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藻礁、三接、核能與政治 - 想邀請大家共同理解「三接再外推方案」】(怕jpg)
首先,要po這個文我是真的相當惶恐跟掙扎,畢竟我只是一個創作者,不是學者也不是政治人物,當然創作者與社會有連結是一個選擇,我也一直都這樣選擇,但我主要的工作,依然是創造藝術與娛樂方面的服務,再度發聲有超越這個身份的壓力,以及折損商業價值的危機,也擔心造成合作對象的困擾,老實說就是,我真的超怕再參與的啦!但,看到周遭關心這件事情的朋友,以及在不同角色立場中間,不願放棄建立溝通的各方志士,最終明白無法置身事外,如果還能為此盡力,用自己的方式開啟對話空間,那還是得去做完它的,所以在這邊,希望借用大家一點點時間,閱讀一篇有點長的文章。
關於「桃園大潭觀塘區工業園區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建設,與保護藻礁生態的拉鋸,週一行政院提出新的「再外推方案」,從目前已經避開潮間帶藻礁區的作法,再往外推455公尺,等於離岸將近1.2公里左右。而先前我們關心是否還是會破壞到礁體的部分,政府的方案認為:因為已離岸近1.2公里,水深也超過需要浚挖的範圍,所以不用浚挖,也不用填方,並不會破壞到礁體,可以說是最大程度避開藻礁的工法。
當然,新方案有其需要付出的代價,包括時間成本與預算成本的增加、燃煤期限延長等。但整體而言的成本跟時間,都比台北港、林口港節省上許多,因為台北港等方案至少都是十年以上的工程,成本也是打掉重練的計算。
一個月前,我曾經po過一篇希望大家共同參與藻礁公投連署的文章,當初的初衷,是不願藻礁生態受到難以回復或被滅絕式的影響,而面對地球生態,應該謙卑互動是我一直以來的態度,所以在陸續收到幾個主推護藻礁的網友私訊請求之後,閱讀完資料,覺得可以幫忙推廣。
不過,當初我應該要做的事情,是呼籲大家一起「思考」,一起理解這整件事情。我太心急於為藻礁盡力,用很簡略的方式要大家跟隨支持,而實際上,這整件事情比我當初所接收到的都複雜很多。
其後湧進的大量留言,無論好壞,我其實都花了很多時間去理解跟消化。我很感謝多半都是好的,是善意並且能夠互相理解的,即使針對我個人予以指正,也都是以「資訊交流」為前提,我是真的有因為那些留言,很認真地反省了自己的做法。但是,對於部分「不理性」,甚至有到「惡意」的攻擊,朝我來就算了,主要是開始傷及底下所有有心參與討論的網友,最終因為擔心這些爭執已經無法收拾,恐將造成更大的撕裂,於是把文章刪除。但是在那之後,其實依然一直持續關注著這個議題的發展,包含各個面向的社論、各方新聞報導的觀點,以及,也感謝長期關注環境議題的朋友不吝撥出寶貴時間接受我對話的懇求,讓我盡量不遺漏任何重要資訊。
這段時間,看到除了部分民間環團很積極地舉辦各種對焦會議討論,很努力的促成民間跟政府的對話,我想大家也都逐漸了解到,這個議題並非只是單純的藻礁生態保護議題,而是降低燃煤的能源轉型與藻礁保護的權衡議題。
能源轉型為什麼重要?其一是,面對當前迫切的全球暖化問題,世界上的許多國家都開始致力於往減碳之路邁進,而大家在討論的「核能重啟」議題,這是「絕對不可行」的!這是安全問題,是核廢料處理的問題,是很大、很大,大到人類的力量無法解決的問題。
藻礁保育始終非常重要,但這與同等重要的能源轉型之間,必然有權衡找出平衡點的必要。理解這件事是痛苦的,不過這陣子,無論是政府和民間,都有許多人在為求取「雙贏」方案和共識做努力,知道這件事,我個人是覺得很感激的,也很肯定政府與民間的對話,做出更大調整的方案,努力降低大家的疑慮。
這是很關鍵的時刻,好的對話空間和品質,是很重要很重要的。反過來說,「無論基於哪一種政治立場」過度簡化、標籤式的網路攻擊現象,不僅對事情沒有幫助,還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因為失去對話空間以後,我們又倒退回政治對立,讓「政治」這個東西,沒有辦法往更健康的道路發展。政治本應該是與你我息息相關,可是它被二元化了以後,大家不僅覺得離自己遙遠,更甚至討厭這個東西的存在,這樣我們的社會是沒有辦法前進的。衷心希望,也真的相信我們能夠用理性對話,理出最大共識,找到對這塊土地上包含人類的每一種生物而言,最好的選擇。
回到個人的立場問題,首先再次感謝因為看到我的發文而連署的朋友,因為大家共同的關心,讓藻礁這個議題被社會看見並且重視,現在公投已經成案,我知道目前有部分團體,基於「公投發起人」的責任,以及長期致力於藻礁保育的心思,不能夠接受新的方案。但我自己這樣了解下來,想要在這邊邀請大家,我們一起來關注這個新的方案,一起思考怎麼樣可以達到生態保育與能源轉型之間,最好的平衡,當然,也希望政府同時能夠跟所有人民詳細溝通和說明,讓大家可以理解:這是一個「對減煤期程」影響最小和「更大程度保護藻礁」的方案。
另外,因為8月又要重啟核四公投,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從三月開始繼續反核四五六,每個月第四個週五的晚上六點,在自由廣場集會,有演出與短講。5/28當天,我會到現場進行演出。詳細活動內容和時間會在近一點的時候再另行公佈,不過大家可以先把日期記下來,並且近日有空的話,繞去自由廣場看看。
以上謝謝大家的耐心閱讀,希望我們都能夠做真的為這塊土地好的選擇,因為反過來說,那也就是對我們好的選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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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關於那些積極中傷的,不管是留言或者特別tag我的發文,其中有看到幾個網友批評我「不藍不綠」(明明我的文章內容就不是這個意思),一開始覺得很生氣,好像被意指為牆頭草,但仔細想想他們說的確實也沒錯,永遠希望立場、觀點能夠全面,就是我生來便必須面對的核心性格吧,大家要說兩面討好的話,那大概也是吧,這樣講的話,我不僅不藍不綠,還「不男不女」,很複雜的(?)。
那麼,如果說不同性格承擔不同的社會角色,那我會在我的角色之上去盡力開啟對話的。
以上博君一笑,再次感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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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文章裡沒有說清楚的地方進行補充,以及對目前前來洗版的憤怒的大家,有一些話想說:
我在文章裡面說,當初「太急著保護藻礁」,應該呼籲大家思考,而不是直接說出希望大家怎麼做,那一部分,就是因為這違背了我對於自身角色責任理解的初衷,但,我「並沒有任何一絲後悔」對於能夠參與開啟討論,督促政府與民間協商的過程,所以,這並不是一篇「贖罪」的文章,這是一篇把重點放在新的「再外推方案」,呼籲大家一起關注的文章。
為什麼要關注「再外推方案」,是因為我們不得不面對三接的急迫性,所以,如何對藻礁生態損害最低,同時達到能源轉型,這真的很重要!
真心希望大家能理解,我們現在要做的事情是邀請還不理解的,或是當初參與藻礁公投連署的大家「認識」再外推方案,了解它做了哪些權衡,對藻礁、能源轉型各自帶來什麼樣的好與壞,並且持續關注這個議題。
如果我想要大家「認識」一件事情,我的態度就不能是「不管怎麼樣,你聽我的就對了」,不能是這樣的。在大家都花時間、心力去了解了以後,我們再來討論「那我怎麼選,理由是什麼」,那這個選擇,才會是最完整並堅定的選擇。
如果每一次在面對重大的議題,我們都要急著要求他人做跟自己一樣的選擇,這樣,其實就是對於他人判斷能力的不信任。我相信我的對話對象,這很重要。
可能很多人覺得我在說漂亮的話,但實際上,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說話的,我說過最不漂亮的話,大概就是覺得一直被叫左膠很煩,所以大喊「我就是左膠!」,但針對這件事,我也並不後悔。
當然,我想大家有各自的堅持,就像你們堅持這整件事情都是環團的陰謀,以及藻礁是一片死掉的石頭,這可能確實短時間內不可能有共識,在這個部分,我們是在天秤的兩端,我想不管任何事情勢必得要以這樣的方式達到平衡。
我覺得最悲傷的只是,部分過去對於當前政府大力支持的朋友,沒辦法相信除了自己的方法之外,其他人用他們的方法,也可以在你們看不見的角落,為讓事情變好盡力,我不知道這題怎麼解,什麼時候開始台灣人民彼此之間產生這麼大的信任危機?
如果要讓事情變好,真的,不能再吵了!!!
最後要說,我不會刪文的,因為這很重要,這真的很重要,重要到我必須下定這個決心出來讓大家砲,所以大家不用擔心。
以上,我真的盡力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能源政策關係著空氣、土地、經濟發展等問題,不只是汙染這個層次,還有更嚴肅的環境正義。這次選舉日的公投案當中有三個和能源直接相關。大家開始討論核能、燃煤、太陽能......等能源應該如何運用。其中「以核養綠」這一案,提案者主張「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 一百十...
反核四 理由 在 黃土條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進黨別怕,建請立院提核四公投對案】
消息傳出,面對828公投,府院黨高層考慮提出對案。雖然主攻派和避戰派的名單虛實混雜,但蘇貞昌確實無意由行政院提起。既然如此,只能由立法院民進黨團發動。
若要提公投對案,確實可依公投法第14條及第15條,由行政院或立法院提出,立法院決議直接交付公投,就不需要連署階段。
時程上,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在15日內議決,交付中選會;由立法院提出,院會通過10日內,交付中選會。所以如果要併8月28日公投,中選會又要在90日前公告,民進黨最晚在「四月中」就必須正式提案。
■ 中選會可以進行「合法的」作弊
這裡有一個立法漏洞,此途徑提出的公投,「不適用第9條至第13條」規定,原意指的是不適用連署。但修法後的第9條第3項也規定,「第一項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由書之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
因此民進黨提出的三接公投,可以在主文寫供電穩定、減煤減碳、兼顧生態等,不簡明、不清楚、不客觀中立的字句,理由書也不一定要與主文一致,可以將大量篇幅用來攻擊藻礁公投和核四公投。
惟須注意公投法其它條文之限制,以下分案說明。
■ 「公投法」公投對案
江啟臣所提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若要提對案,維持公投脫鉤大選,兩年舉辦一次,即是2019年6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公投法之現況。
按公投法第19條,「創制案或法律之複決案於公告前,如經立法機關實現創制、複決之目的,通知主管機關者,主管機關應即停止公民投票程序之進行,並函知提案人之領銜人。」
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必須沒收該對案。
■ 「反萊豬」公投對案
林為洲所提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若要提對案,維持開放瘦肉精豬肉進口之現況。2020年12月24日,立法院通過政府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的九項行政命令及兩項法案。
同樣按公投法第19條,「如經立法機關實現創制、複決之目的」,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也必須沒收該對案。
■ 「珍愛藻礁」公投對案
潘忠政所提之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若要提對案,維持觀塘三接政策。查立法院紀錄,未有院會正面決議於觀塘興建三接,僅有否決國民黨團提起藻礁公投前三接應停工,故不受公投法第19條限制。
又因不受公投法第9條限制,公投主文可放入不客觀中立字句。
例如「穩定供電」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於桃園觀塘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確保供氣時程,穩定供電?」
又例如「增氣減煤」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於桃園觀塘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加速增氣減煤之能源轉型?」
然按公投法第2條,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僅有: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觀塘三接是政府現行方案,無重大政策之「創制」。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也必須駁回該對案。
接著是最重要且最精采的橋段。
■ 「重啟核四」公投對案
黃士修所提之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若要提對案,維持廢止核四政策。同樣按公投法第2條,非核家園是政府現行方案,無重大政策之「創制」。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也必須駁回該對案。
等等,請不要這麼快放棄,還有一個辦法。
■ 「廢止核四」公投案復活
反核人士高成炎提過兩次反核四公投,原始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台電公司核能四廠裝填核燃料棒?」意圖使用正面命題,故意造成公投不通過,塑造民意反核四之假象。
第一次在2014年,公投審議委員會指出主文與理由書矛盾,而被駁回。當時連聽證會上的反核團體簽到,都混淆要簽同意方或反對方,遑論真的走進投票所的民眾。
第二次在2019年,中選會依照同樣理由要求補正,高成炎補正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廢止核四計畫,其廠址作為再生能源(地熱、海洋能、太陽能等)發電、觀光、研究、博物館等用途』的政策?」
「廢止核四」與「改作再生能源」顯然為一案兩事項,違反公投法第9條「以一案一事項為限」之規定。但此大幅改寫的主文,中選會未再召開聽證會,逕自予以通過。
2019年10月,台灣環保聯盟宣稱僅得10萬份連署,未達門檻的三分之一,逾期未送件放棄連署。
■ 法律漏洞卻讓國民黨解套
然而,利用前述法律漏洞,立法院提起之公投,不受公投法第9條限制。民進黨立院黨團,可大喇喇採用高成炎所提之公投主文。被質疑時也可辯稱,「這是2019年中選會已審議之主文,絕對沒問題」,且立法院提起之公投,本來就無須召開聽證會。
看到這裡,你一定覺得奇怪,黃士修不是重啟核四公投領銜人嗎?怎麼會主動提供大大有利於反核利益團體的方法?
那是因為我從來沒在怕,我的策略一向正大光明,不怕對手知道,只怕對手不知道。2018年公投自始至終,我都不擔心支持率,只擔心投票率,2021年公投也是如此。
民進黨立院黨團若採用此方案,勢必完全激化對決,大幅提升投票率。而且吃相極其難看,社會大眾都看在眼裡。在野黨和公民團體,在催票上也更容易,「通通蓋同意」。國民黨免去是否對核四公投表態的麻煩,直接解套。
■ 大法官釋憲遇到重大困難
「重啟核四」和「廢止核四」公投同時通過,就是我最想看到的公投結果。如同我曾經對「愛家公投」和「平權公投」的期望一樣,兩項相衝突的公投同時通過,我國法律又沒規定票數多者勝,勢必會鬧到大法官釋憲。
試想,有超過五百萬選民同意,同時有超過五百萬選民反對,再現實的政客都不能不認真重視這個議題。
大法官釋憲上還會遇到重大困難,在重啟核四案,選民顯然是因為「支持重啟」而同意。但在廢止核四案,選民是因為「廢止核四」而同意,還是因為「改作再生能源」而同意?
前者「廢止核四」不是大法官能下定論的,後者「改作再生能源」與「重啟核四」並不矛盾。所以最好的結局就是:重啟核四,同時廠區預留機組的大量空間,都可以拿來「作為再生能源發電、觀光、研究、博物館等用途」。
如此發展再生能源,避免大規模開發破壞生態的問題,完美實現「以核養綠的綠,不只是綠能的綠,更是生態環保的綠」之精神。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堂而皇之,每天努力Hack國家,才是一位真正的Hacker。
黃士修觀點:民進黨別怕,建請立院提核四公投對案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5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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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以核養綠公投團隊委託民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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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軟與三變
核四是否商轉?八月即將公投。
這一次,不只是以核養綠的意見表態,而是單刀直入,詢問民意,是否願意讓核四「啟封商轉」?
從2000年前總統宣布停建核四,到2001年大法官釋憲,重大政策必須經過立院同意,同年立院表決續建,政院從善如流。2006年,蘇院長、蔡副院長時期,政院增編448億預算「蓋核四」,當時的原能會、經濟部,都是「蓋完核四,當然要用核四」的態度。
時過境遷,蘇院長再次成為院長,卻在國會公然「辯解」,當年是因為藍營立院多數,所以才被迫編列預算。這是混淆視聽,這是轉移焦點。
再說一次,2006年的陳水扁政府、蘇貞昌內閣,是「要蓋完核四、也要使用核四」的。(追加預算,是經濟部在2006年3月主動提出,怎麼會是國會壓力所致?)
然而,2011年,日本發生大地震,連帶引發福島核災之後,台灣國人恐核反核主張日增。身為總統參選人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對於自己2006年的「增編448億核四預算」與「交代台電如期如質完工核四」,有一套新的說法,叫做:「核四完工不商轉」。
是的,即使是2011年,蔡英文依舊主張「蓋完核四」,理由很簡單,因為當時她還要「選總統」,面對工商業界的「續建核四」主張,面對「選票」,蔡英文不想當一個「反核四者」。但另外一邊,面對反核者,也總得有個交代,所以蔡英文改口「核四完工、不商轉」。
沒想到,2012年總統大選,蔡英文落敗。
兩年之後,2014,反核大遊行人數來到史上新高,13萬人走上街頭,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絕食抗議」,這時蔡總統的態度「三變」,變成「立即停建核四、核四永不商轉」。
這兩天看到有很多「知情人士」出來幫蔡總統的增編預算「解釋」,是當年是為了安全,才不得不為。
試問,那2014年主張「立刻停建」的蔡英文,為什麼就不擔心,不蓋完,會危險了呢?
歷史斑斑可考,不容政客抵賴。
蔡英文的三變,擺在眼前,而馬英九的態度,則是從頭到尾支持「建蓋並使用核四」。
唯一的「一軟」,是2014年態度放軟,面對林義雄絕食的壓力,他決定封存核四三年,留給後代子孫去決定存廢。
這是馬英九和蔡英文的「一軟與三變」。
暐瀚 2021-3-22 de 台北
反核四 理由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能源政策關係著空氣、土地、經濟發展等問題,不只是汙染這個層次,還有更嚴肅的環境正義。這次選舉日的公投案當中有三個和能源直接相關。大家開始討論核能、燃煤、太陽能......等能源應該如何運用。其中「以核養綠」這一案,提案者主張「廢除電業法第 95 條第 1 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 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該案理由書全文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1Zbh0QR…/view
這項公投提案的理由書主張:「能源政策為影響國家永續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政策,本應慎重考量能 源安全與成本、環境保護等面向,根據國家的特性,經過專業的評估,訂定最佳 化的能源管理模式、最適化的能源配比。然而電業法第 95 條第一項,限制了台 灣社會大眾選擇能源的權力,影響經濟發展,已實質威脅國家安全。 」
該案提案者宣稱:取消核能後的供電缺口,無法由不穩定的再生能源馬上銜接,燃氣發電則會造成嚴重空污。無條件非核的代價是高汙染與對環境的破壞。過高比例的再生能源或燃氣發電不適合台灣孤立電網,應該「以核養綠,務實規劃國家能源政策」。並稱日本、丹麥、德國等停核、發展替代核能的國家均有電價飆漲等前車之鑑。核廢料處置國際上已有許多成功案例。
提案者也聲稱,開發再生能源,會造成生態破壞。以再生能源與燃氣取代核能,是不務實的想法。應採取核能與再生能源並用的作法,確保穩定發電,也不會造成環境浩劫。
今晚九點正káng,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曾虹文上節目,接受主持人周盈成提問,並就「以核養綠」公投理由當中對節能、反核的批評,做出分析與回應。
最後提醒大家:上面提到公投提案的理由內容、以及來賓在節目中的回應,都有自己的論據,誰是誰非,要靠您自己來判斷,做出決定。而且,公投案無論你想投贊成、反對,或是投廢票、沒打算投......都要一起來關心我們的能源政策。
~以下小編總算是台語魂上身~
另外,你敢知影,來賓曾虹文的名內底,「虹」這字除了 "hông" 以外,閣有啥物讀法?真濟人應該佮小編仝款毋知影吧?
台語老師陳豐惠佇「講了真好勢」這个單元講予你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