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旅宿業者徵用客房設置集中檢疫場所支付之補償費,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政府為防治疫情向旅宿業者徵用客房設置集中檢疫場所或防疫旅館,業者收到徵用單位發放之徵用客房補償費非因銷售勞務而獲得,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財政部賦稅署75年5月6日台稅二發第7546892號函釋規定:「公司收受政府有關單位補助款,如非因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而獲得者,可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免徵營業稅。」所以旅宿業者取得政府「補償費」是否應課徵營業稅,應視該項補償費補助對象為何及是否為銷售貨物(勞務)之對價來決定。政府若基於行使公權力,依法以強制性手段取得貨物(勞務),為彌補營業人營運成本損失所給予之補償,或政府基於政府職能所為單純之行政給付,該補償費之補助對象為旅宿業,與旅客身分、營運量及消費人次無涉,且不具個別性,則非屬銷售貨物(勞務)之對價;倘政府為振興國內旅遊消費,給予符合一定條件之民眾住宿費用補助,由旅宿業者核對相關證明文件,凡符合資格者可現場折抵房價,再檢具相關單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以簡化民眾申請補助作業,因該補償費之補助對象仍為旅客,旅宿業者僅係將應向旅客收取住宿費用之一部分,以轉向主管機關收取補助款方式取代,則屬銷售勞務所收取之代價,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舉例說明,新北巿政府為防治疫情緊急應變之需要,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規定,徵用轄內甲飯店作為加強版集中檢疫所,甲飯店提供300間空房、20名員工及相關設備,供作收治確診及快篩陽性患者,其餘旅客不得入住,新北巿政府依據「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每個月給付甲飯店補償費新臺幣1千3百萬餘元,該補助是依各項目按月核給一定限額,係屬彌補該公司營運成本之補貼,依上揭規定,甲飯店收取之補償費非因銷售勞務而產生,非屬營業稅之課稅範圍,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陳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51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6)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就審查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向交通部長毛治國提出質詢及修法意見。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很多廠商很重視國內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也思考未來怎樣去申請運用。但是目前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關係為何?已經申請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海空港及周邊產業區,未來是否也會成...
公權力行政舉例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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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級警戒滿月 時代力量提五大呼籲
期盡速補足防疫缺失 建立完善疫情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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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疫情自5月15日宣布進入三級警戒後,至今已屆滿一個月,雖然已經連三日確診數降到兩位數,但參考國外一波波的高峰期,我們沒有輕忽的本錢。為此,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張衞航與新北黨部彭盛韶、陳姳臻兩位副執行長,以及新北市瑞芳區龍山里里長陳志強一同於今(6/17)日召開記者會,站在守護新北市市民健康安全立場上,盤點出這一個月來新北市在各項防疫措施上待改進之處,以及長久以來因為醫療量能的不足造成防疫工作執行更加困難的原因,並且提出五大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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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盡速檢討全國六大醫療照護網,補足新北市醫療量能。
2⃣ 重災區列優先施打名單,增加新北市疫苗配給。
3⃣ 跨縣市接觸者資訊要更親民,避免民眾陷於恐慌。
4⃣ 市場分流管制再加強,責任不應全數推給自治會。
5⃣ 啟動調查雙和醫院特權疫苗事件,釐清事實,給予市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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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速檢討全國醫療照顧網,#補足新北市醫療量能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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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台灣於1986年劃分了「醫療照護網」,共分為六個區域,包括台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以及東區醫療網。其中,台北醫療區納入了基隆、台北、新北、宜蘭、金門、連江等六個縣市,也因為這樣的區域劃分,長久以來,大家會認為雙北的醫療資源是共享的,因此新北市被列為醫療資源過剩地區。彭盛韶說,雖然衞福部於2011年將「台北一級醫療區域」再劃分出「六個次級醫療區域」,希望可以藉由醫療區域再劃分,將各地的醫療量能作更完善的規劃。但這樣的劃分仍將新北市多數行政區和台北、基隆合併為次級醫療區域,隨著Covid-19疫情在新北市的大量爆發,可看出這樣的劃分並未有效如實反映新北市的醫療需求,這不僅凸顯了新北市的醫療量能仍舊不足,也顯示出台灣目前的醫療照護網需要再次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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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接著說,依據衛福部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新北市每萬人口醫師數為15.44,等於一萬位新北市民只被分配到15.44位醫師,相較於其他五都,新北市民可以受到的醫師服務照護嚴重墊底,甚至不如宜蘭、基隆、新竹市、彰化、嘉義、花蓮等縣市。此外,從每位醫師服務人口數來看,新北市每位西醫需服務人口數為648人,為六都最高,而新北市民每萬人所能分配到的病床數為35.06,相較於台北市的76.64、或者其他五都中最差的台南市的52.44,都更加凸顯了新北市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的窘境,也讓新北市第一時間面對突然爆增的病例案,毫無招架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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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認為,醫師人數以及病床數是衡量醫療資源是否足夠的最基礎指標,新北市作為全台最大縣市,卻是六都中醫療資源最貧乏的區域,也無怪乎為什麼高雄市的人口數比新北市整整少了130萬,但在醫事人員與疫苗的分配數量上,卻遠高於新北市。彭盛韶說,35年前醫療照護網的劃分或許是地理區域及人口結構使然,但新北市從1986年至今 ,人口成長數已超過130萬,幾乎等於整個台北醫療網的人口增長數(佔比高達89.72%),甚至高於中區、南區與高屏醫療區各自的人口成長總和,但面對Covid-19疫情,新北市無論是醫事人員或病床數都還是嚴重不足。 對此,彭盛韶呼籲,衛福部必須嚴正看待此事,並且再次盤點《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6條附表的醫療區域劃分,協助新北市補足應有的醫療量能,以避免將來再有災難發生時,又因為醫療量能不足導致妨礙救災或防疫的悲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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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災區應列為優先施打對象,#增加疫苗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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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強說,作為一個里長、最基層的防疫工作人員,每天跟地方的民眾接觸,最大的體會就是疫苗配量的不足讓地方鄉親一直處於恐慌之中。新北市從5月30日開始,每天的確診數開始超過台北市,成為全台第一重災區。但很遺憾地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第一時間就疫苗數量的分配數,僅單單列出各縣市優先施打對之人數,完全忽略了新北市嚴重的災情,需要注入更多的防疫資源以避免疫情持續地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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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強表示,降低傳播率、致死率跟重症率是防疫工作上最重要的三項目標,從5月15日新北市提升為三級警戒至今,雖然每日確診數已從三位數降為兩位數,但新北市仍是疫情高發區,這是不爭的事實。只要疫情沒有降低到個位數、甚至是零確診,任何的輕忽都會給予病毒有捲土重來、再次大範圍擴散的機會。台大公衛學院兼任教授金傳春就曾提出警告,疫苗分配必須用平時及戰時兩種情況來看,當雙北疫情居高不下,無法像懸崖式快速往下降,就代表有些傳播者沒具體找到,因此建議疫情指揮中心在疫情高發區,疫苗要多分配一點,以便去看是否能將傳播率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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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強強調,作為新北市基層里長,一定要為新北市基層民眾請命,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應該也是有聽進上述等學者專家的意見,或者為了弭平基層的反彈聲音,因此在宣布疫苗分配的隔日就快速將新北市的疫苗配給多增加10%。即便如此,陳志強認為還是提醒衛福部,現在的防疫是在跟病毒競賽,比誰跑得快。施打類別以及疫苗的分配一定要做全盤考量,相較於其他縣市,新北市病例數仍舊高居不下,致死率也還是最高,中央配給給新北市的疫苗,一定要將病例數及致死率列入評估,再多分配一些給新北市,以阻斷病毒的傳播與擴散。陳志強說,這樣做不只是為了新北市,更是從台灣社會全體來考量,唯有將仍屬於高風險區的新北市疫情控制住,台灣的防疫工作也才能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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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縣市接觸者匡列資訊更親民,#避免民眾陷於恐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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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不論是6月7日發生的台北市電視台攝影師意外過世後確診,但新北市同住家屬過了兩天後才被通知安排篩檢;以及基隆、新北黨部日前接獲的陳情案件,一位在基隆上班的新北市民染疫,但同公司居住於其他縣市的同事,符合接觸者規範,快篩陰性後僅被要求居家自主健康管理,遲遲未等到居家隔離通知,詢問衛生局亦無正面回答,讓民眾不知所措。雖然衛福部去年有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查及接觸者追蹤指引」,明訂指標個案疫調是由居住地衛生主管機關負責,但遇到個案工作地及居住地垮縣市時,明顯出現溝通上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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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這不禁讓我們憂心,區域聯防的溝通是否不順暢,跨區出現匡列過程中的遺漏者,增添風險,相關規範也未刊登在縣市防疫專區的公告,徒增民眾的惶恐。陳姳臻認為現有的跨縣市匡列流程拿出區域聯防的精神,共同協助民眾、加強縣市衛生局橫向溝通,以免遺漏。而衛福部作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不能只是一句「疫調屬地方權責」就把責任全數放給地方承擔,應該協助區域內進行督導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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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強調,接觸者的匡列追蹤是可能有效減緩病毒傳播的重要手段,防疫資訊公開平台越友善使用者,有助於完善該手段。舉例來說,美國加州政府的接觸者追蹤平台為例,一個完整的接觸者追蹤頁面,清楚、明確地將:如果成為接觸者,該怎麼辦?接觸者會怎麼被通知?如果是確診者未被衛生部門通知到,或者是接觸者,未被匡列時該怎麼辦等問題,用簡單的網頁模式讓民眾一目瞭然就是可以參考的作法。陳姳臻建議,國外已經走過冤枉的路,我們大可不用重走一遍,不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政府,可以參考美國加州創設接觸者追蹤平台的方式,整理清楚的接觸匡列流程,避免目前疫調、匡列、居家隔離單發送全由電話人工解釋的塞車狀況,也可參考其虛擬助手等數位管道進行簡單的疫情調查,避免因為行政上的嫁接問題造成更多人處在感染風險或無端的恐慌,亦可以降低一線人員的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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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場分流管制需再加強,#特權疫苗事件應盡速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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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所提出的幾項呼籲,針對新北市這一個月來的防疫政策與作法,張衞航提出三大需要改進面向,包括各區域市場分流管制並未落實;雙和醫院特權疫苗問題仍未釐清;以及疫情期間,處於防疫第一線的消防員仍需協助非必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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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衞航表示,全國各縣市自五月底就開始實施市場分流管制,原本和新北市一樣未強制分流措施的台北市,在發現以監視器監控人流的成效不彰後,已改於假日人潮較多時實施分流管制,但新北市政府仍堅持要將市場管制問題交給各市場自治會,結果就是有些市場還是無法確實做到人流控管。舉例來說,板橋的龍興市場主要出入口沒有落實區公所要求的人、車流管制,僅有部分店家做到QR-Code實聯制。另外,土城延吉街市場雖在主要入口設有管制點,但該市場巷子錯綜複雜,採買者可以直接越過主要入口,從旁邊小巷進入採買,根本無法達成管制目的。此外,新莊的豐年市場,甚至完全是開放式、沒有管制,也不是每個店家都實施實聯制。張衞航認為,盤點下來,新北市各地傳統市場的人流管制還是有漏網之魚,新北市府不應該把管制的責任轉嫁到自治會身上,要求市場自治會承擔,畢竟他們沒有公權力,市府應負起全部責任,針對上述狀況確實了解並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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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衞航接著說,新北為台灣疫情最嚴峻的區域,在雙和醫院爆發疑似特權施打疫苗事件時,新北市仍有第一線醫護人員雖已在造冊名單之內,卻遲遲等不到疫苗的情況。但市府面對此疑似特權疫苗事件,態度竟然是要大家「不應該在這個地方爭執和計較」,完全沒有要徹查懲處,實在離譜至極。張衞航認為,相較於台北好心肝、台中榮總的特權施打事件,當地檢調單位已啟動調查,新北市府作為疫苗配送的權責單位,應責無旁貸,主動向社會大眾交代清楚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同時,也呼籲新北市政府應更嚴謹控管疫苗,落實造冊及複查,針對接下來的疫苗施打順序進行系統性地盤點,可造冊者應妥善造冊分配,讓新北所分配到的每一劑疫苗,都可以依序用在刀口上,幫助到每一位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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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衞航強調,防疫工作不分黨派、顏色,盤點出目前的防疫疏漏缺失,是希望市府甚至是衛福部可以針對這些缺失進行改善,讓疫情防護網的建立可以更完善。此外,除了市場分流、疫苗特權施打問題,#張衞航也為消防員請命。張衞航表示,新北市的消防弟兄作為第一線防疫工作人員,平常已繁重的勤務量,在疫情期間更是加劇,但在疫情仍舊嚴峻的此刻,#新北市的消防弟兄仍舊需要協助抓蛇業務。張衞航認為,#新北市政府應該立即改善這項負擔,不要再讓人力配置已明顯不足的消防員,在疫情期間勤務負擔更加吃緊,反而讓防疫工作大打折扣。
公權力行政舉例 在 楊靜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依據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4條,社會住宅之經營管理者辦理出租時,應通知社會住宅之承租人限期繳交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之保證金及第一個月租金,雙方應簽訂租賃契約,並經公證後通知承租人進住。
事實上,市府在社宅租賃契約中另做硬性規定,承租戶須覓得連帶保證人,且願負連帶賠償責任,才能完成最終租賃合約簽訂程序。若找不到連帶保證人,3年租期,就必須一次繳清未來3年的租金始能入住,以社宅月租10,000元為例,沒有連帶保證人擔保,則應先繳清3年36個月的36萬元租金,否則即喪失承租資格。
經靜宇向市府反映承租戶的心聲,但市府仍堅持連帶保證人制,只是新增另一個選項,那就是3年約可改成一年一約,且免覓連帶保證人,及免預繳全租期租金,但租賃契約公證費用,由原本承租鳥與市府各分擔二分之一的作法,全轉由承租戶自行吸收負擔!
舉例來說,一般社宅公證費約9,000元,3年一約,在承租戶與市府各付4,500元情況下,承租戶再續約3年,6年下來只要支付9,000元公證費;改一年一簽,又全由租戶支付公證費,承租6年,則需花費54,000元公證費,又是平增弱勢者的經濟負荷,絲毫不見對弱勢民眾權益的保護與協助。
無可諱言,目前社宅積欠租金金額達950多萬元,本應追討以確保公產的有效運用;但站在照顧弱勢立場,市府更要有積極作為,全面了解承租戶欠租的原因,針對惡意欠租者應縮短不續約、解約的行政作業流程與時間展現公權力;至於非惡意欠租者,必結合社政單位提供分期繳款,或其他的生活補助。
出租社宅存在的目的就是照顧弱勢民眾居住問題,落實居住正義,然而市府高舉居住正義之旗,本應對財務能力不足者,以及無屋可住者伸出援手,實際上卻是壓榨、欺凌承租社宅的弱勢民眾,對照鄰近的新北市與桃園市社宅皆無此苛刻規定,益顯台北市政府的冷酷、冷血。市府應回歸台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取消承租社宅須覓連帶保證人,及預繳全租期租金的劣規,其次,維持公證費由承租人與市府各分擔二分之一的既有規定,以落實弱勢民眾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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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北市社宅連帶保證人制挨批嚴苛! 都發局:可改1年1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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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當我住豪宅?」台北社宅需保證人 找嘸先繳38個月租金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9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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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須一次繳清78萬租金? 議員轟:社會宅租約刁難、離民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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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北市社宅繳清3年租金挨批 都發局:改採一年一約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22005527-260405?chdtv
公權力行政舉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6)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就審查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向交通部長毛治國提出質詢及修法意見。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很多廠商很重視國內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也思考未來怎樣去申請運用。但是目前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關係為何?已經申請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海空港及周邊產業區,未來是否也會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連交通部、經建會都不確定,實在看不出整體國家經建發展目標。
毛治國部長表示,,自由貿易港區模式是境內關外,可以前店後廠,各個港有各種模式在發展,交通部還未看到經建會的經濟示範區,自由貿易港區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很核心的一部分,成長情況很好,在產值上海運有130%的成長,含空運有 160%的成長。
林佳龍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概念不只是自由貿易相關租稅的減免,還牽涉到特許事業的放寬,國際人員自由流動等重大議題,因此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如果在目的與功能上不是完全獨立的制度,應由行政院成立專責委員會來統一處理。他舉例,當遇到某海空港同時申請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主管機關預定是經濟部)及自由貿易港區(主管機關交通部)時,現在規劃由交通部成立「自由港區跨部會推動小組」負責審議自由港區發展政策及劃設案件,是否層級夠高?
林佳龍也提出在草案中第二十九條,有關將該自貿港區內營利事業之簡易加工貨物,售與國內客戶之比例超過其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這項規定,恐怕將促使產業群聚整體移往自由貿易港區內的海空港與周邊產業區,藉以規避營所稅,造成產業群具集中在少數自貿港區所在地發展不均現象,也會致使原先已經在自由貿易港區外的產業園區廠商,缺乏進駐自貿區投資的意願。林佳龍建議交通部再就百分之十的比例限制加以考慮,或國內客戶的定義,朝鬆綁方向研究。毛部長表示,之所以訂10%是吸引以全球為市場的業者為對象,林委員的建議可以檢討 。
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第九條與第三十六條條文內容規範了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的業務範圍,許多係屬於公權力範圍,如走私稽查,人員進出管理等,因此雖然自由貿易港區要落實管理機關與營運機構分離,然而管理機關只是從中央交通部與相關業務部會,連合委任給國營性質的台灣港務公司。林佳龍建議毛部長未來台灣港務公司如何與營運機構分工,又如何設計才不會阻礙台灣港口營運機構的國際化,如委託由國際團隊來營運,請交通部好好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