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EP10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4/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一、「九二共識」的本質
二、「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香港會談」
三、對「九二共識」口嫌體正直的中華民國
🔗 https://www.facebook.com/Journeyshin/videos/78611699228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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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二共識」的本質
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國家底下兩個政權對當前狀況形成的共識,是一中兩政權的共同認知的部分。並不是兩個政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事情,也不是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的事情,就只是兩個政權對於現在當前這個「中國主權國家」的共同認知。
如果只連結到中國國民黨的話,若換執政黨就不承認九二共識存在,其實就會違背目前籠罩在台澎領土上的一中兩政權框架的現實。
這不是某個政黨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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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1992年香港會談」
九二共識這個說法其實是從1992年香港會談出來的。
香港會談就是由ROC海基會與PRC海協會,這兩個民間機構來會談,之所以需要透過這民間團體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個政權從1945第二次中國內戰爆發後,一直到1991.5.1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都處於敵對的狀態。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
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當時面臨到中華民國來台灣很久,不能只停留在「反攻大陸」的目標,所以才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是也不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跟本質,在1990.10.7成立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主旨是;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該單位後來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針對「中國」的統一制定了基本原則。
國統會、國統綱領是李登輝任內出現的,將中華民國政權定位在中國國家分裂需要統一,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政權第一次修憲1991.5.1增修條文為「依國家統一之需要」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就把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詳細時間序為:
#陸委會 出現
1991.1.18,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於1月28日由總統李登輝公布施行。同年1月30日,陸委會正式成立,專門負責中華民國領土不屬於自由地區的部分。
(而香港澳門於1997年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PRC,在這之前基本上中華民國領土裡面是沒有香港的,澳門是租出去,所以是中國領土但沒辦法管。)
#ROC海基會 出現
1991.2.8「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台北成立。
#國統綱領
仔細看一下1991.2.23國家統一綱領提到幾個目標「建立自由均富的中國」跟四大原則: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當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時所成立的單位、所做的事情與立場就是「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PRC海協會 出現
1991.12.16,中國PRC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
#一個中國原則 出現
1992.8.1 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方面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深盼雙方均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2香港會談
因為兩政權雙方有越來越多事務要處理,所以後來就有了1992.10.26香港會談。
PRC海協會 認為「一個中國的定義」要說清楚,而ROC海基會 說: 「對一個中國的認知各有不同,不用說得太明確」。
雙方都認為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有共識的部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部分是:中國是指誰?
仔細回想中華民國國統會的一個中國原則,是最早就出現的喔!所以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在往前推更早於1945年騙臺灣人光復,騙說中華民國已取得臺灣主權(笑)
在香港會談時PRC海協會提出五項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而ROC海基會亦提出五項文字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鑑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咸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他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但是PRC海協會不接受,為此ROC海基會隨後又提出三項口頭表述方案,最有代表性的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總而言之,PRC海協會要的是「說清楚一個中國主權國家由誰做代表政府」,ROC海基會要的是「一中各表」,這就與PRC海協會要的是「一中」不同!所以雙方差別在於「各表」的部分。
#九二共識
大家要了解清楚,ROC政權現在說九二共識不存在,是因為ROC政權要「各表」。
PRC政權則是說九二共識存在,因為認同「一中」,這個一中是指PRC政權作為「代表政府」。(意即中國主權國家由PRC政權當合法代表政府)
有趣的地方在於,九二共識中,真正「沒有共識」的地方是「對『共識』的定義」。
所以雙方的認知有共通點的地方是「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唯一沒有共識的地方是「一中」是哪個代表?
PRC政權堅持是PRC是中國代表,ROC政權認知是沒有否認一中,只是對於這個「一中」則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彼此看法不同。
BUT!!! 臺灣人聽到九二共識會生氣的地方不是「一中」,而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句。
臺灣人根本不在意幾個中國,我們只在意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所以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這一句卻是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的共識阿。
而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沒有共識的部分只有「一中」是誰。
所以啊!臺灣人跟中華民國政權不承認「九二共識」的理由不一樣。臺灣人不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權是認為對方PRC說的九二共識沒有一中各表。
臺灣人根本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要說什麼,真的是至今最荒謬的事情。
#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5年李登輝時任中華民國政權總統時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母校時,對中華民國現況的政治論述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將一中各表與中華民國作為政治主體與自身現實的認識做出表述,算是一大突破。
(題外話,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也是用 "on Taiwan" 這樣的描述方式:
TAIWAN RELATIONS ACT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1996年直選總統
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改為總統直選、任期四年。
1995 年中華民國還「在台灣」,1996年在台灣辦個總統直選(而且裡面一堆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海外『華』僑的票)就變成台灣了嗎?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reurl.cc/xgpqOV
#寧靜革命
(1987年解嚴至2000年民選總統)
從建國的角度來看,李登輝所謂的「寧靜革命」的確是幫了不少忙,給予肯定是應該的。
只是臺灣人不要把過程當終點,誤把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權當自己國家了。
李登輝於2005年在「群策會李登輝學校」授課時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示蔣中正派軍暫時佔領台灣,後來的《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明白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給誰,形成台灣法定地位未定,因此他主政時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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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對「九二共識」口嫌體正直的中華民國流亡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在打迷糊仗!並沒有說清楚內容,只說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
跟著臺灣同仇敵愾這樣,不知道在裝什麼?講的好像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承認一國兩制、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你各位啊!看清楚剛剛說的歷史脈絡啊!
臺灣人與中華民國政權反對的理由不一樣,怎麼可以因為一起「反對」就產生了情感連結呢?殊不知 中華民國政權跟PRC政權有共識的地方是「把臺灣出賣給中國」的這個部分喔!
這讓我想到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你們想想國統會跟國統綱領的內容(攤手)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岸、三區(嚴格說起來有三區:自由地區、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三制」。
現在中華民國政權避而不談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流亡政權,都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主權國家的領土,這真的很荒謬,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中華民國政權從未建國只有建立政權,而且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含PRC/ROC想代表的中國)。
中華民國總是說1912年開始就是主權國家,搞清楚喔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也不要說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1945年中華民國至少還是控制大部份中國領土,來台代管騙臺灣人光復時,把臺灣編入中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是遠遠大過於臺灣,所以中華民國也不等於臺灣啊!
所以到底中華民國怎麼變成臺灣?這種說法絕對與「1912年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搭~不起來。
口嫌體正直,中華民國始終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不否認自己是「一中」,反而反對的是PRC政權的版本沒有「各表」。為什麼反對?因為中華民國認為中國分裂中,兩岸分治為兩個政治實體。
中華民國政權自始至終都在實踐自己版本的「九二共識」,所以稱呼PRC政權為北京當局,這就是「各表」,要求對方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然後跟臺灣人說你們看中國有多可惡,老是想統一我們!臺灣不等於中國!
......欸中華民國難道沒有嗎?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省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政權啊!
大家記住兩岸不是台灣海峽,是廈門灣~因為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是金馬,從未被割讓出去,中國內戰戰場延伸最遠就只能到那邊啦!
而且陸委會出來說開羅宣言、臺灣光復的時候,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啊!難道開羅宣言說的是臺灣光復給臺灣嗎?所以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無誤。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寫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兩政權。目前的15個邦交國建交時間點,有的是流亡之前,有的是流亡後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時,這些都不是台灣邦交國。
所以不要以為建交是跟臺灣建交。
[#時事]
https://www.facebook.com/mofa.gov.tw/posts/1050782808779694
這個新聞說台宏建交80週年。推算一下是1941年,但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日本的。
1941年還是日本領土的臺灣居然跟宏都拉斯建立邦交關係?不覺得很荒謬嗎?這就是中華民國臺灣化啦!這其實就是中華民國自欺欺人,穿著臺灣的外衣招搖撞騙的鐵證。
錯誤的方向用力走會到達目的地嗎?不會。
我想要選擇的是正確的方向但不簡單的路,慢慢走終究會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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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1
Q:改名是第一步!
A: 改名如果改成很清楚的法理地位那就ok
但不要混淆事實,如果將中華民國改成臺灣共和國,但未來在解釋客觀史實時,就會變成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屬於臺灣共和國?! 是不是很錯亂🤪
再來,希臘為什麼要求「馬其頓共和國」要改名「北馬其頓共和國」?因為希臘內部有個馬其頓省,這樣就很混亂,會讓人誤會馬其頓省是不是馬其頓共和國的屬地。
法理建國派唯一可以接受的改名是「台澎代管區暨中華臺北」,講清楚就ok,不要越搞越亂。
#網友提問2
Q: 建國以後新台幣會不會變成廢紙?
A: 建國以後新台幣不會變成廢紙,貨幣是一種價值交換工具,它的價值高低取決於背後的支撐。
新台幣的價值源自於台澎土地、人民,台灣企業的技術與生產能力、台灣的經濟實力,這些都不會因為建國而消失。
貨幣的靠山是在於這塊土地上的一切與人民,而不是中華民國政權。
#網友提問3
Q: 中華民國軍政權已經不在了!
A: 中華民國來台代管受盟軍指令代表全體盟軍而非中國政府,沒有什麼中華民國軍政權已不在,中華民國軍隊還在啦,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現實存在。
而且中華民國政權還在治理中國領土,如果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話,怎麼可以治理他國領土?侵犯他國領土呢?
法理建國論述的是反對「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反對中華民國難民喔!台澎建國後,人民可依自由意願歸順新國家,台澎建國是要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建立多民族的國家。👉🏻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wp.me/pd1HGm-3U
#網友提問4
Q: 所以建國就不會戰爭嗎?
A: 我們從未主張建國以後就不會遇到國際戰爭。
成為主權國家,與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這兩個能產生的國家支持,很難理解差異嗎?
成為主權國家可以與他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也能建立軍事同盟,戰力可以加上盟友的戰力。
建國之後可以跟其他國家簽共同防禦條約(如美、日),讓他國駐軍,結成軍事同盟。
沒有人能保證敵人不來犯,但建國可以讓敵人更不敢來犯。
這就好比:沒有人能保證將門上鎖就不會遭小偷,所以這就表示將門上鎖沒意義嗎?
更別說現在沒建國,被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主張「因為台灣光復,台澎成為中國一部份」的中國流亡政權治理,不就是給主張自己是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使用武力侵犯台澎的正當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侵犯台澎是有提出法律上理由的,建國就能讓它失去這個法律上的理由,到時候它武力攻擊台澎就完全是非法侵略違反國際法。
一邊罵壞人很邪惡,又死不建國,給壞人繼續有作惡的理由是有什麼問題呢?
先建國再來談國家的長治久安,如果連談長治久安的資格都沒有,是要說什麼呢?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就是比別人矮好幾截。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就是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政治實體。
台澎欠缺的就是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才能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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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補充問與答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580496457172/?d=n
把國統會廢掉、國統綱領廢止,中華民國政權也仍舊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國際社會用「一中」來處理 ROC 政權可不是因為它有國統會、國統綱領。
要「彰顯台灣主體意識」,老實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澎主權,台澎不是中華民國一省,不是更乾脆嗎?
Q&A95:中共是國際法資深玩家嗎?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251225890099/?d=n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 在 呂秀蓮:台灣和平中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呂秀蓮
2015年5月4日,國共兩黨主席在北京進行朱習會。朱立倫言必稱92共識,而且公然宣稱「兩岸同屬一中」,是命運共同體,朱立倫已然成為習近平的甕中鱉,更為蔡英文「維持現狀」畫圈圈,意圖逼迫民進黨吞下92共識的苦果,步入「終局統一」的陷阱。
無疑地,92共識是台灣的魔咒,它的源頭是台灣國統會的「81決議文」。
1992年8月1日,國統會舉行第八次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了如下結論: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 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1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這個「81決議文」讓中國大喜過望,既然台灣自己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於自投羅網,因此兩會後來會談時中國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
「81決議文」有其時空環境背景,因為當時李登輝總統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國民黨元老仍充斥統一情結,為安撫他們的情緒,又不能阻礙改革進步,所以才針對「一個中國」的涵義另作表述。但後來情勢變遷,台灣於1996年完成總統民選,而中國對台步步逼統,因此1999年7月9日,為阻止汪道涵來台宣布「一國兩制」,李登輝透過「德國之音」向國際宣布「兩岸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用兩國論正式推翻92共識。
事實上,1996年3月23日台灣人民用選票選出第一任民選總統,雖然中共文攻武嚇長達半年,但美國派出2艘航空母艦巡防台海,選舉順利進行,李登輝先生當選首任民選總統,從那天起,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已無庸置疑,這個展現國民意志的「96共識」足可推翻92共識。1996年後的台灣,容或國名叫「中華民國」,但已經跟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不同。
因此,1991年民進黨台獨黨綱還認為「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但到了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便改為「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也就是說民進黨認為1991年台灣還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才要用公投建國,但歷經1996年的總統直選後,相當於全民公投,因此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如要改變現狀,必須全民公投。
只是這個主權獨立的台灣,還不是很正常完整的國家,還是有人質疑台灣不是個國家!因此2007年民進黨又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認為台灣面臨「五大不正常」:國際關係不正常、憲政體制不正常、國家認同不正常、社會公義不正常,以及政黨競爭不正常。民進黨努力要使台灣變成正常化國家,讓92共識成為歷史。大家想想,從1992年到現在,台灣有400萬人上天堂,新增人口600萬人,為何要讓這新增的600萬人承擔20多年前國共兩黨的共識?
其實,要走出92共識,更有利的作法是善用「29共識」,也就是2014年11月29日九合一選舉,台灣人民用選票寫下國民黨最大的挫敗,彰顯反中愛台的「29共識」。
2015年3月21日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與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國際文化基金會、台灣綠色立委聯盟、台灣國辦公室、民進黨新北市黨部、永社、一邊一國行動聯盟、民主太平洋聯盟、張茂楠議員辦公室、台灣心會全國總會等團體共同主辦「認識中立國」研討會,邀請國內各界學者專家討論歷史上有哪些國家的政府與人民成就了中立國,並思考台灣未來的走向。有些人認為台灣有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保護著我們,但台灣關係法讓台灣扈從美國,要看美國的臉色。有人說「美日安保」將台灣納入協防的範圍,但這是不切實際的,畢竟美日沒有正式承認台灣,沒有保護台灣的義務,別忘了2005年中共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這對台灣是潛在的威脅。面臨中國可能侵台,美國可能棄台的情況下,台灣不應再否定、不要再質疑自己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土地全球排名136,人口數排名52,但各項現代化的指標平均排名第21,全世界有200個國家,台灣各方面排名都在前段,台灣絕非小國、弱國!我們要確定台灣的主體性、發展方向,以及存在價值。今年是馬關條約簽訂120週年,中國領導人習近平認為解決台灣問題是成就大中國夢的起始第一步,並設定2015~2017為解決台灣問題的關鍵年。
台灣和平中立可不可行?過去國際上的例子可以給我們參考,別人能,台灣為何不能?我認為台灣和平中立是目前,也是未來後代子孫最好的選擇;和平中立其實是台灣國家正常化重要的一大步,更是徹底改變台灣宿命的關鍵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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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 在 [心得] 反分裂國家法- 看板KMT 的推薦與評價
從2005年大陸制定了反分裂國家法之後,都沒有詳細的看過全文,今天把他找出來
看了一下,發現其實內容非常的務實,其實與我們過去堅持的沒有兩樣。以下就列
出全文。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
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
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
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
民的共同義務。
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
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這邊可以發現,大陸已經不提RPC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算是與過去相當大的不同。
第三條 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
這條寫的非常好,這的確是中國內戰遺留的問題。
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
的干涉。
"實現祖國統一"改成"實現中國統一"會好一點,祖國聽起來很像在說清朝。
第四條 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同上,祖國改中國會好一點。
第五條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臺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
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
國家和平統一後,臺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這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大陸自己在法律上明文表示了一國兩制的基礎,
比起兩岸的談判所簽訂的任何條文都更能代表大陸方面確實認同的方式
第六條 國家採取下列措施,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
(一)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增進瞭解,增強互信;
(二)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密切兩岸經濟關係
,互利互惠;
(三)鼓勵和推動兩岸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
的優秀傳統;
(四)鼓勵和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五)鼓勵和推動有利於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其他活動。
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
這幾條正是我們目前兩岸共同所推動的,非常務實的項目。
第七條 國家主張通過臺灣海峽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協商和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
臺灣海峽兩岸可以就下列事項進行協商和談判:
(一)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二)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
(三)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
(四)臺灣當局的政治地位;
(五)臺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
(六)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
這些與我們的國家統一綱領幾乎大同小異,更明確提到了參予國際組織的問題。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
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
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
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
定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這條是警告阿扁的。
第九條 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
可能保護臺灣平民和在臺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
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綜合第八第九條,驗證了本人曾經說過的話,中共的飛彈是保護我們的。
第十條 本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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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一聲雷 驚醒了我和你 新的你 新的我 開創無限新的希望
風雨中 我成長 風雨中我茁壯 新的思想 新的力量 創造新的中華民國
我們心中開滿自由的花 我們雙手點燃民主的光 讓我民主的台灣照耀中華到永遠
我們一步一步一腳印 我們千人萬人一條心 捍衛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大中華
https://www.wretch.cc/blog/nhnc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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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79.46
※ 編輯: nhnc 來自: 140.123.79.46 (11/10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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