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上台後,進行各種革新,但也激起很多對立,人人各吹一把號,又有國民黨乘機作亂,頓時給人鬧嚷不安的感覺。我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意見不同,互相對嗆,反唇相譏,實屬正常。但發生了幾件意見不合,竟暴力相向,實在有違台灣「人權國」的基本價值。
柯建銘反對勞團訴求,勞團很生氣,看他落單,衝上去圍毆,拳打腳踢,鎖喉潑水,如果不是有警察緊急救援,差一分鐘老柯就死了。結果勞團領袖毛振飛竟說:「我們這樣對他已經夠客氣的」,將一個六十歲老人推打,拳腳相向,又從背後勒住脖子,讓人陷入生死一線的危險,叫「這樣對他已經夠客氣的」,那不客氣的話,是不是就開槍謀殺呢?
國民黨的以前,共產黨的現在,不正是打你關你是夠客氣的,不客氣的話,你的小命還在嗎?
反同婚聯盟辦遊行,挺同婚的人舉彩虹旗表示訴求,結果有反同人士就暴力相向,助跑飛踢,打得人肋骨折斷、胸部、小腿挫傷。事後,打人一方竟然指責被打的「白目」,明知對方人多勢眾,卻斗膽地在一旁反訴求。難道校園霸凌是弱者白目造成的?中國異議分子被失蹤,都是這些人太白目了嗎?
這種打人後,說對方「活該」、「白目」的說詞,反應了台灣缺乏人權意識,存在著落後的野蠻心態。中國古代講究禮教,不合禮法教義者,動輒被當成離經叛道,異端邪說,輕者鳴鼓而攻之,重者迫害打殺。現代中國人也遺毒甚重,拿著民族主義、統一神聖的虛幻意識,對台獨喊打喊殺,連英川熱線一下,也有人大叫:「打過台灣海峽」。
任何將不同意見,視為反真理、反神聖、反民意、反基本教義的不可饒恕的邪惡,然後興起打殺念頭者,基本上都是「反人權」的,都是一種罪惡。
我一直在思考「道德標準」如何訂立,儒家講「善性良知」,卻陷入主觀,後來搞成了「禮教殺人」。基督教以聖經為準,照樣發生十字軍東征、獵巫除魔的悲劇。功利主義講「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結果可能多數霸凌少數,造成少數被強迫犧牲的不道德結局。
最後,我得到一個最合理的標準,那就是人權;人權主要有四方面:生命權、生存權、自由權、名譽權──只要合乎人權者就是善的,違反人權者就是惡。
其中生命權最根本,也最重要,因為沒有了生命,其它權都沒了意義。殺人打人都違反了生命權,就是一種「惡」。若為維護人權而不得不採取違反人權的手段,則屬於暫時勉強可接受的惡,可以不必追究道德或法律責任,但不能視為善。
除非對方是迫害人權的惡徒,否則殺人打人都是「惡」。就算是迫害人權者,當人們一旦「以暴制暴」制止了他的惡行,就必須停止暴力,改用合乎人權的方式加以懲罰。例如歹徒正在殺人,警察在不得已之下可以當場格斃;可是如果已經逮捕,就不能加以打殺,必須用合乎人權的方式處置。
古代因為沒有人權觀念,司法上的刑罰,常用的原則就是「以其人道還致其人之身」,「殺人者死,傷人與盜竊抵罪」,「一命還一命」。當然,又常加上帝王的政治利益,如為維護權位,將造反叛國者,一律死刑,抄家滅族。秦朝為富國強兵,連偷隻牛都可以判死刑。
台灣是標榜人權的國家,應以人權作為是非善惡的標準。就算是司法的刑罰,也只能用暫時剝奪人權作為懲罰方式,罰錢、限制自由、污其名譽。但仍應盡量避免死刑,將人處死,等於剝奪他的全部人權,毫無回復機會。
任何刑事案件,都可視為侵犯人權之罪,可以用暫時取消其人權的方式加以懲罰。關他幾十年,還有機會拿回自由權;罰他幾千萬,還有生存的機會;判他重罪之名,他仍有回復名譽的機會。但把人處死,他永遠拿不回生命權,這跟台灣標榜「人權價值」,是最難以自圓其說的矛盾。
簡言之,除非不得已,不能用反人權的手段去對抗反人權的行為,否則反抗行為就因為違反人權,而失去道德性和正當性。
人類的思想常會自相矛盾,捍衛自身權益者不惜傷害別人權益,反對殺人者卻主張殺人,追求平等者卻要求族類區隔,信仰神愛世人者卻施展暴力,爭取勞權者竟傷害別人的生命權。其原因都是「人權意識」薄弱,以致被情緒發洩沖昏了頭。
台灣號稱人權立國,可惜腦袋仍留有不少中國封建文化的思維,「呼伊死」明顯違反生命權,卻是常民口頭禪,甚至在意識中作祟,才會發生「性地扛起來」就出手打人的惡行。
我們也常聽到什麼「該死」、「死有餘辜」、「罪該萬死」、「你死我活」,把剝奪別人生命權當成天經地義,即可知道「人權」仍只是台灣的話頭,像中國人自稱文明古國一樣,是老王賣瓜的自吹自擂,難怪「犯人沒人權」這種鳥話也有人講得好像理所當然。
死生亦大矣,怎能把別人的生命權當兒戲呢?人是脆弱的動物,稍有不慎,推一下也會死人的。任何蓄意刻意的暴力行為,都違反人權,都應該譴責,甚至連毛振飛那種「打他已經夠客氣的」想法,也應該被全民唾棄。否則就算台灣真正獨立了,也將成為一個動輒打打殺殺的國度。
十字軍之王3文化id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曹長青:對伊斯蘭主義治標治本
巴黎遭恐怖襲擊後,法國總統奧朗德宣布這是「戰爭」,隨後中東的約旦國王(親西方的)阿卜杜拉也認為,這是一場「世界大戰」。他們不約而同,都看到了恐怖襲擊背後伊斯蘭主義的興起,那種意識形態向西方宣戰的本質問題。
法國及隨後馬里等國家遭到的恐怖襲擊也再次引起人們對一些基本概念的辯論:這是不是一場全球大戰?伊斯蘭主義(恐怖分子)與伊斯蘭教是什麼關系?西方應如何應對?
對於第一個問題——這是不是一場戰爭,我在14年前美國遭到恐怖襲擊的911事件時就寫過題為「打一場摧毀專制的第三次世界大戰」的文章,強調必須把反恐當作一場像第二次世界大戰反法西斯、摧毀納粹那樣的「戰爭」來看待和對待。因為伊斯蘭聖戰者的行為,已是對西方世界開戰,意在摧毀我們的生活方式,讓世界回到伊斯蘭律法(回教法)統治的時代。在非洲國家馬里的旅館發生的恐怖襲擊更為明顯,人質如果能背誦《古蘭經》就被釋放,而在伊拉克和敘利亞,ISIS(伊斯蘭國)更是公開砍人頭,甚至把基督徒的頭掛在電線桿上,比中世紀還要殘忍黑暗。
挑戰者(極端伊斯蘭分子)已經採用了最野蠻的戰爭手段來襲擊自由世界,那西方就不僅完全有權利,更應該、必須用對方聽得懂的語言來反擊。西方民主陣營占有全球80%的經濟,90%的軍事力量,有絕對足夠的實力打贏這場全球反恐之戰。在這場用牛刀斬螞蟻的實力懸殊面前(跟西方的強大軍力相比,伊斯蘭國連「雞」的份量都夠不上,而是老鼠或螞蟻),只有一個問題:自由世界有沒有丘吉爾、里根、撒切爾那種能認清邪惡、並敢於採取行動的強勢領袖。
第二個問題,伊斯蘭主義和伊斯蘭教是怎樣的關系?簡單說,伊斯蘭主義是把伊斯蘭教意識形態化、極端化。兩者不是一回事,但有密切關聯。當然不是所有的穆斯林都是恐怖分子,但所有的恐怖分子都是穆斯林!炸毀紐約世貿大廈的19名恐怖分子都是穆斯林,這次巴黎大屠殺,在馬里旅館劫持並殺害人質的聖戰分子都是穆斯林,他們都宣稱信奉《古蘭經》。
那怎麼解決這個「糾結」的問題?應該「治標」還是「治本」?
治標,就是用戰爭手段強烈打擊首先使用暴力推行伊斯蘭主義的恐怖分子,像二戰時對德國希特勒、日本東條英機們那樣,把他們徹底摧毀、根除!對他們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烏托邦幻想。跟砍人頭、濫殺平民的恐怖分子沒有任何其它餘地。
如果認為這是一場戰爭,就應該主動進攻,去消滅敵人。只有主動攻擊,端掉恐怖分子的老巢,才能阻止他們來襲擊西方國家。我在以往的文章中強調過,反恐戰爭不是打不打的問題,而是戰場的選擇問題;不在中東打,就得在美國和法國等國家本土打,在紐約街頭和巴黎音樂會上打。對極端意識形態者,如果以為你不去招惹他們,他就會饒了你,那紐約世貿大廈、波士頓馬拉松、巴黎音樂廳和馬里旅館的屠殺就是他們的回答。
事實是,一味的防守根本不能解決問題,那是防不勝防的。巴黎已被稱為「警察國家」,因街頭幾乎五步一哨、十步一崗,手持衝鋒槍的警察嚴密把守,但仍發生了音樂廳和餐館被襲事件。你再嚴密檢查體育館、音樂廳,也無法做到對所有進入旅館、餐館、咖啡廳的人都像對飛機乘客那樣檢查,別說做不到,即使能做到,那我們大家普通、平常的日子還過不過了?更別說恐怖分子還開汽車隨街掃射,你總不能對每輛進入街道的汽車都事先檢查。所以,那是根本無法靠防御解決的問題,只有靠「進攻」,打掉恐怖分子的中心(頭腦),砍斷它的旗幟,才能樹倒猢猻散。
今天無論法國還是美國,如果西方國家沒有決心派地面部隊鏟除敘利亞和伊拉克境內的伊斯蘭國,反恐戰爭就不會獲得真正勝利。僅僅靠飛機「轟炸」不能根本解決問題。ISIS現在占領的區域相當於整個英國面積,二戰時納粹大規模轟炸英國,都不能打贏。如果美國後來不直接地面參戰,僅僅靠轟炸,也同樣不能打敗納粹德國。所以關鍵還是西方領袖有沒有決心,把這場全球反恐作為戰爭來打,首先打敗伊斯蘭國,隨後再像化療追蹤癌細胞那樣消滅漏網的恐怖分子。這場戰爭,別說動用美國的強大軍力,僅憑法國一國之力,也完全可以打敗只有土匪民兵式武裝的伊斯蘭國。
如果西方國家真想解決問題,就應該以北約軍力為核心,組成「全球反恐聯軍」,哪裡出現「伊斯蘭國」或「聖戰武裝」,就到哪裡去把那些野獸鏟除。北約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強大的軍事力量,有牛刀卻對斬螞蟻都唯唯諾諾,是持牛刀者的認知和魄力有問題,而絕不是「螞蟻」有多強大。有牛刀而不用,是當今西方領袖的最大問題!今天西方反恐之戰打得這麼窩囊,就是因為我們沒有丘吉爾那種頭腦清晰、堅毅強勢的領袖!
治本,就需要自由世界清楚地認識到:只有致力摧毀全球的專制勢力,結束那些獨裁政權,打破政教合一,才能真正鏟除恐怖主義的溫床。民主政體是遏阻伊斯蘭主義的最好、最根本的手段。
雖然伊斯蘭教跟伊斯蘭主義有密切關聯,但兩者不能等同。戰爭可以解決掉部分恐怖分子,但卻無法解決伊斯蘭教的問題,也不應該用強力對付穆斯林群體。穆斯林有信奉伊斯蘭教的權利,就像馬來西亞前副總理安華(穆斯林)曾說的:「絕大多數普通的穆斯林人,像其他宗教的信仰者一樣,也是重視家庭生活,祈禱和平與安全,平靜地生活。只是那些極端伊斯蘭分子反民主、反西方、反猶,自閉而不寬容,沒有能力跟今天現代社會的其它社區共存。他們用殺害平民的方式謀求政治目的,不僅造成生命的喪失和親人的痛苦,也嚴重傷害了眾多普通的伊斯蘭教信仰者。」
但連安華也承認,伊斯蘭教有嚴重問題,「不能總誇讚伊斯蘭文化遺產怎樣輝煌」。因為伊斯蘭聖戰有教義資源,《古蘭經》上明白地寫著,「要用戰鬥把世界上所有不信伊斯蘭的人,都變成穆斯林」(伊斯蘭信奉者被稱為穆斯林)。伊斯蘭教有暴力的成分,所以這個宗教需要改革,就像基督教不僅有了放棄暴力而強調愛與仁慈的《新約》,還經過了馬丁.路德等領導的改革,才不再有高舉宗教正義旗幟的十字軍東征(武力征服)。伊斯蘭教明顯而迫切地需要這樣的變革。
但這個變革不是西方等外部世界通過強力迫使可以完成的,而應由伊斯蘭內部(路德們)自己改革。要促使這個改革的發生和完成,關鍵是要鏟除伊斯蘭世界的專制政權,使伊斯蘭溫和派聲音不受限制和恐懼地發出來,最後成為主流。
明擺著,如果伊斯蘭世界走向民主,其憲政體制就會自然制約和遏阻極端伊斯蘭勢力,因為如按伊斯蘭律法行事,觸犯了世俗法律,那就會遭到民主體制下的法治制裁,由此就把伊斯蘭限制在宗教範圍,不能超越憲政體制的司法,更無法輸出暴力和恐怖襲擊。
這一效果在民選的穆斯林國家得到清晰的證實,例如在土耳其(人口99%是穆斯林),兩億人口的印尼(穆斯林占90%),更不要說有一億二千萬穆斯林的全球最大民主國家印度,他們的民選制度都自然地制約了極端伊斯蘭勢力。土耳其、印尼、印度等都沒有輸出恐怖主義,更不是極端伊斯蘭分子的老窩。所以長遠目標,應是在全球鏟除專制,傳播自由價值,推行憲政民主制度,才是制約並摧毀聖戰分子的根本之道。只有治標和治本雙管齊下,才可能真正解決伊斯蘭主義和恐怖主義問題。
——原載《看》雜誌2015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