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能以實名制購買口罩嗎?】
(本篇貼文轉錄自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庇護中心負責人汪英達的部落格)
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擴散以來,我們都看了很多論述,都知道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但是出入醫院、到人多且封閉的公共場所、搭乘人多擁擠的大眾交通工具,最好要戴口罩;本身就有疾病的,出入更是最好要戴口罩。這是我以下要談的前提。
我不認為所有人都需要每天一個口罩,更不是要鼓吹缺乏口罩的恐慌,但很多人確實有戴口罩以隔絕病毒與細菌的需要。
2月3日,政府宣布自2月6日開始以實名制分配購買口罩,每個人都必須憑健保卡到有健保的藥局購買,每週只能買兩片。我願意相信政府經過審慎評估,但政府似乎將「擁有有效的健保卡」視為理所當然,認為在台灣居住或工作的本國或外國人,都應該有有效的健保卡。
這與現實狀況是有不小差距的,而這個差距可能影響不少人的權益,甚至造成防疫漏洞。
作為移工工作者,我這邊主要討論移工可能遇到的問題,以下把不同層次的問題分點列出,提供政府與社會大眾瞭解與參考,也希望這些問題能很快有解決之道。
在開始進入正式討論之前,先簡單回應很多人可能會有的疑問:移工有健保、有健保卡嗎?
答:大部分都有,但境外聘僱的漁工沒有。所有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聘僱的藍領移工(包括家庭看護工、工廠、工地、養護機構、屠宰場和去年剛核准的少數農業項目、以及沿近海漁船的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的移工),僱主都必須為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但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多半都是境外聘僱的,他們就算在我國籍的漁船工作,還是被排除於勞動法之外,也完全沒有我國的勞保和健保,只有僱主另外為其加保的商業保險。至於在台工作的白領移工,僱主也都應依法為其申請健保。
以下,就分點列出我認為這項政策會讓移工碰到的各種問題與困難:
1. 境外聘僱漁工無健保,無法購買口罩。遠洋漁船上、以境外聘僱方式聘僱的兩萬多名外籍漁工,是完全沒有健保的。他們連以實名制購買口罩的機會都沒有。先不要說境外漁工可能在台灣停留時間不長,可能有的需求也不大,但政府施政不應該預先排除任何群體的人,使其權益可能受損。萬一有艘遠洋漁船剛好有外籍漁工生病就醫住院,在完全沒有家人在台的情況下,同船或不同船的其他漁工在醫院照顧,此時如果僱主未提供,醫院也忘記提供,可能會造成防疫問題。
2. 有些移工健保卡被僱主扣留,無法自己購買。眾所周知,台灣多數移工其實都無法自己保管部分或全部個人證件和文件(包括護照、居留證、健保卡、勞動契約等)。無法自己持有健保卡的移工人數無法統計,我的經驗是有的,只是可能並非多數(很多是被僱主扣留護照,但居留證、健保卡移工自己持有,但也有的這三種證件都完全被僱主扣留),如果部分移工連健保卡都無法自己持有,又如何能夠到藥房購買呢?
3. 很多家庭看護工行動自由嚴重受限,並不大能自由進出僱主家,也缺乏固定假日,很難自己外出買到口罩。不管是因為實際的照顧工作所需,或者僱主的管理與監控方式,不少家庭看護工並不能隨時自由進出僱主家戶,而且大部分都沒有固定週休,又如何能夠自由到藥房購買口罩?
4. 即使移工(特別是家庭看護工)可以暫時離開僱主家,到附近的藥局買口罩,也很可能因為排隊時間太久而無法等待(很多僱主無法容忍讓移工暫時離開太久)。
5. 很多看護供與被照顧者對口罩的需求高於每週兩片。很多看護工需要時常帶被照顧者到醫院、診所、洗腎中心看診、復健或洗腎(復健甚至可能是每天)。我們都知道醫院感染風險較高,是被要求/建議要戴口罩的,故一週兩片的量,對不少移工和被照顧者而言很可能是不夠的。
6. 移工不見得能配合單雙日購買。很多工廠都採不同的輪班方式,移工的休假和例假日常常都會每個月被機動調整,加上僱主常常會要求加班、挪移工時與假日,所以不見得能夠依據自己的居留證號碼在指定日期購買。當然,工作總有下班,但不少工廠限制移工在工作日外出的自由,所以能夠外出購買的日期就相對更受限了。漁工即使有健保,但漁業是看天吃飯,很難預測休息日的時間,通常是天候不佳、無法出海時才休息,而且就算不出海,也時常會被僱主派予各種工作,因此也不容易配合在指定的那幾天購買。
7. 更重要的,在目前的移工管理制度下,移工的健保常常都會有少則一個月左右,多則數個月的健保空窗期,在這空窗期內,移工都是很難甚至根本無法及時擁有健保的。即使部分日後可以在重新納保後回溯、退費,但那只有醫療就診的費用。如果新政策是要求以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刷卡買口罩,那空窗期中的移工,就真的完全被排除在外了。移工的健保空窗期分成以下幾種:
7a. 移工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才能申請健保。每個移工的僱主,都必須要移工開始工作三天內向當地勞工局報備,之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在取得了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如果沒有任何錯誤,一般會在申請的兩週內拿到)之後,才能以這份公文到當地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兩週後,就拿到正式的居留證,之後才可以向健保署申請健保。也就是說,一個移工從開始在僱主處工作那天開始起算,就算完全沒拖到時間,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走程序,最快也要大約要一個月以後才可以申請健保(當然,幾乎都是由僱主或仲介代為申請)。健保會以工作起使日起算,所以申請後是會回溯的,但移工在這至少一個月內就是不可能有健保卡,因此當然不可能拿健保卡買口罩。而實際上,這段空窗期往往會更久,因為:
7b. 健保署要求要有卡式居留證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會更長。事實上,從幾年前開始,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移民署對初入國第一次申請居留證的移工,一開始都只給一張A4大小的紙本臨時居留證。雖然這張效期半年的紙本臨時居留證,照理說法律效力是完全等同於日後正式辦理的卡式居留證的,但實際上,至少在我有限的經驗裡,如果只有紙本居留證,健保署是不會同意辦理健保的,一定要看到正式的卡式居留證,才願意幫移工辦理健保。這是移工在初次來台後的健保空窗期。所以這樣一來,一個移工剛來台灣的這第一段健保空窗期,完全取決於僱主或仲介何時在一個月後拿到紙本居留證後,何時再次到移民署幫他申請正式的卡式居留證;由於紙本居留證效期半年,因此這段空窗期最長有可能可以長達半年。雖然這段空窗期日後都可以憑勞動部的那張聘僱許可函回溯,中間有醫療花費,都可以申請退費,但移工在這段空窗期當中就是沒有健保卡啊!他那又如何可能到藥房憑健保卡購買口罩呢?
7c. 移工轉換僱主當中,常會出現健保空窗期。移工常常碰到轉換僱主的狀況,不管是僱主或是移工因為各種相處、態度或工作要求的原因,不管是經過仲介私下協助申請,還是透過申訴。轉換可以跟勞動部先申請廢聘,也可以直接轉換。其中跟勞動部申請廢聘的,僱主在拿到廢聘函之後,都可以依法向健保署申請停保。這就是移工在轉換之間的健保空窗期。前述轉換間的空窗期,有以下兩種方式終止,也就是再度擁有健保,但也都會有一段空窗期:
7c-1. 廢聘到轉換僱主之間的空窗期。移工一旦找到新僱主,新僱主就要依據前述6a、6b的程序,向勞工局通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並在約兩週後拿到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再拿這張函幫到移民署重新居留證變更地址(同時新僱主也會登記在新居留證上),兩週後拿到新居留證,才能重新申請納保。也就是說,與第一次來台時一樣,即使成功轉換僱主之後,也還要等一個月,健保卡才能重新有效。這期間,就會有一段暫時沒有有效健保卡的空窗期。如果移工在這段期間就醫,醫療院所拿他的健保卡刷卡,會顯示為無效。
7c-2. 廢聘到仲介或安置機構重新為其申請加保的空窗期。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外國人在台灣居住六個月以上,就應該為其申請健保。原僱主聘僱許可被廢止之後,移工當時居住的安置機構或者仲介公司應該為其申請納保。但從廢聘到重新納保之間,也會有一段空窗期。
7c-3. 居住未滿六個月的移工,轉換期間根本無法納保。更恐怖的在這裡:同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在台居住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必須要有工作才可以納保。也就是說,移工如果在來台未滿六個月就因故轉出、廢聘,在轉換到新僱主之前,根本完全不能納保。我們幾個月前才遇到一位移工在轉換期內居住在仲介宿舍,身體嚴重不適,仲介卻以「當時沒有僱主」為由,未協助就醫;我們協助申訴、安置之後,要幫他申請健保,健保署依據前述規定,完全拒絕。我們向衛生福利部發函陳情,但衛福部回答得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空間:來台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若無僱主即無法加保,除非修改法令。因此,來台未滿六個月又在轉換期內、暫時無僱主的移工,也是無法以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購買口罩的。
7c-4. 來台未滿六個月、沒有工作的外籍、陸籍配偶,同樣有健保空窗期。這與與7c-3的情況完全相同,除非受僱,否則他們也得等到來台滿六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內的外配、陸配,也同樣無法以健保卡購買口罩。
關於以上這些我列出的問題,不能僅以「僱主、醫院、安置單位或仲介有責任為移工準備口罩」,或者「這些都是極端特殊的情況,這些情況的移工真的需要自己買口罩的不多」這樣的回應草草帶過。
移工既然在台工作、居住,應當有在有需要時自由購買口罩的權利。但如果政府規定的實名制,指的是要憑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刷卡購買,那麼以上這些狀況的移工,都很可能被排除在外,就有可能成為防疫的漏洞。
事實上,很多移工已經從各種管道知道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各種資訊,也瞭解在某些狀況下應該戴口罩。我們都知道口罩難以在短時間內完全滿足所有人的需求,也理解政府再分配口罩的用心,但前面這些問題,真的是政府必須考量的。
每個人都應該勤洗手、需要時戴口罩、提高自己的免疫力,並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以防疫情擴散,而在台超過七十一萬的移工,當然該被放在全國的防疫體系當中,不能例外。
原核轉錄場所 在 篠舞醫師的s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盾牌牙醫史書華 盾盾,你覺得他拿中醫來替他背黑鍋的機率有沒有87%這麼高?
奇怪我怎麼記得中國醫大長庚各醫院的中西合併治療癌症不是像他這樣搞呢(歪頭壞笑
神外醫師因為自己得癌症就變成腫瘤專家的能量水神醫
小牙醫我去抽個脂就變成整外黑傑克了(?
超勵志der
所有實證醫學有科學根據的作法對許醫師來說都是過度醫療
台大醫院預防的治療叫做詐騙(等著看台大醫院告他了)
做所有治療之前都記得撥打許醫師診所電話先詢問過
他媽的廣告就廣告 講得義正嚴詞
(阿你知道廣告違法嗎?)
(廣告麻煩先把病人身分證字號遮起來好嗎?)
「耶穌說:信我者 必得永生
我說:信我者 希望無窮!
台灣癌症病人超過50萬人!希望他們 能盡速來我台中診所當面詳談,預約電話04-24753600」
順便幫您廣告
許達夫自然診所
(有一種廣告方式是貶低別人讚揚自己
這點許醫師示範得很好)
對了您賣的就是「希望」吧~
「我自己於91年底罹患直腸癌第三期,接受醫院的放化療及我獨創的 雞尾酒整合療法(氣功、抗氧化水、科學中藥等等),兩個月後腫瘤消失」
你確定把你醫好的不是醫院的放化療而是你的獨創的氣功 抗氧化水跟科學中藥嗎?
我不是腫瘤專家
但是我相信腫瘤科的專家
因為自己得癌症就變成腫瘤專家的能量水神醫
跟上了幾堂課就變成財經專家的勝文有87%類似
對你來說
西醫手術化療都過度醫療
中醫都是來路不明的草藥或毫無根據的治療
只有 許達夫醫師標榜的另類療法自然療法能量水療法超棒棒
醫好的都算他的
死掉的都是醫院誤診
治癒率當然是好棒棒的100%
這麼厲害都拿諾貝爾獎了 還出一堆狗屁書騙大眾
(重點是台灣人最好騙了 一堆人在底下好棒棒der)
本來最近不太想寫什麼文章
但我們知道這樣的醫棍會帶給多少病患過度的希望
也知道他們透過這些所謂自然療法可能騙進的財富
以及有多少病人可能因為這樣的錯誤觀念錯過治療的黃金期
身為一個稍微有道德良知的醫者不得不站出來
人在希望渺茫的時候會隨便抓取任何好聽跟自己想聽的內容
但是 拜託你們!! 生病請找專科醫師
(那些所謂專家們請你先看一下他們的資歷 確認一下他們真的是學這個的 潘X宗 賴X凡 拜託你們認真看他們資歷)
鹿鼎記的主角韋小寶講過一句很重要的話
「騙人要講九分的真話 一分的假話」
這樣騙一般人根本無法分辨
就算專家也很難跟一般人解釋
所以只有一種東西比神棍更可怕
叫做醫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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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 臺北榮總腫瘤醫學部放射腫瘤科吳元宏醫師打臉文
(經過吳元宏醫師同意轉錄)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13420473412587&set=a.1859508773769.113031.1422412832&type=3&theater
范先生,是2012年8月至11月,因為直腸癌復發,腫瘤造成極度不適的狀況下,在臺北榮總接受緩和安寧放射治療的病患。
放療後腫瘤明顯縮小,他的生活品質也得到改善。
但很遺憾,腫瘤已經發生遠端轉移,這樣的治療並無法挽救他的生命。
根據范先生的敘述,他2009年,在中壢的診所診斷直腸癌。接著到和信、北榮、林口長庚醫院求診,
三個醫院都建議他,務必接受手術治療。
他接著又到 許達夫 醫師的診所諮詢,許主張不要開刀,建議病人做氣功, 買電解水, 買天仙液。
范先生花了上百萬進行這些另類療法,腫瘤卻不幸復發。
三年後,帶著照片上這顆腫瘤,來本院求診。
許達夫 醫師到處宣傳他自己的直腸癌沒有開刀,
但他卻很少對外宣傳,他自己接受過完整的合併化學放射治療(CCRT)。
目前研究,直腸癌病人,大約有1-4成(小於一半)的病人,在接受過合併化學放射治療後,有機會像許達夫醫師一樣,不用手術就能長期控制。
但很遺憾,目前還沒有很準確的方式,可以預測誰可以不用開刀。
所以標準治療方式,就是合併化學放射治療(CCRT)之後,手術治療。
許自己賭對了,並不代表他應該,他可以,帶著其他的病人一起賭。
他對外宣傳那些賭贏的cases,但更多賭輸的病人,如同范先生,帶著殘破的身體,與被洗淨的荷包,在暗處哭泣,默默凋零。
壞人的橫行出自於好人的默許。
為甚麼醫師公會要對這些誇張的行為保持沉默?
范太太很願意提出告訴。希望有興趣的律師朋友能夠協助。
臺北榮總腫瘤醫學部放射腫瘤科吳元宏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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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都很清楚一定會有些很絕望的病人去找這些非正統醫療乞求一點點的希望
但是拜託你們 先找正統的療法 拜託你們 相信專業
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睡蓮原精的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19951
當所有專家都跟你說這個不可行
但只有一個專家說他可以治百病的時候
他就是詐騙集團
附上許達夫醫師的文字
台灣到處都是詐騙集團,請大家睜大眼睛,仔細分析,多加思考,不要做一個白癡與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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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杯說話拎杯負責
附上不自殺聲明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7. 本人沒有精神疾病以及相關病史更沒有任何憂鬱傾向 家庭和樂美滿不可能有自殺自殘的行為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