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拼圖》(Memento, 2000)是由克里斯多福.諾蘭(Christopher Nolan)所編劇導演的電影,在2000上映,距今已經有21年。這不僅是主角的記憶拼圖,也是一部帶給觀眾記憶考驗的心理驚悚迷宮電影。諾蘭在2000年,即以《記憶拼圖》展現編劇的機智與導演的才華。
《記憶拼圖》是個關於一位專注細節又態度謹慎的喪妻男子,以拍立得、便條紙與刺青來記住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但是結果卻因為怨恨殺妻罪人的仇恨之心太強烈,反而成了「謹慎紀錄記憶細節」的一則笑話,黑色諷刺的悲悽苦笑。
#失憶症患者的無奈與悲傷
《記憶拼圖》的故事圍繞在主角的記憶片段,我們是以主角的視角在觀看他身邊發生的事件。主角雷納·薛爾比(Leonard Shelby, Guy Pearce飾演)的妻子遭人殺害,雷納決心復仇,但是因為在妻子被殺害的現場,為了制伏歹徒使得雷納跌傷頭顱且大腦受傷,雷納自此患有失憶症,只要是發生過的事情,僅僅只有十五分終的記憶,時間超過就全部空白。
於是,只要在當下被雷納認為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一定會將事件的關鍵字或數字,以拍立得紀錄,寫在便條紙,或是乾脆刻在自己身上。只是,得知他有記憶困擾並且懷有復仇大業的人(在此不暴雷),卻以他的記憶弱點,順勢達到自己的目的。
不過,因為《記憶拼圖》的故事內容一點小雷都不能暴,於是下面來講講幾個電影製作上的有趣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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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的順逆時間第一次出現在記憶拼圖
《記憶拼圖》的故事以兩條敘事線進行,一條順時,一條逆時;順時的故事線是黑白的畫面,逆時的故事是彩色的畫面。電影的開頭是故事的結尾,但是電影的故事則是由中間開始敘事。
「時間(順序)」在《記憶拼圖》是最主要的議題。諾蘭在這部電影,就已經開始在玩弄時間的順逆關係。
猶記2020暑假的《天能》(Tenet)剛要上映前,觀眾們最關心的就是諾蘭將要如何表現時間,結果距離《記憶拼圖》整整二十年後的《天能》,再次以「子彈倒著飛」來展現時間的順逆關係。無論是在視覺上、或是在理解上,由電影的畫面觀看「事件倒著翻轉」,絕對是種挑戰與刺激。
《天能》以無名男主角(John David Washington 飾演)穿過逆轉門,進入倒轉世界,讓我們在視覺上感受反著走、倒著開車、子彈逆行的時間倒敘模樣。這些關於時間的想像與敘述方式,在《記憶拼圖》也有,只是篇幅沒有那麼多。不過,對於2000年的觀眾來說,電影一開始的「時間倒轉」已經非常震撼,拍立得的照片愈來愈模糊、照片吸回相機,子彈裝回手槍、眼鏡飛回臉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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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拼圖的故事發起
《記憶拼圖》是由諾蘭兄弟一起創作的故事,即使後來劇本是由哥哥克里斯多福撰寫,弟弟強納森(Jonathan Nolan)負責小說版本,但是基本上這個故事早在1996年兩人一起開車由東到西橫跨美國時,就已經在車上聊過。
當時克里斯多福是要搬家到西岸(接近好萊塢),強納森陪伴之後則又回到東岸繼續學業。之後,克里斯多福不認為兩人在車上的談話是個閒聊,於是要求強納森提供完整的故事梗概,歷經兩人多次來回修改故事的時間交錯次序。
後來,克里斯多福將故事更加複雜化,以記憶的錯亂創造更多的模糊與偏見空間,並且發展成完整劇本,於1999年拍攝成電影,2000年上映。至於強納森,則是在2001年發表同樣故事的小說版 "Memento M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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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G是強納森致敬大學的劇本老師
《記憶拼圖》中,蘭納一直認定「John G」是個可疑人物,也是他要復仇的對象。John G這個名字的縮寫,其實是強納森致敬當時他還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喬治城大學的戲劇劇本老師John Gla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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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本剛好交給好眼光的科幻電影製作人
寫好劇本的諾蘭,將劇本交給當時的女友Emma Thomas,也就是他現在的太太(也是諾蘭的電影製作人),女友 Thomas 則把劇本拿給Newmarket電影公司的執行長 Aaron Ryder 閱讀,Ryder 讀過之後,聲稱這是他從未見過的複雜故事,但是卻也是最有創意的故事。之後,電影公司就撥給諾蘭450萬美元拍片。
Ryder 對於科幻電影有著無比精準的眼光,除了《記憶拼圖》,Ryder 後來也出品了《怵目驚魂28天》(Donnie Darko, 2001)、《頂尖對決》(Prestige, 2006)、以及在後來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提名的《異星入境》(Arrival, 2016)。
有趣的是,雖然當時布萊德彼特是叱吒風雲的一線男演員,製作人與諾蘭也第一個念頭就是找彼特來當男主角,但是基於省錢很重要,倘若要更細緻地拍出場景與處理後製,男主角就不能請太貴的彼特,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位「能力足以擔當男主角,但是又不會太貴的好演員」,於是Guy Pearce就成了《記憶拼圖》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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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獎項與讚賞榮耀
諾蘭的創新故事與拍攝手法(例如子彈逆行),讓諾蘭兄弟獲得奧斯卡的最佳原創劇本提名。雖然未得名奧斯卡,但是諾蘭卻在其他大大小小的電影獎,拿到許多最佳導演、最佳電影、最佳劇本等等獎項。
雖然不是最貴,卻是位能擔當男主角的好演員的 Guy Perace,當然也同時沾光,獲得多項提名與數個最佳男主角獎。
不過,對於片商來說,最讚的不外乎是收入。當時投入450萬美金的 Newmarket 電影公司,後來獲得的票房是四千萬美金。十倍,外加一堆電影獎。
當然,對於諾蘭來說,最大的光榮應該是,《記憶拼圖》已經於2017年收藏在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的國家影片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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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台灣上映的不是標準版
有趣的是,《記憶拼圖》當年在台灣上映時,並不是買諾蘭的順逆時間交錯版本,而是後來剪接為故事順時的花絮(不有趣)版。換句話說,這部電影倘若不是在2020年於電影院觀看20年紀念修復版,應該沒有多少人曾經在電影院看過正版。如果你是那位幸運兒,請喊個「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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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看過兩次都是在電腦上看的,好想被電影院震撼看看。現在這種話,像是遙不可及的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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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陪你宅在家看一部好電影Day17
#2021年6月1日
#Memento
#記憶拼圖
#你看過電影院的順逆時間交錯正版嗎
卡比之星鏡之大迷宮電腦 在 靜靜讀一本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翻譯雖然是我多年來的"業餘嗜好",但近年卻越來有喧賓奪主之勢,究其根源,或許始自"追風箏的孩子"。
"追風箏的孩子"成為暢銷書後,我曾寫了一篇長文,分享我對翻譯與這本書的想法。或許也適合成為開頁的第一篇心情分享。
週五晚上,木馬的講座剛散場,一位年約六十餘歲、打扮貴氣的媽媽拉著老郭(讀書共和國創辦人),說《追風箏的孩子》真好看,只是書中的異母兄弟長得完全像不同種族的人,讓她覺得有小小的矛盾。回首望著講堂裡正在散去的人群,年齡有長有少,有上班族、有學生,還有好些位在一般文學講座裡難得看到的歐巴桑讀者。我的心中頓時一陣悸動。
坦白說,在我翻譯過的文學作品裡,《追風箏的孩子》並不是我最喜歡的一部作品,但肯定是最暢銷的一本。讀者之多,簡直到令人吃驚的程度。連我一向只愛讀時尚雜誌的母親,都戴著老花眼鏡,花一整個星期的時間,淚眼迷濛地讀完。中國時報的開卷版把這本書封為「二○○五年最跌破眼鏡的暢銷書」,一點也不為過。
書本暢銷的原因很難分析,很多時候,我們就只簡單的歸因於運氣。但是,只用運氣,我們如何解釋有這麼多從來對文學書籍敬而遠之、甚至從來沒有閱讀習慣的人,會肯耐下性子,讀完這樣一本厚厚的書?而我們這些成天把薩依德「東方主義」掛在嘴邊,對暢銷書向來嗤之以鼻的所謂知識份子,某日勉強放下成見,翻開這本書,竟然就被這樣一個簡單而通俗的故事感動落淚,難道也只是偶然嗎?
我不禁懊悔,在剛才的講座上沒能掌握機會,和讀者作更多的交流和討論。書賣得好,我當然覺得與有榮焉,但是,讀者的感動與支持,常讓我覺得有責任把自己的所知、所想、所得與他們分享,因為讀者能不能繼續在閱讀的世界裡找到更多樂趣,得到更多信心與希望,才是我最關心的。
迎著春寒微微的夜風,從捷運站走路回家,澎湃的心緒遲遲無法平復。於是在夜闌人靜的此刻,打開電腦,或許我也有話該說。
拿到「追風箏的孩子」這本書時,我剛譯完約翰.勒卡雷的《完美的間諜》。從勒卡雷深奧晦澀、虛實糾纏的文字迷宮裡重見天日,對這本書的第一印象是故事通俗,心想木馬總算良心發現,終於給我一本簡單的書。但等真正動手翻譯之後,才發現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我一直認為,勒卡雷的書是譯者最大的挑戰,因為不單是字句艱澀,寓意深遠,還有錯綜複雜的情感糾葛與人世滄桑,讓人深陷其中,無法自拔。但是簡單如《追風箏的孩子》這本書,譯者要面對的又是另一種難題。
難題在於文字太過簡單。繁複的文句,要花很多功夫,才能把真正的意思表達清楚。但是簡單的文字,一不留意,就會流於單調貧乏,無法呈現故事的張力。所以,如何把這本文字簡單流暢的英文書,變成一本易讀感人的中文書,就成了我最大的挑戰。
對於翻譯,很多人有很多不同的看法,評斷的標準也各自不同。甚至也有人說,翻譯絕對無法真正呈現原文的真貌,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讀原文,如果力有未逮,只能讀譯本,那麼只好將就點,只要譯文沒出什麼大錯,就別太苛求。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絕對無法茍同。譯文要百分之百呈現原文的韻味,當然是不可能的任務,但是譯者果真就能以此為藉口推諉責任,又或者讀者就該為自己的不熟諳外文而忍氣吞聲,喪失閱讀的樂趣嗎?
翻譯就某種程度而言,的確是一種近似創作的過程,因為譯者必須把作者的理念,透過自己的理解,用本國文字加以闡釋。在這樣的過程裡,不免就因解讀與認知的問題,而使譯本呈現與原書不同的風味。但是,譯者畢竟不是作者,好的譯者在這種類創作的過程中,必須謹守份際,把自己原有的價值觀與理念擺在一邊,用作者的眼光去看、用作者的想法去想,才能儘量體現作者的原意,打造出一本貼近原作的譯本。
在我的經驗裡,譯者最重要的就是「入戲」。也就是融入書中,抓到作者寫作的節奏。好的小說通常也是能讓讀者「入戲」的書,透過文字,讓讀者如身歷其境,親眼目睹情節的開展。所以翻譯小說,最重要的也就是把原作文字中的這種導引力量,在譯文中表現出來,讓閱讀譯本的讀者也能如臨其境。
所以,翻譯並不是把原文逐字逐句正確翻譯,不出差錯就可以了,最重要的其實在於掌握原著的節奏。就像每一個人講話的速度語調都不同一樣,每位作者的節奏也都不相同。節奏是比文字更微妙的特質,不但展現作者的個性與特色,也常在文字背後隱藏有更深層、更耐人尋味的意義,往往也是作品能不能感動人心的關鍵。
面對像《追風箏的孩子》這樣看似平鋪直敘的小說,節奏的掌握更形重要。因為你不可能靠著精雕細琢的文字來贏得讚歎,也不可能以曲折離奇的情節來創造閱讀樂趣,你必須做的,是以原作中感動人心的節奏,來打動本地讀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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