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報請檢方進行司法相驗,以釐清死因是否與疫苗接種有關係 (#舞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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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 #死亡 #第二劑
到院前死亡司法相驗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打疫苗猝死至今配套全無
#誰還亡者公道
自施打新冠疫苗以來,至9月2日為止,因打疫苗猝逝人數達712例。國民黨團發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審議,目前為止一件都還沒有審議,疫苗接種往生家屬除了看到衛福部、法務部互推皮球,司法相驗SOP到現在都還沒有建立。
#總召費鴻泰 表示,追根究底原因,發現染疫往生者在司法解剖中,許多該檢驗的項目根本沒有做,#民怨難平誰要負責?
#吳怡玎委員 說,接種疫苗後猝逝者AZ比例最高,血栓比例高,免疫血栓性血小板低下症(VITT)、血小板第四凝血因子抗體、Anti-PF4 Antibody,等三項檢查最應列入。另外也必須增加發炎因子濃度、抗體濃度和受損器官組織切片抗體抗原反應跟疫苗相關的3項檢驗項目。
民眾施打疫苗後往生,家屬接受解剖,#拿到解剖報告並不了解法醫相關報告內容。但法醫解剖僅列死因,#報告內容無法提供任何是否因疫苗施打誘發死亡的證據。而疾管署對外表示,已在完成接種死亡解剖的相關個案中,均與疫苗施打無關,吳怡玎委員質疑,#到底是證實全部與疫苗無關?#還是無法證實與疫苗有關?
#副書記長洪孟楷 表示,疫苗接種不良反應檢驗,法醫並未進行能夠檢測出是否因施打疫苗而猝死的3項檢測,那又如何能夠提供相關檢驗報告,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審議?
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年6月時在立法院要求防疫紓困追加預算通過時,承諾「徹底釐清疫苗接種後死亡真正死因,給家屬一個交代。」。3個月過去了,家屬除了看到衛福部、法務部互推皮球,#司法相驗SOP都還沒有建立,到底給家屬交代了什麼?
#司法相驗SOP至今沒有建立
#到底給家屬交代了什麼
#全面檢討解剖檢驗項目
到院前死亡司法相驗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睽違近4個月,台灣本土案例再度「+0」;接種高端疫苗後不良反應死亡通報再增3個案,指揮中心將諮詢專家討論】
睽違近4個月,本土案例出現「+0」!台灣自今年5月爆發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社區疫情以來,今(25)日本土案例再度零確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大家都很高興,「但沒辦法代表(社區)已經清零,還有一段距離」,接下來必須把確診案例疫調做好,維持住疫情。至於9月7日會不會從現行的二級警戒鬆綁?陳時中表示:「接下來2週是重要觀察期。」
高端疫苗開打2天後累計接種數達28萬6,957人,但昨(24)日接獲首起施打高端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造成死亡的通報後,今日指揮中心再接獲3起不良反應造成死亡案例的通報,個案年齡介於30幾到40幾,其中一人有糖尿病史,體重約120~130公斤;一人接種後有吸食毒品;另一名女性則是昨日接種完後,下午掛急診,猝死在診間。目前高端開打3天,累計4起不良反應死亡案例通報,陳時中表示,這些案例會等待司法相驗,再進一步確定死因與施打疫苗的因果關係,也會諮詢專家討論,目前沒有停打高端疫苗計畫。
■睽違近4個月,首度「+0」
台灣上次本土零確診要追溯到5月9日,隨後即爆發大規模的社區傳播,最高峰是5月17日的535例(含校正回歸),5月19日全國進入三級警戒,陳時中表示,今天零確診非常不容易,但沒辦法代表已經清零,還有一段距離,可以說本土疫情相當穩定,接下來要注意做好確診案例的疫調,維持住疫情。另外則是要嚴守境外移入,偷渡客是可能威脅因子,台灣海岸線長,很難管理,會跟相關單位海巡署加強合作,將偷渡可能性降到最低,若民眾有發現相關可能性,可以跟警政或者指揮中心通報。
至於二級警戒維持至9月6日,但近期本土疫情趨緩,是否有放鬆可能?陳時中表示,這兩週是觀察期,「今天是一個好的開始」,未來關於安親班、外籍配偶入境,會基於完整防疫前提下,站在人道角度,逐漸放寬管制。
台大公衛學院教授陳秀熙表示,還不能掉以輕心,「清零只是Alpha病毒株清零,現在要全力擋住境外移入的Delta病毒,」不要家戶感染,造成之前雙北這樣的疫情,要對入境者嚴加檢疫、隔離管理。
昨日疫苗施打量為13萬4,490劑,目前全國疫苗人口覆蓋率剛突破4成,為40.91%,劑次人口比例44.33%。陳秀熙也提醒,疫苗要趕快施打,增加覆蓋率,另外他則建議在公共場域,包括各大校園等,要開始配合居家快篩,找到早期隱性感染者,避免大規模傳播。
■高端疫苗再通報3起嚴重不良反應死亡案例
本土疫苗高端23日開打,24日接獲首例嚴重不良反應死亡案例通報,今天指揮中心再公布3起,疾管署副署長、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這3起分別是桃園一名40多歲男性,有糖尿病史,體重120~130公斤,8月23日接種,今天工作突然昏倒,失去生命跡象,現場電擊4次後送醫急救,早上10點30分送到醫院,到院前死亡,快篩檢驗是陰性,死因待司法相驗。
另一名案例是新北蘆洲30多歲男性,有吸食毒品紀錄,8月23日施打疫苗後沒有特別狀況,但據家屬表示,昨日有看到施打毒品,之後就發現倒臥在浴室內已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不治死亡,各地方衛生單位會協助家屬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另一例為基隆市40多歲女性,24日上午在基隆市接種疫苗,施打完無明顯不適,但下午4點30分左右,出現胸悶、頭暈、手腳麻、出汗,下午約5點30分前往台大醫院急診,後來不治死亡。
台大副校長、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補充,這名女性5點多送到台大醫院急診處時有先做COVID-19快篩,結果為陰性,在診療時突然倒下,急救完心跳暫時恢復,做電腦斷層掃描,發現她有主動脈剝離現象,範圍非常大,延伸到心臟主動脈和心臟相接處,造成心包膜大量積血,壓迫心臟無法供血,後來無法救回,8點多宣告死亡,家屬希望司法相驗,做最後判定。
目前高端疫苗累計4起通報嚴重不良反應死亡案例,引發外界質疑,有醫師呼籲訂定停打標準,陳時中表示,目前不會停打,不過進一步檢查是有必要的,會去核對相關批號,等司法相驗結果出爐,要確認有無因果關係,也會跟專家請教討論。
至於有民眾反應接種完高端疫苗肚子餓,張上淳表示,目前看到的高端不良反應報告沒有特別提到這狀況,學理上也找不出這種情形,如果民眾出現這反應,專業立場來看,就是多加觀察。他也提醒,有些反應在臨床試驗上不會被發現,要等到疫苗大量接種後才發現,需嚴密監測,例如AZ疫苗在大量接種後才看到較多血栓現象,mRNA疫苗造成的心肌炎也是大量接種後才發現。
■留學、外派出國等,接種高端28天後可優先打第二劑
指揮中心預計在9月27日開始對高端疫苗接種者施打第二劑,陳時中表示,由於高端疫苗目前沒有其他試驗,所以希望在28天打第二劑,延長疫苗保護效果,之後若有相關研究,可以再視研究結果延長施打間隔。莊人祥補充,選在9月27日開始施打第二劑高端,就是要確保8月23~29日接種高端疫苗者,都會滿28天
對於出國後無法施打高端疫苗的民眾,陳時中宣布,若有機票付款記錄、留學入學證明、公司外派出國證明,滿28天可以到指定合約院所施打第二劑。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前往接種第二劑疫苗前,需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若接種紀錄卡遺失,民眾可返回第一劑接種的醫療院所補發。(文 / 林慧貞;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柯皓翔、戴淨妍;攝影/楊子磊、陳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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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COVID19 #高端疫苗 #疫苗 #接種 #不良事件通報 #本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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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醫護人員的責任是救治與宣告死亡,連對於到院前死亡給予認定病死、有些時候,我都覺得有點僭越了……搞不清死因要求司法相驗是天經地義,不可能期待醫師看一眼 ... ... <看更多>
到院前死亡司法相驗 在 Re: [經驗] 回應-接體員大小事part24 - 精華區marvel 的推薦與評價
看到這篇心中有感,
一些朋友對於民間開立死診的觀念有些誤解。
我目前是衛生所醫師。
首先澄清的是,只要在台灣有醫師執照的就可以開立死亡證明。
所以並沒有所謂的民間法醫這個工作,
如果民眾不是在醫院死亡,那麼就有兩條路徑可以取得死亡證明。
一是司法相驗,一是行政相驗。只有自然病故才能行政相驗!
行政相驗其實是政府因應民情,讓一些堅持要從醫院回家才走的民眾
才有的方法。一般民眾需要先在離開醫院前取得「診斷證明」做佐證。
之後可以到戶籍地的衛生所請那邊的醫生到府相驗。或者,有些葬儀社
會有合作的地方診所醫師,他們想賺一些外快,就會出來做這一塊。
說實在的,一般的衛生所醫師不是很想出來行政相驗。因為收的不多,
擔的風險又大。舉例而言,我所在的單位,一次只收400,上班時間需
要隨call隨到,會申請衛生所行政相驗的民眾又多半弱勢,我通常都是
自己騎摩托車去喪家。錢收進來是進市府的統籌,也不是進我的口袋。
(當然也有原文收2000的衛生所,但我這邊是純做公衛的地方)
但不管怎麼說,願意去喪家的衛生所醫師都是不逃避責任的,我自己也是
抱著盡點心意的想法去做。
這邊就會說到前面提到的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意外、自殺、他殺)。
一般大家常看到開立死診的醫師都是像我一樣,只能開自然死亡。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寫出病因病名的。
如果是到院前死亡、意外、死因不明的,你在急診、門診、衛生所都拿不到
死亡證明(按法律這些都要報請司法相驗)。
而一般病危返家死亡的民眾,從醫院帶的診斷證明就至關重要,不然衛生所
醫師和他素昧平生,其實是沒辦去開立死診,但因為死亡原因有醫院醫師幫
你做證,所以衛生所醫師就可以於法有據的協助開立死診。
司法相驗就是一般醫師無法確認死亡原因的情形,這時候需要請檢察官或法醫
來確認(法醫不是誰都可以擔任,是一種專責專任的工作,知名的法醫就像高大成、
石台平這些人)因為這些死亡個案,需要去釐清當中的刑事責任。
這裡就會出現一些灰色空間,在非自然死亡的情形,家屬覺得死者的死亡不
名譽,或者想詐保,或者貪圖方便,或者觀念不正確,就會付多一點錢找民間
診所醫師去取得自然死亡的死亡證明,藉此迴避司法相驗。(因為非自然死亡
醫院不開、衛生所通常也不開)
另一方面,一些葬儀社也會提供special服務,有合作醫師可以開死診,自然死亡
會開(這點衛生所很感激),非自然死亡…
不過通常葬儀社和賺外快的醫師還是有底限,太誇張的也不敢碰。
這邊算是良心建議,如果真的有家人病危,除非病人心願是回家,不然直接在醫
院取得死診是比較方便省錢的。
補marvel點,
有一次一個1歲大的小孩父母跑來替小孩開死診,因為他們帶某醫院的診
斷證明,病因也很明確,所以我也只能硬著頭皮上,結果跟著家屬一到喪家,才
發現小孩從醫院到家,被放了一整天了才來找我,而夫妻倆是一起來衛生所找我,
一進喪家發現家中沒有別人,所以剛剛你們是把死去的小孩放家中就來喔…
後來因為死因明確,加上家屬哀戚的神情,我也就好人做到底了,因為他們如果
去外面找別的醫師開就是2000起跳,還是我這邊400公道。
當我走出喪家的時候,心情是很複雜的,一方面心疼小孩,一方面難過媽媽
好不容易懷上的小孩就這樣走了,一方面媽媽難過地把死去的小孩抱起來,
走到門口送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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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們能做的也不多,人有沒有往生,大家都會分辨,醫療人員也只是把關和蓋章。
相驗的收費高其實是因為這個工作比較少人願意做。
一般的喪家要嘛是在醫院就開好死診,要嘛就直接找葬儀社代辦。
登門找衛生所的人,很多都是沒有社會經驗或弱勢,由里長轉介過來的。
大部份的行政相驗就像大師兄說的,醫生只會問幾個問題就開診斷了。
原文中的質疑也沒錯,如果是原文的情形,應該要司法相驗比較妥當,
通常正派的醫師聽到病人是在工作地點過世,我們就會直接推掉,
請民眾找司法相驗。但民眾不喜歡司法相驗是有原因的,一來會延後
下葬,二來鄰居的閒言閒語更可怕。
但實際上有的情形比小說還離奇,所以真相我們不得而知。
實務上,最主要的反而不是看病人,而是看家屬的反應,看外觀,聽家屬的
口述,我們在意的還是病人的最後權益,怕的是他殺,怕的是詐保,怕的是
有人掩蓋死因來逃避責任。
※ 編輯: starsoulwd (27.247.131.8), 03/26/2019 13:43:39
是否能開死診莫衷一是。因為這種情形不可能有醫院的診斷證明給後面開死診
的醫生看,衛生所醫生的立場因為不認識病人,所以也傾向不開,以免真的遇到
來詐保或他殺。但又為了服務民眾所以我們還是會有來自高層的壓力要幫忙,
所以有的人會被衛生所拒絕,有的人又可以申請。
如果大家真的有家中長輩在家中發現時已經過世,打119送到醫院其實會因為是OHCA(到院
前死亡),
所以急診不會開死診給你,最多給你「到院前死亡」這個診斷。所以繞了一圈還是要找民
間醫師。
最快的方法就是接受葬儀社的一條龍服務,如果價格真的不合理,換一家是個選項。
而如果沒有近期的診斷證明就跑到衛生所申請死診,可能會被拒絕,
先打個電話到衛生所敘述一下情形,看那邊受不受理。
司法相驗可能會遇到解剖,親屬可能會意見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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