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只有在可能成為病毒載體的時候,才是人嗎?
為了避免入境移工成為疫情破口,勞動部今日表示將緊急建置通報系統,在引進移工入境時,仲介外包醫管公司必須同步通報,並迅速請地方政府協助,清查醫管公司提供移工的住宿環境。
但是,移工開放來台31年,醫管公司的移工宿舍問題是第一天存在嗎?當然不是!
什麼是醫管公司?依照《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移工於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仲介為了降低成本,便將健檢事務層層外包給醫管公司,在健檢與等待健檢報告期間,移工會被安置在醫管公司的移工宿舍。
這正是近期媒體所獨家刊出的宿舍:「獨/宿舍宛如集中營 移工:想起那個地方就掉眼淚」(https://reurl.cc/6lz9RV):「指揮官陳時中坦言,移工宿舍48人同睡大通舖、共用衛浴,衛生條件欠佳。」
依據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節錄的《移工的仲介故事書》:「然後,仲介又帶我到仲介公司,那是一棟很舊大樓,有四層樓,每一層樓有四個房間,我嚇了一跳,因為每個房間裡面至少擠了二十個人,整棟大樓有差不多一百多個人,各個國家都有。房間有很多睡袋隨便散落在地上,睡覺就自己挑一個,但我覺得每個都髒髒的,感覺放了很久。我走出去廁所,發現廁所也髒的不得了,而且竟然有人房間睡不下,睡到廁所外面,實在太離譜。那時候我真的嚇到,這比我們鄉下村子的環境還糟,我付了新台幣80,000元仲介費,結果仲介竟然讓我們住這種地方,真的是很不公平。隔天仲介就開車帶所有人去醫院體檢,然後就送到工廠工作。(p. 114,〈就像是吸血的動物〉)」
這,是不少移工來台第一站,面臨的困境。
就在昨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還在說:「生活管理是雇主的責任。雇主委任仲介招募移工,仲介公司再把這個部分委任給醫管公司管理,所以法定的責任還是雇主要來負責。……現行法規醫管公司不是勞動部管轄範圍,所以無法可罰,……醫管公司是一個委任事項,過去並沒有納管。」
但是,一夕之間,長年無法可管的醫管公司突然又在今天被認為可以納管了。雖然不失為移工權益的一大進步,但是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主張卻被行政機關已讀不回的訴求,原來是如此地輕而易舉,是多麼痛的領悟。
除了醫管公司的移工宿舍外,還有更多其他的移工宿舍。然而,勞動部依據就業服務法訂定的「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根本保護不了移工的基本人權與生命安全。2017年桃園矽卡大火、2018年桃園敬鵬工廠大火,造成共11名移工、6名消防員、1名台灣勞工死亡,至今民間團提不斷提倡的「廠住分離」仍未落實。
那些本來行政部門言之鑿鑿,以安全和人權之名也窒礙難行的措施,突然在疫情的風險之下,全化為再簡單不過的疾風厲行。
台灣自詡人權立國,但當移工被視為「勞動力」的時候,任何改善政策都慢吞吞。當移工可能淪為病毒的載體,我們卻忽然慷慨了起來。
捫心自問,台灣真的重視人權嗎?
機關所謂的納管,會隨著疫情結束而繼續嗎?移工宿舍相關規範的建立和落實,能不能再往最起碼的基本人權與安全考量,往將移工當成一個「人」的方向,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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