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身邊朋友好幾位設計者,因為可能接案經驗比較不足,吃了悶虧,在此提醒,被委託人於設計前一定要先溝通好,簽合約,收訂金才開始作業,合約一定要有一項修改次數的項目在,以及如果委託人放棄此案,訂金不退回,這也是雙方的一個責任,相對也是被委託人需要的保障,因為這些都是需要時間跟技術的,通常外行人都會覺得設計就是一個很簡單的東西,用軟體改改照片打字上去然後排排圖案,通常你會發現身邊很多朋友會要你做免費的設計,因為,他們真的不懂這是甚麼?他們的認知就是在紙上畫圖跟在電腦前打字,所以通常都有這種要求,但懂設計或讀設計相關科系的人都知道,很多的知識跟技術都是學校熬夜熬出來的,很多的想法跟過程都是用錢推出來的,在學時光印刷可以開一門課,色彩學可以開一門課,排版,設計概論,造型,人因工程等等也是如此.......。由於現在科技根軟體發達,通常隨手可得,大家一起來設計的全民運動也因此發達,很多半調子出來的門外漢都會稱自己是設計師或攝影師,諸如此類的現象一職在周遭圍發生,其實,事情的後面都是必須要付出代價跟血汗的,也必須付出相對的金錢跟時間,所以請委託人設計以及被委託設計的朋友們,請尊重專業以及智慧財產權!也保障設計者的權益!!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