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承攬之外,外送員更需要的事】
昨天,勞動部職安署公布了食物外送平台業專案檢查結果。
目前仍營業的 9 間平台中,就有 6 間平台業者與外送員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就是說,大部分外送員今後也適用勞基法等勞動法令!
不過,前陣子外送員意外事件後,很多人都有提到,外送員勞動權益的問題,不一定只是承攬或僱傭的認定,而是在於,外送員究竟有沒有跟平台業者爭取權益的 #工會?
八月底的時候,台南、基隆等地的外送員就已經準備要組工會,來解決外送獎金被公司宰制,以及沒有勞健保的問題。前陣子事件發生後,台北、台中等地也接到很多工會的申請。
👀
不過,有個疑慮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外送員工會,大多是屬於地方性「#職業工會」型態。在目前工會的法規中,職業工會只能 #以縣市為組織區域,而且一個縣市只能有一個同種類的職業工會。此外,以台灣的現狀來說,大部分職業工會的功能,僅 #局限於幫助勞工保勞健保。
這些法規上的限制,阻礙了外送員的進一步團結:一來,外送員分佈在全台各地,但法規卻限制外送員組織以全國為範圍的工會;二來,雖然地方性職業工會能夠擔起勞健保,但卻缺乏積極與資方爭取、協商更進一步的權益的機會。
👌
要改變「區域性」的問題,其實可以籌組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產業工會是工會的另一種型態(*註),可以 #全國為範圍設立,更適合團結各地的勞工,與資方進行協商,因此也 #更適合四散各地的外送員。
❌
但是,若組成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也會面臨一個非常大的限制:#協商資格。
根據《團體協約法》裡面的第六條,如果某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要與資方公司協商,就必須要個前提:這間公司必須 #要有一半的人是工會會員。
這對外送員來說,幾乎是達不到的門檻。許多外送員都是兼職,有些是學生寒暑假打工,有些是二度就業當作過渡期工作。像我很多朋友,都只有暑假或等當兵時跑過一兩個月的外送,若將這些員工都算進去,那根本不太可能讓超過一半的員工都加入工會。
這條限制協商資格的法,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對工會爭取權益極大的阻礙。除了這次備受矚目的外送員,其實,台灣有非常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都被此法受限。
💪
爭取勞動權益的路上,必須要有法律與時俱進的支持,尤其外送員這種新型僱傭型態的產生,更需要法規進一步的保障。
如果當選立委,我一定會全面檢討勞動相關的法律,包括 #鬆綁職業工會的地域限制,以及 #鬆綁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的協商資格認定,不要讓不合理的法規,阻擋台灣勞工爭取權益之路。
#同胞愛團結
#團結真有力
#少年台守護勞動權利
*註: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在大專院校的勞動權益上做出很多努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則是少見的例外,不過,空服員的勞動地大多在桃園機場,與外送員分散四處的情況比較不同。
同時也有1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林蒲遷村,代理也要繼續向前行 【沒遷村計畫就列遷村經費,誰放心?】 行政院去(108)年10月通過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但遷村計畫書要到110年才會出來。沒有遷村計畫書,就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但行政院卻已先算出遷村費為589億。沒遷村計畫就訂589億,這讓居民很不放...
協商資格 在 顏銘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杜絕假承攬之外,外送員更需要的事】
昨天,勞動部職安署公布了食物外送平台業專案檢查結果。
目前仍營業的 9 間平台中,就有 6 間平台業者與外送員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就是說,大部分外送員今後也適用勞基法等勞動法令!
不過,前陣子外送員意外事件後,很多人都有提到,外送員勞動權益的問題,不一定只是承攬或僱傭的認定,而是在於,外送員究竟有沒有跟平台業者爭取權益的 #工會?
八月底的時候,台南、基隆等地的外送員就已經準備要組工會,來解決外送獎金被公司宰制,以及沒有勞健保的問題。前陣子事件發生後,台北、台中等地也接到很多工會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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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個疑慮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外送員工會,大多是屬於地方性「#職業工會」型態。在目前工會的法規中,職業工會只能 #以縣市為組織區域,而且一個縣市只能有一個同種類的職業工會。此外,以台灣的現狀來說,大部分職業工會的功能,僅 #局限於幫助勞工保勞健保。
這些法規上的限制,阻礙了外送員的進一步團結:一來,外送員分佈在全台各地,但法規卻限制外送員組織以全國為範圍的工會;二來,雖然地方性職業工會能夠擔起勞健保,但卻缺乏積極與資方爭取、協商更進一步的權益的機會。
👌
要改變「區域性」的問題,其實可以籌組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產業工會是工會的另一種型態(*註),可以 #全國為範圍設立,更適合團結各地的勞工,與資方進行協商,因此也 #更適合四散各地的外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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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若組成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也會面臨一個非常大的限制:#協商資格。
根據《團體協約法》裡面的第六條,如果某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要與資方公司協商,就必須要個前提:這間公司必須 #要有一半的人是工會會員。
這對外送員來說,幾乎是達不到的門檻。許多外送員都是兼職,有些是學生寒暑假打工,有些是二度就業當作過渡期工作。像我很多朋友,都只有暑假或等當兵時跑過一兩個月的外送,若將這些員工都算進去,那根本不太可能讓超過一半的員工都加入工會。
這條限制協商資格的法,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對工會爭取權益極大的阻礙。除了這次備受矚目的外送員,其實,台灣有非常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都被此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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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勞動權益的路上,必須要有法律與時俱進的支持,尤其外送員這種新型僱傭型態的產生,更需要法規進一步的保障。
如果當選立委,我一定會全面檢討勞動相關的法律,包括 #鬆綁職業工會的地域限制,以及 #鬆綁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的協商資格認定,不要讓不合理的法規,阻擋台灣勞工爭取權益之路。
#同胞愛團結
#團結真有力
#少年台守護勞動權利
*註: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在大專院校的勞動權益上做出很多努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則是少見的例外,不過,空服員的勞動地大多在桃園機場,與外送員分散四處的情況比較不同。
協商資格 在 吳育仁-勞心勞力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呼籲長榮公司
洗刷惡名遠播之「工會剋星」形象
長榮航空空服員集體請颱風假,42航班停飛,一萬多旅客受影響。許多暑假期間出國度假的旅客,登機前才收到通知,真是有夠慘。
今年年初,長榮航空空服員半數以上參加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依團體協約法取得集體協商資格。
但是,長榮航空資方百般刁難,質疑加入工會之人數是否過半,查核入會名冊,企圖阻礙空服員入會。
在業界,長榮航空是「惡名昭彰」的反工會企業,早已盛傳員工面試的第一題就是有關「是否同意公司組織工會?」。
這種問題,就如同詢問女性員工,「何時準備結婚?」「何時準備生小孩?」,充滿性別就業歧視。
長榮空服員利用停止上班上課的機會,依勞基法請颱風假,進行「順法鬥爭」,團結一致,杯葛公司航班,企業形象受損,相信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
長榮公司有良好的飛安紀錄,優質的服務,但是,「工會剋星」(union buster)的企業形象,令人不敢恭維。
奉勸長榮公司坐下來和工會進行集體協商,簽訂團體協約,化解內部員工抱怨,讓勞資和諧制度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當員工感受到雇主的「不正義」,凝聚了勞工意識,展開集體行動,就很難煞車了。
照片來源: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協商資格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林蒲遷村,代理也要繼續向前行
【沒遷村計畫就列遷村經費,誰放心?】
行政院去(108)年10月通過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但遷村計畫書要到110年才會出來。沒有遷村計畫書,就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但行政院卻已先算出遷村費為589億。沒遷村計畫就訂589億,這讓居民很不放心。
原本經濟部長沈榮津在6月21日要與大林蒲鄉親面對面,說明遷村計畫內容,最後卻延到9月中舉行。之所以如此,也是因為鄉親認為遷村計畫書應該先準備好草案,不然座談會還是說明會,該辦的都辦了,百姓該說的都說了,辦再多場都沒有意義。所以居民希望中央準備好再來,也希望9月份時,新市長能夠給鄉親合理的解決方案。
中央政府遲遲無法給出明確的遷村條件。甚至有里長說,先前自己在座談會曾提出的問題,沒有被紀錄下來,像是土地一坪換一坪沒有法律根據,到時恐變成協議價購,如果屆時大林蒲被劃為國家重大建設區域,就只能等著被徵收,希望中央能展現誠意。
【五大訴求無法落實?】
遷村陷入冰點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曾提出的五大訴求,沒有獲得行政院具體答復。行政院去年10月核定時,當時市府專案辦公室即邀請經濟部、工業局及小港區沿海6里里長及轄區議員,召開「經濟部委託高雄市政府代辦大林蒲遷村工作」先期協商說明會,聽取地方居民意見。
居民要的很簡單,也都沒什麼變動,主要提出5大主要訴求,包括:
(一)應以優於徵收之條件,補償居民財產損失,保證居民不因遷村而負債。
(二)「全部私有土地」都應一坪換一坪,不能僅侷限住商土地。
(三)小面積土地換地後,無法單獨興建住宅,政府應以成本價開放購地。
(四)以造鎮方式,興建透天厝供居民入住,不接受集合住宅。
(五)鳳鳴里17鄰(山邊路)住戶,一併納入本案遷村範圍。
這些都關乎到居民的生存權與財產權,現在的看守市府的確無法作主,但居民也想知道,自從宣布延會到新市長後,期間中央有沒有對上述主張有所鬆動採納?
大林蒲居民要的很簡單,要搬可以,團進團出,該有的權利一個都不能少,也不會讓權利損失的人落單,如果行政院做不到,大林蒲人恐怕也不會輕言低頭。行政院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問題,希望在九月多的會議能給出符合居民需求的答案,讓大林蒲人心中堆了數十年的石頭能夠早日放下。
雖然是代理期間,我們還是希望代理市長能把地方心聲帶到中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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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談到,蔡英文只給我們兩個選項,一個是所謂「自由民主」,一個是「被統一」。
蔡英文的「自由民主」,其實就是台獨無法無天的「自由」、民進黨作主的「民主」。至於「被統一」,說穿了就是大陸「兵臨城下」,打不過只能投降,最後就是「被統一」。
蔡英文的這兩個選項,我都不要。身為統派,我們要的是「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讓台灣能保有台灣人自認的民主制度,兩岸則結束對立一致對外。
「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當然和「一國兩制香港模式」不同。「香港模式」是作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回歸中國,由中共代表中國和英國談判完成移轉。「台灣方案」 則是自家人內戰遺留下的問題,由兩岸中國人自己和談制定。
香港人在英國殖民時代,港督全由英國指派英國人擔任,立法機構也牢牢掌握在英國手中。回歸後,北京早同意港人選舉特首,只是提名條件受到香港「民主派」杯葛,要求毫無限制(所謂普選);立法會甚至會選出「港獨」的判國議員,還得靠中央釋憲才能取消資格。
鄧小平當年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實際上港人在英國殖民下的權益未損,反而還增加了新的權利。
「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不是被統一,而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因為內容須要經過談判,但大原則就是保持台灣現有的政治、社經制度不變,只是兩岸國防、外交統一對外行使,不再兄弟鬩牆,漁翁得利。新黨拋磚引玉,率先提出了我們對「台灣方案」的構想,大陸有關智庫已在研究,國台辦也回應表示歡迎。
呂秀蓮的「和平中立」,還有辜寬敏的「兄弟之邦」,同樣著眼於台灣對大陸高度的依存關係,希望能談出一套對兩岸雙方都有顏面的務實方案。辜寬敏甚至提出,台灣願意每年給大陸「納貢」,換取大陸承認台灣是個「國家」。但繞來繞去,本質不就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是要解決顧全台灣現狀的兩岸安排。
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本來就是「一國兩制」,是台灣的政治人物長年不遵循憲法,才會搞成聽到「一國」就認為「出賣尊嚴」。如果非要把兩岸說成「兩國」才認為「有尊嚴」,那大陸也堅持「兩岸一國」或甚至「一國一制」才有尊嚴,最後的結局就是回到蔡英文說的「被統一」。
(明天待續...)
協商資格 在 陳儀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新店央北社會住宅社會福利設施空間研商」
會勘紀錄
時間: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央北二路及央北三路交叉口
主持人:陳議員儀君
一、 有關今日央北社會住宅之社福空間會勘,會中相關團體針對新北市城鄉局相關招租期程及優先戶資格認定問題已請城鄉局初步說明。
二、 目前本案共留設五戶店鋪,店面租金上的訂定城鄉局目前尚在研議討論中,完工驗收完畢時間預計在明年五月完成,標租公告及相關資訊會在六月至七月間在城鄉局網站上公告,區公所也會備齊相關資料供民眾查詢知悉。
三、 會中相關團體要求,設立庇護工場並希望城鄉局訂定租金優惠部分,已請城鄉局參考。
四、 有關一樓小作所空間,相關團體要求規劃設立日間照護場所等議題,社會局允諾彙整相關團體意見,以納入後續營運規劃,將另安排時間與相關團體及議員再行召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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