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議會的開議,最近也呈現了不同於疫情高峰時期的忙碌。即便如此,還是有幾個在疫情期間我認為很重要的問題,希望能夠利用一點時間寫下來,未來也會陸續和大家分享。
在過去那段疫情高峰的日子裡,我和辦公室同仁在處理電子廠群聚染疫事件的過程中,不時聽到有人最後確診了,或是傳來他的同事確診的消息,這些都讓我非常難過。直到後來,更有人擔心的問著,如果我以後確診,會有賠償嗎?彷彿像是對於自己是否能躲過這波疫情,失去了信心。
但面對這個問題,我並不是這麼有把握可以明確回答,特別是傳染病的職災認定並不是這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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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6月1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記者會上公布的資訊,截至6月13日為止,苗栗地區被中央指揮中心列為電子廠群聚感染者就已經有377人,廠商家數為4家。後續,縣府也持續發布了新的確診案例。
根據這樣的資訊,我們就會知道員工們將面臨可能是在工作場所染疫的狀況。但能不能構成「#職業災害」的認定而獲得相應的保障,就會是一項挑戰。
打開勞動部的網站,上面寫著: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Ok,這沒問題。簡單來講,勞動部的網站就是告訴大家,如果遇到職業災害,雇主依勞基法負擔著一定的義務。
可是這套遊戲規則怎麼玩?
如果雇主一開始願意照勞基法、甚至更好的條件補償員工,那當然沒有問題。如果雇主不願直接補償,員工就面臨到必須先證明染疫和工作的履行有關,以及符合勞基法上補償的要件。更不用說,後面的時間成本和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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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其實縣府一直告訴我們,苗栗這一波疫情沒有進入社區,甚至把移工和社區隔離開來,即使下班也不能外出。所以政府的想法看起來就是,傳播鍊是在工作場所或是與此有關的移工宿舍。
總之,不會是在社區裡面。
但是,當停工命令沒有作出來,員工們還是要涉險到工作場所去上班,在這個場域裡,風險就是相對比較高。那麼,當勞工沒有拒絕上班或是安然躲在家中的權利、當策略是將疫情防堵在廠區時,勞工很可能就是用生命在冒險。
那麼,如果勞工染疫了,我們的制度,保護的了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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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一些報導,裡面寫著『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的科長這麼說:『傳染病確實在因果關係上難認定』、『由於疫情指揮中心對於這次確診者的疫調工作做得相當確實,包括感染源和時間都相當清楚,即便是非醫護人員,後續在職災認定上應也不成太大問題』。
可是,當主管機關這麼說的時候,正暴露出在職災在認定上的困難點:必須仰賴精準的疫調才有機會認定為職災。更不用說,covid-19染疫後,到底會留下那些後遺症、有哪些永久性傷害?也是這麼明確嗎?
更何況,『雇主』要負擔的責任在認定上,並不是跟『勞工保險』的認定完全一樣,範圍也不完全相同。那麼,即便『勞動部勞動保險司』作出了宣示,就足夠保障勞工面對的風險了嗎?
當我們說著,企業大到不能停工、不能倒的時候;這些負上更多危險去上班的員工,雇主也應該負擔起最起碼的照顧及補償責任,而不是只是讓員工面對『#會被記住』或『#染疫』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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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還是會在這篇文章的留言處,簡單放上我國職災體系的請求對象和程序,希望能夠有幫助。
圖片:翻攝TVBS新聞
同時也有1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
勞工 死亡 賠償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21例死亡;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成立前進指揮所】
台灣今(4)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校正回歸133例,合計472例,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並新增21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若從發病日來看,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陳時中則表示:「還沒有想到要降級,也沒想到要升級。」
另外,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累計確診達77人,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協助快速採檢、集中檢疫、醫療後送等事項,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
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
■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21例死亡個案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另外,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死亡的21例個案中,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
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陳時中表示,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現在歸零,這是比較好的情況,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讓隱藏期變短,」不過他也提醒,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疫情仍處緊急狀態。
■苗栗電子廠群聚:成立前進指揮所,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
根據苗栗縣府指出,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包含移工29例、本國3例,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預計全廠篩檢7,300人,目前已篩檢2,247人。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
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以便統籌相關資源,與規劃篩檢地點、動線安排、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陳時中也強調,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
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並落實檢體分流,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此外,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儘早提供國民施打。陳時中表示,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時程規劃上較充裕,但仍會儘速施打。
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直接提供給台灣,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基於兩國的情誼,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我們非常感謝。」
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陳時中表示,「一、二、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會儘速往下開放,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
■重症率達17.5%,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從4月20日開始統計,確診個案8,894例中,有1,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5%;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60歲以上的3,330位個案中,有1,087例為重症,佔32.6%。
面對高重症率,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北病南送」基於安全顧慮,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會調配桃園、新竹、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
至於專責病房開設,羅一鈞說明,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沒有針對特定醫院,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在集中照顧原則下,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因COVID-19以飛沫傳染為主,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微負壓」環境,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
羅一鈞表示,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也有SOP,但「專責ICU是重中之重,有請醫策會的工務、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
■陳時中: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原廠供貨證明」,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
針對各民間團體、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陳時中表示,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為由,申請專案核准,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
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陳時中說明,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反而造成空轉,」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並非刻意為難,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
另外,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
■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
林口長庚醫院證實,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經醫療團隊搶救後,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並於6月1日出院,持續追蹤觀察。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
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對此,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政府會來受理,但需要時間,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算是「代位求償」。他也強調,「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
不過,陳時中提到的「代位求償」說法不精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健保代位求償是依《健保法》第95條依據,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就是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
因為,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傷病原因」的,無論是因互毆受傷、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都是會給付」。至於,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的不良反應,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也沒有衝突。
滕西華指出,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病人若要獲得救濟,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
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也沒有強制報備,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民間企業若有疑問,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
有關篩檢量能,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而為加快疫調速度,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強化公衛人力運用,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
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端午連假將至,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以視訊問候家人,指揮中心已請高鐵、台鐵、公路運輸,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
(文/陳德倫、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黃適敏;攝影/鄭宇辰、余志偉、葉臻、管瑞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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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校正回歸 #快篩 #群聚感染 #疫苗 #AZ疫苗 #緊急授權 #EUA
勞工 死亡 賠償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工們!職業災害單獨立法!】
行政院3月25日時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職災保險法)」,將規定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的「職業災害」拉出來單獨立法,這將會關係到眾勞工們的重要權益,拉出來單獨立法後對勞工們有什麼影響呢?
🎸全面強制納保,通通給我保起來!
過去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只有規定五人以上的事業或產業等的雇主才強制納保,但職災保險法規定,現在無論規模大小,只要有人的公司,都要幫員工保職業災害保險,且從到職首日就要保!
🎸投保金資upup、給付保障upup
過去投保薪資下限是11100、上限是45800;這次草案當中的上限改為最低薪資24000、上限是72800。主要的影響族群是薪資最低限以及最高限的人,最低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可以比以前多領77萬(共144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58萬(共108萬);最高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比以前多領162萬(共436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121萬(共327萬)。而傷病給付則對大家都保障都有提升,從過往第一年薪資7成、第二年薪資5成,改成兩年都是7成。
🎸若雇主沒有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你也沒有其他社會保險,那怎麼辦?
依照草案的第81條,還是可以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不會沒錢可拿。
🎸遺屬年金改為依照平均投保薪資50%
因為過去的計算公式以薪資計算,若年資較低者,只能請領基本保障金額,現今則一律改為依照投保薪資50%。讓年資較低者發生遺憾的職業災害時,遺屬可以領到比過去多的保險金。
🎸我只是個臨時工,也可以保職業災害保險嗎?
可以可以,草案當中說明,即便只是臨時且短暫雇用勞工,仍然有工作安全保障的需求,所以也可以請雇主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政府也有打算針對這些短暫受雇的勞工提供簡便加保措施(比如:便利商店ibon等等就可加保,台灣便利商店真強大~)
🎸啊如果我是雇主,不就很雖?賠很大?
草案若通過之後,每個員工要多付的錢大約是一罐保特瓶可樂到一杯seven大熱拿不等(25元-55元左右啦)。
勞工一直都是台灣社會當中很重要的支柱,勞工保險問題也無所不在,這次令人難過至極的0402太魯閣號事件也會牽涉到日後職業災害賠償的問題,希望勞工可以因為這次草案通過後權益更受保障,也希望受太魯閣號事件影響的所有人,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勞工 死亡 賠償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益。
周登春局長回應,勞工局僅能強制有勞雇關係的受雇勞工,至於自營作業者,目前是採取「鼓勵」以及「督促」的方式請他們參加勞保,也可以藉由營造工業團體保險得到保障。
我能理解勞工局的難處,但仍舊認為「鼓勵」以及「督促」太過保守及消極,市政府應當率先做好榜樣,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保障臨時工、獨立工作者在公共工程中的勞權,讓民間企業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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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小常識【雇主意外責任險】
被保險人(也就是雇主)之受僱人(也就是勞工)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 #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白話文:就是說勞工在保險期間因工受傷,雇主有賠償責任時,雇主意外責任險可以分擔雇主應負之賠償責任,讓勞工拿到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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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死亡 賠償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台資企業明諦化工,位於泰國曼谷東邊北欖府的一處工廠,5日凌晨發生大爆炸。根據外媒報導,已經造成至少1人死亡、超過60人受傷,歷經超過26小時的搶救,火勢終於獲得控制。由於爆炸威力強大,加上現場不斷竄出黑煙,第一時間泰國當局下令疏散爆炸點周圍方圓5公里的居民;爆炸原因則有待釐清。明諦則發布新聞稿致歉,強調事實調查完會負起責任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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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死亡 賠償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本土疫情嚴峻,累計已經有452例死亡,而且確診死亡率達到3.38%,高於全球平均。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天表示,將依據國家賠償,請求法源依據,協助罹難者家屬進行國賠訴訟。對此、指揮中心表示,相關建議依法辦理,國家法律大家都可以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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