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說「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這種精神用在教室、在影視節目、在法院開庭時、在議事殿堂都是最基本的價值。但是,這次國防部長邱正國卻說「語言就是交通的工具」,如果只是工具,那麼是不是來統一「交通工具」即可,回到車同軌書同文的老時代嗎?那麼不就得指定全球通用的英文來當語言的「交通工具」,或者邱部長認為只能指定華語為交通工具?
學者霍爾認為社會文化模式的意義不只單獨存在於文本中,也在閱聽人與文本間的交換解讀出現,意義是在整個文化模式中互動、協調、交換產生。在議場以方言進行,或者在法院以不同語言進行時,正是這樣的互動及互相改變的文化模式歷程,所以各民主國家依法都請通譯進行,這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從國會到民間政府才有同步口譯預算及人員,有通譯及現場口譯服務時,被質詢者就不能以語言使用的「被迫害者」自居。
曾任台北市副議長的周柏雅曾任七屆議員,他在議場及委員會及黨團協商時,近三十年全以台語進行,歷任官員不分政黨都是兢兢業業備詢,聽不懂就請通譯,這是基本尊重多元的議會民主精神。甚至,原住民議員在議場每每臨場考官員原住民問候語,難道官員們也要學邱部長高呼聽攏嘸,只准用部長聽得懂的「交通工具」?
多年前我曾研究台語政論節目發現,政論參與者如果改用母語發言,不只用單一華語而改由參與者自行使用 ,結果因為母語的論述反而帶動立場及申論內容不同 ,論述方式及觀點隨語言而異,甚至導致不同政黨者同論述的情況。語言使用是符號建構、是深度的流動、也是一種情境,被質詢者應尊重質詢者的語言決定權。
同時也有9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快報!快報!》 紓困特別預算黨團協商 四項原住民族預算通過 ~高金素梅2021.06.17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紓困特別預算案」,經過一整天的黨團協商,我的四項預算主決議都獲得通過,感謝朝野黨團對原住民族的支持。四項主決議如下: 《第95案主決議》 案由:為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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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說「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這種精神用在教室、在影視節目、在法院開庭時、在議事殿堂都是最基本的價值。但是,這次國防部長邱正國卻說「語言就是交通的工具」,如果只是工具,那麼是不是來統一「交通工具」即可,回到車同軌書同文的老時代嗎?那麼不就得指定全球通用的英文來當語言的「交通工具」,或者邱部長認為只能指定華語為交通工具?
學者霍爾認為社會文化模式的意義不只單獨存在於文本中,也在閱聽人與文本間的交換解讀出現,意義是在整個文化模式中互動、協調、交換產生。在議場以方言進行,或者在法院以不同語言進行時,正是這樣的互動及互相改變的文化模式歷程,所以各民主國家依法都請通譯進行,這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從國會到民間政府才有同步口譯預算及人員,有通譯及現場口譯服務時,被質詢者就不能以語言使用的「被迫害者」自居。
曾任台北市副議長的周柏雅曾任七屆議員,他在議場及委員會及黨團協商時,近三十年全以台語進行,歷任官員不分政黨都是兢兢業業備詢,聽不懂就請通譯,這是基本尊重多元的議會民主精神。甚至,原住民議員在議場每每臨場考官員原住民問候語,難道官員們也要學邱部長高呼聽攏嘸,只准用部長聽得懂的「交通工具」?
多年前我曾研究台語政論節目發現,政論參與者如果改用母語發言,不只用單一華語而改由參與者自行使用 ,結果因為母語的論述反而帶動立場及申論內容不同 ,論述方式及觀點隨語言而異,甚至導致不同政黨者同論述的情況。語言使用是符號建構、是深度的流動、也是一種情境,被質詢者應尊重質詢者的語言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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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大家說國語嗎?你講什麼語言誰決定?】
今天原本是台灣語言史上重要的日子,這是史上第一天立法院引進通譯,讓「所有國語」均能在國會殿堂上溝通無礙。然而,立委3Qi.tw 陳柏惟 特別以其母語台灣台語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但部長竟拒絕使用通譯,並且自行提出一番「國會應該講國語才好溝通」的論點,但這其實已與《#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以及國會設置通譯的精神背道而馳。
■國語已經不等於華語,自然語言一律平等
還在國語=華語嗎? 這除了是語言歧視與延續殖民暴力外,更已經違法了!根據2019年的《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第四條則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也就是說呢,華語、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台灣各原住民族語*,均平等被列為「國語」。未來當然個語種通行程度不一,但各語言均需被尊重、傳承、教育,就如同瑞士將僅佔0.5%的羅曼什語列為官方語言之一一樣。
■若無外力干涉,原本台灣約3/4人講台灣台語
在1992年,台灣的人口比率為:閩南系台灣人73.3%,客家系台灣人12%,中國移民13%,台灣原住民1.7%(黃宣範,1993)。而在1940年,台灣的人口比率為:閩南系台灣人76.0%,客家系台灣人14.1%,中(華民)國人0.8%,原住民4.3%,日本移民5.3%。若照各族群比率,原本台灣優勢的語言為台灣台語(亦即閩南語,但已和福建閩南語有字彙腔調的不同)。若再以瑞士為例,瑞士64%人口母語是德語,20%法語,6.5%義大利語,雖各語種受平等保障,但德語也在瑞士媒體、文化等領域佔最大優勢,照自然市場法則,要不是外力干涉,這也是原本台灣台語會有的地位。
■日本與中國人強行讓台灣接受外來語言,但中國人手段更殘暴全面
1945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於1946年4月2日設立「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直接把官方語言從日語改成華語,並推行「說國語活動」,但初期並未嚴格排除台灣各語言使用,但佔領台灣短短5、6年後,1950年代後從教育界開始嚴格禁止「方言」,強性規定使用華語,並查禁原住民文字印刷,爾後講台灣語言者,會在學校、職場受到罰款、懲戒、羞辱、迫害歧視。日本時期也推動日文,但允許雙語教育,也就是學校可以用官方資源教授漢文。直到日本佔領台灣42年後,開始強力推行日語教育,設立「國語講習所」取消漢文課,但對語言的控制,仍未如中國殖民政府徹底。
■台灣語言不死,但正在凋零
儘管日本、中國兩殖民政權前後推行「國語政策」,但台灣母語經過百年迫害,仍保留下來,當然人口越少的原住民語、客語受創越嚴重,台語雖然不死,但卻也逐漸消逝。根據洪惟仁教授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執行的《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2010)的調查結果,都會區家庭中華語對本土語言已經有明顯優勢,例如明顯在台灣台語區的高雄,在家講台語的比率遠低於母語背景比率,更有些區已經是以華語為主。然而,反過來說,即便在70年華語殖民之後,雲、嘉、南、高鄉村區域,仍有許多行政區過半人口在家完全不講華語。
家庭是母語的最後防線,洪惟仁教授就曾寫道:「家庭是語言最後的堡壘,華語是外來語言,居然能夠向下擴張到家庭語言的地盤,不論華語使用率多少,都意味著族語在家庭領域中『失守』了」
有一種最常見論點是說,語言是工具,只要能溝通就好,根本不用保留少數語言。然而,這一來是將外來政權殘酷消滅優勢語言的錯誤正當化,二來破壞了多元文化保存的可能性。更大的謬誤,則是將多語言國家中的溝通,扁平化成「強迫大家只學一種語言,遺忘母語」,而不是建立「不同語言使用者之間也能溝通」的制度(包含大家學會第二、第三語言;即時通譯輔助等制度)。
在「國語平等」後,不代表台灣台語就能取得壓迫其他語言的地位,反而是以各語言為母語者,都能在台灣國內各場合等到尊重。在發展神經學的實證證據中,不少證據指出,雙語(或多語)成年人大腦皮層區域、皮層下灰質和連接之白質束結構比單語者更完整。更早學習多語,對刺激大腦發育,讓兒童養成對多元文化認識與尊重都更有利,這也是瑞士、加拿大等多族群國家朝向的方向。
*註:台語過去稱閩南語,但已和福建閩南語有字彙腔調的不同;同樣的,華語雖以北京話爲基礎,但腔調和字彙亦和實際北京人說話有很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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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報!快報!》
紓困特別預算黨團協商
四項原住民族預算通過
~高金素梅2021.06.17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紓困特別預算案」,經過一整天的黨團協商,我的四項預算主決議都獲得通過,感謝朝野黨團對原住民族的支持。四項主決議如下:
《第95案主決議》
案由:為辦理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個人,原住民族團體、地方文化館與部落大學之防疫與紓困計畫,有關說明事項之防治與紓困計劃所需預算,責成原民會負責協調整合各部會相關紓困辦法,予以落實。
說明:
1、 本次追加預算,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政策皆未納入防疫與紓困計畫辦理,已實質造成原鄉公所執行防疫政策及原住民個人、團體紓困無門。
2、 教育部辦理社區大學紓困方案,相同性質屬原民會主辦之部落大學卻無紓困。
3、 經濟部辦理會展補貼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傳統市場及夜市更新改善衛生安全設施,屬原民會主管補助原鄉公所辦理之大型展售與風景區公共造產市集卻無紓困。
4、 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及文化部皆辦理紓困貸款或利息補貼、展延等方案,屬原民會辦理之原住民相關貸款卻無納入紓困範圍。
5、 交通部辦理觀光旅遊業紓困,農委會辦理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屬原民會與農委會林務局輔導之原住民及部落生態旅遊團體卻無紓困及補貼。
6、 衛福部辦理多元管道衛教宣導與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然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及部落團體為防堵疫情與人員流動所設立之防疫站,所需經費卻由原民會以公務預算內調支應,實不符防疫推動之積極作為。
7、 文化部辦理藝文團體及場館紓困方案,屬原民會主管之原住民族藝文工作者、團體及地方文化館卻毫無紓困及補貼。
《第197案主決議》
教育部主管之紓困計畫,應考量原鄉各級學校與一般地區之差異,有關廚工、娃娃車司機、鐘點代課教師、未具本職之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等工作人員,應從寬認定納入紓困計畫。
《第198案主決議》
教育部補助辦理家庭經濟受疫情影響之學生紓困措施,應考量多數經濟弱勢家庭學生及建教生為貼補家計與生活費至職場打工之高中職學生,應納入紓困措施。
《199案主決議》
教育部應考量停課後原鄉各級學校執行防疫工作、線上教學與居家學習,克服經濟弱勢家庭學生設施設備不足,避免產生學習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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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狩獵權 #原住民族自治權 #大法官釋憲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02 【會員福利】一分鐘廣告
02:12 什麼是「原住民族狩獵權」?
05:06 違憲的爭議是什麼?
06:15 警政單位的回應
07:42 原住民族的自治權是什麼?
09:28 原住民族自治為什麼難行?
10:46 我們的觀點
12:03 問題
12:21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王葦
|腳本:王葦、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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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最高法院檢察署新聞稿:https://bit.ly/3t8Cu5n
→原住民委員會新聞稿:https://bit.ly/3vDfxZP
→王光祿獵槍案 最高法院裁定停審並釋憲:https://bit.ly/3ecFNUS
→劉昌坪專欄:為最高法院就王光祿狩獵案主動聲請釋憲按個讚:https://bit.ly/3vBA8xx
【 延伸閱讀 】
→成為一個獵人──在法律夾縫與文化斷層中進入祖先的山:https://bit.ly/2RkT2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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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發展法草案公聽會》
~高金素梅 發言 2021.04.22
2021年的世界地球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行政院版的太空發展法草案,召開了公聽會。我要感謝委員會回應了我上一週要求召開公聽會的訴求。我對於行政院這次提交到立法院太空發展法草案,有許多的保留和存疑。我在公聽會質問:這個草案太偏重太空發展的利多和商機,而忽略了火箭發射所衍生出來的公共安全、環境保護和人身健康的問題。缺乏這樣的具體保障,有必要這麼急迫地通過法案嗎?科技部長在法案報告時,就已經提到了未來火箭發射場會座落在台灣的東南部,這裡不就是我們很多原住民族人居住的地方嗎?如果這些攸關當地住民生活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問題都沒有被考慮進去,萬一發生太空事故,我們的族人能得到即時的保護嗎?遺憾的是,我在公聽會上沒有得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