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新化山區國有地及私人農地遭某財團工廠占用,還違法在農牧用地挖井和裝設自來水,負國有地管理責任的區公所甚至配合加圍封路,市議員林燕祝、林美燕、黃麗招和曾培雅昨開記者會為小農地主主持公道,請國有財產局、水公司查察不法外,也要求市府政風處深入調查、追究失職責任。
根據民國四十八年即持有土地的宋姓小農地主指出,航照圖與現場相片比對,新化知母義段國有財產局 283-01、 280-5等多筆土地遭旁邊財團廠家占用,他的也被竊占,農作物也被毀壞,他提出檢舉卻無人聞問,反被檢舉家有違建,區公所還掛號通知要求他改善。
在場國有財產局解釋三年前已將該國有地簡撥給新化區公所管理,公共財產被占用可採協商、訴訟等途徑恢復原狀,市府法制處則指出,應先釐清區公所處理過程,如屬蓄意竊占將構成刑責。
四名議員指出,一般民眾要爭取農路建設都得大費周章,有時還得等候一陣子,而財團未取得地主同意書占地封路,簡直無法無天,公所鋪設水泥路又恰好到圍籬邊界,質疑公所有選擇性施工,讓人覺得事有蹊蹺,建議提告究責。
新化區公所建設課答稱,根據原路前年進行農路鋪設,並未為業者加寬,但當場遭出面投訴的宋姓地主駁斥,直指此可從施工路面新舊痕跡看出差異,公所所言不實。
水利局指出,新化區是地下水保護區,本就不能挖井,已要求立即封閉,否則可連續開罰,將加強追蹤;自來水公司坦承因業者提供土地所有權狀等資料,所以才同意埋設水管,現已行文指示三天內遷移,日後受理類似申裝案件時,會要對方一併提出土地鑑界等資訊,確定符合才施工。
2013/04/1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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