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優惠券、架網站都敢使用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限制性招標,韓國瑜的振興嘉年華真的捅了一個滔天大婁子!
前兩天我質疑高雄市政府把5000萬的標案拆成4900萬(獎品、抵用券兌換、勞務費),與100萬(抵用券印刷、網站建置、)兩個標案違反採購法第14條: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今天,我進一步質疑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為什麼在所有網路公開招標資訊中,查不到這個100萬元的標案?
這張圖是高雄市經發局從2019年11月27日到今天所有的標案列表,其中圖1的紅框1就是大家都知道的4900萬振興嘉年華的主標案。
請問,其餘標案有任何一個與網站建置或印製振興券有關嗎?顯然一個也沒有。
為什麼印製振興券與網站建置的100萬標案在公開網路招標資訊都找不到?因為這兩個標案高雄市經發局都採 #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限制性招標」。
標案名稱分別為 #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活動網站及後台管理系統委託專業服務案 與 #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優惠券委託設計印製案。(圖二)
根據政府採購法49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10-100萬),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特殊)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例如圖1的紅框2。
事實上,要滿足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特殊)情形是非常不容易的,包含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屬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的供應品、或委託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等狀況,才能免除公開、採取限制性招標。
請問架網站或是印優惠券有什麼不可預見的緊急需求?還是架網站、印優惠券需要高深的獨家專利,或是要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的自然人才能做得到?若都沒有,怎麼可以用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限制性招標」?
我不知道高雄市經發局是基於什麼「特殊」理由連架網站、印優惠券都敢採取限制性招標 ,但這件事不會就此落幕!未來進入法律程序這就是之後法律攻防的重點,所有在採購公文簽名畫押的人都可能成為檢調傳喚甚至是起訴的對象。
韓國瑜好好一個振興方案搞到自己或是高雄市政府的公務員要被起訴、成為被告,這真的是捅了一個滔天大婁子。
公開取得企劃書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橋科爭議多 籲陳其邁副院長出面協調】
2019年12月蔡英文總統在大選投票前,於高雄召開記者會公布「大南方、大發展計畫」,正式宣佈「橋頭科學園區」(以下簡稱橋科)是她未來推動高雄建設的關鍵發展引擎。昨日(5/12)下午,環保署召開橋科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會中內政部與農委會對於是否應該保留中崎有機農業專區法律見解不同。內政部主張應該要徵收剷除有機專區蓋科學園區;農委會則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認為應保障及保留有機專區、經過立委與民間團體的質疑後,環保署決定暫緩會議討論,待相關部會釐清問題後再行召開會議。
若仔細檢視目前橋科的規劃範圍,所在區域除了必須徵收中崎有機專區,使得當地有機農民苦心經營十年,好不容易取得有機認證的心血毀於一旦。更與全台灣僅剩300~500隻、瀕臨絕種的台灣草鴞棲地高度重疊。區內還有泥火山、斷層以及區域淹水滯洪問題。在在都顯示需要社會討論,重新檢視真正適合設置科學園區的土地範圍。
橋科的選址有很大的程序問題。行政院在「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中直接指示,高雄橋頭新市鎮開發為科學園區有其必要,由科技部負責推動。而科技部在橋科選址時,並未踐行科學園區政策環評承諾,違反《科學園區新設園區遴選作業須知》。依照該作業須知之規定:「於初選階段,針對候選基地,由推甄單位提出開發企劃書,並將資訊公開上網,提供民眾意見表達」。以避免過往政府已確定開發案落腳處,當地居民才獲知訊息的問題。然而,這次橋科竟然仍未依作業規定,並未在選址階段加入公民參與程序,讓在地有機農民憂心十年心血被摧毀。
我們不反對設立科學園區,科學園區、農業與生態並非無法共存共榮。但若缺乏整體區位評估,並與各方利害關係人溝通,草率將園區設置在不對的地方,恐將對有機農業造成破壞、傷害瀕臨絕種動物,甚至引發地方對立與衝突。這將嚴重傷害蔡總統啟動「大南方、大發展」計畫,推動高雄產業發展的信譽及美意。因此環評會前當地有機農民、民間團體、立法委員及高雄市議員才召開記者會,籲請中央正視中崎有機農業專區的農業及生態價值,保護有機專區,並以科學園區政策環評所宣示的「循環經濟」原則來重新設計橋科,審慎規劃招商條件,成為生態型科學園區,創造農業與科技的雙贏。
2018年,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在競選高雄市長時,曾提出「加速建置橋頭科學園區、積極招商」之政見,其後更持續推動,成為蔡英文總統競選期間的政策支票。
有鑑於橋科不只是機關間的法律問題,更是科學園區選址程序及設計規劃的問題。民間團體共同呼籲: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應儘速召集有機農民、民間團體等利害關係人,與相關部會共同協調,解決橋頭科學園區爭議。
聲明團體: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野鳥學會、滾水生態循環農業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照筆畫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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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 詹宏志聲明稿 -
今天蘋果日報一則網路即時新聞,報導了「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公開招租案」,內容扭曲不實,充滿有心人運作痕跡,除了澄清相關事實之外,我也要表達我的憤怒與我的失望。
那則新聞裡頭說,招標案中PChome「一口氣承租15單元,等於全包」,又說「國際級智慧物流中心竟獨厚特定廠商」;新聞引述某「知情人士」說,「交通部震怒,5月7日暫緩決標,啟動協商,並將中華郵政總經理陳憲着撤職並調查該案」。但交通部的「震怒」完全無厘頭,它應該回頭去看招標過程,到底當中有什麼問題,而不是聽信不明來歷檢舉者的謠言。
從2018年11月8日郵局的招商說明會開始,我們覺得這個物流園區地點與面積都符合PChome發展台灣大規模電商物流中心的需要,決定積極參與投標。在我們提交的標案企劃書裡,從第一天就表明我們希望承租全部15個單位,承租期在十五年以上;我們自己內部更做出計畫,預備總共投資30億台幣在系統與設備,也預計雇用5,000人。
這個企劃書經過標書投遞、3月11日現場簡報,在官員與專家所組成的評審中得到「最高評分」,3月18正式行文通知我評選結果,要求我們在3月21日到郵局參加「選配作業」,我們再次表達承租全部15單元的意思,郵局也表示了解。我要說明的是,這那是「獨厚特定廠商」?如果此案不贊成或不合適全部承租,評審也不會得到最高分了。話說回來,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完整有規模的倉儲面積,我們又要怎麼樣拿它來打造「台灣大型電商暨跨境電商物流中心」?
正當我們高興得標、等待郵局正式發文正式來邀議約之時,說好的發文卻遲遲不來,去向郵局詢問,卻得到消息說一直有「上層有力人士」要介入協調,希望我們讓出部分單位。我們左等右等,等了兩個月(原定說得標十五日內會正式簽約),最後等來了一張要求協商的函文,協商的內容當然是希望我們能讓出若干單位給評分第二名與第三名的廠商。
我們拒絕了,因為第一、這不符合招標的要約精神,我們企劃書裡明明白白寫了我們要承租所有的單位,我們遵循招標規則,通過審查,合法取得議約資格,我們為什麼要去跟未得標的人協商?第二、如果完整的園區還要四分五裂、七折八扣,我們要怎麼樣建造一個最大的電商物流中心(另外一提,過去十五年,有那家公司對電商物流做過比PChome更大的投入)?
我們對協商一事極為不滿,認為郵局已經違反了它自己訂定的投標須知暨評選須知的相關規定,我們在5月10日正式向郵局發出律師信,要求郵局信守合約精神,依照我們投標企劃書(也就是評審依據的計畫)的內容,儘速與我們簽約。但顯然「有力人士」遠比郵局還大,交通部今天就撤換中華郵政的總經理了。
蘋果日報的即時新聞據說來源是交通部內部官員爆的料(記者朋友也應該追查此事),內容當然還造了一些「抹黑」的謠,譬如說中華郵政總經理陳憲着退休後會到PChome上班,我從不曾與陳總經理見面,也不曾與中華郵政其他幹部打交道,我們就是按規則投標,取得結果而已。但這種抹黑造謠是政治圈慣用手法,所以背後藏鏡人的背景身份應該可以想像。從得標以來,「有力高層人士」一直想要介入協調,逼我們讓出某些我們已得標取得的單位,這個「有力人士」到底是誰?
我對交通部和行政院的反應無法理解,我覺得蘇貞昌院長和林佳龍部長在這件事都做錯了,你們應該弄清楚那位一直來關說的政府人士及其涉及的利益;僅憑來歷不明的檢舉者(應該也不難追查)和搞不清楚狀況的立委,就撤換了一個總經理,更企圖改變正常程序下的招標結果。我真的覺得這個政府真正莫名其妙,一個本土企業對台灣努力的長期投資要受到奇奇怪怪的干擾,正常程序的結果要接受莫名奇妙的協調,這是對台灣拼經濟的作為嗎?這是對台灣電商產業強攻新南向的協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