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8歲、未滿20歲具刑法完全責任能力,卻沒有公職投票權,也不能養寵物;可以當警察,卻不能從事保全與攤販工作;可以買樂透卻不能買運動彩券。立委鍾佳濱列出現行許多針對年齡規範不合理的法律,要求全面檢討現行有關18歲至20歲之年齡差別規定,合理調整使權利義務對等,以符合社會規範。 Tags: 刑法完全責任能力 10 comments 120 likes 12 shares Share this: 今周刊 About author 《今周刊》每周四出刊,是台灣近8年來發行量成長第一名的財經雜誌。 做為一本宏觀的周刊,我們不只在財經深度著墨;希望讀者擁有富足的生活與未來;希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引領台灣的發展,能更為完善;更希望在《今周刊》看見更多更好的明天。 2011年迄今,我們製作8個封面故事,探討年金改革,促成社會正視台灣的未來;2010年首創「無感復甦」、「苦勞經濟」,揭發台灣低薪問題;2011年以「消失的醫生」,提出台灣醫療危機即將來臨,另外在食安、人權與司法改革的,也喚醒政府與人民的重視。 讓讀者擁有理財知識,與積極參與社會的能力,實現讓生活更富足的渴望,是《今周刊》存在的目的。引領台灣看見更美好的明天,為台灣做更多具影響力的報導,和盡社會責任的承諾。 《今周刊》是台灣最具影響力的財經媒體,2018、2019年蟬聯金鼎獎「最佳財經時事雜誌」、屢獲亞洲卓越新聞獎(SOPA)等大獎肯定。 1078200 followers 1058638 likes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