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9 回眸
(俊篇)
一頓豐富的早餐,讓還未夢醒的胖豬阿Dom回過神來,
整張餐枱只有雪晴和楚喬及我們一行四人,而昨晚的男女主角則不在場,
聽雪晴說他們一大清早便出發渡蜜月,而其他賓客聽說有半數以上還在客房宿醉未醒。
在整頓早餐的過程期間,總會不其然的打量著楚喬,而楚喬則同樣不其然的望過來,
可幸的是雪晴等人沒有發現我跟楚喬的異常,要不是的話可真尶尬。
早餐過後,我們便電召了計程車,而雪晴則跟楚喬待著家人醒來接她們歸家!
離開大門乘上計程車之際,楚喬跟雪晴出來送別我們,
正當我離開之際,依依不捨的回望著楚喬,凝望著她那俏麗多姿的背影,
她那蜜糖啡的秀髮在早晨的清風下輕輕搖曳,她的一個微微轉身對我報以回眸一笑,
刹那間,她迅速地把我的心俘虜了,我對她心跳的感覺頓時高低跌盪。
我還未趕及拿出電話發她一道MSG,她已把一道MSG發過來。
「做咩正話食早餐同走既時候係咁望住人?」
原來楚喬也察覺到我對她的悄悄遠觀。
我:「你唔望我,點知我望住你呢?」
她:「唔話你知,咁點解你望住我?」
我:「因為......我對你有感覺!」
她:「對人有感覺會咁容易講出口既咩?」
我:「收收埋唔爭取只會變得遺憾,龍咁威呢套電影教我,人生最遺憾係無爭取過。」
她:「哈哈,龍咁威我睇過,但忽略左有呢句對白,你提一提就記得返。」
我:「咁就要搵日睇多一次啦。」
她:「難得到英國散心,唔係要我留係屋企睇龍咁威?」
我:「咁......可唔可以約你?」
我這樣的問道後,楚喬沒有回應,正當我第二次失望之際,她便回覆了。
「都可以,聽日雪晴有野做,咁......你帶我周圍行下!」
「咁聽日見!聽日我去接你!」
「好呀,魚子醬!」
「哈哈,竟然學人笑我。」
「哈哈,唔同你傾啦,我同雪晴依家準備返去啦,聽日見!」
我成功了,成功約了楚喬,這一種感覺如像第一次學結他時,
握著第一把結他跟著老師的指示彈奏著的心情,既興奮又期待。
「智障,你做咩係度小小口咁?」
(譯*子俊,你做咩係度笑笑口咁)
阿Dom的口袋中總可以有著一包巧克力供他享用。
「阿Dom,人地子俊好多女嫁!係呢,你琴晚同果位楚喬都傾得好開心!」
這個該死的阿健總是要說著學校那班零零發的後宮,和取笑我迷上楚喬一事。
「健,人地子俊俾Michelle強召左當兵嫁啦,哈哈!」
難得阿靜一提,我總要介紹一番Michelle這個香港製造港女中的極品,
Michelle,樣貌的確不錯,拍照更是沒有死角,
據聞是整容的,性格真的不敢恭唯,
感情生活比五胡十六國時代還要亂,一天可以換兩位男朋友,
有男朋友,但從不介意跟另一位男士上床,別人笑她下賤,她只是笑說開放。
有一次她不幸地仆在地上,我跟阿Dom好心上前扶她一把,
怎料翌日我便成了傳聞中的兵長,遭到同校的恥笑,
更令人髮指的是,謠言正從她的口中傳出,真是好心沒好報!
「你地三個竟然仲提返呢單野!講起就嬲。」
「阿現,阿清,你地唔好小子俊啦,佢都好慘,俾人小左一個月!」
(譯*阿健,阿靜,你地唔好笑子俊啦,佢都好慘,俾人笑左一個月)
「肥仔,第一我叫阿健,今次竟然到你叫錯,第二你停口唔好再食朱古力啦,好容易肥嫁!」
「我叫阿靜呀!哈哈,今次竟然叫岩子俊個名!」
哈哈,這個阿Dom竟然三年來第一次叫對我的名字,真的氾起莫名其妙的感動。
「喂,係啦,唔好討論死仔俊既溝女事跡,今次我地都叫Good Show,加油!」
「Yeah!」
聽著阿健評價我們這一次的表現不錯,眾人齊聲歡呼,
無可否認的,沒有阿健的號召,我們這一隊Band根本就不會出現!
健:「真係飲到好頭痛呢!」
靜:「唔飲得學人飲,不過都好過子俊訓左係廳!」
健:「無人理佢咩?」
靜:「照顧你同阿Dom我都分身不瑕啦!」
Dom:「琴晚我無醉呀?」
健:「你係無醉,你係斷左片!」
*~~~~*~~~~*~~~~*~~~~*~~~~*~~~~*~~~~*
(喬篇)
凝望著車外的風景,回憶起昨晚跟那位男生余子俊的荒唐,
答允他帶領我暢遊英國,心中還是起伏不定,給他幻想曖昧,還是拒絕?
要是拒絕的話我早早便殘忍的開了口,可是我對著眼前的余子俊氾起不忍,
跟他曖昧,給他幻想,對他殘忍不公,更害怕總有一天我會愛上他。
對他的好感確實存在,一曲海闊天空如像嗎啡一樣替我受過傷的心止痛,
回到現實,他是一位有夢想,但不夠歷練成熟,玩世不恭的一位男生!
是因為年紀比我少,才引致對他這個感覺嗎?
「楚喬,你今日好似有小小怪怪地咁!有時望住部電話呆左,有時會神不守舍。」
被雪晴一言道破,這名女孩還真是厲害得讓我敬佩,應該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一點,
「無呀,可能仲未回魂,同朋友Send下Whatsapp姐。」
「原來係咁,仲以為你同余子俊咁快交換左電話。」
「哈哈,傻妹黎既,識左一晚姐。」
「唔係呀,我見你地好好傾。」
「咁唔傾計,唔通成晚Dead Air咩!」
面對這位讀心神探,耍太極真的耍不了多久,還是轉移話題穩妥一點,
「晴晴,咁你呢,成晚唔見左你,你去左邊,係咪去左溝仔?」
「傻啦喬喬豬,琴晚我同我表姐佢地傾下計。」
「無啦啦叫返人地個花名,傾咩?傾你男朋友仔?」
「緊係唔係啦,閒話家常姐,而且都話佢係我朋友!」
果然攻擊是最有效的防守,轉移話題過後雪晴便沒有再追問我跟子俊的事。
經過大約三小時的車程後,終於回到雪晴家,她的家中還是空無一人,
忘記了她的姨母跟她的表姐一同渡蜜月,要是我的話真的接受不到家人同行,
而她的姨丈跟姨母分居離婚,女兒結婚才再次見面,於是便當了我們的柴可夫。
回到家,拖著倦透的身軀走進房間,累得不像人形的躺在床上,
昨晚的休息還真是不夠!嚴格來說,是沒有休息。
身軀累透,可是腦海中依然想個不停,腦海中全是他的樣貌,
昨晚的回憶如像投影片一樣,一幕一幕的重現眼前!
我真的快瘋了,很久沒有此等的感覺,這種的迷戀。
到底是他懂降頭或法術,還是其他原因?
在我苦於迷思之間,不經不覺便睡著了。
醒來過後經已夕陽西下,休息過後整個人精神抖數,有一陣香氣傳來,
下樓看過究竟後得知原來是雪晴燒飯做菜的香味,她的賢淑是肯定的!
雖然只是一頓家常便飯,但來得美味,足以填飽空洞洞的肚子,
飯後無聊打開手機,一看之下有一道未讀的信息,是子俊傳來,
「返左屋企好好抖下啦,飲完酒唔夠休息好容易頭痛。」
他的細心是無容置疑,是因為這些年來沒有人讓我感動的緣故嗎?
女性的確是以感情為主的動物,沒有感覺則沒有感動,
感動的話可以極為感性,女性可以把感性和理性完全分開。
「每個人都會有著令他/她改變的過去,這些可以看作經驗,看作教訓。」- 郭楚喬
「人應該要放下過去,這樣的話我們才可活在現在。」- 余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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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版上潛水很久了,鮮少發文,因為說真的我不太會寫書評,不好意思出來丟人現
眼 :) 不過我很想跟大家分享我近來愛上的宋戴克(Dr John Evelyn Thorndyke)
去年某天一時興起,把放在書架上可能有10年的宋戴克小說拿出來溫習。沒想到,這一溫
習,竟讓我莫名地愛上宋戴克。這兩本是臉譜出版社在10年前出版的,不過臉譜最後也只
出了這兩本(https://www.cite.com.tw/publisher/series?id=850#list ),我猜可能市場
反應不佳吧,畢竟宋戴克系列作品超過二十本卻只出版了兩本。另外,我覺得臉譜出的那
兩本,兩位譯者都翻得很棒,文筆很好~
因為臺灣沒有出全集,所以我就失心瘋地去Amazon訂了全部的宋戴克,花了幾個月把它們
全部看完了,看完後覺得很惆悵…因為沒得看了XD
不是很喜歡就是很不喜歡
每看完一部宋戴克小說,我就上網看一下外國網友在amazon.com或goodreads.com對那本
小說的評分與留言,每本的平均評價5顆星都能拿到3顆星以上、甚至4顆星,有些人會讚
不絕口給5星,但也會有一些人給到3星以下甚至1星,只是給3星以下的理由中,其中有一
些理由蠻奇怪的,譬如覺得用語過時(嗯,20世紀初的作品怎麼可能會是用21世紀的用語
呢)或覺得內容太長看不下去。但我覺得有一位讀者講得很中肯,她說讀者要嘛很喜歡、
要嘛就是很不喜歡宋戴克這種會很詳細描述細節的小說,真的,就是這樣,然後我剛好是
喜歡的那一邊(不然就不會有這篇文章了)
針對其中一部長篇的評語中,有一則蠻有趣的,那位讀者覺得小說本身故事他覺得還好,
只想給3顆星,但因為宋戴克的助手Polton在那本小說中份量不小,為了Polton他給4顆星
。也有讀者說某一本他可以給5星但因為那本完全沒有Polton出場,所以只給4星XD 哈哈
哈,我們都愛Polton,宋戴克的書迷很難不愛Polton啊! (下面會提到Polton)
除此之外,喜歡宋戴克的讀者留言中,我看到好幾則都說他們喜歡宋戴克更勝福爾摩斯,
說實在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我也會不自覺地拿這兩位來比較(可能因為有些相似之處),
本文接下來就會這樣寫,但我完全沒有要比孰優孰劣之意,福爾摩斯是我的舊愛,宋戴克
是我的新歡,舊愛新歡我都一樣喜歡,只是想藉由眾人熟悉的福爾摩斯來介紹可能很多人
不熟悉的宋戴克而已 :)
雖然現在宋戴克可能知名度不高,但有外國讀者的文章提到
(https://tinyurl.com/y5f8rkcq ),福爾摩斯作為排名第一的偵探,誰排第二?柯南道
爾作為排名第一的偵探小說作家,誰排第二?對很多人來說,答案分別會是宋戴克與宋戴
克系列的作者費里曼(Richard Austin Freeman)。
宋戴克登場
福爾摩斯是19世紀末的作品,首登場的A Study in Scarlet(暗紅色研究、血字之研究)出
版於1887年,宋戴克晚了剛好20年,首登場作品The Red Thumb Mark(紅拇指印)出版於
1907年 (嗯,這兩本書的書名都跟血/紅色有關,哈哈)
福爾摩斯作品以短篇為主,總共4部長篇與56個短篇;宋戴克則是以長篇為主(或者說長篇
數目遠多於福爾摩斯),有21部長篇與40個短篇。有學者認為是費里曼的宋戴克小說讓推
理小說從短篇形式為主(例如福爾摩斯)轉型成長篇的小說形式。
福爾摩斯在A Study in Scarlet中跟華生說他的職業是consulting detective ("I am
the only one in the world. I’m a consulting detective, if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that is.");宋戴克在The Red Thumb Mark中則說他自己是medical jurist,他原
為醫師,後再取得律師資格,是醫師也是律師。
福爾摩斯和宋戴克都是住在倫敦的英國人,他們的確切地址在書裡都有清楚地寫出來,前
者的221B Baker Street廣為人知,後者則是住在5A King's Bench Walk(第一集The Red
Thumb Mark中寫的是6A,從第二集The Eye of Osiris開始就變成了5A,但書裡並沒有提
到搬家,可能是筆誤吧XD)。不意外地,宋戴克住的這地方在Inner Temple,畢竟他是律
師,這裡都是律師事務所。不過宋戴克的辦公室跟一般律師事務所顯然不太一樣,因為裡
面有一個實驗室,有很完整的實驗設備(感覺超帥的啊);除此之外,還有臥室,他和實驗
室助手Polton就住在這裡。
華生模式敘事 & Inverted推理
我記得福爾摩斯的故事全是第一人稱自敘,敘事者(narrator)絕大多數是華生,少數是福
爾摩斯本人。宋戴克故事則是第一人稱自敘為多,但也有一些是用第三人稱敘述的(下述)
,這些第一人稱的故事中,敘事者並不像福爾摩斯故事那麼固定,多半是Dr Jervis,但
也有不少不是他,而是該事件中的關係人,也因為是該事件的關係人,所以在下一個故事
中當然不會再登場作為敘事者。採第一人稱的故事中,敘事者大多是醫師(包含Dr Jervis
,但除了Dr Jervis外,其他醫師都不具律師資格),有些則是律師(其中一位律師在第一
本小說就有出現,本來就是常跟宋戴克合作的夥伴,在多部小說中有出現,然後在其中一
本小說作為敘事者,敘述這個與他關係很深的案件),當然這些律師都沒有醫師資格;除
此之外,當然也有不是醫師也不是律師的敘事者。跟福爾摩斯不同的是,沒有一篇故事是
宋戴克本人來敘事。
雖然Dr Jervis作為敘事者的比重不像華生那麼高,但Dr Jervis是唯一一位多次作為敘事
者的人(而且次數不少,過半以上是他),所以宋戴克小說中的華生角色還是非他莫屬。我
想很多讀者會拿福爾摩斯來比較,其中一個原因大概就是因為Dr Jervis讓我們想到華生
。作為偉大偵探身旁的敘事者,最重要的特質就是要觀察入微且能詳實記述事情經過,但
又沒有聰明到能從其所見所聞中參透偵探在想什麼XD Dr Jervis跟華生一樣都是醫師,但
Dr Jervis在跟宋戴克合作之後,也取得了律師資格,跟宋戴克一樣是medical jurist。
對於扮演「有些時候連讀者都看透了(但有些時候讀者也無法參透),他還在五里霧中,直
到宋戴克揭曉答案才頓悟,並覺得自己沒想到根本是個笨蛋」這樣的角色,Dr Jervis非
常地稱職XD
作者費里曼宣稱是開創inverted detective story之人,臉譜把這名詞譯作「倒敘推理」
,遠流則譯作「反敘式偵探小說」。一般推理小說傳統寫法是把讀者蒙在鼓裡,直到最後
才會知道兇手是誰;在inverted作品,讀者們一開始看到的是整個事件發生的經過(可能
是犯人犯案過程以及事後湮滅證據,也可能是事件當事人並沒有犯罪的經過),亦即讀者
知道一切,但偵探什麼都不知道,一開始就知道誰是真兇或某人不是犯人那還有什麼可看
的?當然有,看宋戴克如何一步步破解謎團找出犯人或洗清罪嫌。宋戴克故事中,就有一
些是採inverted寫法,長短篇都有。
從以上說明不難看出臉譜翻作「倒敘推理」會有誤導之嫌,畢竟說真的,這不是倒敘(這
明明是按事情發生的順序啊),遠流的譯法雖不會有上述誤導的問題,但說真的,「反敘
式」字面上還是不知所云。費里曼用inverted這個字應該是有顛覆傳統的意味在,大家都
最後才揭露真相,我偏要反其道而行,我一開始先把真相告訴你。(好我也不知道這該怎
麼翻比較妥當XD)
費里曼首次寫inverted推理是短篇,他在1912年出版的短篇集「The Singing Bone」中寫
了五篇短篇,其中四篇是inverted,第五篇不是,因為他想讓讀者比較一下兩種寫法的異
同。他在長篇中也有幾部小說是用inverted來寫的(例如:The Shadow of the Wolf 、
Mr Pottermack's Oversight、For the Defense: Dr Thorndyke等)。我注意到,宋戴克
故事雖以第一人稱敘事為主,但如果是inverted故事,就會改成第三人稱,這很合理,畢
竟犯人犯案的那部份,不該是第一人稱敘事者會經歷到的部份XD (不過第三人稱敘事的宋
戴克故事,不一定是inverted推理)
其實一路看下來,會發現作者試了很多寫法,有些小說是部份第三人稱敘事,部份第一人
稱敘事;有的則是整本都是第一人稱敘事,這也有不同寫法,因為除了整本敘事者都是同
一人以外,還有同一本小說中有兩位敘事者交錯的情形,這一章是A的自述,下二章都是B
,再過二章又是A等(每一章開頭都有註明是A還是B的自述),讓我們同時以兩個人的角度
經歷事件的發展,相當有趣。
科學鑑識辦案教科書
讀者會不自覺拿福爾摩斯與宋戴克來比較,跟二者的辦案方式相信也脫不了關係,因為確
實是有一些相同之處的。這二人同樣具有異於常人、注意細微處的觀察力,並具有優秀的
推理能力,也不易被表面的事物給誤導。
宋戴克與福爾摩斯都會研究腳印,從腳印他們常常都可以重建大半事發經過。給他們一頂
帽子或一副眼鏡,他們也都可以從物品的狀態推測出許多物品主人的特徵與習慣等(不過
宋戴克常會更進一步用小吸塵器蒐集帽子內外的微物證據然後拿到顯微鏡下看),宋戴克
也曾從帽子上找到的微物證據,找出帽子主人的工作地點,但在故事中,他們身邊的警探
與夥伴對於這些物品都是束手無策的,「我們找不到任何線索,交給你了」XD
前面提到宋戴克的事務所裡有一間實驗室,裡面有許多設備(包含照片沖印設備、X光設備
等各種器材),事實上,福爾摩斯的住所也是有實驗室的,他也擺了許多試管等東西,但
我印象中福爾摩斯的實驗器材是他平常有空時做一些實驗研究用的,而不是為故事所述案
件查明真相之用(印象中是這樣,有錯請指正)。不過想到福爾摩斯針對承辦案件做實驗,
我印象最深的是黑彼得船長的案子,他跑去屠夫那邊用一頭死豬做實驗,用魚叉用力刺戳
死豬的那個案件。
至於宋戴克,用他的實驗設備來辦案就是這系列故事的金字招牌了。許多文獻說宋戴克是
科學鑑識辦案小說的開山始祖,費里曼有著科學辦案偵探小說之父的美譽。不過其實就科
學辦案來說,福爾摩斯算是前輩,但宋戴克故事不只是用科學方法辦案,它們更進一步詳
細地告訴你實驗或驗證方法的過程、內容、限制,根本就是教學手冊或教科書啊!所以不
意外地,宋戴克故事中提到的諸多辦案方式給警方很大的啟發,曾被警校指定作為必讀文
本。當然寫那麼詳細就不免有一些讀者會嫌寫太多而給負評(攤)
宋戴克故事中所述的辦案方式帶給警方的是啟發,顯見這些方式許多在當時是首創的,而
非將警方長久以來的辦案方式寫給讀者知悉,但講到科技,一百多年前的科技跟今日顯然
不能比,這種作品到今日還具有可讀性嗎?這個問題我覺得見仁見智,個人喜好不同,宋
戴克小說注定無法討好所有的讀者(不過客觀上本來就不可能有作品是人人都愛的)。
剛開始看宋戴克故事時,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假設B失蹤了,後來找到一些骸骨,這到
底跟B有沒有關呢?這簡單啊,驗個DNA不就知道是不是B的骨頭了?沒辦法耶,這個選項
完全沒有出現在書裡啊,此時我才頓悟宋戴克處於一個還沒有驗DNA這項科技的時代(約出
現於1980年代)。如果你覺得:
(1) 一根骨頭一滴血,在現代驗個DNA就知道身份了,看古人忙半天才解決現代科技馬上
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一點意思也沒有;或
(2) 正因為沒有驗DNA就真相大白這選項,看宋戴克用其他方式一步步抽絲剝繭揪出真兇
,才是厲害、才是值得一看之處啊
選(1)的人,宋戴克小說有可能不太適合你,宋戴克適合選(2)的人~
宋戴克小說非常注重細節,費里曼會非常詳細地描述他蒐集證物、研究證物等過程。我覺
得這樣寫法一大優點是:非常有說服力,因為從文字敘述你就會明白這些都是可行的,宋
戴克不是神也不是魔術師或魔法師。
講到這個,我要提其中一部讓我印象深刻的小說,書中有極大的篇幅鉅細靡遺地敘述故事
主角在事件發生後如何讓自己脫身(不讓罪嫌指向他等等),這老兄所做的事超級繁瑣,除
了需要相關的知識技術外,還要有無比的耐心決心小心,當兇手真的不容易耶(這感想是
對的嗎?XD)。他光為了製造其中一項假證據,就要一道又一道的工法製作出他需要的道
具,從文字敘述覺得做這個也太搞剛了吧!但少了這中間的敘述,直接空降說他做出了這
個道具,說服力就降低了,讀者可能會覺得「他真的做得出來?」「這道具真的可以有這
效果?不會很假?」 對我來說,這些細節真的很有趣啊~(我超想寫出是什麼道具,因為
覺得好經典,但這樣算爆劇情雷吧)
除此之外,在至少兩部長篇中有詳細說明蘇格蘭警場(Scotland Yard)的比對指紋方式,
我也覺得這非常有意思 - 原來指紋是這樣比對的!活在一個視電腦為理所當然的時代,
不免覺得交給電腦去比對指紋有什麼困難的,但我真的沒想過在沒有電腦的一百年前要怎
麼從幾千筆指紋資料中比對指紋啊,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們不僅可以比對,甚至不需要花
很多時間 - 幾分鐘就夠了!有次宋戴克帶了一枚他取得的指紋去蘇格蘭警場找米勒警官
(Superintendent Miller),他想知道這枚指紋的主人是誰,米勒將指紋送交相關部門,
然後就開始跟宋戴克閒聊,米勒當時說:
"I don't suppose we shall have to keep you waiting very long", said the
Superintendent. "They have an extraordinarily ingenious system of filing. Out
of all the thousands of finger-prints that they have, they can pounce on the
one that is wanted in the course of a few minutes. It seems incredible, and
yet it is essentially simple—just a matter of classification and ringing the
changes on different combinations of types."
書中沒有特別寫出宋戴克等了幾分鐘,但宋戴克和米勒閒聊沒幾句話結果就出來了(結果
有兩種:比對出是特定人的指紋 或 檔案中沒有這人的指紋資料),確實感覺得出來是20
分鐘以內就可以搞定的,真的很厲害。如同米勒在上面那段話所提到的,可以在幾分鐘內
從幾千筆資料中比對出來,重點就是分類,他們有一套公式把每枚指紋依其特徵變成代碼
,例如以下是某人的右手大拇指指紋:
W (? T.L.). Core, A3, ?, O, D, ?, 12
-}, Lake, 5, Bif., 8, End, 10, Bif.
{-7, Lake, 9, Bif., 11, Lake.
當然你把圖像轉化成代碼後,幾千筆檔案中很大一部份就排除了,只要把代碼相同或接近
的拿出來比對就可以了,真有趣!如果想知道一枚指紋是怎麼變成上面那幾行火星文的話
,宋戴克在When The Rogues Fall Out這部小說中會教你XD
此外,宋戴克不只一次提到要分辨什麼是established fact,警方告知發現某人在某間房
間裡上吊自殺了,什麼是established fact?「這個人已死亡」和「這具屍體最後發現地
點是這間房間」是established fact,但「這人是上吊自殺」與「這人是自己來到這房間
」則不是,需要進一步調查確認後才能確定,宋戴克不厭其煩地提醒我們,要注意哪些是
或不是established fact,對於非established fact,我們要保持open mind,不要被某
一既定想法給侷限了,這也是他的辦案方法。
跟其他偵探不同的是,宋戴克通常隨身帶著一只皮箱,裡面放的是勘察犯罪現場可能會用
到的簡易工具,包含可以馬上製作石膏模型的工具與材料(如果發現重要的腳印需要保全
證據,這就很好用了)、小型顯微鏡(事務所當然有更好的顯微鏡,但不可能隨身帶出門)
、小型吸塵器(採集灰塵、微物證據用)、相機、採指紋用的粉末等等。小型手電筒和放大
鏡他也是不離身的。這個皮箱根本就像是個行動實驗室啊~
不可少的精彩法庭戲
除了科學,別忘了宋戴克也是律師,所以他在查案的過程中,他考慮的面向還包含這樣的
證據是否足以在法庭上定罪(或可以洗清罪嫌)。很多時候其實他早就知道誰是真兇了,但
他還沒有足夠證據可以讓他定罪,需要坐等更好的時機來採取行動。當有人來找他諮詢時
,他也會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意見。
當然,宋戴克小說裡少不了法庭場景。雖然我是念法律的,但對於一百年前的英國的司法
也是陌生的,宋戴克小說中的法庭戲簡直像是帶我們坐時光機回到過去,讓我們像坐在一
百年前的英國法庭裡旁聽一樣,這也是我覺得很有趣之處。
宋戴克小說裡出現的法庭場景很多元,有刑事法庭,也有民事法庭,也有police court,
最常見、絕大多數長篇只要有出現屍體就會有的就是inquest - 死因審訊庭。對於念法律
的我來說,可以透過費里曼的文字「旁聽觀摩」那麼多種程序真的非常有趣。
當出現屍體而無法肯定是自然死亡時,就會舉行死因審訊(這名詞我自己翻的,目前似無
約定俗成的譯名?)。刑事或民事法庭的程序主導者是法官(judge),死因審訊庭的程序主
導者則叫做coroner,第一次在宋戴克小說看到這個字時,我腦中浮現的是「驗屍官」,
但跟著宋戴克參與了多次死因審訊後,我就知道此處不該稱作驗屍官,死因審訊官或死因
裁判官應該比較正確,因為驗屍官指的應該是負責驗屍的人,就像法醫一樣,但coroner
並不執行驗屍,他們也不具醫學專業,而是法律專業,是inquest的程序主導者,猶如民
刑事訴訟程序之法官。
死因審訊庭的目的是決定死者的死因,是因為意外死亡、自殺還是被殺害。驗屍會在死因
審訊開始前進行,由警方委託的醫師為之,該醫師會在死因審訊庭作證說明驗屍結果。在
死因審訊開始前,所有陪審團成員都需要去停屍間看一下屍體。死因審訊庭一開始會由
coroner簡述案情背景事實作開場,然後開始一一點呼證人上證人席作證,證人作證的順
序是coroner決定的,問問題的也是他,但他問完每一證人都會問陪審團有沒有問題要問
,如果陪審團問的問題不恰當,coroner會制止;全部問完後,coroner會作一個詳細的總
結,包含他對證人、證物的看法、得出的推論,然後交由陪審團決定,陪審團討論後會宣
布他們的結論 - 是出於意外或是被某人所殺。死因審訊庭不是刑事審判庭,在一個謀殺
案件,前者只需作出死者是被他人殺害的結果就可以了,此時通常還不知道犯人是誰,警
方會繼續追查下去。死因審訊庭審理的是死因為何(此程序沒有被告),刑事審判庭審理的
則是被告有無犯下被指控之罪(例如有沒有殺某個人)。
宋戴克本身具有醫師資格,但他是執業律師,不是警方醫師,所以他不是從事法醫工作,
驗屍不是他執行的,但有需要的話,他會請求coroner讓他去停屍間察看屍體的情況。除
此之外,他就是仰賴死因審訊庭的開庭經過來獲取相關資訊,包含法醫驗屍的結果。他在
其中一部小說有實際操刀執行驗屍,但那是因為他獲准參與驗屍程序,而實際負責驗屍的
醫師並不太想驗屍,象徵性地劃下第一刀後就給宋戴克接手,他只在一旁坐著聽宋戴克敘
述所觀察到的情形,得知死因為何後就走人了,然後在死因審訊庭就照著說出宋戴克的結
論XD
一般想到偵探推理小說,如果涉及法律程序通常都會認為是刑事方面的,但前面有提到,
民事法庭也是有出現的,跟遺囑、繼承有關的案件就是民事程序。在宋戴克小說中,我們
會看到一些法律上的困境,對念法律的我來說蠻有趣的,在不爆劇情雷的前提下,請容我
盡可能簡化地描述其中一個困境:有筆財產的主人W已失去音訊數年,很可能已死亡但沒
有確知死亡的消息,G是推定的法定繼承人,P主張他才是真正繼承人,P要主張他是真正
繼承人的前提必須是W已死亡,因為W沒被確認或推定死亡的話,在法律上他還是活人,就
不會有繼承人,但P沒有資格向法院提起推定W死亡的程序,因為他不是推定法定繼承人(G
才有資格),當事人不適格,但W未被證明已死或推定已死,P又無法主張他是真正繼承人
,就是這樣的一個困境,很有意思。
在另一部小說,我們看到主角因為剛好路經現場被目擊證人錯認為殺人事件的兇手而一步
步陷入困境,開啟了他一連串越陷越糟的經歷,其實看得很揪心,因為讓人覺得「天啊你
這個笨蛋!有事要問律師啊!」,他一開始就找律師諮詢的話就知道一切都沒事的(但我
們當然也就沒這本小說可以看了XD)。透過費里曼的文字我們看到他的無助,事情越變越
糟,最後退到懸崖邊時他總算決定向律師說出一切,別人為他找來的律師就是宋戴克。
法官最後在法庭上告訴他:「But, before you depart, I will counsel you most
earnestly, the next time you are accused of murder or any other crime, to
seek legal assistance rather more promptly than you did on the last occasion.
」,簡單來說,下次再捲入殺人案件,先找律師諮詢OK?
身為律師,其實對這一段蠻有感的,畢竟在看這部小說的過程中,我邊看邊在心中一直吶
喊「你快去找律師啊」,但對不具法律方面專業、沒遇過這種事的人來說,他不敢說出一
切、不敢找律師的理由,其實也合情合理,完全可以理解他的恐懼。但是他缺乏此方面的
認知也害他走了許多冤枉路,差點害死自己。在從事律師工作的過程中,我有遇過類似的
情形,可能是自己身邊的朋友或是事務所的客戶,遇到一些法律糾紛感到害怕緊張無助,
當我藉由給點建議或實際提供法律服務(如訴訟代理等)成功幫助他們,心裡總是會有很大
的成就感,身為宋戴克腦粉,跟他是同行真是與有榮焉啊!(這樣沾光可以嗎XD)
宋戴克忙著查案,但有人卻墜入了情網
一不小心法律部份講太多了,對法律沒興趣的人大概都準備要轉台了(可能早就直接按end
了XD),讓我們來談談宋戴克小說中常見的粉紅色元素(是否太跳tone?!)
一開始看宋戴克小說時,我注意到怎麼幾乎每部長篇都有個愛情故事穿插其中,當然,發
展出愛情火花的都不是宋戴克,不然我們就會拿亞森羅蘋來比較而不是福爾摩斯了XD
不過每本小說的愛情故事比重有多的、也有極少只有一筆帶過的,後期作品不少完全沒有
任何愛情成份,我在看大家對其中一部作品的評價時,看到有人說很喜歡宋戴克故事中的
愛情故事,雖然也蠻喜歡這本的內容,但因為沒有愛情情節,所以他心中宋戴克小說排名
就不會排到很前面;有人則說很高興這本沒有討厭的愛情情節,非常喜歡這本(讀者真的
很難討好XD)
不過雖然冒出那麼多愛情火花,都沒有沾到宋戴克身上,他在故事中一直是單身的,對故
事中出現的未婚女性來說,宋戴克給人的感覺就像是爸爸一樣(這是我自己的感覺,書中
並沒有這樣的文字敘述),費里曼很不夠意思啊,在作品中促成那麼多佳偶,但都不給宋
戴克一位伴侶(喂)
本文一開始有提到,我是去年把書架上兩本宋戴克拿出來溫習時愛上宋戴克的,當時先看
的是「死神之眼」(臉譜出版,The Eye of Osiris),這本實際上是宋戴克系列第二部長
篇(第一部是The Red Thumb Mark)。讓我不自覺愛上宋戴克的是這小說中的這段話:
'... You mustn't break down now, you know, when the storm has passed and the
sun is beginning to shine.' He held the door open and as we passed out his
face softened into a smile of infinite kindness. (「…要知道,這時候你可不能崩
潰,因為風暴已經過去,太陽已經露臉了。」他扶著門,帶著無比慈藹的微笑看著我們走
了出去。 臉譜版,王瑞徽譯)
真是一整個慈父光輝形象啊,從系列作品中很多處我也感受到宋戴克在一些小細節流露出
的溫暖,我很喜歡宋戴克這溫暖的特質。面對身邊人、事件關係人間發展出來的愛情,他
就像個慈父般微笑看著兒女,為他們的幸福提供一份助力。當我們提到科學鑑識辦案小說
時,根本不會想到它們還有這一面向吧!
人氣不輸宋戴克的Polton
宋戴克的住所還住著Polton,他是宋戴克雇用的實驗室助手,但其實什麼事都一手包,就
像管家一樣。因為他就像管家一樣,可能會聯想到福爾摩斯的哈德遜太太,但其實他的角
色更像是名偵探柯南裡的阿笠博士,因為他發明了一些小道具,我懷疑青山剛昌構思阿笠
博士這角色有參考到Polton,哈哈
不過,費里曼是非常講求實際可行性的,不僅強調書中所提到的方法、手法都是他實際實
驗確認過的,Polton所發明的小道具看起來在當時也是非常可行的,跟阿笠博士的神奇道
具是很不一樣的(畢竟是漫畫嘛)
他有時候會特別針對案件做出宋戴克需要的工具(例如定時攝影裝置),也有些小發明是他
閒暇時做出來的,看哪天會派上用場。Polton的其中一個小發明是一副眼鏡,當你戴上這
副眼鏡,你雖然是往前看,但頭只要轉一點點就可以讓你看到後方的情形。當你預期有人
在後面跟蹤你時,戴上它可以讓你在不讓跟蹤者懷疑的情形下觀察跟蹤者的動態,蠻酷的
!很實用~
在書中宋戴克是這樣介紹這副眼鏡的:
'You see,' he said, 'Polton has long had the idea that I ought to be provided
with some means of observing what is going on behind me, and he has devised
this apparatus for the purpose. Like all Polton's inventions, it is quite
simple and practicable. As you see, it consists of a rigid spectacle-frame
fitted with dummy glasses—clear, plain glass—at the outer edge of which is
fixed a little disc of speculum-metal worked to an optically true plane
surface and set at a minute angle to the glass. As the disc is quite close to
the eye, it enables the wearer, by the very slightest turn of the head, to
get a clear view directly behind him. Would you like to try it?' (不專業試譯:
「是這樣的,」他說:「波頓從很久以前就認為我應該要有能夠看到我後方狀況的配備,
為此他設計了這個道具。就如同所有波頓的發明一樣,它很簡單而且真的能用。如你所見
,它由一副堅固眼鏡框及無度數的鏡片所組成--鏡片單純就是透明的玻璃而已--在鏡框外
緣安裝了一小片光學平面反射金屬鏡,與玻璃鏡片間有一點角度。因為反射鏡離眼睛很近
,因此戴上這副眼鏡的人只要微微轉一下頭就能清楚看到他後方的景象。你要不要試用看
看?」)
雖然是1923年的小說-將近一百年前-但我覺得到今天都很實用耶!Polton先生,我也想要
一副!
身為宋戴克的實驗室助手,實驗室就是他的王國。宋戴克的三餐也是他在準備的,但他是
用實驗室裡的器材來烹飪的,譬如用實驗用的爐子當作廚房的爐子來用XD
Polton的年紀感覺比宋戴克年長許多,因為在小說不斷看到類似這樣的文字:
The little man's dry countenance wrinkled with pleasure until it was as full
of lines as a ground-plan of Clapham Junction.(此段文字出自The Red Thumb
Mark) 從文字感覺是一位會對你慈祥地微笑,然後臉上因為皺紋而佈滿線條的可愛老人
。但實際上他年紀比宋戴克還小(大概差十歲上下)!真令我訝異XD
相較於宋戴克與Dr Jervis的高個子,Polton長得不高,卻很強壯靈活,在其中一部小說
中,宋戴克派他去保護一位年輕女性,在另一部小說中,他在宋戴克面臨生命危險之際迅
速衝向兇手救了宋戴克。此外,他是一位對鐘錶異常熱愛的前鐘錶技師,也曾做過木工,
手不僅很巧,也懂機械,作為宋戴克的左右手再恰當不過。
除此之外,Polton對鎖也很有研究。有次需要打開一道塵封已久的門,因為用鑰匙打不開
,所以Polton認為他們只能試著把門橇開了,接著他把他原本就有帶來的工具箱打開來。
站在Polton旁的米勒警官看到了工具箱內的工具大為吃驚,就開始以下好笑的對話(括號
內是我的不專業試譯):
"Well, I'm sure, Mr. Polton!" the latter exclaimed. "Are you aware that it is
a misdemeanour to go abroad with housebreaking implements in your
possession?" (「天啊,波頓先生!」米勒警官驚呼:「你知道光是持有這些闖空門道具
在大街上晃本身就是輕罪了嗎?」)
可愛的Polton是這樣回他的:
"May I ask, Mr. Miller," he demanded, "what you would use to force open a
jammed door? Would you use a corkscrew or a sardine opener?" (「容我一問,米勒
先生。」他問道:「你會用什麼東西來打開一道卡住的門?你會用拔軟木塞的開瓶器還是
開沙丁魚罐頭的開罐器?」)
好,不要說Polton,就連宋戴克本人也隨身攜帶可以開鎖的小工具,需要時他就這樣直接
從口袋拿出來然後面不改色地開了鎖,把身旁的人都嚇傻了XD
「Mr Polton Explains」這本小說被認為是宋戴克小說最棒的幾本之一(也有說法是「最
棒」沒有之一),在Amazon.com上總共有9人給這本評價,9人都給5星。人氣不下宋戴克的
Polton在這本的角色份量極大,因為這本的前半部份是Polton的自傳,寫他從幼年到開始
為宋戴克工作這之間的經歷。這本是倒數第二本宋戴克小說,雖然每部小說都是獨立的案
件,但我跟許多讀者都覺得看宋戴克小說應該要依出版順序看,以Polton來說,當你依序
看到這一本時,你已跟著宋戴克與Polton經歷了逾二、三十件的案件(Dr Jervis表示:當
我空氣?),對於Polton在諸多案件中展現的能力與他的可愛都很了解,接下來看這本了
解這一切怎麼開始的真是恰當不過。
最後一提,名偵探柯南漫畫單行本每一本最後都會介紹一位偵探,宋戴克也在其中:
圖書資源
中譯
查了國圖的書目資料後,除了本文一開始提到的臉譜出版社以外,臺灣還有遠流以及卡司
製作兩間出版社有出了以下幾本宋戴克小說:
遠流:宋戴克醫師名案集 & 紅拇指印 (兩本均為謀殺專門店系列)
卡司:木乃伊的詛咒 (與臉譜的「死神之眼」都是譯自同一部作品,The Eye of Osiris)
臉譜出版的「死神之眼」與「微物神探宋戴克」跟遠流那兩本都沒有重覆到。「紅拇指印
」是宋戴克初登場的作品,「死神之眼」則是第二部作品,兩本都是長篇小說;「宋戴克
醫師名案集」與「微物神探宋戴克」都是短篇故事集。
原文書
線上資源:
Project Gutenberg Australia有收錄全部作品
https://gutenberg.net.au/plusfifty-a-m.html#letterF (往下拉到R Austin FREEMAN)
除此之外,Amazon.com與Amazon.co.uk上有電子書也有紙本書可買。
嗯,我有點想念宋戴克了,再從第一本重看一次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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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etective/M.1552296051.A.C06.html
※ 編輯: pemberley (1.160.16.14), 03/11/2019 17:52:18
※ 編輯: pemberley (1.160.16.14), 03/12/2019 18:50:26
※ 編輯: pemberley (1.160.16.14), 03/12/2019 18:52:00
我之前在版上搜尋半天發現沒人討論過宋戴克 覺得好孤單啊~
然後就決定寫一篇文了 (也當作是自己心得紀錄 不然久了也會記憶模糊)
謀殺專賣店收錄的資訊有整理在文末
方便新入坑的人來入坑 :p
※ 編輯: pemberley (1.163.53.72), 03/13/2019 10:13:17
如果沒有,可以考慮一下 :)
https://gutenberg.net.au/ebooks08/0800011h.html
※ 編輯: pemberley (1.163.53.72), 03/18/2019 12:07:28
(文末有整理 直接按end往上拉就看到了~~)
※ 編輯: pemberley (1.169.108.182), 04/02/2019 10:13:48
※ 編輯: pemberley (1.163.45.73), 05/22/2019 1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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