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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線上直播講座,主講|劉明生(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直播時間】2021年10月28日(四) 18: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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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介紹】
🔹法解釋學—法條文義探求
民事訴訟法第199條之一、第63條、第255條與第446條
🔹規範漏洞的填補
目的性限縮適用、類推適用、顯失公平之功能
🔹修法論
民事訴訟法第67條之1、第56條之1
🔹訴訟法與實體法的連結
連帶債務與共同訴訟、準公同共有債權與共同訴訟
🔹類型化的思考
共同訴訟型態之爭議問題、醫療訴訟舉證責任分配之類型化
🔹體系階層建立之重要性
客觀訴之合併四階層論、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三階層論、
既判力與爭點效四階層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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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劉明生│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副教授
【本書簡介】
本書以民事訴訟法實例題之研習為主,共包含六十一則實例題之演練。其乃著重民事訴訟法上相關重要課題之實例研習,如處分權主義與訴訟標的理論、修正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充實與集中原則、一貫性審查與重要性審查、第二審新攻擊與防禦方法提出之容許範圍、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訴訟代理、權利繼受、訴訟系爭物之繼受與既判力主觀範圍之擴張、訴訟繫屬登記與善意取得、重複起訴之禁止、客觀訴之合併、客觀訴之變更與追加、當事人變更與追加、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之型態、上訴與撤回上訴之效力其判決之效力、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準公同共有債權之共同訴訟型態、輔助參加、訴訟告知與法院依職權通知之效力、主參加訴訟、訴訟上自認、否認與擬制自認、舉證責任之分配、舉證責任轉換之舉證減輕與舉證責任未轉換舉證減輕、摸索證明禁止原則、個別證據程序、既判力、爭點效以及第三人撤銷訴訟。本書先闡述各實例之基本概念、重要實務及學說見解之爭議,其後進行案例之解說,並於適當處加上重要之圖表,以助益讀者將各案例與學說及實務見解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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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照讀書館:由訴之三要素談如何撰寫書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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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聖惠 │ 前臺灣高等法院庭長
【講 綱】
一、特殊案例訴之聲明
◾所有權移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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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異議之訴訴之聲明
◾分配表異議之訴
◾第三人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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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寫訴之聲明(第一審) │ 王聖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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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109年應屆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目前就讀於台大法研所碩一。回顧過往,大一就讀於北
大法律系,於大一升大二的暑假轉學考至政大法律系,在政大待了三年。大學時期的成績
,雖然沒拿過書卷獎,但法律科目基本上算是前段班(除了法理學差點被當)。可能會有
人問我北大和政大有什麼差別?比如師資、讀書風氣、學校資源…等等。我個人覺得,差
別不大,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差別。兩間學校的法律系都有認真教課的好老師,引領我進
入法律殿堂:都有認真讀書、願意互相交流的好同學。但我仍不後悔自己從北大轉學至政
大的決定,不會覺得花半年去準備轉學考,浪費了時間。因為那是當時的我在短時間內激
勵自己、磨練自己的目標,特別是在大一大二容易玩瘋的時期。我覺得轉學考那段時間的
全力準備,包括上補習班,可以說是一次具體而微的專業考試練習跟經驗。順利通過轉學
考,確實為我在準備考研究所的階段增加了不少信心。在研究所考上後,更給自己對國考
增加了自信心,確信自己念書的方式是有用的。所以建議大家,若不確定自己實力在哪時
,多參加各類考試,給自己壓力、給自己信心。
二、成績
(一) 一試
1. 綜合法學(一) (刑法...) : 120
2. 綜合法學(一) (憲法…) : 120
3. 綜合法學(二) (民法…) : 126
4. 綜合法學(二) (商法…) : 86
總分: 452
名次: 司法官212/律師150
(二) 二試
1. 憲法與行政法 : 125 (65/60)
2.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132(69.5/62.5)
3. 國文(作文): 61(33/28)
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87(46.5/40.5)
5.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 123(64.5/58.5)
6.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61.5(30.5/16/15)
7. 智慧財產法: 64(14/27.5/22.5)
總分: 司法官589.5/律師653.5
名次: 司法官1/律師1
(三) 三試
1. 口試: 81.25
總分: 670.75 (名次:1)
三、準備時程
1. 函授進度部分:
在大二下升大三的暑假就買了高點的函授,但花了一整個暑假,加上一整個大三上學期
才把民法一科看完,因為那時候的心態沒有擺正。總覺得時間還剩很多、離考試還很遠,
而且還有學校的課要上,所以好幾天才看一堂。之後又花了一整個寒假以及大三下學期,
把刑法一科看完。在大三下學期快結束時,決定要考法研所商法組,因此開始認真準備商
法組要考的科目。在大三升大四的暑假,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把商法(公司、證交、保險
、票據)的函授全數看完,又花了一個月時間把民訴(含家事法)的函授全數看完。之後
函授的進度便陷入停擺,直到研究所考完後12天才繼續從憲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一路
往下看,在一試前1個半月,把小科以外的函授全數看完。在一試前一個月,先嘗試了106
年的一試考古題,成績在460左右,因此對於一試很放心,一試總複習只有在唸不下二試
的書時會拿來看。最後一試總複習,只有多多少少看了刑訴、國際私法、行政法、法英。
考完一試後,購買了讀享的二試總複習,由於師資眾多、堂數也多,因此沒有全數看完,
只挑了憲法、行政法、刑法、刑訴、民訴、公司法、證交法、保險法看。另外,距離二試
前1個半月,突然發現忘記看智財的函授,趕緊在10天內補完。
2. 教科書、參考書、解題書進度部分:
避免過於複雜,因此這部分簡單來說,就是在二試10天前,教科書部分至少看完一遍(
不過有些科目我沒看教科書,或只看了大概,而是直接看參考書、解題書、補習班講義,
詳後述推薦書籍部分),參考書至少看一遍(視科目情形不同,有些看了二遍至三遍)。
解題書也是看了二遍至三遍,甚至更多。看起來好像內容很多、根本看不完,但其實越看
到後面看得越快,覺得過於熟悉的地方也可以甚至跳過。我覺得,若有人說法律不需要死
記硬背,只需要理解,那他只說對一半。因為記憶是理解的開始,若記不住,根本無須談
後續的理解。俗話說的好,「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假如真的有把教科書、參考書、解
題書好好的唸上幾遍,完全能深刻的體會這句話。無論是法條內容、大法官解釋的解釋文
及理由書、實務判決見解、學說見解,通常都是用辭精煉,甚至唯美、抽象,要理解其內
容、想表達的東西,並且變成自己的東西,在考場上呈現。第一步就是深刻地記在腦海裡
,而除非是天才,否則只唸一遍必定會忘。況且只唸一遍,也很難全部了解其內容、甚至
是有所誤解而不自知。因此多看幾遍有其必要性。我所指的看幾遍,不是看完當下馬上再
看一遍,或隔天立即再看一遍,而是看完一次後,先去看別的科目,等別的科目結束後再
回頭看,這時候仍然還記住的才是真正有記住的,忘記的才是真正不熟悉的。上述重複的
記憶、遺忘的過程,同時也是理解的過程。
四、讀書方式、習慣、技巧
我個人認為充足的睡眠比起熬夜看書更重要,因此每日基本上必定睡滿8小時(1點前睡,
9點前起床),睡飽才有精神跟心情看書,也比較容易專注。每天念書時間不固定(會受
到當天有沒有課、心情好壞影響)。但自大三升大四的暑假開始,每天至少都在7小時以
上、10小時以內(若覺得無法唸到7小時以上,便想想那些已經出社會的人們每天也都辛
苦工作八小時,我們考生每天唸個7小時以上並不為過)。只有在二試考前一個月,才延
長為每天固定12小時。
由於念書時間到,一開始滑手機、發呆、打瞌睡等行為是人的習性,很難避免的。因此計
算自己共唸了幾小時,必須要把此類不專注之時間扣除,推薦同學們使用種樹app,能有
效抑制滑手機,並且滿足成就感(種一棵樹2小時,種4棵樹就可以休息,樹與樹之間可以
短暫休息個15分鐘)。假如在一個地方唸不下,就換個地方唸,比如星期一、二、三在圖
書館,四、五、六改在家,星期日在咖啡廳。另外,一個月總會有一兩天卡關,無論如何
都完全念不下書。這時候就不用強迫自己坐在書桌前,可以做任何自己覺得紓壓的事。不
過一個月最多4天,再多就不行了。所以要確定自己真的卡關,好好珍惜這僅有的四天,
並且確定當天的自己是真的唸不下書。
有人可能會想找同學一起念書,但我念書通常都自己一個人,不會約人一起看。因為我覺
得念書是自己的事。不過,我曾聽一位法官說過,唸法律絕對不能自己閉門造車,必須要
有志同道合的同伴一同討論才能進步。因此找到能一起討論法律的朋友非常重要,才能相
互砥礪、發現彼此不足之處。我跟我的好友約定好,若是唸到一半發現不懂的問題時,先
把問題留在line裡面,在晚上睡前再一同討論。若沒有他與我討論,我不可能有今日的成
績,我真的非常感謝他。
我看書時必定會畫重點,畫重點能讓自己專注、增強記憶。可以準備三種不同顏色的螢光
筆,看第一遍時只用一種顏色,之後第二遍、第三遍再換不同顏色。通常到後來會發現第
一遍有畫的部分常常不是重點,是重點的部分反而常常沒畫到。至於做筆記部分,我個人
覺得不用做太過精美、長篇的筆記,因為太過耗時,而且做到後來會發現參考書或補習班
講義做的比自己做的還漂亮。我個人有做的筆記分成兩種,一種是精簡、能貼在法典上的
便條紙筆記,把精華濃縮在法條旁,在考前快速複習幫助非常之大(比如今年商法第一題
跟智財第三題都剛好是我在鐘響前20分鐘翻到的爭點)。另一種就是答題模板,打在word
檔裡,每看一遍參考書、解題書,基於自己新的理解,都可以有所增減。這兩種筆記已經
屬於自己的東西,再每日重複複習,最終就會在考場上看到題目的那一刻自動跳進腦海中
。做筆記非常之重要,相信唸法律的大家都會常常遇到,覺得很熟悉,但突然就是想不起
來的情況,這時候若是有一點強迫症的人必定非常痛苦、焦慮,此時若曾有做過筆記,直
接在word檔control+f搜尋自己筆記的關鍵字,看到搜尋結果,會覺得非常緩解。建議除
非是過目不忘的天才,否則必須做筆記。
五、推薦用書及函授
1. 我個人對於「一本書主義」的理解是,把一本教科書、參考書、解題書唸好幾遍唸熟
,但絕對不能只有那本,必須還要有其他本參考書、解題書旁徵博引。每本書都會有不足
之處,當唸熟一本後,再去看其他本,就能互相對照、發現不同之處、進行比對。若真的
只靠一本書,一定會有錯誤的理解而不自知,這在考場上非常可怕。
2. 憲法
(1) 高點韓台大的正課、講義
(2) 讀享二試總複習 徐偉超 講義
(3) 憲法解題書 歐律師
(4) 植憲的憲法解題書
從大一開始,憲法一直都是我的弱項,我看函授時其實早把大一時學的忘光了(應該說
大一時根本沒學到甚麼),所以算是重新開始學憲法。我個人覺得韓台大的正課函授上的
很好,很有體系,該上到的釋字也都有上到,並且都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解,不過可能因
為時間不夠多的關係,所以沒辦法講的很深入,比較適合建立基礎觀念、打底。韓台大的
憲法講義我看了2~3遍,但看到題目還是會愣住。這時候就需要解題書的幫助了。歐律師
的憲法解題書我非常推薦,是我覺得寫得最好的一本憲法解題書。解題都解的非常有架構
,簡單明瞭但又有深度,不像有些解題書很明顯都是想敷衍考生,對於重要部分含糊帶過
,或寫的內容都是考場上當下不可能寫出來的。歐律師的擬答,幾乎都是考試當下能寫出
來的,我很欣賞這點。今年考到的言論自由以及人身自由,我都是以歐律師這本解題書的
內容為基礎整理出來的答題模板去寫,能拿到這樣的成績我很滿意。歐律師這本解題書我
考前看了4~5遍(不過權力分立部分只看了1遍)。至於植憲那本,我只有覺得不清楚的時後
才拿出來對照。徐偉超的二試總複習我也很推,他上課非常認真,也是用最簡潔的方式整
理出最新釋字、最新法研所考題講解,是考前很大一顆定心丸,我非常佩服他的教學態度
。
3. 行政法
(1) 陳敏—行政法總論
(2) 高點韓台大的正課、講義
(3) 讀享二試總複習 徐偉超 講義
(4) 周董、周凌—行政法題型破解
行政法也是我的弱科,在看函授時也等於是重新開始學。大二剛唸行政法時是看陳敏老
師的教科書打底,但這本真的太難太複雜,我只看到期末考考完就沒接著往下看。韓台大
的行政法真的教得很好,把行政法的體系架構都抓了出來。在唸行政法的時候,常常不知
道自己現在身在何方,這時候韓台大整理的體系就非常有幫助。韓台大的講義我看了4~5
遍,一直不停重新複習,每複習一次,就把解題書拿出來寫,發現有不會寫的,再回頭重
看一次講義。所以解題書也看了4遍左右。行政法真的非常需要”熟悉”,才能有爭點意
識,不然可能連題目在考甚麼都不知道,或就算知道也掰不出來。周董周凌這本解題書其
實寫的怪怪的地方不少(甚至有些地方會誤導考生的觀念,我覺得很不妥),但市面上也找
不太到更好的了,所以假如看這本解題書覺得奇怪的時候,不能一昧相信,一定要找公法
強的同學或學長姐討論,不然真的會觀念錯誤而不自知。
4. 刑法
(1) 林鈺雄—刑法總則
(2) 陳子平—刑法分則(上)、(下)
(3) 高點易台大(陳奕廷律師)的正課、刑法總則、刑分講義
(4) 易台大—考點式刑法一本通
(5) 李允成—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分則篇)
(6) 讀享二試總複習 連芯 講義
(7) 周易的司律二試刑法解題書
林鈺雄老師的刑法總則教科書我看了2遍,對於建立刑法體系跟基礎知識打底能有很紮
實的幫助。易台大的上課也把日派跟德派區分的非常清楚,至少能讓原本只學德派的我不
會錯亂。陳子平老師的刑分教科書也寫得很好,實務見解非常豐富,但由於有兩本,我沒
有完整全部看完,只有在看講義、解題書覺得不清楚時才會當成百科全書一樣回頭去翻閱
。李允成的解題書看了一遍,易台大的考點式刑法一本通看了2遍,都寫得很好。我覺得
易台大的擬答也是考場上當下能寫出來的,用字以及解題架構都簡潔明瞭,我刑法的解題
方式完全是在模仿他的擬答。二試總複習時是看連芯的講義,覺得整理的很詳盡,有助於
快速複習,且有補充許多近期文章在裡面,非常完整,只是篇幅真的太多,有些文章又太
難,所以沒有全數看完。周易的解題書我則是覺得有滿多部分整理的很完整,學說及實務
內容都有。刑法的解題非常需要細膩的心,否則很容易漏掉爭點或是應該要討論的罪名,
這部分需要長期的練習去培養。
5. 刑事訴訟法
(1)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下)
(2) 高點黎台大(黃博彥律師)的正課、刑事訴訟法研析(上、下)
(3) 黎台大(黃博彥律師)—刑事訴訟法實戰解題書
大三剛學刑訴時是看林鈺雄的刑訴教科書打底。之後再看黎台大的函授搭配他的參考書
以及解題書。我覺得黎台大的參考書以及解題書寫得很完整(除了沒收部分有點不夠,要
再自己找資料補足),參考書部分我看了2遍,解題書3~4遍。
6. 民法
(1) 王澤鑑—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2) 李淑明—民法物權
(3) 高點張台大(張志朋)的正課、民法債編(I)、民法債編(II)
(4) 林秀雄—親屬法講義、繼承法講義
(5) 讀享二試總複習 賴川、財產法爭點地圖
(6) 張璐—債法題型破解、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7) 林青松—3Q身分法解題書
(8) 許政大(許恒輔律師)—民法(親屬、繼承)
民法主要就是分成財產法與身分法兩大塊。財產法部分,王澤鑑老師的上列幾本書寫得
多好,無庸贅述,可以說是引領我進入民法殿堂的鑰匙,是財產法基礎的基礎,民法的功
力就是建立在這幾本書的研讀上。但是物權部分,我推薦李淑明的參考書,比較淺顯易懂
、容易上手。張台大的那兩本債編參考書,我看了3~4遍,真心覺得讀熟後財產法功力又
能再進一步。賴川的財產法爭點地圖也非常有幫助,財產法唸到後期會有種不知道還要唸
甚麼的茫然感,這時候看賴川的這本書能迅速複習、把一些漏掉的小地方補足,讓人安心
。張璐的債法題型破解、物權法解題書也是增加財產法實力的絕佳解題書,我也都看了3
遍以上。張璐與賴川的解題書,是我認為目前財產法部分最好的解題書,非常用心、解題
也都解的很漂亮、用字遣詞也都很簡潔有力,若考場上能寫出那樣水準的擬答,我相信必
定能拿高分。
身分法部分,我是看林秀雄老師的教科書打底。林秀雄老師的見解我覺得幾乎都非常有
道理,書唸起來也不費力,可以很好的建立身分法的基礎。許政大的身分法參考書(內含
解題擬答),我非常推薦,可以說是身分法的百科全書,有什麼奇怪的身分法問題幾乎都
能在裡面找到。若把許政大這本參考書唸熟,身分法絕對沒有問題。相較於財產法,許多
人可能比較忽略身分法,但我覺得身分法同等重要,因為若是較複雜的題目,通常會把身
分法與財產法混在一起(比如繼承幾乎可以與各種財產法題型結合),且現實生活中也絕對
不少這樣的案例,若身分法觀念不清,家事法的學習必定有受到莫大阻礙。因此絕不能輕
忽這部分。林青松的3Q解題書也寫得很好,不過其中有一點點怪怪的部分要自己小心,不
要被誤導觀念。
7. 民事訴訟法
(1) 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2) 高點許政大(許恒輔律師)正課、民事訴訟法(上、下)
(3) 讀享二試總複習 李甦 講義
(4) 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解題書、家事事件法焦點掃描
(5) 薏偉—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
(6) 蔡律師—民事訴訟法解題書
由於我是政大的,所以引領我進入民訴殿堂的是劉明生老師。劉老師這本教科書也非常
適合建立基礎觀念,淺顯易讀,對實務見解的介紹很完整,甚至也有例題的解答,很適合
民訴初學者。不過大家都知道民訴的另外一派見解也是不可或缺的,這部分我完全是靠上
列3本解題書去補足,從零開始學習爭點整理。我覺得邱派的爭點整理流程,非常非常重
要,是訓練自己面對實際案例具體應如何處理的利器。若爭點整理能夠熟練,看到落落長
的題目時就不會慌張,因為要如何分析破解的公式早已存於心中。且爭點整理可以說是貫
穿整部民訴,從訴之聲明、訴訟標的理論、證據、法院的闡明義務…等等,都包含在其中
。上列3本解題書都是我非常推薦的民訴解題書,喬律這本我看了2~3遍,其他兩本也都看
了1遍。這幾本都有能互相對照、補充的地方,只看一本可能會有盲點。至於許政大的函
授及參考書,我覺得不錯,不過對於邱派的東西基本上是0,只能用來打底,學習比較傳
統的實務及學說見解,因此必須要再看別的書來補足最新的實務及學說見解。家事法部分
,很多人會賭說不考,但我覺得賭太大,因為沒唸就是75分直接不見,所以這部分還是有
認真讀。至少在考場不要連法條都翻不到。二試總複習我是看李甦的講義,他主要挑了幾
個他覺得比較重要的部分出來,今年有完全命中姜世明老師關於反對抵銷的文章,非常厲
害,我覺得上課也上的很好。
8. 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
(1) 劉連煜—現代公司法
(2) 葉啟洲—保險法
(3) 劉連煜—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
(4) 高點程政大正課、講義(公司、保險)
(5) 讀享祈明正課、二試總複習、講義(公司、證交)
(6) 蕭雄—老師開講:公司法-伏
(7) 海青、溫拿—保險法題型破解
(8) 江赫—老師開講:證券交易法
(9) 里昂、黃程國—證券交易法題型破解
(10) 讀享二試總複習 高宇 講義
當初剛上完學校課程的我其實對於公司法還是概念不清、體系紊亂,期末考是靠死記硬
背去考的,而暑假時看了程政大的講解,對於欠缺基礎背景知識的我有很大的幫助(我原
本連股東、股份的概念都不太理解、甚至花了一堆時間在查”總裁”跟”董事長”的區別
)。讀享二試總複習時,祈明也補充了非常多最新的學說實務見解,整理了很多篇的文章
,我覺得兩個函授老師都上的很好。劉連煜老師的現代公司法,我覺得對於已經有一定基
礎理解的同學能增加很多功力,但若是一開始跟我一樣沒有任何概念的人會有些吃力。
葉啟洲老師的保險法寫得非常非常好,因此保險法不需要再看其他參考書了,只需要熟
讀葉老師這本就足夠(我看了3~4遍),再搭配解題書(也是看了3遍)練習題目,不過由於保
險法基本上有2大派的見解,為了避免觀念不清,所以我還是有看程政大的函授,程政大
就學說之間的區分有說明的很清楚。然後我在二試前5天還是有點緊張,所以還是把高宇
的二試總複習函授拿出來看了一下,也覺得上的很好,適合快速複習,而且他有一套解題
策略,我覺得很有幫助。
證交法部分,劉連煜老師的那本教科書與公司法一樣,需要有些程度再去看會比較合適
。我是看祈明的證交法函授,從最基礎的知識開始學(比如一開始我連上市上櫃興櫃、證
交所、櫃買中心、發行市場、流通市場…等的概念都完全不懂),建立起我對證交法的初
步認識。江赫的那本參考書(含解題)整體而言也很不錯,對於學說實務見解整理的很詳細
。
9. 智慧財產權法
(1)高點伊台大函授正課+講義
(2)齊軒—智慧財產權法題型破解
智財部分沒有甚麼心得好分享,因為考的也不是多好,也沒花很多時間準備(因為是一
試考完才開始準備),只把函授看完,講義看兩遍,解題書看一遍,就直接上場寫了。這
部分比較考驗短期記憶,至少要記得法條在哪。
六、準備技巧及考試技巧
準備技巧只有二個字,就是”練題”。平時練題,考前衝刺期更是瘋狂練題。我從一試
考完到二試,中間寫光了5枝全新黑筆的墨水。平時練題,可以在看完教科書、函授、講
義、參考書各一遍後,開始練。我原則上都是用電腦打字在word檔,可以方便修改、紀錄
。寫完後對答案,把自己跟解題書寫的不一樣的地方用紅字標出來,確認一下是否是自己
寫錯(有時候解題書也有可能錯,或解法不同),找人討論。隔一段時間後,再看第二遍解
題書時,同樣的題目再練一次,看看有沒有仍然卡住的地方,或是有新的發現。通常我們
以為自己已經理解了,但其實不然,因此便須透過作題目來找出卡住的地方,這就是平時
練題的目的。因此平時練題,不用特別去計時或給自己太大壓力。然而考前的練題,雖然
也有前述的作用,但其主要作用在於”讓自己熟悉考試的感覺”,讓自己習慣那個壓力,
在這個壓力下能激發潛力,所以考前的練題就必須要計時、必須強迫自己全神貫注、強迫
自己在看到題目傻眼時仍然能掰出東西來寫。每次考前練題都要模擬自己已經在考場上了
,寫不出來就是明年再來,所以無論如何都要絞盡腦汁。另外,若要認識自己的寫字速度
,就要手寫練題。我的寫字速度是一分鐘約30個字,以民法為例,75分的題目在60分鐘內
要寫完,因此民法一大題應該要寫到1800字左右。手寫練題就可以去計算自己寫題的時間
篇幅,長久下來就會有種難以言喻的感覺,可以判斷在第幾分鐘時應該要寫到如何的進度
。我個人利用這樣的方法,從來沒有經歷過”考試寫不完”的慘痛。
至於考試技巧,同樣也只有兩個字,就是”冷靜”。從經歷轉學考、學校期中期末考、
法研所考試…等大大小小的考試後,我覺得考試當下最重要的就是冷靜。現在法研所題目
、國考題目,每個都有一定的篇幅,很少人能一看就馬上知道怎麼寫,這時候就需要冷靜
,絕對不能慌張,一慌就完了。先從最下面的問號開始看,看題目問了甚麼,再回頭去看
題目,才不會花了一堆時間看完題目,卻只能傻愣在那。唯有冷靜,才能專注,才能發揮
平時的實力,甚至在壓力下發揮超常的實力。就算看完題目不會寫,也多少從開標、抄法
條、或是由分析案例事實開始動筆。有了個開頭之後,後面的思緒就會像把被扭緊的水龍
頭好不容易轉開一般源源不絕的流出來,所以不能花太多時間慌張、發呆、懊悔,也絕不
能放棄。
七、其他
我個人認為準備考試期間仍不能忘記運動,甚麼運動都好,只要是能讓自己出汗的都行
。我通常一個星期去慢跑2-3次,每次跑個半小時左右,選在真的坐不住的晚上,在政大
附近的河堤。跑步的過程,我都會想像隨著我每跨一步、每次身體震動,壓在全身上下每
個角落的壓力就會消散一些,在跑步過程中把法律的問題、人生的問題都拋開,只專注於
自己的呼吸、腳步聲與吹過耳邊的風。
有人可能會好奇要不要看文章。我覺得只要行有餘力就去看,我雖然沒有看很多,但在
念一科念到不知道還要念甚麼的時候,就會去月旦知識庫搜尋月旦法學教室、月旦裁判時
報、月旦法學雜誌…等的內容來看。或是參考書內有整理學者的文章時,覺得整理的不夠
清楚或覺得特別重要的,也是直接找原文出來看。大概總共看了5.60篇左右,不能算多,
但個人認為幫助很大。即使無法記住每篇文章的內容或見解,但看文章的過程也是讓自己
隨著各個厲害的學者的思維,練習從各種不同角度審視問題的能力,對於自己寫擬答上也
能增加廣度與深度。但在還沒有唸熟基礎的教科書、參考書之前,不能本末倒置。
八、結論
國考是個地獄,我真心這麼認為,也非常感恩我只準備了一次就上岸。但這個地獄是個
磨練自己、增加自己實力的絕佳之處,沒有磨練、沒有成長。若沒有國考期間這麼認真的
念書,也配不上日後擔任決定他人命運的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的實力及身分,我在備考期
間一直是抱著這個想法在準備。我非常幸運,不用半工半讀,不用煩惱買函授、買書的錢
哪裡來,我能有現在的成績絕不能少了家人、朋友的幫助,以及莫名好的考運。
日劇「半澤直樹」裡,主角的父親曾告誡過他,「不管你日後做什麼工作都好,但絕對
要珍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不能像機器人一樣的工作」。許多人會準備考試準備到把手機
關機、不與他人接觸、不關心家人朋友、不關心社會議題、新聞時事的程度,但我覺得這
樣就有點過頭了。我們準備的是法律考試,法律是為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而生,因此絕不
能因準備考試而忽略了更重要的東西。
最後,與大家分享,我學習法律至今令我印象最深刻一段話,是許宗力教授曾在某篇文
章中所言:「法律人之天職應在協助、保護有受保護需要的人;如何保護?就是具有最起
碼的同理心,能夠體會其痛處,窮盡法釋義學的各種可能,去維護權益,甚至發掘出法律
的缺陷,設法去改變它;若法律人僅只以冷靜、超然、價值中立自居,以為這才是稱職法
律人,錯了,這頂多只是使自己淪為一部眼盲而冷血的法律適用機器而已。」這段話我在
往後的日子中也都會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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