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近年來,您的研究聚焦香港社會的急劇變化,它和中國政治是怎樣一種關係?可否請您談一談,您研究的香港社會人群中,和民間知識分子對照,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特點和議題?
魏:正如我所說的,自從太平天國起義,王濤逃難到香港成為香港19世紀後半期最早的最主要的華語報業企業家後,香港就已經成為中國的一個離岸公共空間,這比梁啟超起到類似作用還要早幾十年。在整個20世紀的幾個關鍵節點上,香港成為辯論和政治異議的重要場所,包括20世紀30年代逃離國民黨政權的知識分子和20世紀50年代逃離共產黨政權的知識分子、1949年成立新亞書院的新儒家學者,以及1989年之後,金觀濤和劉青峰在香港中文大學創辦的《二十一世紀》期刊。因此,我會說香港作為一個知識中心具有民間元素。香港由於在地理上、政治上和文化上遠離北京精英中心而被視作邊緣,一些中國精英知識分子因此經常貶低香港是「文化沙漠」。但香港也許沒有他們渴望的精英文化機構(這也要看他們所指的歷史時期),不過香港有兩點特殊之處:首先,香港有許許多多來自中國不同地區以及中國之外的社群。儘管這些社群本身可能在語言上和對外部人士而言相對封閉,但很多社群内部有生機勃勃的文化生活。第二點,香港擁有法律和經濟上的基礎實現印刷資本主義(print capitalism),尤其是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還有更廣義上的包括電影和音樂的娛樂資本主義。儘管公開的政治活動被壓制(但哪怕有審查,支持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報紙也都生存了下來),香港在殖民時期的審查法也相對寬鬆。印刷資本主義容許了許多被剝奪公民權利的知識分子通過寫作生存(劉以鬯就是完美的例子)。之後,隨著查良庸(金庸)等紙媒企業家的興起,香港擁有了客觀報導和寫作水平優良的優質媒體。香港的知識分子圈子確實更傾向資本主義,在這個意義上與和政府及市場都保持距離的民間知識分子不同。但香港還有大學(且不説具有殖民色彩的香港大學,新亞書院就為1963年成立香港中文大學鋪就了道路)以及聲望頗高的中學,一些知識分子可以在這裡教書。許多知識分子試圖在政治和學術理想、教育追求、政治評論之間取得平衡,並且通過寫小說或電影劇本來增加收入。
20世紀60年代起,香港在地緣政治舞台(在北京和台北、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之間)的政黨政治與本土議題之間,也有建設性的緊張關係。當時的流亡知識分子並沒有立即連接上香港的本土議題。20世紀70年代知識分子有「本土化」,具有更為強烈的本土意識,加上日益增長的反殖民行動,與此同時探尋香港的未來,這在80年代就更加明顯了。因此,在「高級政治」和「本土議題」之間的緊張關係,也是非常典型的民間知識分子特質。在這裡,我特別要聯繫到陳建民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學動人的告別演講,描述出他個人的知識分子足跡,就是從20世紀70年代的本土社會運動開始的。//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綠營經典的戰術:以前是戰友,現在下毒手 藻礁這個公投案真的是經典的綠營照妖鏡。在執政之前,藻礁三接案可是綠營手中的寶石,每次拿來狂打國民黨,狂打桃園的市長,十分趁手好用。王浩宇不就是一個經典的例子,選舉前比環團還衝,選舉後背叛的速度簡直好像閃電俠一般。現在王浩宇又成為討伐環團急先鋒啦,你說好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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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近年來,您的研究聚焦香港社會的急劇變化,它和中國政治是怎樣一種關係?可否請您談一談,您研究的香港社會人群中,和民間知識分子對照,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特點和議題?
魏:正如我所說的,自從太平天國起義,王濤逃難到香港成為香港19世紀後半期最早的最主要的華語報業企業家後,香港就已經成為中國的一個離岸公共空間,這比梁啟超起到類似作用還要早幾十年。在整個20世紀的幾個關鍵節點上,香港成為辯論和政治異議的重要場所,包括20世紀30年代逃離國民黨政權的知識分子和20世紀50年代逃離共產黨政權的知識分子、1949年成立新亞書院的新儒家學者,以及1989年之後,金觀濤和劉青峰在香港中文大學創辦的《二十一世紀》期刊。因此,我會說香港作為一個知識中心具有民間元素。香港由於在地理上、政治上和文化上遠離北京精英中心而被視作邊緣,一些中國精英知識分子因此經常貶低香港是「文化沙漠」。但香港也許沒有他們渴望的精英文化機構(這也要看他們所指的歷史時期),不過香港有兩點特殊之處:首先,香港有許許多多來自中國不同地區以及中國之外的社群。儘管這些社群本身可能在語言上和對外部人士而言相對封閉,但很多社群内部有生機勃勃的文化生活。第二點,香港擁有法律和經濟上的基礎實現印刷資本主義(print capitalism),尤其是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還有更廣義上的包括電影和音樂的娛樂資本主義。儘管公開的政治活動被壓制(但哪怕有審查,支持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報紙也都生存了下來),香港在殖民時期的審查法也相對寬鬆。印刷資本主義容許了許多被剝奪公民權利的知識分子通過寫作生存(劉以鬯就是完美的例子)。之後,隨著查良庸(金庸)等紙媒企業家的興起,香港擁有了客觀報導和寫作水平優良的優質媒體。香港的知識分子圈子確實更傾向資本主義,在這個意義上與和政府及市場都保持距離的民間知識分子不同。但香港還有大學(且不説具有殖民色彩的香港大學,新亞書院就為1963年成立香港中文大學鋪就了道路)以及聲望頗高的中學,一些知識分子可以在這裡教書。許多知識分子試圖在政治和學術理想、教育追求、政治評論之間取得平衡,並且通過寫小說或電影劇本來增加收入。
20世紀60年代起,香港在地緣政治舞台(在北京和台北、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之間)的政黨政治與本土議題之間,也有建設性的緊張關係。當時的流亡知識分子並沒有立即連接上香港的本土議題。20世紀70年代知識分子有「本土化」,具有更為強烈的本土意識,加上日益增長的反殖民行動,與此同時探尋香港的未來,這在80年代就更加明顯了。因此,在「高級政治」和「本土議題」之間的緊張關係,也是非常典型的民間知識分子特質。在這裡,我特別要聯繫到陳建民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學動人的告別演講,描述出他個人的知識分子足跡,就是從20世紀70年代的本土社會運動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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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公民運動例子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綠營經典的戰術:以前是戰友,現在下毒手
藻礁這個公投案真的是經典的綠營照妖鏡。在執政之前,藻礁三接案可是綠營手中的寶石,每次拿來狂打國民黨,狂打桃園的市長,十分趁手好用。王浩宇不就是一個經典的例子,選舉前比環團還衝,選舉後背叛的速度簡直好像閃電俠一般。現在王浩宇又成為討伐環團急先鋒啦,你說好笑不好笑?
【潘忠政說,在從事搶救藻礁運動中,「最痛心的是有權者的變節」,他以親身經歷指出,當今中央和地方的主官在變節一事上都有份,而民代裡面最離譜的就是這位議員,「從一開始搶救觀新藻礁時代表現比我們還衝,到搶救大潭藻礁反成為高牆的鷹犬霸凌藻礁,翻臉之快令人咋舌」。】
但更棒的不是這種背骨出賣環團的,而是不但不跟以前夥伴環團站在一起,只要你敢稍有不滿,就是中共同路人,就違反投名狀,亂我政權者必殺之!看看這些抹黑多棒,簡直不是在談環保議題,根本就是在打共匪啊!
【藻礁連署是中國介入掀起的總體戰】:人家做環保幾十年,一朝獲得民眾支持辦公投,就變成中國介入總體戰了,意外不意外,開心不開心?
更別提一下等而下之的狂暴者去翻人家財報,呼籲不要捐錢之外還不停邪惡暗示對方拿中共錢,啊民進黨也比你們有錢啊,選舉時跟狗一樣捐得很開心是有病嗎?【以後這些環團找KMT和阿共要錢就好了拉】、【荒野協會也沒有,還有荒野他們存款有五千三百萬,比看我文章的人都還有錢,所以真的不用捐了....這些環團若未來因為沒錢,但卻可以比KMT還囂張時,我反而就可以很篤定,中資真的開始收買那些態度囂張的團體了......】
更妙的側翼就是為了這個公投發動南北內戰:【南部人請貢獻出你的肺】、【懇請大家幫我這個訊息丟給那些還傻傻在聯署藻礁公投的中南部朋友,他們不知道自己正在用肺護礁】
等等,這是甚麼智障言論?這次公投不是保護藻礁嗎?怎麼被扭曲成我們要不要屠殺南部人?這是甚麼樣的滑坡邏輯?是你媽教你執政者側翼面對公投的最好戰術就是威脅中南部人,暗示這都是北部人看輕看賤你們的環保恐怖主義?
這到底是側翼還是綁匪啊?執政者已經弱到這種程度了嗎?一個公投過了就要派中南部民眾出來送死?之前不是說不缺電完全沒問題嗎?
【蔡英文表示,上任之初備轉容量率僅1.64%,今年夏天供電穩定,備轉容量率保持10%水準,台灣不缺電,是一個不必爭辯的事實。】啊之前不缺電是你說的啊,怎麼現在面對公投就立馬要蓋國土練成陣犧牲南部國民啊?不能節電喔?不能把吃電怪獸臉書和google資料庫趕走嗎?
這是甚麼樣的公民力量啊?事先說不缺電,公投連署一過就恐嚇中南部人,萬一投過怎麼辦,要把中南部獨立出來賣電給北部嗎?以前挑起族群對抗現在要搞南北對抗是不是太刺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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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參考資料:
公民運動例子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市長還不懂嗎❓
真正讓市民感到生氣的,不單是市府浪費幾千萬在根本不用改的東門城廣場,而是市府用一個標案,就毀了 20 年前透過全民參與所打造出來的新竹之心。
日前我質疑東門圓環的改善工程有問題並跟市府要資料,結果市長只准局處在我總質詢前夕給了我兩張紙。幸好,透過立法委員邱顯智的協助,順利跟營建署要到前後兩個標案的比較表,讓我可以檢視市長的回應。
市長回答說是因為後來發現東門城是古蹟所以要送中央審,加上要改善排水的關係,所以要變更設計,原來的廠商做不來解約,所以重新招標找了新的廠商。
但從營建署提供的比較表中很清楚可以發現,原本圓環人行道經費不見了,增加出來的是親水平台近 1 千萬、廣場優化 5 百多萬、燈光 3 百多萬、機電 2 百多萬,排水只有 160 萬。
市長說另外有一個排水工程的案子 7 百多萬,圓環人行道市府明年也會都更基金來做,但是市長,這些經費都不在原來4 千多萬的標案當中,是市府額外花的錢。
更讓人疑惑的是,市府原先跟營建署申請到的3千萬補助經費,其中主要的項目就是要用來擴大圓環人行道,甚至跟議會專案報告還舉了紐約時代廣場的例子。
結果呢?因為市府挪用經費到其他項目,變成現在要在用市款來做,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嗎?
其實真正有問題的不是花了多少錢,而是這些錢根本花得不值得,也沒有必要,甚至還因此毀了屬於全體市民的城市地標。
深入研究東門城的改造歷史,我才知道,原來 20 年前的市府是如何花了整整四年的全民參與來打造新竹之心,不但有長達一年的歷史研究調查、在戶外廣開十多場的公聽會和說明會,還用電腦動畫模擬改造後的樣貌、讓市民票選東門城的定位。
甚至不同於一般公共工程採用標案的型式,透過參與式的公開競圖,結合居民的想法和建築師的專業,打造出充滿城市光榮感的東門城廣場。
但是 20 年後的東門城廣場改善,市府連一場公聽會或說明會都沒有,根本是閉門造車。
很遺憾,市長認為既然是同個建築師,那就不會有問題,也不需要在設計階段就廣納市民朋友的意見。
經過 20 年,即使是同個建築師想法也會改變,但這 20 年來,新竹之心乘載了許多市民重要的記憶,這點也是無庸置疑的,更是不能夠被忽視的。
就如同當年新竹之心重要推手劉育東教授說的:「公共空間的改造,不只是一個案子,更應該是全民運動。」
呼籲市長能經由這次東門城改善的錯誤記取教訓,未來市府推動重大公共工程,都應該在設計階段納入公民參與,並且尊重新竹市民的共同記憶。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監督市政 #公民參與 #城市記憶
【媒體報導】
質詢東門圓環工程不符 竹市議員等2週「總質前只收到2張紙」 ETtoday政治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18/1857580.htm
公民運動例子 在 謝稀如 Michelle Tse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病毒的象徵意義與心靈啟示】
昨天2月2日靜修十天回來才知道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香港人心惶惶,恐懼比疫情蔓延得更快。我相信病毒只是心靈的象徵,所以今天特地研究這種新型冠狀病毒的病理,好去理解病毒究竟在傳達什麼訊息給我們人類。
其實這病毒靠自己本身並不能繁殖,它必須尋找宿主去繁殖,病毒的目的並不是殺死宿主,而是繼續分裂下去、傳播開去,所以成功的病毒應為低毒性、長潛伏期、高傳染性、低死亡率的,HIV是非常成功的病毒例子,潛伏期長達十年,不會立刻致命,到人們發現時病毒已完全控制宿主。今次的新型冠狀病毒比起2003年沙士更進化,潛伏期更長、死亡率較低、傳染性更高。
當這種冠狀病毒進入人類身體後,從細胞表層抵達細胞核心的過程當中,它欺騙了人體細胞四次,一次又一次讓細胞以為病毒對自己有益而打開了防護閘門,讓病毒得以進入細胞核,進行複製自己的繁殖過程,這新型冠狀病毒會潛伏在身體十天左右,好讓自己大量複製,再爆發出來傳播開去。原本病毒的目的是傳染更多的宿主,讓自己分裂下去,可是當病毒留在身體一段時間後,竟然忘了自己是病毒,忘了自己的目的,就留了在宿主的體內,有些病變細胞告訴免疫系統「我已被感染,請殺死我」,所以引起免疫系統反應,去對付病毒,而炎症的引起是因為免疫系統過度反應,因此太強或太弱的免疫系統都不行,要達致平衡才是最好的免疫能力。
從身心靈的角度去看這新型冠狀病毒就變得很有意思,一切人生的問題都源於分裂,以為自己是分裂的個體,可以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近來世界發生的災禍,如亞馬遜森林大火、澳洲火災、全球氣候問題、食用魚類被塑膠或輻射污染,都讓人類開始反思我們的每一個行為,原來都影響著整體,我們其實從來都並不可能獨立存在的,一粒沙裡就藏著整個宇宙,從任何一個東西裡就看到整體。我們能從細胞裡看到一個人的整個生命,也能從一個人的生命看到整個宇宙的生命,宇宙以全息影像的方式存在著。
回到這個病毒的象徵意義,愈會自欺的人愈容易被感染,把自己看成生命的受害者都是自欺的人,因為從身心靈角度來說,我們要為生命遇到的一切負百分之百的責任,我們對如何看待外境絕對有選擇的餘地,把事件看成是生命的禮物還是問題是自己的選擇,遇事時指責別人還是承擔責任也是選擇。另外,免疫系統的問題象徵著攻擊自己,所以愈會自我批判的人也愈容易被感染,其實說穿了,指責別人與自我批判根本是同一回事,只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因為真正自愛、自信的人,愈能無條件地愛別人和愈謙卑,相反地,愈自我批判的人自然會先否認自己未接納自己的部分然後投射在外,去指責他人,愈驕傲自大的人其實內心充滿自卑。
看到病毒竟然會忘了自己是病毒,也忘了自己生命的目的,感到很不可思議,這不就是人類的靈性道路?人類投生為人,忘了自己的真正身分、真正本質,更忘了生命的目的與意義所在,讓人迷失在娑婆世界,以為追逐名利權色會讓自己快樂,竟忘了生命的目的是從無意識變得有意識,去憶起「我是誰」。因此,人變得迷失,不斷在外境尋找快樂,過程中只找到短暫的快樂,卻怎麼也不會完全滿足,無法持久地快樂,人總要不斷擁有更多和更好。其實人也像病毒一樣,不斷自我防衛或攻擊別人以餵食並壯大自己的小我(ego),讓心靈不斷分裂下去,不再記得自己原來是這個整體,讓人變得恐懼、不安、憤怒、孤單,這些負面情緒都是小我的食糧。
這病毒在中國爆發,而香港的疫情也在擴散,所有的炎症都象徵著憤怒,或許中國內地已醖釀著很多的憤怒與恐懼,共產黨以恐懼統治國人,完全是在製造人與人之間的分裂與恐懼,近來香港的政治事件也在社會間累積了太多的憤怒與恐懼,所以這病毒在這地區蔓延都是中國人的共業,跟過去的歷史、或我們每一個人的業力都脫不了關係,在我們眼前的一切只是因果循環,壞消息是我們也責無旁貸,也要為此負責,而好消息是我們有能力改變與轉化這一種,不再餵食惡的種子而去培養善的種子,改變永遠都是從自己開始。因此,我們不是要憎恨任何人,而是學習無條件地愛所有人,包括我們從前憎恨的人,由分裂的幻相回歸至一體的實相。
從整體來看地球的事件,不論是環境問題、政治問題、還是病毒問題,其實一切都是讓人類覺醒的功課,亦即學會愛、慈悲與寬恕,並接納如是,如果人類學會真正的愛,我們就不會再無止盡地佔有自己不需要的東西,資源絕對足夠分配給窮人;也就不會過度的破壞環境去賺錢,地球就得以修復;國家也就不會發展生化武器,而把資源用於發展心靈平安的建設上,最後甚至國家的概念也是多餘的,若我們學會愛的話,自然能夠愛不同種族的人,這樣就連宗教也不需要了,我們已能夠發展慈悲心,愛人如己,寬恕別人,活得平安。
人類的靈性覺醒(也可稱作開悟、解脫)絕對刻不容緩,認清「我是誰」,我們無限的真正本質,了悟真正的生命意義,放下物質的追求,學習愛與慈悲,把他人的福祉與我的福祉視作同一回事,我們自己的覺醒就是送給世界最好的禮物,我們一個人的平安自會以漣漪效應般散播開去。
一切都只是為了我,學會愛。
願一切眾生快樂與平安!
謝稀如 Michelle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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