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summer Hi 大家好,我是本月值班編輯 Alyssa。還記得這個月我們主要探討 NFT 嗎?今天的受訪者,是我的同事、也是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王琍瑩 (Liying),她陪伴 AppWorks 以及許多區塊鏈新創,鑽研區塊鏈相關法律與應用多年,今年更躍升為 NFT 專業藏家。所以我特別邀請她,由不同的觀點切入她的觀察,文章以 Liying 第一人稱分享,歡迎花個 3 分鐘閱讀:
1. NFT的迷人之處:智能合約的各種延伸
2. 最喜歡的NFT專案:超展開的 EulerBeats
3. NFT的發展機會:把獨一無二的概念翻玩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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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的迷人之處:智能合約的各種延伸
最早是身邊的大神朋友帶我認識 NFT,包括數位藝術、遊戲虛寶、卡牌收藏等。過程中常常聽到大家在爭執 NFT 的本質,有人說是權狀,有人說是名人認證,也有人說其實你連一個 jpeg 檔都沒有買到。
我覺得大家都對,也不能說別人有錯,因為 NFT 就是一種智能合約 (Smart Contract),當我們買一個 NFT,我們買到的就是這個智能合約 (包括關聯文件) 所規範的權利與義務。在法律上,無論是買賣、借貸、甚至叫不出名字的交易,只要你情我願,合約就成立了。智能合約也是如此,它的功能和樣貌,完全取決於需求和設計,自然會有成千上萬的變化。
律師寫的合約,無論多麼周延,還是可能被違約。而智能合約最迷人的特色,就在於能夠自動執行預設的任務。一個厲害的智能合約,不會輸給律師寫的合約,甚至幫助我們更有效率完成交易,這樣的想像空間,讓我十分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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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歡的NFT專案:超展開的 EulerBeats
我很喜歡 NFT 結合 Fungible Token (各種代幣) 或是 Semi-Fungible Token (例如票券) 的專案。
例如 #EulerBeats 將智能合約自動生成的音樂作品,透過 Original (母帶) 和 Print (專輯) 兩種形式來發行,每一張專輯的買賣,都透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權利金分潤。由於 Print 本身就是一種代幣,團隊還設計了「Bonding Curve」價格曲線,當需求愈多,價格就愈高,也允許「Stake」和「Burn」來鼓勵持有、同時解決流通性的問題。這些都是將 DeFi 世界熟悉的概念延續到 NFT 領域,運用智能合約的相容性,讓各種應用超展開。
後來許多專案也不斷學習前人經驗,像是 #PunksComic 從最接地氣的漫畫切入,發行可以讀、可以賣、可以「Stake」、也可以「Burn」的作品;而數位藝術家 Pak 則透過 Cube 和 Ash 各種不同的智能合約協定,進行了一場精彩的策展,也不著痕跡發行了受到社群追捧的社交代幣 (Social To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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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的發展機會:把獨一無二的概念翻玩到極致
很多人認識 NFT 是從「獨一無二」的藝術品開始,會覺得「獨一無二」代表困難和珍貴。其實仔細想想,「獨一無二」或許才是萬事萬物最基本、最自然的現象。比方說,#UniswapV3 優化原先的自動造市商 (Automated Market Maker) 機制,讓流動性提供者 (Liquidity Provider) 自行盤算設定各種價格區間,使得每個人持有的部位 (Position) 都成了「客製化」的智能合約,自然而然就形成不同功能和樣貌的 NFT。
另外,像是 ENS 為錢包地址和網域設定域名,就像 DNS 域名一樣,必須與眾不同,因此也自然而然形成有特殊用途 (Utility) 的 NFT。光是對照三億六千萬個現行有效的 TLD 域名註冊,就可以想見未來 ENS 的龐大商機。有趣的是,ENS 是比 ERC-721 協定還早誕生的 NFT,直到 2019 年 5 月才移植到這個通用協定,以便與跨平台的服務相容。所以現在我們可以直接在 OpenSea 買賣 ENS 域名,就像交易 NFT 藝術品一樣。
創作者 (Creator) 靈活運用智能合約,更能貫徹自己「獨一無二」的藝術表達;而創業者 (Founder) 觀察 NFT 浪潮,則不妨試著去探索萬事萬物「無所不在」的「獨一無二」。隨著智能合約更為成熟、跨平台交易更為普及,令人興奮的虛擬宇宙 (Metaverse) 終將實現,但我更期待有那麼一天,NFT 會以再平凡不過的姿態,存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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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嘉賓]
王琍瑩 (Liying),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也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創新科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和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的常務監事。長期協助區塊鏈和新興科技產業的 Startups 處理相關法律問題,這陣子最常被問的題目是 NFT 的著作權。Discord 的 100 個 Server 都是 NFT 專案,為了零時差關注全球脈動只好犧牲睡眠,深刻體會 NFT 市場無國界。歡迎大家追蹤 Twitter (@wwwliying) 掌握 NFT 即時訊息。
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https://nextandnex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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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提醒]
AppWorks Accelerator #23 正開放申請中,歡迎所有 AI、Blockchain、NFT、佈局東南亞的創業者們加入這個社群,一起切磋成長:https://bit.ly/3y1Oqc5
台北律師公會 委員會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聯署聲明 | 6.26 聯合國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 】
#呼籲國際持續關注中國酷刑問題
#敦促中國履行締約義務 #包括落實有效措施禁止一切形式酷刑
1987 年 6 月 26 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簡稱《禁止酷刑公約》)正式生效。至 1997 年,這一天被定為「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
今年是《禁止酷刑公約》的 34 周年紀念,我們以下聯署團體及個人謹此呼籲國際社會團結一致並堅定不懈地監督中國的酷刑問題,這對推動中國政府正視其人權違反狀況,至為關鍵。
中國為《禁止酷刑公約》的首批締約國,卻從未顯示其消除酷刑的決心。我們不忘聯合國人權專家多年來透過與中國政府的對話,提出對中國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問題的關注和憂慮。即如專家多次強調作爲締約成員,中國政府務須依據國際人權標準及原則,為酷刑定義,修訂刑法及刑訴程序,規範行政及執法權力,整理數據,完善監督問責機制等。
但令人遺憾的是中國政府對專家的大部分建議和呼籲,置若罔聞,而酷刑受害人亦鮮有成功申訴、索償或是追究刑責的例子。
中國政府背道而行,近年不斷強化嚴刑峻法、以含糊虛泛的國安之名,拓張行政和執法權力、將諸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以及其他不同形式的長期羈押和任意拘禁合理合法化,縱容酷刑繼續存在,將申訴人滅聲,令司法制度進一步扭曲。
根據酷刑受害人的報告指出,他/ 她們在關押期間,曾遭遇的酷刑和不人道的對待包括受襲、毆打、電擊、強迫長時間固定動作、幽禁、剝奪睡眠和足夠食物以至言語侮辱、威嚇和脅迫等等。
就此,我們深切關注近期關於北京丁家喜律師、法律學者許志永、廣東人權捍衛者牛騰宇曾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的報道。
此外,我們仍然憂慮以下各人的身心以及精神健康狀態:
- 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疑因公開自己在 2020 年年初曾受酷刑後,同年 10 月被帶走,至今音訊全無。
- 長沙公益仨人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從 2019 年 7 月被羈押後至今音訊全無。
- 北京女權倡議者李翹楚,研究員,2021 年 2 月被帶走,至 3 月正式逮捕,至今無法會見律師及家人。
- 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判四年徒刑,現於南京服刑中。
除牛騰宇外,上述各人均被控以國安相關罪名,並因而被其本國法律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直接增加其遭受酷刑的風險。
我們要進一步指出,近年有報告揭露,在中國酷刑除了被用來針對個別異見和維權人士外,更已被發展成為臣服新疆少數民族的系統性手段,也是管控和鎮壓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的工具。
就著這些嚴重的關切,我們呼籲中國政府與相關的聯合國人權專家充分合作;亦即是作爲優先事項,允許國際人權專家,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立即前往新疆,並在尊重高級專員提出的條件下,讓她不受限禁,進入當地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吉爾吉斯族及其他受影響社區作有意義的接觸探訪。
我們重申,作爲《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中國政府必須履行其締約義務,以積極認真態度面對聯合國專家的關切,並竭力消除其國内的酷刑和不人道對待問題。
我們再次確認國際人權原則和標準,呼籲中國據此改革其刑事訴訟程序和機制:
1. 立即釋放所有被不符合國際人權準則程序關押和囚禁的律師、人權捍衛者以及公民。
2. 承認不受酷刑為不可克減權利的特殊性,不能以國內法給予但書。
3. 以《禁止酷刑公約》爲本,將酷刑的定義納入中國法規;並據此檢視修訂其《刑事訴訟法》,包括但不限於廢除任意羈押和長期拘留、確保會見自選律師的權利等。
4. 制定可及、透明和有效的酷刑投訴機制,以確保受害人可以申索救濟和補償,而加害者得以被法律追究。
5. 設立包含官方和非官方專家的獨立委員會,監督《禁止酷刑公約》在中國有效落實。
作爲此聲明的聯署團體及個人,我們承諾將繼續為中國的人權狀況發聲,並共同努力,推動在中國和世界範圍內消除酷刑。
聯署:
團體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臺灣
- 無國界律師組織(Avocats Sans Frontieres)
- 改變中國(China Change) 美國,華盛頓
- 中國死刑關注(China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CADP)
- 中國政治犯關注組(China Political Prisoners Concern Group) 香港
- 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美國,華盛頓
- 全球基督教團結組織(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英國
- 中國律師之友(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 美國,紐約
- 經濟民主連合(Economic Democracy Union) 臺灣
- 國際危難律師日(Foundation day of the Endangered Lawyer) 尼德蘭
- 前線衛士(Front Line Defenders) 愛爾蘭
- 香港邊城青年執行委員會(Hong Kong Outlanders Executive Committee) 臺灣
- Human Rights Now 日本
-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美國
- 國際人權服務社 (International Service on Human Rights) (ISHR), 瑞士
- 國際西藏網路 (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美國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臺灣
- 律師助律師 (Lawyers for Lawyers) 尼德蘭
- 律師權利觀察(Lawyers' Rights Watch) 加拿大
- 萊特納國際法暨正義中心(Leitner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w and Justice)美國,紐約
- Monitoring Committee on Attacks on Lawyers 法國
- 國際人民律師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eople's Lawyers )(IAPL).
- 華人民主書院(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臺灣
- 台北律師公會(Taipei Bar Association) 臺灣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 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臺灣
- 全國律師聯合會(Taiwan Bar Association) 臺灣
- 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Taiwan Support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Network) 臺灣
個人
- Jean-Philippe BEJA, 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巴黎政治學院國際研究所名譽教授(Research professor emeritus CNRS-CERI Sciences po, France)
- Jerome A. COHEN,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 榮譽法學教授(Professor of Law Emeritus, New York University, US)
- Martin FLAHERTY,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國際公共關係部門 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Princeton University, US)
- Eva PILS, Professor,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潘迪生法學院 教授(Dickson Poon School of Law, King’s College London, UK)
- Stuart RUSSELL, 澳大利亞麥覺里大學法學院 教授 (退休) Macquari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Australia (retired)
- TENG Biao, 美國芝加哥大學波津人權中心 客座教授 Pozen Visiting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Chicago, US
(2021 年 6 月 26 日--臺北.日内瓦)
台北律師公會 委員會 在 編輯小姐Yuli的繪圖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北律師公會漫畫連載
編輯小姐Yuli跟你一起畫(話)律師連載系列No.3
漫畫中發生的情節,是取材自我身邊熟人的經歷,以及律師們跟我分享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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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問題怎麼辦?上網求助谷歌大神卻千絲萬縷釐不清?熱心的親戚或好友幫忙獻策卻讓問題越來越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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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小姐Yuli跟你一起畫(話)律師
#律師制度與律師業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