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書】【好書分享:溝通技巧 /職場工作《溝通的方法》】
「有限遊戲有邊界和輸家,但『溝通』是一場無限遊戲,
無邊界,不對立,能讓雙方的關係持續發展下去。」
試問,假設主管怒氣沖沖,揪著領子質問:「你這企畫書寫這麼久了,怎麼還沒弄好!?」身為一位孤苦無依的社畜,你該做出以下何種回應?(單選題)
(A)一巴掌拍開主管的手,傲慢整理衣領回:「我這件襯衫是亞曼尼的,要價十幾萬,你這個中年危機地中海賠得起嗎!?」
(B)摀住耳朵唱我聽不到我聽不到啦啦啦~催眠自己進入有獨角獸和棉花糖雲朵的幻想世界。
(C)一言不合立刻辭職,加入連千毅與鄧佳華的直播頻道,不怕主管找碴,因為你家就是黑道。
(D)腦中跑過臨死前的走馬燈,猛然想起《溝通的方法》第35頁,以回應情緒→確認事實→明確行動之「反向敘述三步驟」安撫主管,覺察問句後的隱藏訊息,準確判斷主管期待的答覆,順利脫險,繼續混水摸魚一萬年到下次死期來臨。
答案當然是C啦!不要徒勞無功轉鉛筆了!考試猜題選C的正確概率最高好嗎?何況做直播賣假貨多好賺,一秒鐘幾千萬上下耶~(如果明天沒看到我,可能是被道上兄弟灌水泥沉到海裡惹)
咳咳咳好的(爬上岸)~無論你喜不喜歡、擅不擅長與他人建立關係,「溝通」是社會人不得不面臨的課題。在工作中,我們得想辦法遊說主管幫忙加薪、主持一場盡量讓同事保持清醒的會議;在生活中,光想知道男/女朋友晚餐要吃什麼?就得學會讀心術通靈以至於觀落陰,買錯便當馬上見到花田對岸的阿祖勸你回頭是岸(好不容易醒來卻發現快被送進焚化爐了)(喂喂)。
也許你會怨嘆父母師長從未教過溝通技巧,便殘忍地把我們推進社會這個大染缸...拜託!你覺得他們知道「溝通」兩個字怎麼寫嗎?許多人連講人話都做不到OK?不然愛在心裡口難開、詞不達意、嘴笨這些話哪來的?
而本書《溝通的方法》拋給全天下木訥寡言、不擅言詞的人一道救命索。作者本身是位社會歷練豐富、閱歷廣泛的創業家,她沒有顯赫背景和亮眼學歷,從最低層一步一腳印幹起,與三教九流打交道的過程中,學會游刃有餘地建立人與人之間的連結(不是那種「連結」)。
具有「發展性」的關係必須建立在真實信任上,才能成為有益人脈。故作者秉棄舌燦蓮花的油膩話術,以心理學、人類學、認知科學為基礎,融合個人實戰經驗,建構出一部條理分明、鉅細靡遺的系統化「溝通指南」。
依據三萬多人的工作經驗談,書中提供上百個實際案例和具體可行溝通建議,並拆解了十八個應對複雜狀況的溝通場景,讀者可任意拾取單一方案或綜合運用多種回覆模板,適當應對職場與日常中的難題。
比如首章提到,溝通的先決在於「傾聽」,「傾聽」並非聽過就算,需要「結構化傾聽」,辨別對方陳述的是「客觀事實」或「主觀情緒」?才能回應符合期望的答案。
例如女朋友說:「老闆『總是』讓我加班。」
嗶嗶嗶注意了!這題是陷阱題也是送命題!書中提醒:「總是、老是、每次、經常、永遠」等類似詞語在於宣洩情緒,是「情緒路標詞」。對話中一出現「情緒路標詞」,代表對方在抱怨、發洩負面感情,所以不要義正嚴詞提供具體建議,要先安撫他的心情,後續對話才有開啟的可能,也能提高生還機率!!
又如,為了讓溝通新手易於識別、判斷溝通對象的風格,因人制宜,採取不同溝通方法。書中將人類大致分為老虎(控制型)、孔雀(表現型)、貓頭鷹(謹慎型)、無尾熊(溫和型)和馬來貘花豆型(並沒有最後一種)。
老虎型偏好直切主題,別囉囉嗦嗦;孔雀型熱愛肯定讚美,而老虎孔雀型的複合型人呢?請送他去木柵動物園...呃不對!是令其在自我表現之際,也獲得掌控感。亦即,明明是你決定的方案,卻讓他覺得是自己下了一個很棒的決策,事情便能順利通過可喜可賀!
以個人遇過的主管為例,私以為好大喜功的孔雀型上司最容易處理,但「高帽子人人愛戴」這招拿到慢熟、研究型的貓頭鷹型上司就完全不管用,甚至會碰一鼻子灰,只好不戴高帽改戴綠帽(不對!!)。
究因貓頭鷹型人格有一套自己的處世規矩,不隨便誇人,亦不輕易接受誇讚,除了主動、適時地提供大量資訊和工作流程,讓他有足夠的正面證據相信你,下放權力之外,讚美的突破口需如書中所言的技巧之一:「尋找對方與其所在群體之差異性。」
例如我虛偽讚美貓頭鷹嘿美(咦)上司你太厲害~太強惹~他只會白眼一翻要我廢話少說嗚嗚嗚;但換個角度,改讚許嘿美行事嚴謹,乍看嚴格其實處事公平,嘿美便露出淡淡的得意微笑顆顆顆抓到要點還不是暗爽在心(被巴頭)~
人家韓團BLACKPINK是人間香奈兒和人間YSL,《溝通的方法》則協助你化身對話界的福爾摩斯(氣勢好像有點弱)。作者將浮動於人際間,捉摸不定的微表情、讀空氣、潛規則等抽象內容一一形象化、具體化、公式化,並仔細分門別類、歸納整理,內容飽滿紮實,無冗詞贅句,每句都寫在要點上。讀了這本優秀的工具書,彷彿拿到人生的攻略秘笈,只要對話能持續進行,『溝通』便是一場無限遊戲,暫停、快轉、通關皆操之在口/我(快輸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ABAB」)(透露年紀)~
【抽獎辦法】如下:
1、這裡有『三本』《溝通的方法》,要送給網友,有興趣的朋友請在本則動態下『按讚』+『留言』索取。
2、留言請告訴我,你最想用溝通技巧解決什麼難題?例如:
「《溝通的方法》:在談判上攻無不克、無往不利,說服郭台銘把存款全匯到我的帳戶!!(嗶嗶嗶快叫警察)」
3、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21/10/2(六)晚上十二點截止,屆時將於粉絲團公布名單。
4、請正取得獎者於2021/10/3(日)晚上十二點前,回覆寄件資訊,超過領獎期限未認領者由備取遞補,寄送僅限台澎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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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基 法第 35 條 加班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如何查看勞健保投保級距,在先前的貼文中屢次提到,要大家留意自己的投保情況,但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有讀者不瞭解自己薪資的相對應級距為何,而這樣基本的主題我們似乎都沒有提過(先去面壁3分鐘🥲🥲🥲),只能說很抱歉這篇真的是來晚了,但你現在看到也不遲,有興趣的話請跟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一、瞭解工資項目
在進入主題之前,想先請大家去看看我們之前撰寫過的文章「工資項目百百種,到底哪些要列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呢?」,瞭解哪些項目應列為「工資」的一部份,才能確實的對照自己的勞健保投保級距與勞退提繳金額。因為依照勞保條例第14條規定,月投保薪資應是以「月薪資總額」對照分級表後申報投保,另外依照施行細則第27條,月薪資總額又應以勞基法所定的工資為準據,因此了解哪些項目屬於工資格外重要。
比較常見的工資包含全勤獎金、伙食津貼、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等等,這些項目通常會與員工出勤狀況或工作表現有高度相關,所以具有「勞務對價性」,通常都會被認定為勞基法所稱的「工資」。(更多的說明還是去看看文章吧)
二、準備薪資明細
依照勞基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發放工資時應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提供給勞工,至於要有哪些內容才算是薪資明細呢?可參考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4之1條,應包含下列這些項目:
❶ 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
❷ 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
❸ 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
❹ 實際發給之金額。
如果你從來沒有拿過、或是剛好這個月就漏拿的,可以請老闆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你可以隨時取得或列印的方式提供(拿到後也要先看看記載的項目是否有包含上述的內容)。有了薪資明細,我們才能確認正確的項目以及雇主每月代扣的勞健保自付額有多少,未來發生爭議時也才能舉證。
三、依照薪資對照
準備好薪資明細後,再來就是打開我們的勞健保保費及勞退提繳三合一費用對照表(連結在首頁),這份表格皆是以「月」(即投保日數皆為30 日)為單位來顯示負擔保費,因此只要依照你的「全薪」(具有工資性質項目的總額)來對照該級距表,就能知道應負擔的保險費用為何。如果薪資是介於兩投保級距間的話,則是以「較高級數」的投保級距為準,例如全月薪資為35,000元的話,則應對照36,300的級距,勞保費勞工負擔的部分為835元、健保費為563元,這個月的勞健保扣項總計是1,398元。(勞健保費率每年可能會依照主管機關的公告而有異動,因此應特別留一下要對照的年度)
四、我的薪資每個月都不固定的話呢?
一般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雇主應在每年的2月及8月調整(勞保條例第14條第2項),調整時則會依照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收入來對照投保級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並在申報調整級距的下個月生效。由於實務上很常見投保薪資調整的爭議,過去我們也有發函直接詢問勞保局,並且也針對這個問題撰寫過文章-「每月薪水不固定的話,該怎麼計算投保薪資呢?」,所以如果剛好有這個情況或是有興趣的讀者,都可以再去官網看看文章說明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整理,其實真的不難,只是你剛好對工資項目不太熟悉的,會需要先花一點時間看看文章🙂有基本的概念後,要再去瞭解其他的權益就會簡單多了。如果你查對自己的投保級距OK了,有空也可以幫家人看看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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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基 法第 35 條 加班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嗨嗨大家,六月了,不知道大家最近工作的狀況如何?從今年五月中開始,由於疫情警戒提升到第三級而且至今仍未解除,有不少企業已陸續改為分流出勤或讓部分員工在家工作。也因為如此,這段期間其實有不少客戶來諮詢讓員工居家工作的相關問題,內容從工作時間約定、休息時間安排、加班申請到職業災害認定等都可能會有需要釐清的地方,不過居家工作最基本上要注意的兩大重點,不外乎就是員工的出勤管理以及薪資計算方式,因此本篇貼文便著重這兩個部分簡要地分享一些看法~
☝🏻出勤管理
依照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公司本來就有置備員工出勤紀錄並記載上下班時間到分鐘為止的義務,另外依照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因此,出勤紀錄最大的用意是由勞資雙方共同製作以記載真實的工作時間,當未來有爭議時便可以此為依據,另外如果該紀錄有與事實不符的情形時,雇主也應即為處理及更正。
但在家工作,雇主也無法掌握員工確切的上下班時間,該怎麼辦呢?這時可參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第3條第2項「電傳勞動工作者」的說明,請員工利用工作日誌或是線上登錄系統等方式提供出勤紀錄,供雇主記載。(實務上也有聽過雇主要求員工直接在群組上報到,像是「OOO,O點O分上班了」或是「OOO,O點O分下班了」,聽起來有點ㄎㄧㄤ,但也是一個方法啦)
延伸閱讀:工時與工資的基石—讓你知道「出勤紀錄」有多重要!
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薪資計算
前兩天剛好有讀者提到,公司改成居家上班後卻被減薪(什麼跟什麼?),這樣真的沒問題嗎?即便是在家工作,由於勞工實際上仍然有提供勞務,僅僅是工作地點協商變更而已,因此雇主當然也就不能未經員工同意就擅自調降薪資或有其他不利的處分。除非員工依法提出請假(例如防疫照顧假、防疫隔離假或事假等等),這時候便可免除員工提供勞務的義務,雇主也才能依照所請的假別不發給相對應的薪資。
另外,若員工有加班的情況,雇主則當然也應依法發給加班費,不過由於員工在家工作期間較難受到雇主或主管的指揮監督,當加班並非必要行為時,雇主也難以立即提出反對的意思,因此建議勞資雙方可事前特別約定居家工作期間的加班申請制度,避免產生爭議。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薪資結構中有非屬勞基法所定「工資」性質的其他津貼(例如依照通勤距離多寡發給的交通津貼或實支實付的差旅費等),因疫情期間員工改為在家工作,實際上並沒有通勤與出差的事實,因此這時雇主是有機會可以不發給這些薪資項目的。不過如果是每個月金額固定的津貼,就算名目上叫做交通津貼,但通常還是會被認定具有工資性質,即使改為在家上班,還是要照常發給了。
延伸閱讀:工資項目百百種,到底哪些要列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呢?
☝🏻其他注意事項
若雇主對於員工在家工作有其他規範,其實建議可以在勞動契約中議定,或是另外召開勞資會議與員工協商,重點是要在事前讓員工知悉遊戲規則,便能有效地避免未來產生勞資爭議。
其實對於雇主來說,員工在家工作真的不比在公司容易管理,但其實只要多花一點心思去瞭解相關辦法或是規定,其實說不定團隊的效率與士氣會大大的提升唷!這段期間大家都辛苦了(拍拍你也拍拍我自己),不管怎樣都不要輕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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