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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現場處理與採證
【作 者】曾春僑.莊忠進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包括警察、偵查佐、鑑識人員在現場之處理作為,以及各類證物之處理方式,包括常見的指紋、槍彈等,或是纖維、玻璃等。此外,書中以大量照片說明現場及證物的處理方式,亦包括許多現有執法機構最新標準作業程序,為國內第一本針對國內環境、基層執法人員與一般民眾所寫的現場鑑識類書籍。
🔸本書所列資料,皆為作者從事犯罪調查實務與教育過程中所得,內容包括警察、偵查佐、鑑識人員在現場之處理作為,以及各類證物之處理方式,包括常見的指紋、槍彈、纖維、玻璃等,分門別類、依序詳述。本書系專門針對國內執法人員需求所撰寫,因此另輔以刑事訴訟相關法規、作業手冊等內容,解說刑案現場處理思維邏輯等重點工作。期待基層員警及各分局偵查隊及鑑識小隊成員能透過此書之講解,對刑案現場處理與證物鑑識更有概念,以備將來執行勤務中,遇有刑案時,能具有初步且完整的知識,有助於後續工作進行。
🔸本書結合理論及實務工作重點,由基層員警及各分局偵查隊刑事人員需求的角度出發來編寫,除能使本書閱讀者具有完整的刑案現場、證物處理、鑑識知識等概念外,並加入各種實際經驗、案例,提供讀者參考。書中以大量照片說明現場及證物的處理方式,亦包括許多現有執法機構最新標準作業程序,為第一本針對國內環境所寫的現場鑑識類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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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榜心得第六篇
刑事要自修生看過來
刑事組
邵OO
今年準備三等考試已經是第二年,在派出所一邊輪班一邊準備考試的辛酸血淚史真的一言難盡,時間的利用很重要:
(一)上班時間:以寫題目、檢討題目(選擇題)及背法條為主,能讀到2-4小時就很開心了
(二)放假:幾乎都窩在圖書館,跟著圖書館開放時間當作我讀書的時間,主要讀一些比較需要理解的專業科目、申論題練習還有整理自己的筆記。
(三)至於下班時間就運動或睡覺,如果有多餘的體力再讀一些進度。
*前置作業:
1.選定一個你想要的科系
2.做好接下來要斷開朋友邀約跟玩耍的準備
3.我是刪掉Instagram,因為會一直滑或是看別人在玩自己要讀書的感覺非常苦悶
4.我個人沒有買函授教材,只有刑法刑訴有聽過高點的課程,其他科主要是依考上的學長姐及朋友的建議書單去挑書,然後安排進度讀完
*各科準備方式:
(一)國文:平常沒有特別準備,等到考前2個月左右開始練習考古題;公文也是考前自己練習幾個範本,再把格式背起來;作文的話要背一些名言佳句~
(二)英文+憲法:
1.憲法:一開始我有看劉沛的憲法,他書裡很多表格都整理的不錯也很易懂,到考試前我就都只有做考古題,再回去訂正檢討
2.英文:多做考古題,把常考的單字彙整在一起做成筆記,平常如果讀書讀煩了也可以買一些英文雜誌來廣泛閱讀(像CNN之類的)
(三)情境實務:
我有買解題書,因為這科涉及的領域很廣,有刑事、交通、警察法規..等等都可以作為申論題材,所以可以將其他科目讀的運用在sop上,不會花太多時間在這科上。平常會把勤教的傳閱公文跟案例教育印下來看,很多都是申論題的素材,或上班遇到的各種狀況也可以聯想如果考出來該怎麼寫~
(四)警察法規:
一定要買程譯老師的聖經來看,老師的書很多框框內的內容都是選擇考點,以及註釋有些學理及實務上的爭點,申論題也運用的到;然後七大法規一定要背起來!!另外多多注意時事,如: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內容、缺失、建議...等等。
(五)偵查法學:這科是我滿喜歡但是又不太穩的一科,因為四題都申論,要四題都會寫也不容易,而且時間跟頁數分配太重要了!今年第一題我寫太多,導致後面題數的空間被壓縮,所以成績也呈現階梯式分佈。這科我覺得一開始要看函授讓老師講解給你聽,聽完一輪後再去看解題書、做題目這樣。
1.解題書
(1)刑法:刑法解題書
(2)刑訴:刑訴解題書,這本比較偏向警察特考的題目,如果要考研究所這本也可以。今年我還有參考紀綱刑訴解題書,他把一些爭點整理的不錯,如無令狀搜索的寫法。
2.時事
平常多注意實務見解跟判例,還有新釋字,都是偵查法學出題的寵兒。(像今年就出釋字789號)
(六)犯罪偵查學:
1.犯罪偵查手冊跟刑事鑑識手冊全部背起來,加上犯偵手冊近來大修,一定要熟記
2.平常上刑事局網站瀏覽一些資訊還有刑事雙月刊
3.考古題除了歷屆三等外,也大量練習二技、警佐班、研究所等等考題
4.補充資料:犯罪剖繪-理論與實務、警察偵查詢問理論與研究、偵查管理-以重大刑案為例
(七)刑事鑑識與現場處理:
這科就是大魔王無誤,社會組的我讀這科也超痛苦,一開始都看不懂,直到後來看了駱宜安老師的刑事鑑識概論,再搭配大量考古選擇題加強記憶並補充申論的不足。刑事鑑識手冊、指紋手冊都要熟讀;課外讀物可以上網買李昌鈺博士的「犯罪現場指導手冊」,書中蠻多現場處理及鑑識的tips。
(八)總結:
1.各科一定要自己整理筆記!寫過就會有印象~~考前也只要看筆記就好
2.考古題一定要寫!真的!
經過去年差一點點落榜的經驗後,今年給自己的壓力很大,一度搞到身體非常差,一路走來的辛苦真的只有自己知道,謝謝這段期間鼓勵我、不厭其煩讓我問問題的貴人們,還有知道我上榜陪我一起爆哭+尖叫的人。謝謝你們!也要謝謝自己沒有輕易放棄。而現在準備努力及持續努力著的你們也很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加油!
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在 警察法學程譯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刑案現場處理流程(刑事局撰寫)
壹、前言
近年來隨著國家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及社會多元發展,犯罪型態也漸趨組織化、狡黠化、惡質化。面對日益複雜之犯罪型態與手法,我警察人員之偵查犯罪作為,將隨著科學辦案時代的來臨而日趨重要。
民國92年刑事訴訟法大幅修正,刑事訴訟制度由以往「職權進行主義」,改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並採無罪推定及嚴格證據法則,致使負責第一線偵查犯罪的警察同仁,首當其衝,在查緝犯罪過程,必須完備合法採證程序,獲得的證據才能被當作呈堂證供,透過此次司法改革也趨使我國朝保障司法人權之終極目標跨出一大步。
犯罪現場是證據的寶庫,刑案之偵查,始於犯罪現場勘察,從過去眾多案例可知,現場處理正確與否,往往是影響破案的主要關鍵,現場勘察處理失當,將會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更會讓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故處理時不可不慎。
刑案現場可能因處理的員警專業素養不夠,對現場處理認知不足,造成處理上的瑕疵,易使警方受到各界之非難,也嚴重司法偵審品質,以蘇建和等三名死囚案為例,我輩當深切引以為戒。為避免重蹈覆轍,所有警察同仁均應熟稔刑案現場勘察各項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務使每個同仁均能妥善處理現場,提升刑案偵破率,以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貳、初步處理
想想看,在重大刑案發生後,如果你被指派最先趕赴現場,在面對眾多圍觀的群眾、紛亂的現場、被害人家屬此起彼落的哀嚎聲下,第一步你該怎麼辦?
救護傷患:
以命案為例,最初接獲報案之員警(一般為派出所同仁)應即時攜帶現場封鎖帶、數位相機、簡易防護裝備(口罩、帽套、手套、鞋套)前往;抵達現場後,除要注意歹徒是否仍停留於現場,及注意己身的安全外;應立即記錄抵達時間,如有傷患,以救助傷患為第一要務;如發現被害人已死亡,則立即將現場所有人員,包括被害人親屬帶離現場,拉上封鎖線,保全現場,並通報請求分局鑑識小隊或警察局鑑識課支援現場勘察工作。
如發現被害人受傷,應立即送醫急救,在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應特別注意,非必要不得任意移動現場擺設及物品,而且應該迅速進行簡單之記錄,如照相、測繪、筆記等,以為日後現場重建之第一手資料;如因救護過程移動的任何物品,均應隨時加以註記,因為就算幾張簡單的相片,很可能成為日後法庭偵審之最重要的原始證據,千萬不能輕忽。
在送醫過程中,最好有員警隨同前往,除救護、安慰傷患外,亦可探詢兇嫌身分;急救時應吩咐醫護人員,如有必要剪開傷患衣物時,不要自衣物的切口處剪開;脫下的衣物,應妥善以紙袋保存(1件1袋);最好待陰乾後,以乾淨紙張隔開摺疊相鄰部位,避免交叉污染及微物轉移,因為衣服上的血跡噴濺痕或可供研判犯罪的過程;細微的毛髮、纖維等跡證可能自凶嫌轉移到被害人衣服上,從這些跡證的比對,可提供進一步的資訊。
槍擊案件被害人送醫前最好將其手部以紙袋套住包妥,避免微物散失,更要囑咐急救人員,勿以金屬夾夾取存在體內之彈頭,而應改以前端套有塑膠套之鑷子夾取,以免彈頭上的來復線痕遭破壞。如果屍體被移至太平間或殯儀館,其身著之衣物亦應妥為保管,以免失去重要跡證。過去有多起命案,死者身著之衣褲竟然不見,造成日後偵辦刑案無法彌補的缺憾,不可不慎!
逮捕嫌犯:
如果歹徒仍在現場,應在注意自身安全之前提下,以逕行逮捕或通報圍捕方式逮捕嫌犯。槍擊案件逮捕之現行犯不可以讓其洗手,因為有可能洗掉其手上之射擊殘跡,應立刻通知鑑識人員採取其雙手之射擊殘跡;另嫌犯上衣應予查扣,供實驗室檢驗是否有射擊殘跡;涉鬥毆案件嫌犯衣物、鞋子如於其上發現血跡,均應先拍照記錄後查扣,交鑑識人員進一步採證鑑驗;嫌犯雙手指甲內容物亦應徵求當事人同意,方可進行採樣。
在現場附近逮捕到之嫌犯,切記不要再帶回現場,以避免破壞現場跡證或是增添部分跡證,讓嫌犯有辯稱「現場跡證是後來被帶回現場所造成或遺留」之機會,而導致現場跡證失去證據能力。
留置目擊證人:
目擊證人經常可以提供重要線索,現場有多名目擊證人時應將其分開避免全部在一起,分別詢問其所見所聞,以免證詞不夠客觀。詢問距案發時間愈早愈佳,否則,隨著時間流逝記憶愈模糊,或摻雜其他記憶而造成錯誤訊息。
獲得全盤印象:
請求支援的過程中,應隨時觀察記錄現場周遭的擺設,如果前往現場的員警有二人以上,除一人負責照顧傷患外,另一人宜立即請不相關人員退出現場,並使用封鎖線保全現場。在處理過程中,可伺機詢問誰最先發現?誰曾到過現場?以及當時發現的情形如何?有沒有動過現場什麼物品、開關燈具或瓦斯等,並加以筆記。另為能儘早掌握現場暫時性、情況性之跡證,可先行戴上口罩、帽套、手套及鞋套,觀察現場之狀況,特別是一些隨著時間經過會改變性質的跡證。例如:飯桌上溫熱的飯菜,現場遺留仍濕的鞋印,一到現場就聞到的瓦斯味,茶水的溫度等,最好先記錄下來,這些資訊對於案發時間及案情的研判甚有助益。此外,也應注意一些型態性跡證,因為其中往往隱含了許多重要訊息。在現場觀察記錄過程中,不要任意翻動物品,亦儘量不要踩到地上的血跡。初抵現場員警所獲知各類訊息應報告長官及現場處理人員。
參、現場封鎖保全
在大眾傳播媒體競爭激烈的今日社會,一旦發生重大刑案,必將成為競相報導的焦點,各媒體為了取得第一手資料或畫面,常以各種手段進行採訪,然在這採訪的過程中,卻無意間破壞了現場的完整,甚或毫無遺漏的揭露警方處理之作法,讓歹徒完全掌握警方所蒐採的線索,上述種種情形,事實上對警方日後偵辦刑案造成相當大的困擾。因此,現場之封鎖保全,在今天格外顯得重要。
界定封鎖範圍:
每件刑案現場範圍,皆不相同,該如何封鎖保全現場?而現場封鎖的範圍又該多大?這一連串問題在現場初步處理,對一個訓練有素的員警,封鎖現場的範圍判斷除了實體的處所外,凡涉及犯罪行為的地點或人物,均可視為刑案現場的延續,原則在封鎖現場的初期,其封鎖範圍的界定可儘量的從寬,待案情逐漸釐清後,再逐次的縮小範圍。
設三道封鎖線:
依「刑事鑑識規範」規定,封鎖範圍以三道封鎖線為原則。如果現場較寬闊,不妨可以設三道封鎖線;但以都會區人口稠密、空間狹窄,恐有窒礙難行之處,仍需視地形地物而定;無論如何,一般民眾及媒體須隔離在最外層,負責封鎖的員警亦應站在封鎖線外管制人員進入;各級長官應停留於第一道與第二道封鎖線間。在第一道封鎖線內,原則上只有勘察人員可以進入現場處理;各級長官如欲進入現場,應依規定戴上口罩、帽套、手套、鞋套,方得以進入現場。
保護各類跡證:
在封鎖保全現場的過程中,也要注意跡證的保護,尤其在戶外的刑案現場,跡證隨時可能因風吹、雨淋等情況而遭破壞,故如有必要,可將跡證先行拍照後採取或移至適當的地點予以防護。
切勿使用現場任何物品或設備,如電話、廁所、衛生紙、水等,亦不可在現場飲食或抽煙。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處理的同仁在現場所做的動作、觀察到的現象或對現場所作的改變應向勘察人員一一報告。
觀察記錄周遭環境:
有許多案件,兇手習慣回到現場觀看警方偵辦案件情形。因此,負責封鎖現場的員警,最好能拍攝現場圍觀的群眾,以為偵查之參考。另外,現場附近的車輛除錄影外,亦應加以記錄其車號、廠牌、型號、顏色等資料。所有進入現場的人員均需加以記錄姓名、進出時間,以供日後跡證排除之用。
此外,必須注意的是,有些現場因案情需要或後續處理等情況,必須較長時間加以封鎖,負責封鎖勤務的員警必須瞭解,雖然現場已經初步處理,然在未獲解除封鎖的指示前,未經允許仍不可讓無關人員進入,尤其是新聞媒體工作者。
肆、跡證初步辨識
由於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處理的同仁,負責上述現場保全的任務,但有時也必須進入現場,如從事傷患救助工作或搜索在場之嫌犯,因此對於現場物證形態,應有初步認識,才不致破壞現場跡證。
暫時性跡證:
即有可能隨著時間、環境、氣候而變化,一經變化,原來的狀況就難以還原,或變成臆測之證物。在一切拿出證據來的要求下,暫時性跡證的注意、發現、記錄就非常重要,雖不盡然是破案的關鍵,但對案情的研判卻有很大助益。例如:點燃的香煙;進入房內,有無汽油味、瓦斯味、酸臭味、腐屍味、煙味、燒焦味;房間雖暗,但燈管、燈泡尚有餘溫,可研判人剛離開不久;屍體屍斑形成的型態、是否轉位、屍體僵直的程度可研判死亡的大概時間及屍體是否被搬動。
情況性跡證:
就是當時的情況到底如何,這對刑案的重建有密切的關係,例如:天氣情況、電燈亮著、冷氣開著、門窗反鎖、車上里程數、油量表、車鑰匙是在開、關或啟動狀態等。
轉移性跡證:
轉移性跡證依「路卡交換原理」,兩物相接觸必生轉移,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相接觸,均會產生轉移性跡證。例如:玻璃杯上的指紋、車輛碰撞的油漆痕、刑案現場之鞋印、命案現場毛髮、血跡之轉移等。
關連性跡證:
即在追尋源頭,這個源頭不論是人,不論是物,只要有關連性,就是偵查上的連結,一路追查下去,或可因而破解。例如:現場遺留嫌犯身分證;一部肇事逃逸的汽車,在肇事現場發現的油漆碎片、玻璃碎片,若能做到與肇事車輛破損處物證的脗合,則具百分之百的證據力,這就是由關連性跡證而破案;相同的嫌犯DNA型別在不同性侵害送驗證物檢出,可表示該嫌涉多起性侵害案件。
型態性跡證:
物體損壞的型態包括如被害者或嫌犯衣服損壞程度、部位的型態,大概可研判造成這種損壞所使用的力量與方向,破壞的方式,有時亦可研判何種工具所為。例如:槍擊現場玻璃破裂痕可研判射入、出口及其角度;車輛肇事現場,車輛遭毀損的位置、角度、高度、碰撞設施的情形等,可回溯車輛原始的位置、行駛路徑、受力的形式、方向、大小;由血跡噴濺的型態可研判入射角度,進而重建血源之所在等。
伍、結語
「物證不會說話,當然物證也不會說謊」。科學證據往往是破案或司法偵審的關鍵,所以希望各位同仁對於每一個現場均能遵照上開程序,審慎處理,在案件發生初期,就能做好現場保全工作,如此定能讓後續犯罪現場處理人員有效運用科學鑑識來協助犯罪偵查,提高辦案的品質,更可成為法院審理中強而有力的佐證,全面展現警察人員科學辦案能力,亦可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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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獨家-阿善師親自上課給您聽】 刑事鑑識與刑案現場處理+ 犯罪偵查謝松善主任108.07.27 全新開課面授+雲端請洽07-2858813 或07-2882800 #刑事鑑識與刑案現場處理#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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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
準備考試的日子都會上來看國考板,很謝謝板友們分享心得激勵我,今年有幸上榜,因此
也想分享一下心得,希望可以幫助到人。
1、書單:
(1)國文:無。
(2)英文:
千華文化出版的英文-題庫+歷屆試題。
(3)憲法:
李如霞的憲法測驗。
(4)偵查法學:
(刑法)奧立夫的一本搞定警察刑法
(刑訴)紀綱的刑事訴訟法解題書
(特別刑法)只唸法條
(5)犯罪偵查:
千華數位的犯偵+考古題+偵查犯罪手冊
(6)警察法規:
程譯的警察法規必讀聖經
(7)情境實務:
謝安的警察情境實務解題書
(8)刑事鑑識:
駱宜安的刑事鑑識概論+李如霞的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精萃+高見的刑事鑑識
書籍
2、唸法:
(1)國文:
只有考前背公文(上網看青草茶公文)。
今年考國文看錯時間,寫公文寫到一半看手錶(指針錶),嚇一跳以為只剩15分
鐘,便在15分鐘內把公文跟作文亂寫出來,後來才發現竟然還有1小時,最後整份試題紙
塗塗改改,所以成績慘不忍睹,希望大家不要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2)英文:
考前稍微背個警用單字。
(3)憲法:
我每年都會報考二技練筆。在二技考前花個幾天,把李如霞的整本憲法寫完,等
到三等考前,利用零碎時間再唸一下先前寫錯的地方。
(4)刑法:
曾經補過高見補習班的刑法單科,那時候上課的老師是張律師,當時張律師有提
供mail信箱給學生問問題,問老師問題幾乎都秒回,很感謝這個刑法老師,不過他目前已
經離開補習班了。
今年我只唸奧立夫這本書(張律師出的書),我是用跳著看的方式,申論題解題
的部分才看,我覺得他的申論解題很淺顯易懂,適合我這種不太會寫申論的人,而選擇題
的部分我會跳過,因為三等不考選擇。
我也會選擇性地看法條,覺得不重要的法條會直接跳過...(這只是因為我覺得我沒
有很多的時間可以唸書,好孩子不要學)例如分則部分我會看財產犯罪章、酒駕、肇逃、
妨害秘密(GPS)...,而刑總我全部都會看,總覺得三等的刑法最容易考刑總。
(5)刑訴:
刑訴這科一樣曾經在高見補習班補過習,那時候的老師是黃律師,也是一個我覺
得教得好的老師,不過他現在也離開補習班了。
後來(今年)我唸紀綱的刑訴解題書,理由一樣是淺顯易懂,各個學說寫得很清
楚。
這科我只有唸「強制處分」及「證據」章節,其他的章節我完全沒唸,所以今年
(107年)的刑訴最後一題完全不會寫(只拿8分)。
刑訴我會用電腦整理成筆記,筆記內容都是書上的內容,再利用word-列印裡的
「小冊子列印」,把他列印成冊,考前就唸(背)這本小冊子,不會再唸其他的。
(6)特別刑法:
我一樣用上述方式整理成冊,但因為特別刑法我沒有書,所以我幾乎只有整理法
條來看。
(7)犯罪偵查:
是我很不知道該怎麼唸的科目,抓不到方向,找不到適合的書的感覺。我最主要
是做阿摩測驗的考古題,平常上班沒事的時候就利用手機做題目,做久了,之後再唸書就
比較知道什麼是重點。覺得最最重要的是偵查犯罪手冊一定要唸熟,一開始覺得手冊很簡
單,反而忽略,後來才發現考試幾乎都從手冊出(申論也是)。
(8)警察法規:
曾經補過程譯老師的警察法規,後來也都是看程譯老師的書。唸書想睡覺的時候
也會用電腦開始整理資料,例如把社維法的「不聽勸阻」跟「不聽禁止」整理出來,用電
腦打字整理筆記會讓我比較有精神。
(9)情境實務:
只有唸謝安的情境實務,就乖乖地從頭到尾看完,最後考前把一些覺得可能會考
的題目抓出來,整理成小冊子,類似考前猜題這樣。要注意的是,我覺得情境的歷屆考古
題最好可以全部做完,情境的題目有時候出的很奇怪(個人感覺啦),所以這科我平常也
會利用阿摩做題目。
(10)刑事鑑識:
這科目因為很艱澀,所以我從最簡單的李如霞的書開始下手,如果看到書中有
什麼疑難想知道地更透徹,才會再去找另外兩本書出來看。整理資料也是以李如霞的書為
底而整理出來的。
這科我覺得要唸懂是不可能的(我是沒辦法),所以我考前整理成冊後,就不
再多唸別的,只會看自己的小冊子,盡量看熟,並試著背大標題。
3、心態:
我覺得準備邊上班邊準備考試真的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我已經考了好幾次(開
始完全認真準備是3次,即3年),今年放榜前,已經無法相信自己會考上,結果竟然考上
了,我慶幸當初沒有放棄,也覺得辛苦是值得的。
我個人認為三等刑事的考試,運氣成分佔非常大,常常覺得有把握的申論題目反
而分數低,沒把握的分數高,所以有時候沒上榜,千萬不要氣餒,再多考一次,運氣不是
我們可以掌握的,我們能做的只有做好準備,最後總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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