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臺北車站落成啟用】 #鐵路地下化
1989年9月1日,新一代的臺北車站終於正式啟用,此為自日治時期以來的第四代車站,也是十四項建設中「臺北鐵路地下化」與「臺北捷運」的中心。
新臺北車站由知名建築師沈祖海、陳其寬、郭茂林共同完成設計,主體仿閩南式傳統建築,屋頂採用單檐廡殿頂,中央設有天井。它的落成不僅代表將繼續肩負交通樞紐的重任,同時也揭開了西區更新翻轉的序幕。
#你對它的第一印象是什麼
#小編感覺是座超級大迷宮
#報時光UDNtime
來源:聯合報
日期:1989/8/31
攝影:本報記者
圖說:寬敞、壯觀的新台北車站,配合落成啟用,這座外觀融合了中國古典與現代感的宏偉建築物,每天可以提供廿萬人次旅客進出,不但是銜接捷運系統、鐵路與公車的綜合運輸中心,將成為台北市的新地標。
歷史新聞
【1989-09-01/民生報/01版/焦點新聞】
大台北區 交通運輸樞紐 大功告成
新站今天啟用 地鐵明天通車
「市區盲腸」割掉了‧西門將見「第二春」
【本報訊/記者胡明揚】在社會大眾的期盼下,施工六年耗資新台幣一七七億元的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終於在今天完工通車,從明天清晨六時起,台鐵列車在萬華─華山間完全轉入地下,沿線十三處設有平交道的「交通盲腸」割除後,不但交通順暢,西門鬧區的「第二春」也指日可待。
此外,寬敞、壯觀的新台北車站,今天也配合落成啟用,這座外觀融合了中國古典與現代感的宏偉建築物,未來每天可以提供廿萬人次旅客進出,不但是銜接捷運系統、鐵路與公車的綜合運輸中心,也將成為台北市的新地標。
台北新站樓高六層,地下四層,車站面積為一萬七千平方公尺,一樓售票大廳面積四千六百坪,地上二樓為商店街、三至六樓為台鐵員工辦公室。地下一樓為候車大廳與穿堂走道,地下二樓為台鐵月台軌道,地下三、四層預留為未來捷運系統紅線(淡水─新店)月台車站。此外,站內並設有汽機車停車場。
由於站區空間廣闊,設施繁多,民眾初次進入可能搞不清楚方向,鐵路局建議民眾提早出門,最簡單的辨識方式,是進站乘車者遵循藍色指標指示,下車離站者按黃色指標行進。
【1989-09-01/聯合報/14版/台北市民生活】
邁向新紀元 新站開啟新台北
立體空間 遠景無限
【記者沈蓉華╱台北報導】交通部長張建邦昨天指出,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工程及台北新站完工啟用,將開啟台北市區發展的新紀元。
曾任台北市議會議長的張建邦,在台北新站啟用前夕,對台北市區發展遠景充滿信心。
張建邦表示,鐵路地下化及台北新站啟用,是改善台北市交通系統的開始而非結束,鐵路地下化東延及西延工程將次第展開,北市興建捷運系統、市區快速道路網,開發台北車站地區及中華路地下街等重大建設,將使台北都市發展由平面走向立體。
他指出,近年來台北市東區快速發展,西區逐漸沒落,但台北新站完成後,中華路地下街及捷運系統藍線聯合開發計畫,當可帶動鄰近商業活動,開創西區發展的新契機。
他說,台北東區交通擁擠環境髒亂,已嚴重降低當地居民生活品質,台北市政府決定配合捷運藍線場站興建,在東區也建設地下街,東西兩大地下街的開發,將形成兩個發展核心。
張建邦表示,交通部將全力協助台北市運輸系統在未來十年內脫胎換骨,及早渡過台北交通「黑暗時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今天新增20例確診,北市府證實市長辦公室外的駐衛警確診,但強調個案與市長柯文哲沒有直接接觸,市府也匡列10名人員,目前PCR採檢都是陰性。另外,備受爭議的好心肝打疫苗事件,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但有議員想看報告,卻被限時間和場地,副市長黃珊珊表示,看秘密資料的時間是議會規範,若有意見要跟議長協商...
台北市議會議長辦公室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好心肝調查報告,是機密嗎⁉
引起軒然大波的好心肝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後,只願意給市議員看5頁的「精簡版」,要看「完整版」,請到小房間,限時30分鐘,還不能拍照做筆記。
這到底怎麼一回事?讓我來告訴大家。
1⃣司法調查中就不能提供行政調查報告?
北市政府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能依照慣例在議長室限時閱覽。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行政調查報告不等於司法調查報告。原本可以讓議員瀏覽的資料,不會因為「提供給司法機關」,就從可以瀏覽當然變成不能瀏覽。
不然我就把我的體重寫進告訴狀裡面,洩密就告!
第二,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受到偵查不公開限制的人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台北市政風處和北市府相關人員,都不是司法警察(只有「廉政署」執行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的人員才是)。既然不是受限制的對象,那在喊燒什麼?
這邊真正可能涉及的,是政府資訊不公開法,更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然而,就算是真正法律定義上的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也規定在特定情形之下,在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
所以縱使北市府認為透漏相關資訊給大眾「有可能」影響犯罪偵查,因此雖然自己不受相關法令的限制,還是想要少透露一點,那至少應該尊重承辦檢察官意見,而不是拿著不相干的雞毛當令箭。
2⃣內政部的函釋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的萬靈丹?
這個函釋說:「各級地方立法機關於符合若干要件情形下,有依法行使調閱文件之權;惟現行地方制度法並無地方立法機關得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之相關規定……。現行民意代表個人行使之職權,一般僅有出席權、發言權、表決權、質詢權等,是故民意代表個人尚無得行使文件調閱權之法律依據。至若以一般人民身分請求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資訊,當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意思是說,「民意代表個人」要調資料,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
你以為只有這個函釋嗎?
法務部2010年2月10日的法律字第0980044215號函釋說:
「關於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洽請機關提供政府資訊部分,因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無規範立法委員「個人」向行政機關索取資料等規定,從而,立法委員『個人』雖係基於問政之需要,以個人或國會辦公室名義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政資法之適用。」
從地方民代到中央的立法委員都一樣,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辦理。
簡單講,在這些行政機關的心中,無論中央到地方,民意代表在法律上都沒有比人民更多的調閱權。只有透過委員會或院會的決議,才能調閱行政機關的文件原本。
非常的荒謬。
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的職權就是監督政府。然而,民意代表通常是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問政。文件調閱,則是取得原始正確資訊、拉近資訊不對等最起碼的方法。
然而,行政機關常常援引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拒絕提供資訊。特別是有些行政機關,動輒用「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當作拒絕的理由。
哈囉?民意代表不能知道這些瞎爆的決策是怎麼做成的,那是要監督什麼?
3⃣組了調閱小組就看得到資料嗎?
首先,要能順利組成調閱小組或調閱委員會。這件事情還真的不容易。
翁茂鍾案爆發以來,我多次在院會提案,要求成立全院調閱委員會,而不是只限於司法委員會的調閱小組。
每次提案,必被否決,從無例外。
上週五紓困預算審查,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指揮中心將前揭隔離政策(3+11)相關,發給相關部會之公文,以及公文發出前含決行章、各層級批核意見之未清稿公文等文件於一週內提交本院衛環委員會」。
遭民進黨多數否決。
為了釐清疫苗UA審查標準訂定的過程、公開審查標準的時程、相關內部討論及行政程序等事項,時力黨團提案下會期成立「我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調閱特別委員會」。
一樣,遭民進黨否決。
至於好不容易組成的翁茂鍾案調閱小組,上會期僅開過「一次」會議討論要調閱的內容,調閱到的內容仍然相當不足。經過陳椒華委員的爭取,才決議讓調閱委員會在下個會期繼續運作。
4⃣為什麼不提修法讓國會具備調查權?
提啊,哪次不提。時力黨團從2016年開始,每一屆都會提出讓國會具備調查權、聽證權的修法。
不只時力,朝野各黨在這一屆也都有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草案。
既然朝野有共識,在野時大聲疾呼,執政後是不是應該也要排審相關法案,讓立法院的調查權、聽證權可以真正落實在成文法上?而不是繼續放任行政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
在野時大聲疾呼,完全執政後更應該加速通過。這,是面對政策,最起碼該有的政治誠信。
5⃣地方議會和議員怎麼具備不打折扣的調查權?
還是一樣,要修法。不論是透過地方議會的自治條例,或是從中央立法規範,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總之,不論是要看到好心肝調查報告,還是要看到原汁原味的翁茂鍾案資料,我們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呱吉,一起加油‼
台北市議會議長辦公室 在 陳志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嚴格監督特權疫苗、儘速成立專案小組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特權施打疫苗事件,引發各界關注。市府事後進行行政調查,做出「先行取得疫苗一節,雖未違反中央相關規定,但與市府該階段政策有違背,違反北市政府自己的政策。」的結論報告。
然而,日前卻有議員揭露,要查閱台北市政府所提出的調查報告,只能在議長辦公室,並且有限閱30分鐘,不得拍攝、錄音、錄影的不合理規定。
對此,黃珊珊副市長與市政風處,昨日解釋說,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按照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官同意讓議員看,但要符合大法官325、585號解釋,必須在市議會場所以不遮蔽閱覽。而相關調閱限制,是因為台北市議會過去形成的「慣例」所致。
時代力量台北黨部呼籲台北市政府,好心肝疫苗事件關乎行政人員違反市府政策,應受到議會監督,自 6 月 9 日爆發以來,市民也極為關切,不應將 #偵查不公開當成違法濫權的遮羞布 ,應坦誠面對議會監督。公開透明也不應只是口號,全體市民都在看。
另外,倘若「慣例」說法為真,時代力量台北黨部籲請議長與各黨團,應儘速修正此不合時宜的「慣例」, #議會不應自我閹割 。
最後,針對特權施打疫苗相關案件,仍有許多疑點待釐清。時代力量台北黨部認為台北市議會應儘速依《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設置及處理辦法》第15條,#成立專案小組 調閱相關資料,還原所有真相。
台北市議會議長辦公室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北市今天新增20例確診,北市府證實市長辦公室外的駐衛警確診,但強調個案與市長柯文哲沒有直接接觸,市府也匡列10名人員,目前PCR採檢都是陰性。另外,備受爭議的好心肝打疫苗事件,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但有議員想看報告,卻被限時間和場地,副市長黃珊珊表示,看秘密資料的時間是議會規範,若有意見要跟議長協商。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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