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一番官式回應,就是標準的制式發言,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但,周案被稱為台灣首宗「陸生共諜案」,兩岸、國際都很關注。當初逮人時,台灣官方還言之鑿鑿,說他就是來台「刺探機密的共諜」,綠色媒體甚至有模有樣地搞出了「周泓旭在台情報網」,洪秀柱、侯漢廷、在下我皆被指為他的「線民」。
如今「機密」是啥不知道,「發展組織未遂」更不知算什麼鬼,已被羈押九個月的周泓旭對媒體說「他們不敢公開審理我」,台灣要再不給個明確說法,還有何顏面對大陸叫囂我們有多民主、多法治、多人權?
既然陸委會說,關於審理程序屬其他機關權責,他們不予置評,那就請 #外交部、#法務部、#國安局 出來面對:
一)
從一審判決新聞稿,以及媒體相關報導,可以得知周案的關鍵,就是所謂「外交官員A男」的證詞。根據周泓旭辯護律師聲明稿,該位A男疑似名為「陳仲瑋」,聲稱自己是外交官員,發現周泓旭企圖刺探機密,故而向調查局檢舉。
但是,《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已詢問過外交部有無此人,外交部卻回應要問調查局,而經周泓旭辯護律師調查,「外交部根本無此人」。到底這位神秘A男陳先生,是外交部?調查局?甚至根本是國安局的情報員?#請以上三個機關說清楚、#講明白!
二)
台灣官方說法始終說,是周泓旭主動接近台灣外交官員,以利刺探機密。但根據《端傳媒》、《 時報周刊 》報導,周本人卻說是A男透過美女友人牽線,主動前來接觸,甚至也是A男主動向周泓旭表示,「外交部很多人都在賣資料給大陸」,一再對周施以恩惠,要求周告知他所了解的情報販售價碼、管道等等,才逼出周對A男逞能、宣稱自己多有關係的「吹牛」言語。
如果真是A男主動對周說要「賣情報」,那他很可能就是情報人員自導自演、製造「共諜」好衝業績,或者就是確實動了想賣情報給大陸的心,後來發現周根本沒有關係,反過來舉報他賺取獎金,挾怨報復。
不管如何,調查局宣稱以「A男舉報」的理由,對周的一切通訊及私下言談進行監聽、錄音。按周的說法,A男還主動接觸了不少在台陸生。#到底有多少陸生,也被台灣的情治單位這樣跟監?#台灣各黨的政治人物,是否也有人被這樣對待?
三)
法院至今以「國家安全」為由,對周案從頭到尾秘密審理。
因此,一般正常開庭,平常人都可以登記旁聽,重大案件更會開放媒體進入,以示公開透明,這也是民主國家最基本的「公開審判原則」。
但周案卻一切秘密,就在一個公眾無從得知的「黑箱法庭」進行審判。既然說A男並無出賣機密給周,#那何來機密可言?#又有何國家安全之虞?
難道說,一旦公開審理,大眾便可知道這名神祕A男,其實根本就是情治人員?情治單位派人套話,自己錄音,自己剪接方便他們陷周於罪的片段,其它部分又都是「機密」不能公開,或者根本直接銷毀。正如郁主席最早就質疑的,周案的所謂證據,根本是同一套人馬,球員兼裁判,自導自演「自剪」。
再想下去,真不免令人頭皮發麻,寒毛直豎。這真像極了我上綠媒節目的親身體會,所有問答都是他們設定好的「劇本」,你想說幾句真話,最後不是被剪,就是插你的話,這就是人家自導自演的「黑箱」。
但再怎麼說,綠媒節目畢竟還是「剪接後」公開播出。周案的黑箱法庭,你進也進不去,看也看不到,一切僅由情治單位的證詞說了算,真多麼像警總復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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