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請好好休息,剩下的交給中天?】
▌故事是這樣的
我走進學校附近的便當店,我坐下來吃飯,我看著壁掛電視給我滿滿中天的大平台(小編吃的店真的都鎖定中天),再看看電視標題:「在韓流助攻下,最佳動畫短片『包子』也把小金人抱回家」、「韓流發威助攻!包子奪奧斯卡最佳動畫短片」、「異相?!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然後呢?然後中天就被NCC罰了。
▌NCC淪為民進黨的打手?
NCC是 #二級獨立機關,名為獨立就是想要 #排除政治影響力,但即使獨立也仍然是行政權的一環,基於 #行政一體 原則,行政權只能減損不能完全剝奪,這樣才可以落實 #責任政治,就是讓應該負責的人對該負責的事實際上是有辦法控制的。因此我們就要來想我們要減損的是「#人事任免」還是「#事的指揮監督」,但如果就「事」的部分讓行政首長享有否准的權限,將會使獨立機關完全不獨立,所以我們才要堅守「人事任免權」的底線。這也就是當初立法院想要以政黨比例代表來瓜分NCC 5/6的名額被大法官打槍的原因,因為等於實質上剝奪了行政院長的人事任免權。而且既然是要去政治化,怎麼最後會變成泛政治化?(想更了解,請進 #釋字613)
–
稍微了解了作為獨立機關的NCC的設立原理,來看看現在的NCC是怎樣呢?
–
2007年修法通過後,現在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是這樣說的:「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且同黨籍不得超過委員總數1/2。」
–
上面的規定放棄了政黨比例代表制,也改變了主任、副主任委員產生的方式,過去是由委員間互選再由行政院長任命,現在則是改採行政院院長從裡面自己選再經過立法院同意,有人質疑可能產生行政權介入NCC業務的疑慮。但在小編看來,主副委員在組織法的規範中也是主持會議而已,既然還是採行合議制,由大家共識決討論出結果,對於法律上的獨立性來說應該不會有太多問題。倒是在「任滿得連任」的部分小編比較有疑慮,NCC跟大法官一樣,都是希望去政治化而達到獨立的終極目標,那讓他得以連任,就有可能導致為了連任做出迎合執政者的決定。關於組織設計大家也還可以再想想看啦!
▌為您插播一則三立的新聞「(北港)朝天宮天空突然出現一道紅光,形狀看似一條巨龍」!
啃!抓到了吧!你看看,偏綠的媒體報導這種你們說的未經查證的新聞,NCC你們怎麼不罰?
–
這裡想跟大家說一個概念——「#不法平等」,我們都知道行政機關應該秉持著平等原則在辦事,也就是說對於相同事務應該給予相同對待,不過當行政機關怠於行使他的權力,導致有個案因違法狀態沒有被排除而獲得利益,這時候被處罰的人並不能因此主張要享有跟對方一樣的利益。其實稍微想一下,應該不難想到是因為要 #維護法秩序狀態 的目的,而盡量使行政的結果導向正確的道路。
–
所以,不少人說NCC不抓三立就只抓中天,暫且拋棄藍綠,單單就法律來看,這些人的主張也不應該被採納。當然不是說「僥倖」沒被抓就代表三立做的是對的,我們還是沒有想把新聞當茶餘飯後的笑談,不過或許類似事情發生的頻率也是NCC裁量的範圍,#便宜原則 的概念。
▌號外!那你有聽說最近公平交易委員會要介入小吃店都播中天這件事嗎?
應該很困難,合先敘明。
–
有人說有可能是收收視費讓小吃店鎖定中天,因此大家就在討論可能可以用的法條。像是 #公平交易法第23條,但在「爭取交易」這件事,因為我們是跟系統業者交易,而不是頻道業者,所以這條規定就很難成立。再來是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2、3款的問題,因為 #限制競爭 必須要有明顯阻礙排擠的情況,即使很多人說到哪都是中天,也應該要經過可靠的田野調查才能決定,即使真的有明顯阻礙排擠的情況,那小吃店跟頻道業者也沒有交易關係,應該也是很難成立。
▌中天也要言論自由?
我們稱呼新聞媒體是 #第四權,認為媒體是獨立於行政、司法、立法以外的第四權,因為媒體較一般百姓掌握更多的資源,因此賦予他們更高的期待去監督政府。讓新聞自由獨立於言論自由外,成為一種 #制度性權利,使新聞媒體能真正的去達成他們的使命。而承認是制度性權利的好處,就是可以賦予他們採訪權、拒絕提供資訊來源權以及較大不受搜索扣押權等抵禦國家公權力的控制,當然也可以課予新聞媒體更多的義務,比如調查、查證義務,畢竟我們當然期待從新聞媒體上能獲知的是較為正確的消息。
▌再關心一次假新聞!
📍王鼎棫|2018年十大憲法事件回顧(第二點)
https://buff.ly/2ON7Lsl
#願我們終有一天不會把新聞截圖當作笑話 #雖然真的笑得很開心
最後雙手供上NCC新聞稿連結:
https://buff.ly/2I3n2Uk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7的網紅李俊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所提出之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修正草案,針對被停止職務之公務人員,若經依法參選,再度當選原公職並就職者,仍應繼續停職,剝奪人民選舉權利,破壞主權在民之民主政治原則。另一方面,原住民自治與地方自治有著根本的不同,縱使地方制度法為憲法所規定之制度性保障,然而原住民自治之實現若僅就地方自治之改制,只是...
制度性權利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行政院所提出之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修正草案,針對被停止職務之公務人員,若經依法參選,再度當選原公職並就職者,仍應繼續停職,剝奪人民選舉權利,破壞主權在民之民主政治原則。另一方面,原住民自治與地方自治有著根本的不同,縱使地方制度法為憲法所規定之制度性保障,然而原住民自治之實現若僅就地方自治之改制,只是讓原住民自治區之實現落空,不僅與原先所揭櫫之目標背道而馳,對原住民之保障更是不進反退。
制度性權利 在 湯德宗大法官演講「保障人民〈婚姻自由〉的基本權」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影片摘要│隱私權、姓名權、婚姻與家庭、血統知悉權:釋字603、釋 ... 及錯誤的更正○ 姓名權:有自由命名的 權利 ○ 婚姻自由與家庭 制度 -重婚得撤銷之 ... ... <看更多>
制度性權利 在 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法律扶助...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予以 制度性 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