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不斷在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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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府昨天說「好心肝B稿全文調查報告」限閱30分鐘是「議會規定」,意圖塑造我和邱威傑議員提出白癡問題,不用功、不懂議事規則,要改規則自己去議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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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根本 #沒有任何相關調閱時間限時30分鐘的明文規範。「市議員調閱指引」是 #市府自己所訂的內部規則,且此內部規則根本也無任何「限閱30分鐘」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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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昨晚市府亂講被邱議員戳破後,今天市府終於不稱「議會規定」,改口這是「 #議會和市府雙方協商」,說邱議員的質疑是對「議長和 #所有議員 造成蠻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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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這根本不是經過「#所有議員」正式開會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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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議事規則,所謂的「正式協商或議會決議」,有兩種方式通過,一是大會三讀通過,二是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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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是議會大會時間,議程上 #從未存在此議案,遑論「決議」?而6月21到6月23之間,議會 #也沒開過黨團協商,6月23日當天就突然有了這個限閱30分鐘的調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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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好心肝B稿限閱30分鐘」,不是議會規則,也非「全體議員」的正式議會決議或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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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文規範和正式決議之下,到底是誰要求限閱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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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也是民意代表,不可能閹割議員監督權,市府少推給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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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很多瘋狂網民跳針說,政風處不歸市長管。那之前柯市長卻可以飆罵政風處長和人員?不歸市府那還和議會「協商」什麼?難道是伸縮自如的管轄權?(見新聞,當時發言人說「市長是求好心切」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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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表示以前調閱密件沒有被限制30分鐘是違規,我們兩個議員,沒看議事規則被打臉要道歉,今天已經證明,是誰在散播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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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威傑發言1:https://www.facebook.com/froggychiu/posts/2053788528093835
邱威傑發言2:https://www.facebook.com/froggychiu/posts/2054665748006113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
台北 市議會 議事規則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3加11就是破口,休想栽贓萬華,ㄧ群爛立委表決時(包含萬華區立法委員林昶佐)解釋為政院有專案報告所以不用還原資料。你們真當市民白癡因不懂議事規則搪塞市民嗎?應曉薇要問這些爛立委,請問政院「左手交右手的報告就像小偷叫賊報告會有答案嗎?」,當然要還原資料。官員就想一手遮天的爛戲碼曉薇看太多了,政務官、事務官如構成「瀆職」之嫌如何繼續捧著鐵飯碗?人命可以如此不值錢?這些擋還原調查資料的無恥立法委員去呷賽啦。
https://www.storm.mg/amparticle/3765233
台北 市議會 議事規則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萊豬,我到底是什麼立場?
我不反對進口,但我認為主政的民進黨有責任做好管理與說明,確保人民有充分的選擇權利,以及這個交換讓我們獲得什麼代價。這一點我在去年就表達過。
作為台北市議員,我也會監督市府是否在現有法規框架下做好應盡的義務。市民要在市場買到萊豬的機率極低,但是在加工品查核和餐廳標示上需要確實。
但是為什麼我昨天沒參與台北市議會的萊豬與地方自治權限的釋憲案?
以同婚釋憲案為例,2017年2月提出後,花了兩年時間才走到終點。對於即將產生影響的萊豬議題,根本沒有實質上的意義,只是藍綠雙方互相政治提款的手段。所以不論立場,我沒有參與其中的興趣。
我認為將精力與資源放在未來管理與監督之上,才是首先的要務。
昨天是萊豬釋憲案在台北市議會進行一讀後,逕付二讀表決。
這在議事規則上沒什麼問題,但是卻和過去議事習慣大相徑庭。例如黃郁芬議員在今年也提了一個把蔣公銅像移出校園的提案,在一讀時就因為其他議員的反對而暫擱兩次,但是昨日民進黨團幹事長王閔生要求暫擱此一提案時,卻直接逕付表決。這種雙重標準顯見國民黨團一開始就做好強度關山的準備。
如果所有爭議條款都能不經討論,直接表決,那為什麼之前有這麼多提案可以被其他議員一再擱置呢?這也是我不願意支持此一提案的理由。
其實不論有沒有我的支持,台北市議會的泛藍陣營人數過半,絕對可以碾壓過關。現場的所有叫囂都是表演而已。
我昨天本來沒有打算離席,只是不會投票支持此一提案。但在最後關頭我被告知,國民黨有可能沒有甲動成功。在議會投票要成立,現場人數必須過半。我留下來,不論投反對或是棄權,都可能造成投票成立。所以我在沒有清點人數、沒有足夠判斷基礎的情況下被勸離。那時候我只有30秒做這個決定,也太難了吧我。
我不會後悔這個決定,也不會覺得這決定有什麼高尚之處。反正我當下就是不挺這個釋憲,以前不會,未來也不會。這就是我的基本態度,謝謝大家。
台北 市議會 議事規則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6月1日)已報導「竹議事風雲錄1」之無黨籍議員田雅芳,因議長許修睿藉擔任主席時,不准田雅芳發言及邀請竹市府官員質詢,認顯已侵害議員的職權而至「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議長許修睿。
該案尚在審理當中,竹市議會竟又發生「聯合在場議員霸凌田雅芳,不讓田雅芳對提案發言」,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理喻的違法行爲」。
對在場的議員竟配合議長許修睿的霸凌行為,形容是在「議會民主殿堂」有史以來,從不曾出現的「白色恐怖」事件。
由議會直播影片看到,議會在場的各黨派議員,為了在審提案時不讓田雅芳發言,竟以「舉手表達提案應照案通過,再由議長詢問在場議員附議並說已全數通過,接著宣告該提案不經討論,照案通過」。
各黨團聯合以違法審提案的方式審議,時代力量黨團竟名列其中,尤其舉手配合的更為「以台大法律系當選的香山區議員廖子齊」最讓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思議的議會大團結,卻已錯失議員監督市政的能力,形同「府會大和解」以往市議員為人民把關,「以犀利的問政質詢市政」看來已蕩然無存。
在地報導「竹議事風雲錄(2)之白色恐怖」-記者徐榮域風城報導
🗣新竹市議會於109年8月召開第十屆第11次臨時會審竹市府提案時,因在場議員僅有五位,議長卻宣布開會,遭在場議員田雅芳依「議事規則」審理提案規定,要求議長「清點人數」,進而引起審議竹市府提案後續之波瀾。
竹市議會當天所排定議程為審議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按議事規則,秘書長之公職應先確實清點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應達半數即17人以上)方得以開會;但當時在現場議員僅5位。
據本報導採訪 議員田雅芳說,當天排定審議市府提案,但因議場內議員僅有「無黨田雅芳、時力林彥甫、綠黨劉崇顯、國民黨吳青山、顏政德」5位,田雅芳因此提出要清點在場議員人數。會議主席即議長許修睿,不僅搞不懂議事規則,竟堅稱已達法定人數,更頻頻以錯誤的規則,想迫使田雅芳無法依規清點人數,但在田雅芳搬出議事規則後,議長還喊出議會法治想讓田雅芳知難而退,不料議會法治所解說的議事規則,皆證明田雅芳依規而行,議長應按程序清點人數。
進入清點人數後,因人數不足,議長依規本應宣告散會或改為談話會,但議長卻讓議事組以廣播、聯絡未到場議員進議事廳,更有議員李國璋提出休息十分鐘等拖延手段,最終才讓在場議員人數達法定開會標準。
田雅芳要求清點人數,引起後來趕來議會的其他議員不滿,竟出現時代力量、國民黨及民進黨等黨團,大聯合夾擊田雅芳。
其中有議員不僅說出議員開會出席僅要以簽到為主、審議提案田雅芳不能討論意見等嚴重違反議事規則之離譜舉止。
#田雅芳說這樣的行為其已喪失身為議員職權,應負核實審查提案的天職責任。
🙅🏻♂️國民黨團後再聯合各黨團擇以人多的姿態,不讓田雅芳針對提案發言,違法讓提案不依正常程序(宣讀提案內容➜經過討論➜才能表決),而是讓各黨團議員輪流舉手,直接將提案霸道通過,田雅芳說對身為議員的職權感到遺憾。
田雅芳又說,民眾可以從當天議會直播影片中,看到開始審理提案時,議長連續幾個提案,在僅有田雅芳舉手要求發言時卻被無視,甚至在田雅芳為捍衛議員基本的發言權而提出「權宜問題」時,議長不僅還用錯誤的議事規則,詢問在場有沒有議員附議;沒有人附議而不讓田雅芳發言在前,後更做出「還要給田議員發言嗎」等失去公立超然立場之舉止。
但在田雅芳提出依照規定,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後,議長又腦羞大喊叫議會法治解釋條文,經議會法治宣讀的議事規則,又再次證明田雅芳依職權依規而行,議長只好裁定田雅芳獲得發言權 。
田雅芳又說,當田雅芳正在發言時,(西區)議員陳治雄竟在無主張事由下舉手要求發言,議長竟錯誤的讓陳治雄議員發言,完全忽略前面議會法治已清楚解釋「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之規定, #陳治雄議員竟仍大言不慚的說出錯誤的規則(表示權宜問題需要有人附議),還當民主殿堂上自編法條,強調若無人附議田雅芳的權宜問題,議長卻裁定田雅芳可以發言,以後就亂了等離譜主張後,議長明知陳治雄所言為錯誤,竟仍附隨,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有沒有人要附議田雅芳所提權宜問題,讓田雅芳直呼真是荒謬至極,顯然不太了解身為議員的基本職權。
📑據本報導了解歷屆當選議員名單,陳治雄擔任議員已第二屆了,應對議員職權及議事基本規則用心閱讀了,不應該在其位不謀其職,在地方的立法機構議事殿堂上,說出錯誤的議事規則,恐讓之貽笑天下。
田雅芳最後說,當天在雅芳主張「清點人數」後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等黨,在新竹市議會開議有史以來,第一次跨黨派大團結,竟是為讓田雅芳無法針對提案發言之離譜行徑,更以違法方式,讓審議提案不經討論的程序,各黨團輪流舉手直接違反議事規則而強行通過。舉手強行通過提案的議員有「時代力量廖子齊、國民黨陳啟源、吳青山、李國璋、陳慶齡、張祖琰、民進黨鄭美娟、曾資程」等人,其中藍綠兩黨不乏資深議員,應該不會不懂議事規則的,讓田雅芳只能無奈頻頻搖頭,直呼這些議員的舉止,公然在民主殿堂上顛倒議事規則,恐忘了往後要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
👀本報導採訪後所持觀點:
對於這些因受民眾肯定後,而當選議員但卻未盡議員職責,全國人民尤其新竹市民應該要透過議會開議直播系統,好好檢視一下新竹市民選出來的議員,有幫人民把關、監督市政及為民請命嗎?
尤其身為人民期待的時代力量中不乏法律人才,甚在每次競選時皆以清廉形象自居,而深獲選民青睞,但前主席徐永明,卻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市香山區以法律系參選議員 #廖子齊竟違法配合國民黨團審議竹市府提案。觀看時代力量每當競選時所號稱「公平正義、制衡藍綠」之宣誓,現在看來似極為諷刺。
民眾應該要看清楚新竹市議會每一次的開議直播,好好檢視你們選出來的真的是「時代力量」的力量?大聲表達你的權益,別再漠視人民監督的權利!
藍綠兩大黨執政長期政治分贓早令新竹市民不信任,而使得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突破重圍,在第一次參選新竹市議員即獲得3席議員,而得以獲成為一政黨團。
但成為可以跟藍綠兩大黨得利用政黨協商的一環,卻枉顧人民所託,時代力量三位議員裡,甚至是有台大法律系背景的議員廖子齊,卻為了不讓田雅芳為人民把關,選擇和藍綠兩黨合作以違法程序來霸凌田雅芳,如此是時代力量應有的作為,讓人覺得與人民期待以第三勢力制衡藍綠,看似已失其使命及意義。
呼籲全國人民尤其是新竹市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且大聲表達人民的權益,別輕易漠視公民監督的力量。
以下為本報導查詢議會相關之議事規則,供全國民眾公評⋯
⭕️會議規範
第七條「清點人數」
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如不足額,主席應宣佈散會或改開談話會,但無人提出數額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在談話會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應繼續進行會議。
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
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之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各種會議,對附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列事項不需附議: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收回動議。
第四十六條(討論之程序)
內容複雜或條文式之議案,得先就全案要旨,廣泛交換意見,其次分章分節,依次討論,每一章節,應逐條逐款,順序進行,俟議案全部討論完竣,最後再將全案舉行表決。
影片點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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