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遞】
苗栗縣某位鎮長於參選立委期間,競選對手立委陣營指控其於任內涉及利用同黨黨員為人頭,進而介入火車站前土地收租停車一案,製作文宣標語且召開記者會說明。檢察官認為上開指控確實影射特定競選對手涉入弊案,然與實際事實不符,已逾越善意言論範圍,故以加重誹謗罪起訴被告則認為其發言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與310條誹謗罪皆涉及言論自由與名譽法益保障衝突時的利益衡量,其中的重要判斷標準規定於刑法第310條第3項與第311條各種事由。與此相關,當名譽權受到侵害時,亦可能同時得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參考文獻】
1. 鄭逸哲,「刑法最後手段性─刑法謙抑性格」安在哉?──評析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五年度上易字第一七三七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3期,2012年02月,頁96-104。
2. 葉啟洲,罵人「共匪」或「胡錦濤」與名譽權侵害──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一百年度訴字第一三五一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3期,2012年02月,頁87-95。
3. 張永明,公務員之言論自由,月旦法學雜誌,192期,2011年05月,頁81-96。
4. 蔡佩芬,惟司法官與公務員方值得刑法保護?--二十六年渝上字第一九一○號刑事判例評論,月旦裁判時報,7期,2011年02月,頁106-113。
http://www.lawdata.com.tw/anglekmc/lawkm…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有個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爆說,他透過『中國創新投資公司』滲入台灣,介入去年九合一大選,而且每天都有新進展,像是在追劇一樣。 但這起案件也有很多疑點還沒被釐清,光是最基本的如何生產內容?如何配合指揮?這些都是可以被驗證的關鍵,但卻都交代不清。 反而台灣現在是在第一線去...
刑法最後手段性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有個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爆說,他透過『中國創新投資公司』滲入台灣,介入去年九合一大選,而且每天都有新進展,像是在追劇一樣。
但這起案件也有很多疑點還沒被釐清,光是最基本的如何生產內容?如何配合指揮?這些都是可以被驗證的關鍵,但卻都交代不清。
反而台灣現在是在第一線去面對中國的威脅,現在當下更適合討論台灣目前『中共代理人法案』。
為什麼會有這種法案出現呢?其實呢,主要是近年來有部分國家積極擴張影響力來影響各國相關政策,其中又以中國的作法和影響最受關注,像是常見的買媒體、社群媒體資訊戰、投資企業等手段,來滲透、分化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也希望透過法制規範,來管制在台灣的外國代理人。」
雖然聽起來很合理,可是仔細想想卻有超多問題的欸!因為怎麼判定是中國代理人?這不僅舉證不容易,事實認定也有一定難度!光是『代理』的定義怎麼界定?台美友好算嗎?中天說中國好棒棒,柯 P 説兩岸一家親算嗎?退伍將領去中國聽習近平演説是代理行為嗎?有拿錢就算嗎?變成網紅算嗎?沒拿錢但心甘情願擁抱中國宣傳中國好棒棒就可以嗎?
台灣有言論結社自由,對兩岸主張有表達自由,但如果威脅到國安,甚至動搖主權,就要謹慎以對。不過代理人的對象跟行為如果定義不清楚,很容易有思想犯的爭議。這也是國民黨、親民黨反對的理由,他們認為,已修正的《國安五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問題已經有完整規範,代理人法推出後,是不是只要被政府懷疑是中共代理人,就可以通知到場說明,這是不是把兩岸往來交流的人都當成賊了?到底是在補國安漏洞?還是政治迫害?
今年在立法院通過的《國安五法》,包含《刑法》的修法,把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列入《外患罪》的適用範圍,還有《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中,也補齊過去無法重懲共諜的法規缺漏,可以說是已經完成最後一塊國防拼圖。但現在也卡在說,中國對台滲透嚴重,修法應該『事前預防』?還是『事後懲處』?或者要怎麼樣才能同時做到『事前預防』跟『事後懲處』的效果。」
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代理人法》不是台灣獨有,美國也有,像是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就要求其他政界勢力有關的個人與機構,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公開跟外國方面包含活動、款項關係。2017 年,美國司法部依此法要求《今日俄羅斯》與《俄羅斯衛星網》等媒體註冊為外國代理人;2018 年 9 月也命令中共兩大官媒《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將在美國的分支機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澳洲在去年實施《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也要求公布外國勢力對澳洲的政治影響,包括外國人有義務登記政治遊說,把活動種類、目的這些內容透明化。
『事前預防』也不是一開始就全部『禁止』,如果想要一次到位,這樣爭議性會很大,我國遊說法裡面已經有不允許中共聘請代理人進行遊說行為的規範,這不是新的法律,是現行法,但荒謬的地方在於沒有法律制裁效果,只是寫好玩而已,因此針對『事後懲處』要有更明確規範。
國際化就是你要跟外國來往,但這個外國的影響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壞的,現在這些法律就是希望把這些壞的擋住,但大家要小心不要把好的也全殺光了,你對民進黨新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有什麼想法嗎?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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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最後手段性 在 Boba ETtoday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主題:
工商界邀賴清德吃早餐!
五缺加十問 拚經濟原來老闆這樣想?
主持人:楊文嘉
來賓:
立法委員 黃偉哲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 陳志龍
財經媒體人 蔡玉真
時事評論員 王時齊
內容:
Q:賴清德與老闆們吃早餐 企業要問十大問題?
Q:賴清德喊薪水3萬太低 缺才缺工祭3大招?
Q:政府帶頭公務員先調薪 工商企業界跟進了嗎?
Q:4對策3策略解缺水地 學者肯定有突破!
Q:缺電要命!賴神3招急救 核電最後手段?
Q:賴清德火速解五缺 林伯豐坦言還沒成效?
Q:加班費做1給4 害一例一休變「惡法」?
Q:四不+四彈性 雇、傭、政府三輸還三贏?
Q:挺過民怨 勞基法再修力拚春節前過關?
Q:停電根本噩夢!林伯豐挺綠能但不是現在?
Q:最怕缺電未來 台積電用電超過東台灣?
Q:空汙法修法 沈榮津喊平衡環保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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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最後手段性 在 看板C_Chat - [討論] 西方人很多不能接受兄妹做i嗎 的推薦與評價
現實這件事情是滿噁的
不過我推畢竟是漫畫,甚至連i都還沒做,頂多有機會發展出關係?
122話老外還算滿多人有反應的,雖然大部份都還是專注在劇情上比較多
MANGA Plus上幾個比較多人讚的留言,也有一點人覺得兄妹關係不是很能接受的
大概2-3則左右吧
https://twitter.com/Yorimen/status/1675720057048141824
橫槍老師的新推文下面也有一些
為啥外國人的兄妹做I接受度那麼低啊
明明我看台灣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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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兔兔真讚
89011978/Choney
3646291/Armadillo
90838107/HEIJUN・玉田平準
88459182/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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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國大陸和大韓民國除外,在世界各地提供。
如果集英社不是正版 我也不知道誰算正版了
順便推廣一下,這個我不確定台灣有沒有,但是英文版的大概周刊出之後沒多久就更新了
而且還是免費看,基本上Jump熱門的都能看到,加上又是正版
沒有不支持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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