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澱許久,檯面上政治人物,髮夾彎、自打臉、雙重標準,我想關鍵問題,是缺乏理念、為了權位而沒有標準的因人設事。在黃煌雄、侯友宜、蘇貞昌等事情都相同,下面僅以管中閔案為說明。
■沒有標準的因人設事
有沒有資格擔任台大校長,選評規則訂得清清楚楚,遴選委員會投票、校務會議通過,多數老師支持,就現有標準,已符合台大校長資格。
但民進黨不滿意,新設立了重重標準,沒有主動揭露利益、疑似赴陸兼職、不出面說明誠信有問題。先射箭要卡管,再畫靶羅織罪名。如果要拿「主動揭露利益」原則說事,那蔡英文同樣沒在競選總統時揭露他是宇昌公司董事長,應該下台。可見民進黨提出的標準,本是不合理的標準。
然而,一個人有沒有能力擔任校長,和他有沒有揭露自己曾擔任董事、有沒有到大陸學校演講,沒有任何邏輯與因果必然性。有能力去大陸演講的人,是壞蛋不能當台大校長?一個宅男足不出戶沒去過大陸,更有能力當校長?
昨天立委質詢,依據什麼標準,管中閔不能當校長?教育部長潘文忠回答:校長要「具高尚品德」,立委質詢,「去大陸就是沒有品德嗎?」潘卻反問,管應向社會說清楚。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若有管中閔違法的具體證據,早就一擊斃命,怎會拖泥帶水至今?只好再為管中閔量身訂做當校長的資格:要「具高尚品德」,但何為高尚,由民進黨裁量。請教民進黨:葉俊榮公然說謊稱只去大陸一次,是否符合品格高尚?
所以,原先擔任校長的標準,已被民進黨踐踏,取而代之的新標準,全由民進黨決定。依據與民進黨的交情與仇視度不同,一百個候選人能有一百種標準,因人設事。讓所有制度形同虛設。
■缺乏理念、為了權位
民進黨卡管的表面理由,是因為管涉嫌前往大陸兼職,核心思想是「反中」;但是當葉俊榮前往大陸,民進黨卻多種理由開脫,說「符合規定」;國民黨也要求民進黨以同樣標準,全面清查部會首長赴陸情況。
兩黨都未能邏輯一致、貫徹理念。
明眼人都知道,重點不在管中閔與葉俊榮去幾次、報備否、演講或授課,而是你這個政黨對「中國大陸」的態度。
全面執政的民進黨,如果把對岸當敵國,也認定學者去對岸是一種「統戰伎倆」,那就該讓葉俊榮下台,或者,讓所有行政部會首長、立法委員,自行公開過去十年以來赴陸的行程,包含天數、地點、目的、訪談內容,攤在網路上供民眾檢視。所有接觸大陸的人,皆以高標準檢驗自己,才符合民進黨「台灣為主」的「台灣價值」。民進黨先做到了,要求管中閔,才有道理。
民進黨不做,因為「反中」只是追求權位的口號。如果民進黨是在野黨,肯定樂意要求國民黨官員公開赴陸紀錄。然而現在執政了,反中只針對國民黨、針對柯文哲,卻不針對自己。
所以,民進黨「反中」是假的。
當民進黨擎「反中」大旗,欲陷管中閔於罪,國民黨除了凸顯民進黨荒謬、批評葉俊榮等應該被禁止以外,未能釜底抽薪從論述上批評民進黨。如果要求全面清查官員赴陸資料,不啻對民進黨拿香跟拜,認同赴陸是不正確的。
當然,這也是缺乏理念的緣故。
■我的主張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師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教育部98年12月2日台陸字0980203497號函規定:「現行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這是箝制台灣教師赴陸授課的主要法規。
我主張,修法廢止該函釋,取消讓台灣專任教師不得赴陸兼課兼職的限制。只要不妨礙本職教學研究工作、對本職無產生不良影響、教師是否前往大陸及時數、是否有競業禁止,由各校自行與老師規定即可(如台大規定一周不超過八小時)。不需要動用到法律層級加以限制。
學校老師能不能到大陸上課,不具行政職並非公務員、不洩漏國家機密、老師能多賺錢、宣揚校方成績,弘揚台灣學術成就,只要校方沒意見,有何不可?國家還要限制人民賺錢不成?還是民進黨政府對人民沒有信心,對台獨沒有信心,認為幾個老師去上課,就能把台灣賣了?
如此,不論是管中閔還是葉俊榮,赴陸教學交流,不分藍綠,值得鼓勵!能者多勞,在兼顧台灣本職同時,向大陸發展,大鳴大放,就是好事。在大陸教出許多「友台學生」,對長久兩岸發展,更是利大於弊。
當葉俊榮部長都曾前往大陸授課,面對31項惠台措施之際,民進黨政府又有什麼資格阻攔台灣的教師、台灣人去大陸發展呢?如果台灣薪水夠,誰願意離鄉背井?如果台灣能得到尊重,誰又願意遠走他鄉?民進黨數月重大成果唯有「卡管」,能留住多少人才?提振多少薪資?期許朝野能趁管中閔及葉俊榮爭議之時,速速修法,取消這不合時宜無謂的限制,還台灣教師以自由、讓有意願的台灣人,找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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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眾募資 / (1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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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刪除重覆講了好幾次的300字...) 台灣 (1) 群眾募資規模太小 (2) 比較像行銷活動不像創業活動 (3) 然後規模就小了居然還可以有這麼多平台,還有公司可以靠「顧問」怎麼上群眾募資來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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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可以自己算。我怎麼算,想完成本跟獲利後,我都不知道這些人在逼個貧弱的生態系統裡要怎麼扮演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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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章後有點了解。反正就是一堆看到肉的狼往前衝,不管怎麼樣就是先把自己的關係跟人脈先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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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就非常有道理了。
抱歉時隔三天跑來出聲!個人文筆不好沒法像各位隨時就能立馬產出一篇激勵人心的文字,但實在是需要對 Eugene 發出的論點也提出我個人想法~(也是要對 Eugene Wang 和 林大涵 說的話)
Eugene Wang 提到.....如果公司開除了一個所謂誠信、道德有問題的 trouble maker,公司內應該是皆大歡喜,而不是幾乎全員請辭離開。
而我正是那時選擇留下的團隊成員之一,全部的一切我也默默看在眼裡。
不免要說明我在 2012.09 加入 flyingV,主要負責行政、出納與客服。Tim 進來管理昂圖之後,就是先招募了我來處理公司雜項,做法也是希望讓陸續進來的人員,不用煩惱雜事,專心在自己的崗位上衝刺。flyingV 也是從那時才開始慢慢發展至今。初期全職只有我與 Tim 兩人,連個正職的專案經理都沒有,大涵還是在校生所以是兼職身份。當時也因最早團隊成員另往社群網站發展而離開,讓大涵抉擇過自己的去留!但 Tim 覺得很可惜希望大涵留下來想想再做決定。若大涵你感激小光領你入門,不是更該珍惜當時 Tim 有與你聊過,才沒與群眾募資擦身而過,更不會現在如此發光發熱。
針對工作,我一直感受到的是公司給予員工很大的發揮空間,這種自由環境的公司是多少人羨慕的狀態。
PM 在接案時都會相互討論如何讓專案更好,工程師對於有興趣的專案也會加入,慢慢大家培養成很棒的工作夥伴,但要扯執行長沒有跟下屬用心溝通帶領大家往前走,明明每週全體都一定要開會討論現況,聽聴大家進度或是否有遇到難題,從來沒有扔著各位有問題時也不幫忙解決。上面相信各位的能力放手讓各位去闖,Tim 和小光繼續去外面幫公司找尋資金,不然只靠 8% 的平台服務費,要如何支撐整個公司的營運。
Eugene 你對我說過現在出來創業才知道執行長的位置不好當,為何現在要下這些標籤來傷害人?!
而且整個模糊重點,講述 flyingV 在「塑造一個共同的敵人」,導致其他人覺得 flyingV 要「打倒對方」、「抹黑造謠」,不是變相挑起更多紛爭?!
那時各位下班時間都在公司連線打 LOL 一直到凌晨,在公司用投影機看球賽,電影,做瑜伽,假日沒地方去也到公司做皮件,來公司上網打發時間,大家想來就來,但公司鑰匙是你們自己去打的,正常程序不該這樣吧!打鑰匙都不用跟主管講?!那時變成你們想幹嘛就幹嘛,公司就算後來才知道也沒有阻止過。你常提出要改公司裝潢,還想在公司裝淋浴間,這樣你們就可以在公司洗洗睡,這不太正常吧!公司已經盡可能提供現有的空間讓大家使用。
前公司沒辦法提供你想要的舒適環境,就說公司的管理不符合你的期待,覺得不合理的制度現在開公司都可以做到。貝殼依照不同項目收取不同費用,但平台只有收取 8%,的確你們資金足夠可以給員工夢幻的工作環境,同時也是需要金錢來拓展版圖,你不也才了解做個經營者要考量的範圍有多麼細微,所以請不要再挑撥傷害了。
「平台從來沒有想對貝殼做過任何攻擊或拒絕往來」,聲明稿就是強調不要再消費 ” flyingV 創辦人 ” 這個詞了!!!難道聲明一定要說破何謂誠信,細說歷史去點醒一個人嗎?那我說我在當時看到的問題有哪些:
1.去洽談案件自行答應對方降 % 數,都談定要開跑後公司才知道,難道要強硬拒絕讓大涵難堪。甚至有到案子結束了,我在跟對方要資料時才知道已經談好某些回饋到多少數字就不收費!當時早已了解大涵會有此類問題,為怕大涵沒有知會主管還特別先問他有沒有報備過?!大涵才在當下去跟 Tim 說明。這些都不是超越職權的決策嗎?
2.在 2014 年開始由外部人得知大涵對外都自介為創辦人,難道公司要對外聲明現任的員工亂用抬頭嗎?大涵在職時提出要改名片抬頭,因為在外只用專案經理很難洽談,也都同意更換讓大家作業方便。初期幫大涵印的名片抬頭為 Project Manager,後期一度有換 Business Development,但沒多久就希望改成 Product Director。而在最後一次幫大涵印名片是在 2014年5月 (解職前一個月)職稱是 Product Director,如果在職時有與公司討論並同意過 林大涵 為「共同創辦人」,為何名片不是 Co-founder?(小光的名片就是Co-founder)
發生過太多大大小小越權的事,累積起來無法改善對於投資人和經營者來說要如何接受。平台才只有 8% 還要被拿去做為個人交際的籌碼,試問若你們遇到相同情形的員工,溝通後無法改善,最後變本加厲你會如何處理?!
林大涵 被解職時跟同事解釋這是角色錯置問題,但跟外部人卻說是學運事件被打壓所以成了背黑鍋的代罪羔羊,讓所有人都覺得是公司辜負了他。平台為了維護不限題材的核心價值,在學運期間也承受了各種壓力,如果有人是代罪羔羊的話,為何學運至今仍不斷有政治敏感的案件在 flyingV 上呈現?!(這也證明大涵在同一件事對不同的人會有不同說法)
還有之前平台提案人遇到金流上限問題,剛好在與大涵通訊,大涵回覆說 “ 我正在跟金流公司的老闆僑事情,已讓他幫忙處理 ”。事實上,平台的金流上限是平台才有權限開啟,非平台人員怎會有權限?再者,也只是在金流公司執行總監的FB上私訊,對方隔天才看到,那是非常即時要解決的問題,怎麼可能留個言就能搞定。當我們急忙在幫提案人解決問題時,你們卻讓對方以為是大涵處理好的。Eugene 你說希望與平台有更深度的合作,為何當下不通知我們來盡速解決,你們以前是公司員工怎麼可能不了解作業程序,為何要使用這種話術在跟客戶溝通?!
Eugene Wang 你也說「人才」才是公司的根本,「創辦人」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呢?
人才要考量個人知識、技能、態度、價值,但不用考量人格特質嗎?
如果這些小細節都無法看出一個人的習性的話,的確道不同不相為謀,你們願意包容他的缺點繼續合作,我無法~很謝謝你們曾經看的起我,在貝殼初創時要找我續當夥伴,但Eugene、Kelsey、大涵你們三位都知道我回絕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大涵的做為我無法認同,我無法為喜歡玩文字遊戲和習慣性說謊的人賣命。
大涵你在自己po文下回覆你的朋友說:分分合合本是常態,糾糾纏纏有點變態
但前晚你還是一直私訊 Anderson Chen 說明你是「共同創辦人」,如此到底誰在糾纏??!…….
昨日你也私訊給對聲明按讚的人,解釋你在貝殼放大成立後,任何公開場合都沒有主動對外宣稱自己是 flyingV 創辦人,若主辦單位以此稱謂介紹,也會以書面或口頭更正為初始成員。你不需靠所謂創辦人的頭銜消費平台。
那可以請問這影片的簡報是主辦單位提供的嗎?http://youtu.be/Jc9S2cdQBLM
這裡你提「1:23 三年前我創了一個平台叫 flyingV」,是又要解讀成你沒有宣稱創辦人的意思? https://goo.gl/g8HdUh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iOekKiWXKI
2:37 口述「我之前的話是一個群眾募資平台叫 flyingV 的 cofounder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aYoefGmUY
1:16 口述「我之前是 flyingV 的 co-founder 之一」
一切都是就事論事,我們也知道歹戲演的夠久了,拜託不要再玩弄話術了好嗎?
認同大涵的人就請繼續,但拜託不要再搞的像他被欺負了一樣!
整理此事件的各方說法,請理性看待,不要再挑撥了!!!
flyingV 官方聲明:https://goo.gl/nc7lfN
最初團隊成員:https://goo.gl/dvYM10
flyingV 負責人小光:https://goo.gl/rERVDy
貝殼放大營運長:https://goo.gl/uoKL84
flyingV 現任專案經理:https://goo.gl/u1JDei
#我也做好被你們刪朋友的準備了
#對立仇視都你們在講
#有能力就可以沒有倫理道德嗎
#話術用在行銷上很強大用在人與人之間很可怕
#天佑台灣天佑台南捐血捐物資
#媽的誰不想過個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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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下班兼職 不是家教 有勞保的那種
原公司在錄取時有明確問過是否有兼職 在哪裡等等資料 是很嚴的外商
想請問這樣公司查得到我在外兼職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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