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圖文版: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2675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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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印尼劊子手安華.剛果(Anwar Congo),他同時也是一名電影迷,對於能有機會親自重演自己當年殺人的場景感到興奮萬分。但這個紀錄的過程最終逐漸變調,他終究意識到自己滿手沾滿了鮮血,並且永遠無法獲得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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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難以令人相信,但這一切都是真人真事,這位印尼屠夫在去年十月底辭世,終年78歲。在1965年以剿共為目標的印尼大屠殺中,他親手殺害了將近一千人(另一說是至少一千人),晚年的他對其「成就」依然感到自豪,與美國導演約書亞.歐本海默(Joshua Oppenheimer)合作拍攝關於當年暴行的戲劇重演,最終導演以此作為素材完成了紀錄片《殺人一舉》(The Act of Killing ,2012),轟動影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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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剛果早年靠販售電影黃牛票牟取暴利,之後開始以勒索華人企業主、走私與非法賭博為業。在1965年,發生史稱九三〇事件的軍事政變,立場傾向西方的少將蘇哈托(Suharto)策動反共大屠殺,致使五十萬名印尼共產黨和中國共產黨成員慘遭處決,十萬人未經審判下獄。時年25歲的安華.剛果為首組織的幫派被軍方收編,參與了審問、折磨與謀殺左派分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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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剛果所領導的「青蛙小隊」尤其令人聞風喪膽,他從崇拜的美國影星約翰.韋恩(John Wayne)所主演的西部片或美國B級片當中汲取殺人手法,親手處決上百人。在屠殺過後,他未被追究罪行,反而被譽為英雄人物,在武裝組織班查西拉青年團中被尊為榮譽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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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他憑藉著自己的聲譽,繼續在光天化日下從事搶劫、走私和勒索事業,並不時收到新的榮銜。直到2005年,他與來自美國的紀錄片工作者約書亞.歐本海默結識,當時歐本海默計畫訪問當時大屠殺的受難者,卻遭印尼當局百般阻撓,於是他只好轉而去拍攝加害人。剛果是他訪問的第41個加害人。他當時一如往常吹噓自己的殺人的高超技術,於是歐本海默邀請他「重演」自己所描述的經歷,剛果同意了。電影拍攝隨之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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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剛果親自撰寫了拍攝腳本,重建了一系列獵奇的殺人戲,融合了西部電影、黑色電影與歌舞片等類型,並且邀來自己的朋友「共襄盛舉」,其中甚至有參與的演員本身就是共產黨後代。到了拍攝後期,剛果漸漸地展現了自己脆弱的面向,他坦承其實自己經常會為了自己犯下的罪行做惡夢,瀕臨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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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紀錄片的尾聲,剛果嘗試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當一條電線綁在自己的脖子上時,他突然喊停,若有所思。之後他流下淚水,問道:「我有罪嗎?我對好多人做了這樣的事情。」在那一刻,導演觸及了剛果的內疚感,使之幡然認知自己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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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名為《殺人一舉》的作品在費時八年的製作後,在2012年8月於特柳賴德影展首映,一路獲得無數影展、電影獎青睞,最終順利入圍了2014年奧斯卡獎最佳紀錄片,雖然最終並未獲獎,但該片對人性善惡史無前例的揭露手法,已被載入史冊,咸認為是21世紀最偉大的紀錄片之一。除了對紀錄片工作者形成的啟發,該片也引起史學家的討論,有學者引用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平庸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之說定義安華.剛果。更重要的是,這部片成功促進了印尼社會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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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歐本海默後來被印尼禁止入境,該片也被列為禁片,於是他索性將全片上傳到網路平台供印尼人免費觀賞。許多過去被動接受官方觀點的印尼人在觀賞這部片之後開始對大屠殺事件有了反思,引發了社會激辯,不過也有倖存者後代批評該作品對他們形成二度傷害。但導演約書亞.歐本海默並未站在批判剛果的角度去展示這部作品,他認為即便剛果本意顯然並非是要促成轉型正義,但他的「演出」某種程度上幫助世人重新去思考人類相互殺戮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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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紀錄片的主角,安華.剛果也觀賞了這部作品,但他卻絲毫不感被冒犯,也沒有覺得自己被導演所設計。相反的,剛果哭著說這就是他所期望的電影,稱之為「一部誠實的電影,一部真正的電影」,表示自己深受這部片打動。剛果甚至說「除了死,我別無退路」。當時歐本海默對他說:「你才70歲,也許還能活個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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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剛果很晚婚,沒有留下子嗣。晚年有多種疾病纏身,包括精神焦慮。當歐本海默得知他的死訊之後落下了眼淚,他說:「不只是因為我失去了一個對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人,一個我所愛的人,更重要的是,我很難忘他的幽默感以及富有創意與天真的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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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經歷了如此可怕的人生,他作出了無數惡劣的抉擇,摧毀無數家庭,而他自己最終也被罪惡感給吞噬。」歐本海默感嘆:「我之所以會哭,是因為我想到他本來可以成為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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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皆為《殺人一舉》之劇照,圖中人為安華.剛果。)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藝文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作品由「#圖文不符」設計製作✨ 農曆新年剛結束,忙碌步伐中能與家人吃頓團圓飯,是難得且幸福的事, 許多人家中,有位努力幫忙籌辦過年,卻常常被忽略的重要角色, 他們到底是誰呢?來了解一下吧! 【💭 家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台移工人口總數達71萬人,其中約有25萬人,...
印尼禁止入境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本作品由「#圖文不符」設計製作✨
農曆新年剛結束,忙碌步伐中能與家人吃頓團圓飯,是難得且幸福的事,
許多人家中,有位努力幫忙籌辦過年,卻常常被忽略的重要角色,
他們到底是誰呢?來了解一下吧!
【💭 家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台移工人口總數達71萬人,其中約有25萬人,
是離你我生活最親近,在家提供家務、長照服務的幫傭與看護的「 #社福移工 」,
來源國以印尼最多(19萬人)、越南與菲律賓次之(約各3萬人),
性別比例以女性為主,占比高達99%,年齡大多分布在34-44歲。
👉 由於本國籍工作者費用高昂,台灣在看護與幫傭的勞力需求,絕大多數都是 #外籍移工 來負擔
大家的家中是否也有位社福移工呢?另外一大類則是從事漁業與營建業為主的產業移工。
【😫 在台工作的困境】
離鄉背井到台灣打拼,除了語言與文化差異,社福移工還會遇到哪些普遍的難題呢?
💰 → 隨時待命卻領不到最低工資
社福移工又可分為 #家庭幫傭 #家庭看護 及 #機構看護,
目前,只有「機構看護」受《勞基法》保障最低薪資,
「家庭幫傭/看護」歸在《就業服務法》規範中,薪資由勞雇雙方協商,
多數家庭移工的月薪約在2萬元上下,但工時往往都是一天10小時起跳,
擔任看護的移工,更容易因受看護者的作息調整、日夜不分地執行照護工作。
🙅♀️ → 超出職責的工作內容
家庭內移工分成幫傭與看護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幫傭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家務、準備伙食等與家事服務有關的工作
看護則是負責照顧生病的受看護人
但由於都是在雇主家中服務,許多人容易混淆兩者,
讓移工從事其實是超出職責 的工作,像是請看護照料其他家人吃飯起居、讓幫傭陪失能者就醫等等。
🌧 → 不友善的社會風氣
台灣雖開放移工來台30年,但由於移工從事產業特定、平均薪資低,許多人對移工抱有刻板印象,
新冠肺炎爆發以來,移工入境確診時有案例,社會對移工的偏見加深,
甚至有不少人希望政府禁止移工入境,讓移工處境變得比以往更加艱難。
【🧧 歡度農曆新年,也別忘了家中的移工!】
以社福移工主要的來源國印尼為例,印尼人主要信奉伊斯蘭教,並不慶祝台灣的農曆新年。
但是在新年期間,他們仍在我們家中持續勞動、協助雇主籌辦各式各樣的年節活動,
這些移工們人在異鄉,不但工作辛勞,下班後也沒辦法像我們一樣與自己的家人團聚,
在喜氣洋洋的農曆新年,也許年夜飯多付碗筷、包個小紅包、邀請移工一起出門走春,
讓溫暖的年節氣息,感染到家庭中的每一個人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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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不符祝大家農曆新年快樂,希望大家在愛與關懷下,度過平安的新年,
並請時時刻刻保持健康,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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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團隊
Creative & Script:(企劃腳本)呂貽雯 Wendy Lu
Director:(導演)呂貽雯 Wendy Lu
Storyboard:(分鏡)曾敏雅 Mia Zeng
Design:(設計)曾敏雅 Mia Zeng
Animation:(動畫)周柏彤 Ichiten Chou
Sound Design & Mixing:(音效)洪立 Jimmy Hung
Produced by 簡訊設計 SimpleInfo Design
Presented by 張志祺 Chih-Chyi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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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禁止入境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華工泛指於晚清時,前赴海外工作的華人勞工以至苦力,通常是來自窮鄉僻壤的農民或漁民(特別是廣東五邑地區),被招工館等仲介公司欺騙或詐騙至海外謀生,他們會收到首期的預付薪酬,但是需要扣除一筆介紹費用、交通費用和傭金(這種做法被廣東人稱為「賣豬仔」,而招工館則又被稱為「豬仔館」。他們當中不少人因為無法返回中國,而且得不到僑居地的公民權利、無法獲得移民資格而客死異鄉。在19世紀中後期至20世紀初,由於這些出國的勞工都會簽約,稱為契約華工,俗稱為賣豬仔。販運、交易豬仔的地方名為招工館,俗稱為豬仔館,葡話叫Barracoon(音譯名巴拉坑)。澳門在19世紀時期是人口販賣中心。聖安多尼教堂與大三巴牌坊之間是豬仔館林立的地方。2006年,加拿大總理哈珀以廣州話就百多年前政府向華工徵收人頭稅道歉,並且宣佈賠償方案。在西方人發現新大陸和開拓南亞殖民地之後,他們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來開採殖民地的資源,從非洲引進黑奴。1800年代初,英國等殖民者禁止非洲奴隸貿易後,轉從印度和中國引進豬仔。賣豬仔一詞,是中國人的自嘲之稱,西方人稱「苦力」Coolie Labor。最早的「豬仔」是去南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和泰國等地)。豬仔的本質上是契約勞工(contract labor)。契約(合同)載明工作期限和工資待遇。期限一般有三年、五年和十年等三種。待遇根據合同長短而定。十年期的「豬仔」預付安家費二十銀元,五年的十五元,三年的十三元,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1849年之前,美國華人人數很少,只有區區325人,他們大多是官員,商人,也有少量學生和馬戲演員。1848年1月,美國舊金山(舊金山)發現金礦,同年3月小道消息傳開,各地淘金者蜂擁而至。1849年消息傳到中國,隨即有323個廣東人前往淘金。1849年又有450人達到舊金山,1852年有兩萬人到達。他們主要來自於廣東臺山、開平和恩平地區,比如1854年寧陽會館就接待臺山籍人8349人。雖然金礦在法律上歸美國聯邦政府所有,但當時民間金礦開採通行規矩是打樁劃界,誰有效開發,歸誰所有。1850年加州政府開始徵收每月20美元的開礦稅。1852年改徵每月3美元/人的外籍礦工稅。到1860年代,河床表面金礦大部分被淘走,唯有實力大公司才有能力繼續開採,當時礦工工資在1-3美元/天之間。淘金發財機會大大減少,一些中國人打道回府,一些人轉道去澳大利亞或加拿大溫哥華繼續淘金,一些人轉行開洗衣店和中餐館,還有一些人去修鐵路。1863年開工的橫跨美國東西海岸的鐵路工程開工,吸引了大量華工。鐵路華工月薪為30美元,食宿基本自理,鐵路公司也會提供一些生活幫助。和歐洲移民攜全家定居不同,華工前往美洲的目的是賺錢回鄉買田置產,所以85%以上為單身青壯年文盲男性,少量女性基本上作為性服務提供者存在。1862年《反苦力法》生效,不鼓勵外籍勞工入境,並向外籍勞工徵收每月2.5美元的「人頭稅」。到1870年,雖然中國人佔加州總人口比例只有8.6%,但佔勞動力的比例高達25%。到1880年,舊金山地區,華工佔總勞動力的1/3。19世紀中葉以後,社會主義傳入美國,美國工人運動蓬勃發展,要求提高工資待遇和改善工作條件的罷工活動此起彼伏。但每當歐洲移民勞工罷工,華工就「乘虛而入」。歐洲白人移民將勞工工資大幅下降歸咎於中國「苦力」,針對華工的暴行屢有發生。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禁止任何華工入境(但官員、商人、學者和學生等其他人員不受影響),而且規定已經在美的中國「苦力」需要在離境前事先申請「回美證」才能返回美國,意圖減少中國「豬仔」的數量。在1900年前,到達加州的中國人高達30萬人,留下來的大約為10.7萬人。1862年美國《反苦力法》生效後,契約勞工(contract labor,又譯合同工)獲得自由,他們可以自行選擇僱主。但舊金山中國六大公司(The Chinese Six Companies,中華總會的前身)宣稱,他們早在1853年就停止輸入契約勞工,改用「信用票」制度(Credit-ticket System)。當時,從香港到美國加州需要2-3個月的海上航行時間,中途可能遭遇海盜和風暴,風險極大。而且勞務公司(中國六大公司)一般需要替赴美華工預支三筆費用:給華工父母的寬慰金(20美元左右,一般家庭選擇不要),船票(40-50美元)和路途開銷(20美元)左右。運送一名華工,成本在60-90美元之間。華工可以自由選擇僱主,只要按照合同每月償還這筆「貸款」就行。這樣的系統理論上符合美國法律。但中國放貸公司為了盡快收回成本,常會和華工的工頭勾結,讓他們每月代扣工資用於還貸,還會對華工本人和其在中國的家人採取威脅手段,脅迫盡快還貸。還款總額依還貸期的長短而不同,一般來說,華工需要為他們的美國之行付出200-300美元的代價。一些華工,選擇向親友借錢,或等待哥哥從美國寄錢回來成行。親戚帶親戚,老鄉帶老鄉,有的村莊幾乎家家有人出洋謀生,比如1877年有200多人跟隨海宴沙欄村華工李仍去了美國。
印尼禁止入境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助理代發布】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4/23)日應邀出席由台灣人權促進會主辦之「台灣,不為人知的一面」-FIDH台灣人權現況報告發表記者會,蕭美琴表示,在台灣簽署聯合國兩項重要人權公約之後,相當樂見除了政府正式邀請還有民間團體獨立邀請的人權觀察者來台檢視台灣人權現況,這不僅讓台灣人權相關法規及執行狀況與國際接軌,也是非常寶貴的機會。蕭美琴說,國際人權專家前陣子來台檢視我國人權狀況後,給予我國七、八十項具體的建議,FIDH今天也非常用心的提供完整人權建言,有些問題目前也正在處理,包括內政委員會在本週將處理的國籍法及入出國移民法,修法工作都持續進行。
有關國際人口販運的問題,蕭美琴說,台灣近年來雖然通過了人口販運的防治專法,執行狀況雖獲肯定,但仍有改善空間,也是國際人權專家將持續關注的。此外,包括歐盟國家長期所關注的死刑問題,蕭美琴則是認為,目前國內雖未取得共識,但政府卻非常被動,不願與社會主動對話溝通,造成民眾長期的偏見與恐慌。至於尤美女委員長期在司法法制委員會積極推動的國家體系內人權組織架構,她認為在架構未充分建立之前,相關責任都是落在各部會,如勞委會、內政部及法務部等相關權責機關,對此,立法會人權小組將持續關注。
最後,蕭美琴重申,台灣作為與國際接軌,且自認以人權立國的國家,應該持續與國際人權團體溝通對話,同時歡迎他們所指正的立場與建言。此外,她也提及本週將審議的移民法中有關外籍人士可以參加台灣合法的請願及集會活動,就像前陣子外籍人士何丹霖欲參加台灣的環保遊行,遭禁止入境的案例,她認為這絕非單一個案,而是我國法律無法與國際接軌的缺失,台灣既然要國際化,就必須更開放、更包容的接受國際人士關心並參與台灣各領域的公民運動,使台灣的人權狀況提升到最進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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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位於法國巴黎的國際人權聯盟(FIDH),於去年11月派出3位代表(FIDH前副主席Danthong Breen、印尼非政府組織KontraS研究員Kencana Putri、FIDH亞洲部主任David Knaute)來台進行10天的調查任務,訪台期間密集與台灣官方代表、民間NGO組織進行訪談,希望能透過這次任務,讓國際社會更全面了解台灣人權的現況與挑戰。歷經3個多月的撰寫、持續觀察與修正,這份台灣人權現況最新的英文報告『The Hidden Face of Taiwan』,今天正式對外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