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爭取烏日南里里風雨操場》
#文長慎入
#因為過程太坎坷了
#必須完整和大家報告
✅本案是在寬恒還在任時召開會勘所提出的建議,因為南里里位於烏溪與貓羅溪的交會處,所以很多建設都受到河川區域的限制。
🥲加上南里里非都市計畫範圍,所以也沒有公用設施保留地,所以南里的鄉親長期苦無運動設施可以使用,因此過去在土地尚未編定前,由里長透過公所向第三河川局認養堤防旁的河川地,我們配合爭取了「移動式籃球架」,周邊也進行一系列的綠美化,供大家打籃球、運動散步使用。
👉🏻按照規定河川區域線不能有建築物、甚至不能有高莖作物,但在我們努力爭取與協調下,籃球場原址在重測後正式編定地號後,由國有財產署接管,並同時移撥給烏日公所使用,續由南里里管理維護。
👉🏻但該址為公有地,地上物必須要有建築執照,因此在108年10月寬恒召集各單位包括教育部體育署、經濟部水利署三河局、水利署、都發局、運動局、烏日公所以及南里里辦公室,就建築執照、河川區域線治理檢討、建物使用年限、土地撥用管護、風雨操場經費來源與初步設計規劃做了一次通盤討論,並由教育部體育署與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共同負擔工程款項,才順利催生本次風雨操場的動工。
🏗預計工期130天,大家忍耐一下,到時候就有遮風擋雨的場地可以運動了💪🏻
📍地點:烏日區溪南路三段418巷28號對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
公有建築物使用年限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今日於總質詢時提出,台北市市有財產建物何其多,但卻把大樓拿來放檔案、危樓給弱勢族群住? 他十分質疑台北市政府對於市產管理與使用監督機制SOP,柯市長應該好好整頓市政團隊,為市民看住荷包。
一位民眾向潘懷宗反映:位於南京西路440號建築物,平常鮮少有人出入,且旁邊緊臨工地,因為缺乏照明設備,容易造成治安上疑慮,希望能請加裝燈具。經潘懷宗調查,目前該棟建物由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管理,並自90年11月底起,開始作為檔案儲藏室。潘懷宗質疑,市府財產管理不當,竟把六層樓高建物拿來堆置檔案,這樣的運用與活化是否有浪費公帑之嫌!?
依照財政局公產管理科提供資料,由台北市警察局經管的大同區南京西路440號建物,為地上5層、地下1層,總面積(含附屬建物)總計有625.72平方公尺、約190坪的使用空間,是座落於玉泉段二小段564地號機關用地。其於民國77年建成,81年至90年間由警察局外事服務站使用,自90年11月起移由該局刑事警察大隊管理,目前是由刑警大隊作為檔案室使用,並有偵查佐1人,辦事員1人,書記1人於該處辦公。
潘懷宗提到,依據民眾陳情表示,該棟建物位置相當好,旁邊是合作金庫、對面是7-ELEVEN、斜對角是萊爾富超商,立地條件絕佳,平常卻閒少有人出入,看起來總是灰灰暗暗的,夜晚容易形成治安死角。 不過根據「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591租屋網」及房仲業者提供資訊多方參考推估,若將該棟屋齡30年的建物出租,最保守估計,一個月租金至少可達22至25萬。等於將近200坪的「金店面」,竟拿來歸檔?
潘懷宗指出,此處堆置約160萬5130件,其中,居然還存有民國79年時候的資料!目前早已步入資訊電子化,政府機關檔案保存方式也有專法規定,這樣作是否合乎《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相關規定 ? 潘懷宗並質疑北市市有房舍現行的「活化方式」,是不是都跟警察局這棟樓一樣離譜?
另外,潘懷宗提到,根據審計處107年度臺北市地方總決算暨附屬單位審核報告指出,社會局近年配合社福政策,積極活化公有閒置空間,陸續開辦各種社會福利服務,但取得及權管之建物多為88年以前申請建照之老舊建築物,建物隨屋齡增加可能潛藏耐震力不足之問題,在106年11月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辦理建築物耐震力初步評估,結果有30處應辦理詳細評估或補強,但其中有11處因涉及私人產權,無法由社會局主導進行詳細評估或補強,若發生大地震,恐將危害使用者安全。
潘懷宗指出,這些社福機構中,有不少是托嬰中心或是親子館,如: 成功社區公托家園及士林親子館暨托嬰中心服務對象是尚無自保能力的幼兒,另外還有大安工坊、健軍團體家庭、松德社區居住家園、萬大社區居住家園,其服務對象是應變能力較差的身心障礙者,更遑論親子館等每月累計使用人次2萬多人,若北市發生大地震,引起建物公安問題,後果將不堪設想。
潘懷宗嚴厲批評:北市公有財產管理出包,財政局難辭其咎! 對於市有公用不動財產之管理、監督及利用,公產管理考核機制到底在哪裡? 建物何其多,但卻把大樓拿來當檔案室、危樓給弱勢族群住,這種活化方式讓他無法認同!
潘懷宗要求: 台北市寸土寸金,警察局的檔案室隱身在身價不凡的三角窗地帶,而社會局轄下的多處社福場館卻是危樓,明顯管理有缺失,市府應拿出積極作為!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04002329-260407?chdtv
公有建築物使用年限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若問起台北市營運規模僅次環南市場的市場在哪裡?相信知道的人有如鳳毛麟角,正確答案──北投市場,它擁有六百多個攤位,是北投區唯一的公有零售市場,也可說是北投區的民生供應心臟,但市場建築逐漸老舊,卻未達使用年限無法拆除重建,市府為了提昇北投區的生活環境,去(107)年8月研議推出「北投之心-X計畫」,促使北投發展由點擴及成面,振興北投經濟,帶動生活品質更臻精緻。
「北投之心-X計畫」源自去年年中一場我與柯文哲市長的便當會。席間我特別指出過去市府對北投的建設較為不足,許多公有建築、街道已非常老舊,私人房舍也年久失修卻無力改善,市府應提出振興方案,優化北投的生活環境。後來柯市長指示按照我提出的初步構想,再由當時副市長林欽榮統籌市府各單位,共同推出北投之心-X計畫,此案市以北投市場整修為中心,也對周邊涉及水利、交通及都市計畫部分提出細部改善方案:包括磺港溪再造、光明路智慧造街、指定周邊公劃都更地區與相關優惠配套,以及新北投車站周邊文化資源串連規畫等多項子計畫。
北投市場整修計畫:北投市場兩棟建築物先後完工於民國70、73年,啟用至今都超過30年,未來將採大整修方向改造,目前已由專業建築師團隊與市場自治會代表開會、進行期前作業。整修原則為1樓維持原攤位配置,2樓將整併空攤進行機能性空間(零售攤位區、美食區、販售準備區等)規畫,預計於112年完工開幕。
磺港溪再造案:規畫目標是結合鄰近公園創造休閒遊憩活動空間。計畫採整體規劃、分3階段施工,今年先辦理可行性評估工作:上游段─磺港橋至延壽橋加蓋段結合長安公園,擴大公園綠地休閒空間。中游段─延壽橋至奇岩抽水站段,將磺港溪與沿岸奇岩1號、2號公園闢建為生態親水公園廊道。下游段─奇岩抽水站至基隆河匯流口,以透水鋪面、植物草溝等低開發形式規劃,達到兼具生態景觀及防洪功能。
光明路智慧造街計畫:範圍從北投捷運站到新北投捷運站間的光明路沿線,進行行人指示標誌改善、設置智慧路燈、智慧公車站牌、路面銑鋪及水溝蓋更新、汽機車格位整理等。
周邊指定公劃都更新地區及相關優惠配套:位於「從北投市場到捷運新北投站沿線指定更新地區」,更新地區面積10.37公頃;公劃更新地區於107年12月10日完成公告。北投區更新諮詢工作站(溫泉路7巷1弄1號)提供市民諮詢都市更新相關問題,自去年8月成立以來已有6場法令諮詢說明會,解說都更法令與機制,加速推動都市更新。
新北投車站周邊文化資源串連規畫:文化局督導執行的新北投車站重組工程已於106年4月1 日完成,後續增設月台、軌道、照明等,強化新北投車站整體意象設施,預定於今年6月底竣工。北投生態博物園區公園改善二期工程,七虎公園整體改造、北投兒童樂園景觀改善等,亦將於今年10月完成設計,明(109)年完工。
懷宗秉持北投居民付託,無時無刻不把振興北投,重現北投風華放在心中,承蒙市府同仁聽進我得建言,並抱持熱心市政的堅持,才有這樣詳細的規劃,後續我一定會時時關注進度,不達終點,絕不罷休,以期不辜負大家得期待。
https://tw.news.yahoo.com/%E6%BD%98%E6%87%B7%E5%AE%97-%E5%8C%97%E6%8A%95%E4%B9%8B%E5%BF%83-x%E8%A8%88%E5%8A%83-%E9%87%8D%E6%8C%AF%E5%8C%97%E6%8A%95%E9%A2%A8%E8%8F%AF%E5%86%8D%E7%8F%BE-060500791.html
#北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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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建築物使用年限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土地分區為都市計劃外交通用地。
3.招標案中建築物結構為鋼骨+RC。
4.招標案中規劃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
🛎適法性問題: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明訂交通用地不能興建建物,所以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都發局建議以臨時建築興建。
⁉️政府的交通用地可以興建建築物,那老百姓的交通用地也可以嗎?
⁉️「臨時」建築究竟要使用幾年可以視為「臨時」?
2️⃣以臨時建築名義興建,建築物結構是鋼骨+RC。
👿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鋼骨+RC結構之公有建築物使用報廢年限為60年。
⁉️要60年才能報廢的建築物可以視為「臨時」建築嗎?
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中規定在交通密集區、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停車位超過150個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交通局回覆只有145個停車位,所以不用做評估。
⁉️但招標案中設計圖中明確畫出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準則中明訂1輛垃圾車計算=2輛自小客車,所以、應為168個車位,為何規避交通影響評估?
🛎實際現況:
📌附近居民自105年3月22日就曾拉白布條抗議、四處陳情,希望桃園市政府停止此案。
📌105年招開規劃說明會時,平鎮里長退席無言抗議、宋屋里長反對設置。
📌106年10月25日居民陳情會勘。
📌107年4月16日居民陳情。
桃園市政府針對平鎮台66橋下東勢里段空間活化編列3-4百萬做參與式預算,讓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然而宋屋段完全不需要經費就有民眾參與,桃園市政府卻避之惟恐不及?
#平鎮台66橋下空間活化
#清潔隊辦公室及停車場
#公路總局
#臨時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