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交通大學自2015年8月1日起臨時工讀為僱傭行為,將需納勞健保費用;而兼任研究助理及教學助理則為[學習型]與[勞動型]雙軌,敬請有工讀或參與計畫的學生撥空來參加作業說明會唷!另本說明會也請身為僱主的教師、職員撥空出席。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 學習 與 勞動 權益保障處理原則」配套措施教育訓練
一、為落實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如附件),並配合兼任請核及工作費請款系統之控管作業,業由資訊技術服務中心修改兼任請核系統及工作費請款系統,將於104年7月27日起正式改版。
二、已辦畢請核程序之人員,自8月1日起依該處理原則認定為僱傭關係,即日起請先至本校人事管理系統將8月1日起至原聘期截止日之請核期間,辦理「刪除聘期」。7月27日起至同系統新增「勞動型」請核資料,完成變更程序。
三、若7月31日下午5時前未辦理異動者(以人事室審核日為基準),原請核單自8月1日起視為教育學習關係,請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再予確認,避免日後衍生勞動權益之法律責任。
四、為使教師及同仁熟悉該處理原則及系統操作方式,訂於104年7月月22日至24日,假圖書資訊中心B1國際會議廳辦理「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配套措施」教育訓練,訓練時間如下:
(一)第一場104年7月22日(三)上午10:00~12:00
(二)第二場104年7月23日(四)上午10:00~12:00
(三)第三場104年7月24日(五)上午10:00~12:00
五、該處理原則事項對本校兼任人員及臨時工學習與勞動權益影響甚大,請承辦兼任請核業務同仁及參與計畫之兼任人員或臨時工務必出席。
六、參加人員將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交通大學人事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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