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的社會啟蒙](個人拙見)
我是從去年開始,才開始關注所謂社會之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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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自己感到詫異,明明生活在社會之中,生活中的一切動輒都覆含在社會這個大前提之下,我卻選擇視而不見,新聞上播的畫面對我來說都像是假議題一樣地扮家家酒。我將自己的人生簡化為一道道看似複雜無解的公式:工作、想辦法找人戀愛、維繫一些保險般以防失戀時沒人聽你靠腰的友情、空閒時怨天尤人地補充因工作不足的睡眠、計畫下一次旅行或正在旅行途中、擔憂這個月錢花太多沒存到錢而未來的我有辦法搬出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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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似私密個人的事,其實都受社會影響而少有人關懷。好像社會是一場遊戲規則不能改變鬼抓人,遊戲裡的人都在為了存活拼命,自顧不暇、無法分神,以至於我們都忘了,遊戲規則是「人」訂的,不是那冥冥中存在卻其實不然的鬼魂。若以經濟學的角度而言,那鬼就是亞當斯密所謂市場裡一雙看不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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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手真的看不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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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看見了,市場裡是哪個國王出手攪和。卻很少有人敢直言不諱,背地裡連議論紛紛的力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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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的人生發生了一件很大的事,這件事大到,連帶影響了上萬與我完全不相識的人。我參加了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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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為罷工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堅定團結地不工作至提出的訴求能被討論為止,直到看見和我們一樣每日來現場站崗的警察、媒體、網路上的輿論,我才發覺自己的生活其實動輒得咎,社會原來可以不是自掃門前雪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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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罷工中後期,為了引起更多關注,我參加了苦行活動,從我的公司門口徒步走將近三十公里路到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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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之前,我其實就隱然發覺這個社會有一種殘忍,便是人很容易被各種極致所吸引,不論是極致美麗的,還是極致血腥的,如果無法造成話題,人便會漠然,因為光是忙著活就佔去了人絕大多數時光,況且這個世界還有這麼多人願意貢獻各種極致:為了奧運金牌努力、為了炫耀財富裝逼、為了平息心中某種不平衡殺人越貨、為了被注目而寫下文字拍攝影片⋯⋯。因此,即便我的理智知道苦行活動並不能實際解決問題,蔡英文也不會因此出面,卻也認同必須要做些什麼被大量注目,才有機會翻轉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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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行的途中,來了幾家媒體一路跟拍。雖然大部分時間記者都是搭車隨行,但也有不少路段記者是實際陪我們一起走的。我們一開始很高興也很感動,高興似乎受到了重視、感動媒體願意陪我們這樣辛苦。不過路程才不到三分之一,便有人發覺事態有異。當我們頂著超過三十度的烈陽走到第一個休息站麥當勞時,有一起苦行的同事發覺有記者刻意拍攝我們打哈欠、吃蛋捲冰淇淋的畫面,似乎想要營造我們懶散、根本不累的觀感。因此走到第二個休息點時,大家都警覺起來,除了上廁所,不敢有一點歡樂嬉鬧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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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行至餐廳用餐,是一間有在操辦婚宴的海鮮餐廳,工會替大家點購的菜色是最平實粗飽的炒飯、炒麵、炒青菜、沙拉,一大盤一大盤一起上上來,用完餐便繼續行程。為了答謝隨行的記者朋友,工會也準備了一桌相同菜色令他們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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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到晚,走了超過八個小時終於行至總統府,平時有運動習慣的人,竟也累掛,結束行程和我一起去做腳底按摩的同事,在按摩店內睡到打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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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看新聞,有些媒體內容和我們行程本意千差萬遠,有些行文著重在我們中途休息、有些更特意翻拍我們中餐餐廳的宴會菜單,睜眼說瞎話直指我們吃了龍蝦、鮑魚(明明你們和我們吃一樣的食物啊)。我的身體很累,對這個社會也感覺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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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相當自私的人,因為對公司政策不滿、認為自己被剝奪,才開始關心社會之於我的事情。公司雖是民營,卻也必須要遵守公司法、勞基法,就像個人也需要遵守交通規則一樣,生活中看不見卻無所不在的秩序便構成了虛擬名詞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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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終於切身感受到社會對於我的虧欠,雖然這虧欠好像小到可以被忽略,不過是薪水比同行少一點、不過是工時比別人長一點,但一旦關切了便無法移開雙眼,我便是這樣不合群且自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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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禍得福,我因為我的自私自利,開始想要花時間深入了解一個「議題」,再也不願被表面浮誇求極致的大膽標題操弄,想要以少而深的方式,去觸碰所有我可及的事件。剛好,我是喜歡看電影的人,我相信在所有人被工作佔據大部分時間、又有好萊塢漫威英雄電影的今日,沒有人在交友軟體上的自介不會說興趣是看電影,因為那是最快、最輕鬆,可以看起來有點文藝深度又安全的事,比起興趣是收集充氣娃娃要教人感覺正常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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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自己較一般人多了一份文青式的驕傲,我會自己一個人去看電影,會去松菸誠品、國賓長春看一些非常小眾的影展得獎片,片子來自美日泰韓以外的製作團隊。我秉持著我自私的性格、文青的驕傲,以及一些對社會失望的複雜情緒,開始看我從前從沒有注意過的電影類別——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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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已故導演齊柏林的《看見台灣》當紅的時候,都沒有激起我為紀錄片花電影票錢的一絲慾望。我購買了影音平台的會員資格,看了我第一部有意為之的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後來又陸續看了《一首搖滾上月球》及《灣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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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一般電影像是無中生有般創造出一個世界,紀錄片則是在這個已經發生且已被形塑出的社會找尋題材,花時間聚焦,企圖以重新拼接的畫面呈現真實,每一顆鏡頭都來自你我周遭不完美的景觀、人物,有些甚至醜陋地令人不忍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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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明白為什麼從前不喜歡看紀錄片,因為即便是一般電影刻意描寫的悲傷、痛苦,人都能藉由螢幕隔出的雙重標準,融入卻又自外於影像之外。有點像是觀眾都愛嘲笑恐怖片主角,總要白目去開地下室的門、總要自告奮勇去冒險一樣,我們可以接受螢幕裡的人物去做出現實中不可能的事,一個人進入鬧鬼森林、暴露於伽瑪射線竟沒死還成了特異功能人士、倒掛於飛機之外,我們能從這些虛假、被設計出的情節得到一種自己也身歷其境的快感;紀錄片卻不然,刀刀見肉的真實題材,沒辦法令人產生一時麻痺的雙重標準,如果看完了紀錄片卻沒有做點什麼,好像還有種無情的罪惡感,而我們平時的人生已經夠累了,看電影是為了逃避現實,不是為了將自己更逼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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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青春,在台灣》是一部以「太陽花學運」和其他社會運動為背景的紀錄片,鏡頭環繞在學運領袖陳為廷及在台中國留學生蔡博藝之間開展。我對紀錄片的刻板印象大約是和關懷弱勢掛勾,從沒想過電視新聞、政論節目日日在報已經令人煩膩生厭的政治,竟也能成為被記錄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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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對政治冷感,每次大選投票都比較像是參加廟會一般地湊熱鬧;我是本省人且母親來自台南,卻對民進黨沒有歸屬感,對國民黨也沒有好印象。我覺得政治比較像是一群追逐權勢利益的小丑共演的一齣野台戲,我不知道誰選上了、誰推動了什麼法案會對我有什麼影響,國土計畫法只要沒有計劃到我家,我好像沒有置喙的理由、紅色媒體其心可議,但我不看就好所以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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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或許是《我》片裡的青春火焰太過耀眼,竟讓年過的三十的我開始檢討起自己的政治無感。我隱約想起一句看過的話:「三十歲前不是左派沒心肝;三十歲後還是左派沒腦袋。」而我從來沒左沒右、隨波逐流,我是不是沒心肝也沒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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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那些學生為什麼要為一個看似那麼遙遠的議題(黑箱服貿)冒險翻進立法院。影片中段,主角之一陳為廷由一個帶頭違法佔領立院的學生,搖身一變為學運明星,然後受黨團徵招參選立委,企圖以合法手段前進議場,後來卻又戲劇性地因為過往的性騷擾案件而黯然退選。另一位主角蔡博藝,也因為以中國學生身分參加淡大學生會會長競選遭到操弄、調侃,在她參選之前的競選公報上從未印過「國籍」項目;在她參選後,公報上非但加入了「國籍」一欄,還刻意似地放得極大,然而中國人蔡博藝參加支持的台灣社會改革運動,我相信比兩千四百萬人中的兩千萬人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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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最後,紀錄片導演傅榆哭了,兩位主角由原先的揮灑熱血,初生之犢地企圖改變這個社會,到最後光環退去,被一些無法改變的個人現實吞沒,陳為廷無法否認性騷擾的過往、蔡博藝無法拒絕中國人的身份。即便他們曾有一顆熱切的心,被視為救世主一樣地高高抬起,他們卻終究只是凡人,就像我們這些始終只敢躲在鍵盤後的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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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榆哭,是因為她不知道她的電影該怎麼ending,不知道曾經寄予希望的目光在希望破滅以後該怎麼收回。一個紀錄片導演在紀錄片中將自己的影像、自己的信念一併帶入影片中,某種程度是有違紀錄片倫理的,不過這部片令我感動的地方便是在於,我看著看著,竟也和傅榆一樣,懂了那種想被人拯救的無奈沈重。我們都不關心政治、覺得自己沒左沒右、隨波逐流,但心底竟也有一塊地方期待能有完人現世,漫威英雄般替我們拯救世界。接著發現英雄也不過就是跟你我一樣,看a片、打手槍、無法逆流自己的血液,我們失望了但隨著影片的進展一絲絲熱情也被喚起,卻只能卡在中間進退兩難,這便是青春無以名狀的憂鬱、是代表自己「左」過的一點點證據,然後我們回到現實,這部片便是在紀錄人回到現實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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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搖滾上月球》是用夢想包裝的晦澀,六個家有罕見疾病孩子的父親組成了搖滾樂團,要花一年的時間從零到有站上貢寮海洋音樂祭的舞台。我不知道導演黃嘉俊是怎麼挑選出這個主題的,不知道他怎麼能用「罕病兒的爸爸有夢想」這樣的角度切入觀眾對罕見疾病的關注,而我會點開這部片來看,便是被這樣獵奇超展開的主題給吸引。看完以後我大受震動,而我的震動不是因為同情,卻是因為終於能夠「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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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各種描寫罕見疾病的電影、小說,無不聚焦在疾病患者本身,強調他們也需要受人尊重的空間與權力,《一》片卻告訴眾人照護者的生命也一樣珍貴,即便分出了心神在罕病兒身上,夢想仍然不是遙不可及。當我們將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得到罕見疾病有多不幸、多痛苦的時候,我們也就掉入了「同情」的陷阱,只能用一種上對下、慶幸自己是「正常」的眼光看待;但當我們將目光換到和我們一樣「正常」的照護者身上,突然就明白了不論是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都會有同樣的渴望與意欲暫時拋下一切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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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一位爸爸說儘管又要練習樂器又要照顧家裡很辛苦,但每個禮拜和其他爸爸們一同練團的時光卻是他沈重生活的救贖,能夠感覺夢想還握在手上,就有勇氣再面對下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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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感覺得到影片中的每個爸爸都很愛自己的孩子,就像天下其他爸爸愛自己健康的孩子一樣,而這就是同理了,不論面對什麼情況,有一樣的愛、一樣的需要暫時從家庭現實中翹課的小確幸,不論自己的孩子健康與否、自己的小確幸是練團還是打籃球,人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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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部片中我感受到的不是罕見疾病好可憐,所以我們要多多關心他們(片中每個罕病兒都是幸福的),而是明白每個人都有一樣的需求,所以應該要將這個社會改造成能容納所有人需要的所在,不該只為了「健康」的人設計。我想起年初我到加拿大知名雪場惠斯勒滑雪,居然在海拔兩千英尺的高山上看見有人用特殊改造的輪椅滑雪(將座椅下部改成雪橇狀),那人速度極快,我匆匆看見他的身影後擺動我粗壯的雙腿居然追不上。當我一直誤以為這個世界只有一種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二分法,《ㄧ》片讓我看見,只要讓世界容納所有人,人人都可以是贏家;輪椅滑雪客的恣意暢快也令我知曉容納眾人不是夢想,那是一種可以成為日常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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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生回家》雖然在片子上映時有些爭議,便是電影製片田中實加(陳宣儒)冒名灣生後代出書一案,這也造成了我在點擊影片前有些猶豫,不過再多查詢了一些資料發現電影內容是導演黃銘正自己找到灣生取材,田中實加僅是提供初步構想,而影片中的灣生的確是真人真事,才放心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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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片聚焦在一小段被歷史變遷快速洗刷的過去。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當時殖民台灣的日本政府放棄台灣主權,所有在日台人必須回到日本。日本殖民台灣五十年,有些日本人在台灣出生長大,認台灣做「故鄉」,因而被稱為「灣生」,卻因為國與國的無情競爭,像是棋子一般被移動來移動去,因為開墾需要移來台灣,因為戰敗移回日本。如果我們不認識這些灣生,這段歷史便只會像是呈堂證供一般冰冷,證明有罪但人已死了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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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開始,一名灣生爺爺回到花蓮村落找尋兒時的朋友,他喊著一些中文名字、也喊著一些原住民名字,爺爺說,小時候他們不會管對方的族裔,大家都是一起玩的好朋友;還有一個灣生奶奶,中學時唸北一女,她的父親在台灣總督府(現總統府)工作。這幾年,台灣開放一般民眾參觀總統府,她也特地來台報名。奶奶說即使自己年紀一大把了,走在總統府中,卻還是有種好像自己的父親隨時都會從哪個角落走出來的錯覺。這些灣生爺爺、奶奶,對台灣有種不合時宜的執念與情感,如此詭異,又如此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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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們都被教育了要愛國,這是現今世界再政治正確不過的一項觀念,但對於那些國族認同被歷史、被他人的貪婪切一刀的人來說,鄉愁依舊是無法斷開的念想。在《灣》片之前,我無法想像有哪個國籍在GDP比台灣強大國家的人會對這座鬼島存有思念,更何況我們的身邊,還有這麼多人想逃出去,想去做別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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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灣》片是加深了對台灣的認同,有種「連日本人都說我們地方好」的潛節奏;我看《灣》片是終於能稍稍理解了死忠藍營支持者,也許他們覺得只有國民黨才能帶他們回「家」,不論是統一還是被統一、一中各表還是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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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願望是世界大同,人類世界再無種族、國籍之分,人喜歡去哪便去哪、想留在哪裡就留在哪裡。《灣》片用一種溫柔到近乎殘忍的方式重新顛覆了我對國家的想像,然後才發覺,啊,「國家」這個名詞,不也和「社會」一樣是一種人造的箝制?只是它被造久了,久到我們都以為它是天然的。我可以將「社會」解釋為人與人之間需要一種相處的共通原則;但「國家」的樹立,綜觀歷史,好像除了令彼此敵視、征服與被征服以外沒有用處,聯合國及歐洲共同體內也是處處算計,人類不過是登陸月球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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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即便我看了紀錄片也無法改變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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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媒體便是這社會的一股洪流,他們有因為同業競爭壓力而發展出的不負責任、不公正報導方式;也有人願意花一年、兩年、五年、六年⋯⋯只為了鑽研一個議題。如果這社會是張網,那麼媒體和我們一樣,都是網中的一部分,這代表著閱聽人的選擇與喜好,亦是間接造成媒體亂象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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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媒體,可以是人民的力量,真正成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而人的目光向哪,媒體的鏡頭便會追隨。在我們對社會失望,覺得假新聞滿天飛、沒什麼可以相信的時候,我想我們更不能小看自己。德國哲學家班雅明提過一個「微弱的彌賽亞」概念,彌賽亞是基督宗教中的「救世主」之意。我一個人拯救不了世界,可是一群人可以,因為彌賽亞的力量便是散落在每個人體內,當人能結合在一起,彌賽亞就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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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眼下這疫情肆虐,我們還是可以慶幸,這個病毒沒有人類的狠心及愚昧,造成的死亡人數還不及我們打的一場世界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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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沒有政黨傾向的本省人,性格自私自利,身體健全,也沒有令島國人民求之不得的雙重國籍。我的歷程,有造成我成為我的必然,我無法選擇家庭、族裔和基因上的染色體,但我同時也遇見了許多偶然,一點一點侵蝕了我以為不可能被改變的部分,像是我開始願意去了解政治,去設想很多好像離我很遠的事(要是有一天出車禍半身不遂,可是家門口沒有輪椅專用坡道怎麼辦),去感覺如果我是一個被歷史切一刀的人,我會怎麼看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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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的必然是什麼,但我希望這篇文章也能成為你的一種偶然,成為我們投射目光的望遠鏡。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9的網紅楊正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眾對政府首長評判的條件之一就是「守法」, 這也是民眾對政治人物要求的最低標準。 花蓮市長與田尾鄉長補選期間, 林佳龍仍任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委, 卻視法律為無物執意為民進黨參選人站台, 顯然已違反選罷法45條規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訴願決定書, 林佳龍違反選罷法第45條規定, 兩次違法助選各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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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的社會啟蒙](個人拙見)
我是從去年開始,才開始關注所謂社會之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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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自己感到詫異,明明生活在社會之中,生活中的一切動輒都覆含在社會這個大前提之下,我卻選擇視而不見,新聞上播的畫面對我來說都像是假議題一樣地扮家家酒。我將自己的人生簡化為一道道看似複雜無解的公式:工作、想辦法找人戀愛、維繫一些保險般以防失戀時沒人聽你靠腰的友情、空閒時怨天尤人地補充因工作不足的睡眠、計畫下一次旅行或正在旅行途中、擔憂這個月錢花太多沒存到錢而未來的我有辦法搬出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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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似私密個人的事,其實都受社會影響而少有人關懷。好像社會是一場遊戲規則不能改變鬼抓人,遊戲裡的人都在為了存活拼命,自顧不暇、無法分神,以至於我們都忘了,遊戲規則是「人」訂的,不是那冥冥中存在卻其實不然的鬼魂。若以經濟學的角度而言,那鬼就是亞當斯密所謂市場裡一雙看不見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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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手真的看不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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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看見了,市場裡是哪個國王出手攪和。卻很少有人敢直言不諱,背地裡連議論紛紛的力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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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的人生發生了一件很大的事,這件事大到,連帶影響了上萬與我完全不相識的人。我參加了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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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為罷工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事,堅定團結地不工作至提出的訴求能被討論為止,直到看見和我們一樣每日來現場站崗的警察、媒體、網路上的輿論,我才發覺自己的生活其實動輒得咎,社會原來可以不是自掃門前雪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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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罷工中後期,為了引起更多關注,我參加了苦行活動,從我的公司門口徒步走將近三十公里路到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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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之前,我其實就隱然發覺這個社會有一種殘忍,便是人很容易被各種極致所吸引,不論是極致美麗的,還是極致血腥的,如果無法造成話題,人便會漠然,因為光是忙著活就佔去了人絕大多數時光,況且這個世界還有這麼多人願意貢獻各種極致:為了奧運金牌努力、為了炫耀財富裝逼、為了平息心中某種不平衡殺人越貨、為了被注目而寫下文字拍攝影片⋯⋯。因此,即便我的理智知道苦行活動並不能實際解決問題,蔡英文也不會因此出面,卻也認同必須要做些什麼被大量注目,才有機會翻轉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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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行的途中,來了幾家媒體一路跟拍。雖然大部分時間記者都是搭車隨行,但也有不少路段記者是實際陪我們一起走的。我們一開始很高興也很感動,高興似乎受到了重視、感動媒體願意陪我們這樣辛苦。不過路程才不到三分之一,便有人發覺事態有異。當我們頂著超過三十度的烈陽走到第一個休息站麥當勞時,有一起苦行的同事發覺有記者刻意拍攝我們打哈欠、吃蛋捲冰淇淋的畫面,似乎想要營造我們懶散、根本不累的觀感。因此走到第二個休息點時,大家都警覺起來,除了上廁所,不敢有一點歡樂嬉鬧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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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行至餐廳用餐,是一間有在操辦婚宴的海鮮餐廳,工會替大家點購的菜色是最平實粗飽的炒飯、炒麵、炒青菜、沙拉,一大盤一大盤一起上上來,用完餐便繼續行程。為了答謝隨行的記者朋友,工會也準備了一桌相同菜色令他們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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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到晚,走了超過八個小時終於行至總統府,平時有運動習慣的人,竟也累掛,結束行程和我一起去做腳底按摩的同事,在按摩店內睡到打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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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看新聞,有些媒體內容和我們行程本意千差萬遠,有些行文著重在我們中途休息、有些更特意翻拍我們中餐餐廳的宴會菜單,睜眼說瞎話直指我們吃了龍蝦、鮑魚(明明你們和我們吃一樣的食物啊)。我的身體很累,對這個社會也感覺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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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相當自私的人,因為對公司政策不滿、認為自己被剝奪,才開始關心社會之於我的事情。公司雖是民營,卻也必須要遵守公司法、勞基法,就像個人也需要遵守交通規則一樣,生活中看不見卻無所不在的秩序便構成了虛擬名詞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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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終於切身感受到社會對於我的虧欠,雖然這虧欠好像小到可以被忽略,不過是薪水比同行少一點、不過是工時比別人長一點,但一旦關切了便無法移開雙眼,我便是這樣不合群且自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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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因禍得福,我因為我的自私自利,開始想要花時間深入了解一個「議題」,再也不願被表面浮誇求極致的大膽標題操弄,想要以少而深的方式,去觸碰所有我可及的事件。剛好,我是喜歡看電影的人,我相信在所有人被工作佔據大部分時間、又有好萊塢漫威英雄電影的今日,沒有人在交友軟體上的自介不會說興趣是看電影,因為那是最快、最輕鬆,可以看起來有點文藝深度又安全的事,比起興趣是收集充氣娃娃要教人感覺正常可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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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自我感覺良好地認為自己較一般人多了一份文青式的驕傲,我會自己一個人去看電影,會去松菸誠品、國賓長春看一些非常小眾的影展得獎片,片子來自美日泰韓以外的製作團隊。我秉持著我自私的性格、文青的驕傲,以及一些對社會失望的複雜情緒,開始看我從前從沒有注意過的電影類別——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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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已故導演齊柏林的《看見台灣》當紅的時候,都沒有激起我為紀錄片花電影票錢的一絲慾望。我購買了影音平台的會員資格,看了我第一部有意為之的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後來又陸續看了《一首搖滾上月球》及《灣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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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別於一般電影像是無中生有般創造出一個世界,紀錄片則是在這個已經發生且已被形塑出的社會找尋題材,花時間聚焦,企圖以重新拼接的畫面呈現真實,每一顆鏡頭都來自你我周遭不完美的景觀、人物,有些甚至醜陋地令人不忍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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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明白為什麼從前不喜歡看紀錄片,因為即便是一般電影刻意描寫的悲傷、痛苦,人都能藉由螢幕隔出的雙重標準,融入卻又自外於影像之外。有點像是觀眾都愛嘲笑恐怖片主角,總要白目去開地下室的門、總要自告奮勇去冒險一樣,我們可以接受螢幕裡的人物去做出現實中不可能的事,一個人進入鬧鬼森林、暴露於伽瑪射線竟沒死還成了特異功能人士、倒掛於飛機之外,我們能從這些虛假、被設計出的情節得到一種自己也身歷其境的快感;紀錄片卻不然,刀刀見肉的真實題材,沒辦法令人產生一時麻痺的雙重標準,如果看完了紀錄片卻沒有做點什麼,好像還有種無情的罪惡感,而我們平時的人生已經夠累了,看電影是為了逃避現實,不是為了將自己更逼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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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青春,在台灣》是一部以「太陽花學運」和其他社會運動為背景的紀錄片,鏡頭環繞在學運領袖陳為廷及在台中國留學生蔡博藝之間開展。我對紀錄片的刻板印象大約是和關懷弱勢掛勾,從沒想過電視新聞、政論節目日日在報已經令人煩膩生厭的政治,竟也能成為被記錄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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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對政治冷感,每次大選投票都比較像是參加廟會一般地湊熱鬧;我是本省人且母親來自台南,卻對民進黨沒有歸屬感,對國民黨也沒有好印象。我覺得政治比較像是一群追逐權勢利益的小丑共演的一齣野台戲,我不知道誰選上了、誰推動了什麼法案會對我有什麼影響,國土計畫法只要沒有計劃到我家,我好像沒有置喙的理由、紅色媒體其心可議,但我不看就好所以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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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或許是《我》片裡的青春火焰太過耀眼,竟讓年過的三十的我開始檢討起自己的政治無感。我隱約想起一句看過的話:「三十歲前不是左派沒心肝;三十歲後還是左派沒腦袋。」而我從來沒左沒右、隨波逐流,我是不是沒心肝也沒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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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那些學生為什麼要為一個看似那麼遙遠的議題(黑箱服貿)冒險翻進立法院。影片中段,主角之一陳為廷由一個帶頭違法佔領立院的學生,搖身一變為學運明星,然後受黨團徵招參選立委,企圖以合法手段前進議場,後來卻又戲劇性地因為過往的性騷擾案件而黯然退選。另一位主角蔡博藝,也因為以中國學生身分參加淡大學生會會長競選遭到操弄、調侃,在她參選之前的競選公報上從未印過「國籍」項目;在她參選後,公報上非但加入了「國籍」一欄,還刻意似地放得極大,然而中國人蔡博藝參加支持的台灣社會改革運動,我相信比兩千四百萬人中的兩千萬人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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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最後,紀錄片導演傅榆哭了,兩位主角由原先的揮灑熱血,初生之犢地企圖改變這個社會,到最後光環退去,被一些無法改變的個人現實吞沒,陳為廷無法否認性騷擾的過往、蔡博藝無法拒絕中國人的身份。即便他們曾有一顆熱切的心,被視為救世主一樣地高高抬起,他們卻終究只是凡人,就像我們這些始終只敢躲在鍵盤後的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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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榆哭,是因為她不知道她的電影該怎麼ending,不知道曾經寄予希望的目光在希望破滅以後該怎麼收回。一個紀錄片導演在紀錄片中將自己的影像、自己的信念一併帶入影片中,某種程度是有違紀錄片倫理的,不過這部片令我感動的地方便是在於,我看著看著,竟也和傅榆一樣,懂了那種想被人拯救的無奈沈重。我們都不關心政治、覺得自己沒左沒右、隨波逐流,但心底竟也有一塊地方期待能有完人現世,漫威英雄般替我們拯救世界。接著發現英雄也不過就是跟你我一樣,看a片、打手槍、無法逆流自己的血液,我們失望了但隨著影片的進展一絲絲熱情也被喚起,卻只能卡在中間進退兩難,這便是青春無以名狀的憂鬱、是代表自己「左」過的一點點證據,然後我們回到現實,這部片便是在紀錄人回到現實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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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搖滾上月球》是用夢想包裝的晦澀,六個家有罕見疾病孩子的父親組成了搖滾樂團,要花一年的時間從零到有站上貢寮海洋音樂祭的舞台。我不知道導演黃嘉俊是怎麼挑選出這個主題的,不知道他怎麼能用「罕病兒的爸爸有夢想」這樣的角度切入觀眾對罕見疾病的關注,而我會點開這部片來看,便是被這樣獵奇超展開的主題給吸引。看完以後我大受震動,而我的震動不是因為同情,卻是因為終於能夠「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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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各種描寫罕見疾病的電影、小說,無不聚焦在疾病患者本身,強調他們也需要受人尊重的空間與權力,《一》片卻告訴眾人照護者的生命也一樣珍貴,即便分出了心神在罕病兒身上,夢想仍然不是遙不可及。當我們將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得到罕見疾病有多不幸、多痛苦的時候,我們也就掉入了「同情」的陷阱,只能用一種上對下、慶幸自己是「正常」的眼光看待;但當我們將目光換到和我們一樣「正常」的照護者身上,突然就明白了不論是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都會有同樣的渴望與意欲暫時拋下一切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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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一位爸爸說儘管又要練習樂器又要照顧家裡很辛苦,但每個禮拜和其他爸爸們一同練團的時光卻是他沈重生活的救贖,能夠感覺夢想還握在手上,就有勇氣再面對下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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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感覺得到影片中的每個爸爸都很愛自己的孩子,就像天下其他爸爸愛自己健康的孩子一樣,而這就是同理了,不論面對什麼情況,有一樣的愛、一樣的需要暫時從家庭現實中翹課的小確幸,不論自己的孩子健康與否、自己的小確幸是練團還是打籃球,人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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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部片中我感受到的不是罕見疾病好可憐,所以我們要多多關心他們(片中每個罕病兒都是幸福的),而是明白每個人都有一樣的需求,所以應該要將這個社會改造成能容納所有人需要的所在,不該只為了「健康」的人設計。我想起年初我到加拿大知名雪場惠斯勒滑雪,居然在海拔兩千英尺的高山上看見有人用特殊改造的輪椅滑雪(將座椅下部改成雪橇狀),那人速度極快,我匆匆看見他的身影後擺動我粗壯的雙腿居然追不上。當我一直誤以為這個世界只有一種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二分法,《ㄧ》片讓我看見,只要讓世界容納所有人,人人都可以是贏家;輪椅滑雪客的恣意暢快也令我知曉容納眾人不是夢想,那是一種可以成為日常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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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生回家》雖然在片子上映時有些爭議,便是電影製片田中實加(陳宣儒)冒名灣生後代出書一案,這也造成了我在點擊影片前有些猶豫,不過再多查詢了一些資料發現電影內容是導演黃銘正自己找到灣生取材,田中實加僅是提供初步構想,而影片中的灣生的確是真人真事,才放心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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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片聚焦在一小段被歷史變遷快速洗刷的過去。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當時殖民台灣的日本政府放棄台灣主權,所有在日台人必須回到日本。日本殖民台灣五十年,有些日本人在台灣出生長大,認台灣做「故鄉」,因而被稱為「灣生」,卻因為國與國的無情競爭,像是棋子一般被移動來移動去,因為開墾需要移來台灣,因為戰敗移回日本。如果我們不認識這些灣生,這段歷史便只會像是呈堂證供一般冰冷,證明有罪但人已死了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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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開始,一名灣生爺爺回到花蓮村落找尋兒時的朋友,他喊著一些中文名字、也喊著一些原住民名字,爺爺說,小時候他們不會管對方的族裔,大家都是一起玩的好朋友;還有一個灣生奶奶,中學時唸北一女,她的父親在台灣總督府(現總統府)工作。這幾年,台灣開放一般民眾參觀總統府,她也特地來台報名。奶奶說即使自己年紀一大把了,走在總統府中,卻還是有種好像自己的父親隨時都會從哪個角落走出來的錯覺。這些灣生爺爺、奶奶,對台灣有種不合時宜的執念與情感,如此詭異,又如此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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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們都被教育了要愛國,這是現今世界再政治正確不過的一項觀念,但對於那些國族認同被歷史、被他人的貪婪切一刀的人來說,鄉愁依舊是無法斷開的念想。在《灣》片之前,我無法想像有哪個國籍在GDP比台灣強大國家的人會對這座鬼島存有思念,更何況我們的身邊,還有這麼多人想逃出去,想去做別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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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灣》片是加深了對台灣的認同,有種「連日本人都說我們地方好」的潛節奏;我看《灣》片是終於能稍稍理解了死忠藍營支持者,也許他們覺得只有國民黨才能帶他們回「家」,不論是統一還是被統一、一中各表還是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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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願望是世界大同,人類世界再無種族、國籍之分,人喜歡去哪便去哪、想留在哪裡就留在哪裡。《灣》片用一種溫柔到近乎殘忍的方式重新顛覆了我對國家的想像,然後才發覺,啊,「國家」這個名詞,不也和「社會」一樣是一種人造的箝制?只是它被造久了,久到我們都以為它是天然的。我可以將「社會」解釋為人與人之間需要一種相處的共通原則;但「國家」的樹立,綜觀歷史,好像除了令彼此敵視、征服與被征服以外沒有用處,聯合國及歐洲共同體內也是處處算計,人類不過是登陸月球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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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即便我看了紀錄片也無法改變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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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媒體便是這社會的一股洪流,他們有因為同業競爭壓力而發展出的不負責任、不公正報導方式;也有人願意花一年、兩年、五年、六年⋯⋯只為了鑽研一個議題。如果這社會是張網,那麼媒體和我們一樣,都是網中的一部分,這代表著閱聽人的選擇與喜好,亦是間接造成媒體亂象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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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媒體,可以是人民的力量,真正成為監督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而人的目光向哪,媒體的鏡頭便會追隨。在我們對社會失望,覺得假新聞滿天飛、沒什麼可以相信的時候,我想我們更不能小看自己。德國哲學家班雅明提過一個「微弱的彌賽亞」概念,彌賽亞是基督宗教中的「救世主」之意。我一個人拯救不了世界,可是一群人可以,因為彌賽亞的力量便是散落在每個人體內,當人能結合在一起,彌賽亞就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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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眼下這疫情肆虐,我們還是可以慶幸,這個病毒沒有人類的狠心及愚昧,造成的死亡人數還不及我們打的一場世界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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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沒有政黨傾向的本省人,性格自私自利,身體健全,也沒有令島國人民求之不得的雙重國籍。我的歷程,有造成我成為我的必然,我無法選擇家庭、族裔和基因上的染色體,但我同時也遇見了許多偶然,一點一點侵蝕了我以為不可能被改變的部分,像是我開始願意去了解政治,去設想很多好像離我很遠的事(要是有一天出車禍半身不遂,可是家門口沒有輪椅專用坡道怎麼辦),去感覺如果我是一個被歷史切一刀的人,我會怎麼看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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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的必然是什麼,但我希望這篇文章也能成為你的一種偶然,成為我們投射目光的望遠鏡。
台中地方法院案件查詢 在 陳惠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會辦公室主任關說勞檢判刑,解決低薪問題是加班加到飽?!這是什麼捍衛高雄勞工的立法委員?】
⚾ 許智傑說勞基法要三修,開放加班無上限!?
《勞基法》從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以來,已歷經兩波修法,在2016年第一波修法時,先是讓勞工減少了七天國定假日的權益;在2017年勞基法第二波修惡時,更是開放原本「七休一」和「輪班間隔休息11小時」的工時保障,並刪除原本「做一算四」的休息日加班費率、更讓加班上限從原本每月46小時,變成每三個月上限138小時,單月加班上限提高成54小時,等於讓我國勞工的工時變得更彈性、更缺乏保障、更容易過勞。
然而,在《勞基法》都已經兩度修惡之後,許智傑委員居然還主張要三修勞基法,而且主張的還是要「開放加班無上限」!?
⚾ 勞工要的是加薪,不是加班!
我認為這完全是無視台灣勞工低薪長工時的現狀,也搞錯應該修法的重點,因為,台灣勞工需要的不是更多加班,而是更合理的加薪,讓台灣勞工能在正常工時就能賺取到可以維持家庭生活所需的薪資,而不是因為薪資太低太不合理,被迫要多加班,冒著賠上身體健康,甚至是過勞的風險,才能維持生活。
而勞工的薪資及加班費是否核實領取,工時是否真的遵守勞基法,則必須要靠有效的且不受各種政治關係施壓的勞檢才能查核。也因此,配合違法資方,施壓勞檢單位的政治人物最可惡。令人遺憾的是,現任的許智傑委員幾乎是完全踩到每一條捍衛勞工權益的底線!
⚾ 許智傑時任辦公室主任,因關說勞檢減罰被判刑
許智傑委員不只主張勞基法要三修,加班上限要取消,依據2019年12月20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87號刑事判決,時任許智傑辦公室主任的陳永勝,甚至在2015年9月向勞動部北區勞檢署關說施壓,讓原本裁罰24萬的罰鍰降到剩下罰6萬元。
而且,在涉案公務員都已經坦承犯案時,許智傑時任辦公室主任陳永勝還是堅持不認,辯稱只是選民服務,但新北地方法院仍在年前判決陳永勝有期徒刑5年4個月。
而針對這樣嚴重危害我國勞檢公正性與國人對勞檢信任的案件,許智傑委員的回應居然只是說他不知情,陳永勝已經離職且純屬個人行為!?難道陳永勝關說施壓時,陳的身分不是「許委員的國會辦公室主任?」難道不是因為陳是「許委員的國會辦公室主任」,公務部門才會被買單?
當然,《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在2018年6月13日公布實施最新修法,將原第八條「不當利益之禁止-請託關說」條次及內容修改為第十三條,內容如下: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人員,以請託關說或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前項所稱請託關說,指不循法定程序,而向前項機關團體人員提出請求,其內容涉及該機關團體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不過,我想請問一位已擔任民選代表20餘年的政治人物,如何帶領自己的團隊,又如何能在一位與自己關係如此密切的國會辦公室主任出事時撇得一乾二淨?而鳳山人為什麼還要持續忍受這樣的政治人物?
⚾ 高雄和鳳山需要更能捍衛勞工權益的立法委員
依據勞動部「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查詢系統裡可以看到,高雄市近五年(2013-2017年)大專畢業生的起薪未滿25K的,達2萬2,159人,占28.70%,超過1/4。更有接近一半的人(3萬7,539人,48.62%)是未滿3萬元,而在六都排行中,只略比台中市好。
除了低薪問題外,違法超時或加班費看得到領不到的情況更是比比皆是,此與法令執行度有關。根據監察院去(2018)年9月針對全台勞動條件檢查員(勞檢員)的勞動狀態調查報告,高雄市在2017年、2018年都是只有20人(1:69,350人),也就是每6萬9,350人,只配置一個勞檢員。勞檢員本身自己就面臨約聘僱、過勞等勞動條件不佳的窘境,更別提由過勞的勞檢員去清查過勞的勞工。
#低工資,#高工時,#加班費看得到領不到,這些高雄勞工和年輕朋友長年面對的問題,需要更能捍衛勞工權益,更和基層勞工與年輕人站在一起的立委,支持惠敏,捍衛勞動權益和尊嚴✊✊。
#降低工時 #提高工資 #落實勞檢 #保障團結權
#區域立委請投5號陳惠敏
#政黨票請投6號時代力量
台中地方法院案件查詢 在 楊正中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眾對政府首長評判的條件之一就是「守法」,
這也是民眾對政治人物要求的最低標準。
花蓮市長與田尾鄉長補選期間,
林佳龍仍任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委,
卻視法律為無物執意為民進黨參選人站台,
顯然已違反選罷法45條規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訴願決定書,
林佳龍違反選罷法第45條規定,
兩次違法助選各裁罰10萬元。
後續追蹤:
1.林佳龍說要聲請釋憲,目前相關案件還查詢不到,彰化仍維持罰10萬。
2.花蓮一案日前花蓮地方法院以「林佳龍已提辭呈」為由,判林佳龍免罰。(這點引發熱議,因為行政院是在林佳龍到花蓮助選後才核准辭呈,若行政院不核准呢?提出辭呈就算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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