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機制應該公開透明 要求退輔會嚴格懲治不法行為!
#獨家》立委吳玉琴爆退輔會弊案 為違法公司量身打造2億元標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88291
去年3、4月間,國軍桃園總醫院護理之家勞務承包商:「祥暉服務企業社」。一位員工跌傷,在申請勞保職業災害給付時,驚覺自己沒被投保勞工保險。這個事件於去年10月4日被媒體揭露,才發現該承包商有多次違反勞基法、規避勞動檢查紀錄。
去年11月媒體再爆出,承包商:「祥暉服務企業社」。涉嫌偽造照顧服務員結訓證書,將未依法受訓的清潔人員,用偽造證書直接轉任照顧服務員。
因此,我先後於去年12月2日、9日在衛環委員會、司法法制委員會針對這個問題質詢退輔會、勞動部、與人事總處。退輔會備詢人員允諾會嚴加處理,並將結果回覆我,結果事隔10個月,到今天這件事還沒有得到回應。
本案「祥暉服務企業社」、「祥暉顧問有限公司」、「有限責任桃園市祥暉勞動合作社」,由林O勇、林O耕、林O祥三人,交叉設立。登記於同一地址1、2樓,其資本額分別為50萬、50萬、22萬。自民國107年至今年上個月,祥暉集團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統計:四年間違反15件,一樣的違法問題,一再發生。到最後乾脆拒絕勞動檢查。
而國防部與退輔會所屬榮總體系是這個集團的最大商業往來客戶。自104年開始,祥暉集團接受國防部、退輔會所轄醫療機構的採購案。所有的案子最小金額1千7百萬元,大至2億2千9百多萬。
50萬的資本額如何承擔2億多的大標案?
尤其是一個涉嫌偽造文書,屢次違反勞動法令又拒絕勞動檢查的惡質廠商?
並在事件曝光後,何以主管機關退輔會未作任何調查處理?
這一切很難說服國人,退輔會跟廠商之間的關係可以接受公評!
民國108年,台北榮總新竹分院「第四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採購案」(案號:HCB-10825),延續「106-107年照顧服務員勞務委外案」(案號:10601E)。兩案在投標資格上,108年案將「5年內,需有單次採購金額在6千萬以上的經驗」的限制性條件刪除。結果這個案子讓「祥暉顧問有限公司」得標了,同時錄取第二名,其金額高達2億2千9百多萬元。
而得標後又不履行契約,契約不履行原應由第二順位的得標廠商遞補,本案卻未依程序遞補。反而更改標案,一次兩年的大標案拆成三個月的小標案,再讓「祥暉服務企業社」得標。
至此,退輔會不好好說清楚,作必要的處分,很難說服民眾自身清白。
我會繼續追,非讓整個制度公開透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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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適合所有面臨疫情擴散風險的工廠員工
#不敢上班又怕考績差該怎麼辦
⚠給京元電子勞工的自保守則⚠
京元電子現在爆發大規模的群聚感染,7300名勞工人心惶惶。京元電子遲不停工,苗栗縣政府反應慢半拍,連線上記者會都辦不好,身為苗栗國的勞工朋友,到底可以怎麼保護自己呢?
尤其很多朋友反應,實在不敢上班,但是公司又威脅會扣考績跟全勤,甚至還說「我會記住你」,這種恐嚇威脅之下,京元電子的朋友們可以怎麼做呢?
🟡我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如果你有12歲以下的小孩,或是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小孩,可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只是,防疫照顧假是無薪的,在這種狀況下,建議使用特休。
🟡我可以不去上班嗎?這樣我應該要請什麼假?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你有下列這幾種選擇:
1.特休:給付全薪
2.事假、家庭照顧假:無薪
3.防疫照顧假:無薪,若家裡有12歲以下的小孩,或是國高中身心障礙的小孩
4.病假:半薪(如果你有生病的事實)
🟡如果雇主強迫我排特休,可以嗎?
➡️不可以。依據勞基法第38條,雇主不可以任意在班表上排入特休,除非徵得你的同意。
➡️如果有這種狀況,請直接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
🟡雇主可以排我無薪假嗎?如果我不想排無薪假,我可以怎麼辦?
➡️雇主不可以排你無薪假。無薪假一定要勞資雙方簽定減少工時同意書,並且送地方主觀機關備查,這些程序缺一不可。
➡️如果你已經開始放無薪假,記得,雇主要給付你基本工資,另外,你可以向勞動部申請「#充電再出發計畫」以及「#安心就業計畫」,領取到的薪資補助,#有機會恢復你原始的薪資水準
但前提是:#無薪假手續要完備。
➡️如果不完備導致你無法向勞動部申請上述兩項計畫,請向勞工局提出勞動檢查。
➡️如果不想放無薪假,可以向雇主提出終止勞動契約,領取資遣費。
🟡停工之後,我會有薪水嗎?
過去日月光因為排放汙水,遭到高雄市環保局要求停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表示,這次停工歸咎為雇主的責任,不適用無薪休假的規定,因此停工期間資方必須照常發給勞工工資。
如果確實是京元電子的職安衛管理不佳,而被停工,應該比照日月光案例,給付員工原薪。
🟡有狀況可以聯絡誰
歡迎聯絡: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時代力量會全力替大家協助
這篇文章,適用於所有面臨疫情擴散風險的工廠員工,即便你不是京元電子的員工,也可以依循上述QA,來進行自保的動作,歡迎大家轉貼。
如果還有任何相關的問題,歡迎在底下留言,我會盡速回答。
#無薪假
#京元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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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勞動節,先祝福所有勞工朋友勞動節快樂!
雖然是在放鬆的連假期間,但我們還是希望藉由這個機會來和大家談談,台灣的勞動權益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更好。
自從2017年《勞基法》修惡以來,時代力量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全力推動勞動權益進一步的深化,例如提案訂定《最低工資法》和《國定假日法》,就是希望能夠透過法規的調整,來改善低薪高工時的現狀。
而今年我們則將重點聚焦在「#新勞動三法」的修正。
今年正好是《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團體協約法》實施的十週年。當初這三部法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就是希望能夠 #擴大工會組織率 和 #提升團體協約覆蓋率,以保障勞工權益,也讓勞資雙方能夠更加和諧。
為了檢視這樣的政策目標是否有落實,時代力量邀集工會團體和專家學者共同召開三場座談會,盤點這十年來「新勞動三法」施行時所遇到的問題。
首先透過統計數據來看,這十年來雖然工會數量和會員人數都有提升,但整體的工會組織率,大約只維持在7%左右;另外團體協約的份數,截至去年為止,甚至只有778份。
我們發現問題主要在於 #籌組企業工會的門檻太高,多數企業難以達成30人的發起門檻。
目前我國的企業單位約129萬家,但其中高達126萬家是從業人員在30人以下,也就是有將近98%的企業單位員工,沒有組織企業工會的權利,而如果從人數來看,代表全台灣有將近一半的從業員工,沒有這項權利。
而當這些從業人員,希望 #透過組織產業或職業工會來爭取自己的權益時,卻又會受到團體協約協商的高門檻限制、不能陪同勞檢、沒有《勞基法》上的同意權或法定會議的代表等種種困境。
為了改善這些狀況,時代力量從「組織面」、「協商面」以及「爭議與勞檢面」提出具體的修法意見。
✅#組織面
訴求包括「降低工會籌組門檻」、「警消人員組工會」、「產業職業工會權利比照企業工會」等,同時要求「職業工會只能以行政區作為組織範圍」的限制應要解除,而我們也希望公司能夠在人員入職時,就應「提供工會的入會申請書」。
✅#協商面
透過「降低產業職業工會協商門檻」,且在協商過程中「工會得委託專業人士擔任代表」,我們希望能夠強化勞工的協商權益,讓協商啟動時,勞工和資方能夠對等。而為了避免協商後資方跳票,我們希望「增訂不誠信協商的樣態」,並且「提高團體協約跳票時資方的裁罰或代價」。
✅#爭議與勞檢面
勞動檢查往往是檢舉資方的最後手段,應該「由瞭解該職業的工會陪檢」,才能真正保障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避免資方蒙混過關,同時也該提高「不當勞動行為的裁罰」來增加嚇阻力。此外,由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在台北才有,等同變相增加中南部勞工的成本,應設法「讓中南部勞工能更容易使用裁決來作為保障權益的機制」。
此外還有諸多法規執行的細節要進一步檢討,時代力量將在提出修法後一一討論。而有關工會朋友們所提到的實際案例和樣態,也歡迎各位一起來瞭解。
👉🏻https://npptw.org/PYSrfF
最後我們要強調,保障勞工權益、進一步深化勞權,是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的主張,而我們也要提醒「建立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是 #蔡英文總統2016年六大勞工政見之一,盼執政黨能支持上述的修法方向。
時代力量會持續監督政府的勞工政策是否落實,這不只是勞動人權保障的問題,更是回應我國少子化、國際人才競爭,以及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