化閒置公有土地、打造順暢交通系統。
2. 修改與補強建物保存區的建築、外牆並補強電梯結構,提升居住安全。
3. 劃定重建單元(建物)。舊屋重建可提升建物耐震能力。
藉由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最大可增加法定容積1.5倍、重建期及都更完後2年可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優惠。
# 苗栗都更,愉悅人生
# 友善環境,韌性建設
# 城市轉型,營造都市新榮景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挺青年💪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來訪,談住宅政策 -- 新聞稿 . 【與住宅聯盟會談 陳其邁:結合產業升級提供可負擔的住宅政策】 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今天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會談,並公布「五大就業方案」及「可負擔的住宅政策」,而對談的彭揚凱召集人對於陳其邁委員提出全面且完整的住宅政策表示認同,...
公有土地地價稅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問花次長:母法沒有完全免徵,地方政府要怎麼自己立條例超越母法?」
前陣子,社會住宅又再度引起話題,在成本財務自償的邏輯下,這些成本都會反應到一般租客或弱勢租客租金身上,而成本又涵蓋了興建部分,或後續地價稅、房屋稅的問題。
雖然營建署跟花次長發新聞稿表示:「(社會住宅)因公有公用之土地與建物,原本就無需繳納房屋稅與地價稅。」、「地價稅與房屋稅雖是地方稅,但也是市政府自己立法免徵。」
但事實上,目前母法部分,《土地稅法》跟《房屋稅條例》沒有為社會住宅設立永久免除的條款,《住宅法》又最多只能免徵十年。既然母法沒有完全免徵,地方政府又能怎麼自己立條例超越母法呢?
因此,我認為營建署的說法是有問題的。而這件事,我前幾天在質詢財政部時,官員到最後一刻,也終於承認沒有完全免徵的法源,但財政部尊重內政部修《住宅法》。
不管是《土地稅法》或《住宅法》或必須配套修正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時代力量都已經提出修正案,讓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後能被免徵地價稅跟房屋稅。
我們認為,税本身具有量能課稅、減小貧富差距的精神,然而社會住宅興建本意是為了保障弱勢及消弭台灣嚴重的居住不正義問題,基於此點,應對社會住宅免徵地價稅跟房屋稅。
居住問題一個一個浮現,時代力量也會持續討論持續解決。我也期許執政黨,既然蔡總統都特別在臉書提及社會住宅的重要性,執政黨官員就趕緊調整相關政策配套,降低興建者的財務負擔,社會住宅這政策才可能擴大及延續。
吵架吵完,改革制度還是要推進。
公有土地地價稅 在 打臉名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好了,我查了台北市的自治條例.這是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的(連結在下面)
其中第三條:
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興辦之社會住宅,除依該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及第二項第四款規定辦理者,減徵應納地價稅額百分之八十及應納房屋稅額百分之二十外,其餘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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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下,這裡提到的"本法"是住宅法.住宅法的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第六兩款是包租代管。第二項第四款也是包租代管(詳細內容我貼在下面)。顯然不符合明倫國宅的狀況。
結論: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針對社會住宅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結果台北市長室會議在七月與九月兩次竟決議要將地價稅及房屋稅納入自償計算??
我不是讀法律的,想請問一下專業,這樣算不算違法?又,如果算是違法,是否要有人受罰?
住宅法第十九條:
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興辦社會住宅:
一、新建。
二、利用公有建築物及其基地興辦。
三、接受捐贈。
四、購買建築物。
五、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
六、獎勵、輔導或補助第五十二條第二項租屋服務事業承租民間住宅並轉
租及代為管理,或媒合承、出租雙方及代為管理。
七、辦理土地變更及容積獎勵之捐贈。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
民間得依下列方式興辦社會住宅:
一、新建。
二、增建、改建、修建、修繕同一宗建築基地之既有建築物。
三、購買建築物。
四、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方式。
以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方式,承租及代為管理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規
定。
https://tinyurl.com/y95kyrrv
公有土地地價稅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挺青年💪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來訪,談住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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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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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住宅聯盟會談 陳其邁:結合產業升級提供可負擔的住宅政策】
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今天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會談,並公布「五大就業方案」及「可負擔的住宅政策」,而對談的彭揚凱召集人對於陳其邁委員提出全面且完整的住宅政策表示認同,尤其在產業必須與住宅政策搭配,及去除單身歧視的20至40歲租屋補貼政策上,更給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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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表示,「五大就業方案」,分別是20個新創中心、青年微型創業貸款、亞洲新灣區發展觀光及數位內容等產業、橋頭科學園區,以及成立單一窗口、台商回流、吸引外資。透過這五大方案,創造青年更多元的優質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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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指出,當選市長會加速興辦社會住宅、只租不售的勞工就業宅、青年租金補及青年首購自用住宅減免前二年房地稅(排富)政策。讓年輕人安居,落實居住權保障。
未來會比照桃園市及新北市青年住宅租金補貼,讓年滿20-40歲,家庭所得110萬以下,月所得46,000元以下,設藉高雄的工作青年,每個月補貼2000元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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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行已有的中央與地方租金補貼續辦由1萬戶增加至1.2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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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說,「勞工就業宅」只租不售,透過設定「地上權住宅」,市府及國有地出租產業園區及周邊土地,以設定地上權,鼓勵興建廠區員工住宅,租給員工便利、優質的生活環境,讓在高雄市就業的青年朋友,工作地點離家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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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表示,要降低首購青年的負擔,「自用住宅」房屋稅與地價稅讓在籍工作青年首次購屋,一定條件(排富),一定金額以下,以平均房地價為基礎,減免二年房屋稅與地價稅,並搭配現行中央內政部及財政部續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方案,減少購屋初期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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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五大就業方案」
一、20個新創中心
年輕人創業圓夢最需要的就是充分的資源協助,為了,陳其邁將從空間、技術、資金三方面著手。未來市府將盤點閒置公有地,規劃20個新創基地,提供租金減免,來做為青年創業的必要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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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年微型創業貸款
高雄銀行則會轉型成新創銀行,並且藉由提高青年創業貸款額度、降地貸款利率等措施來降低年輕人創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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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洲新灣區
亞洲新灣區是高雄市區最重要的綜合開發計畫。陳其邁將在亞洲新灣區推動數位內容、郵輪觀光、藝文新經濟、會展、流行文化等五大產業,打造成南臺灣創新產業的示範基地,進而創造優質、多元的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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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橋頭科學園區
全力投入招商,吸引當前最熱門的物聯網、人工智慧產業,未來物理、化學、工程或資訊科技專業的年輕人,都能在橋頭科學園區找到發揮的舞台。預期將替高雄帶來6,000億經濟產值跟30,000個以上的優質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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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立單一窗口、台商回流、吸引外資
他表示,市府將整合各部門資源,成立單一窗口來服務產業,以最高的效率來解決產業五缺問題,營造最友善的投資環境。加速仁武產業園區等基礎建設,促進台商回流,並將吸引外資到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