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項的口訣分別是
:「義目刺生手,品智關危態」
童話糖果屋中的小孩,把巫婆殺死,面臨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殺人罪,法官該怎麼量刑?
如果是你,會判多久呢?
#參考法條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xg9TkWCG5c
https://www.facebook.com/672695276121353/posts/2792608354130024/
參考法條刑法第57條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乘機性交就是性侵,不要再用「撿屍」這種怪異的字眼了,那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屍體!
還有,性侵一個意識清醒的人,和性侵一個因為酒醉而意識不清的人,在法律上的評價是一樣的,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呼籲政府若真的重視人身安全、性別平等的話,在夜店除了宣導酒後不開車,也該好好宣導一下這個法律常識,可以作成海報張貼在各大夜店,也可以作成貼紙來發放,各大公務機關包括警察局的跑馬燈也都可以宣傳。
參考法條:
刑法第221條第1項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5條第1項 (乘機性交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