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早仔發這篇回顧敢若去 hőng 檢舉
佇遮重發&全文備份
兩週年,母語人閣 ài 繼續拍拚
#母語復振 #母語正常化
#中華語毋是台灣人ê預設值
〔全文轉〕
【抗議台大合作社語言戒嚴,呼籲校方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 】
昨日(7/30)台大員生合作社召開本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中,理事孫博萮使用台語發言,竟遭主席施秀惠惡言遏止,施秀惠甚至大力拍桌向孫博萮大喊「你不要說話」。我們認為,此舉嚴重違背《國家語言發展法》所保障的語言平權,作為台大的學生 ,我們要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即刻廢除「語言戒嚴」,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
針對當日會議主席、台大生科系教授施秀惠在會議中大力拍桌,並用手指著孫理事說出「你沒有資格發言」與「請你閉嘴」等言論,施秀惠表示,之所以用主席職權禁止孫理事以台語發言,是因合作社理事會已於 6/14 的會議中,表決通過由農經系官俊榮教授理事所提出的「日後理事會會議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動議案。
本次會議(7/30)中,始作俑者官俊榮理事亦發言,其將講台語比喻做抽菸:「你有抽菸的自由,但不能侵害到別人的自由,因此會有菸害防制法、禁煙區」,並表示不反對孫理事私底下講台語,「但不能侵害到其他人開會的自由」。官理事將台語類比為對人體有害的菸之發言,實是反映其對台語使用者深刻的鄙夷,同時,我們也難以想像在民主化與轉型正義的時代,竟然還能從最高學府的教授口中聽到說出這種歧視性言論。
合作社的理事們不懂的是,他們在 6/14 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決議,早已經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2018 年底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中,規定台灣國家語言包含了台語和客語、原住民族族語等本地語言,國家語言一律平等,且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因此,官俊榮、施秀惠等教授顯然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條文內容和立法精神。
《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台灣對過往威權時代文化政策的重大反省,也是邁向國際全球化時代的重要里程碑。台灣即將在 111 學年度開始將國家語言列入十二年國教的課綱中,破除學校教育中的華語霸權,給予各個台灣國家語言實質的平權。而當台大學生已在熱烈討論是否廢除獨尊華語的「大一國文」必修課程,讓各種語言能在學術殿堂平等地被使用時,卻還有台大的教授固守著華語霸權的思維,甚至發表歧視台灣人母語的言論。
因此我們訴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應即刻廢除在 6/14 會議中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之決議,尊重台灣國家語言被使用的權利。且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此外,我們更呼籲台大校方對此事件做出回應,並發揮台大的社會責任,要求台大校級單位與關係組織實際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
附錄:《國家語言發展法》條文:
§ 3 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
§ 4 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
§ 11 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
台大學生組織共同聲明:
台大台語文社-ntutgbs、台大大新社(大學新聞社) 、台大意識報 、 臺大學生會文化部語言平權小組、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臺灣大學文學院學生會 、 史志:台大歷史系學生會學術部 、 台大濁水溪社
{博萮佇遮再次感謝友志 ê 聲援}
https://www.facebook.com/1834715526563493/posts/2309976579037383?s=10000048513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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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共同必修規定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至今還不忍批評他的,只剩柯粉和黃國昌了吧。
//柯文哲市長,這是台北市「建築管理」未來的SOP嗎?!遠雄公司的大巨蛋建案可以如此,台北市其他建案也可以「比照辦理」嗎?!我認為這個獨厚遠雄公司的執法行為是個嚴重錯誤!!!這就像台大醫學院的學生必修之基礎醫學專業課程必須及格方得畢業,校方明知該生部份「必修專業課程」不及格,但是仍然頒發畢業證書並且在該「假性畢業」學生的「假畢業證書」上加「註記」,該生只要在開業之前要把不及格的科目補修完成即可!必修科目不及格是無法取得畢業證書,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2020年8月8日清晨06:41台北市府發新聞稿,其主旨為:「大巨蛋辦理變更設計完成,都發局同意復工」。
2020年7月9日台北市府召開記者會,柯文哲市長直言:「我核淮,我負責」。
在7月9日的記者會中,罕見且絕無僅有的,台北市府獨厚遠雄公司,開創了我們國家建築管理的第一個惡例,大巨蛋明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97條及127條之法令規定,但是台北市府在7月17日先行核淮建造執照第三次變更設計,更於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預計在8月11日抽查該案之前,率先在8月7日核淮復工。
我對大巨蛋案「復工程序」的了解是:1⃣️建築師公會就「變更設計範圍」作抽查,此次變更設計的範圍是全區,因此,五個下沈式廣場的所有室內及室外安全梯均在抽查範圍。2⃣️若8月11日建築師公會抽查無誤,則遠雄公司方得開始進行「申請復工」之程序。3⃣️若抽查到上述之安全梯不符合法令,則遠雄公司應辦「第四次變更設計」。
建築技術規則是剛性法,全國適用。在2014到2018年間,我任職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期間,就大巨蛋案的建築管理審查,「我不核淮,我負責」!
我這麼説,原因無他,我的要求只有一個,我也相信我的標準放諸全國皆可行,那就是:「所有建案的申請人、設計人、監造人,必須遵守建築法令」!從2016到2018年間,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多次正式會議及正式公文均清楚告知遠雄公司大巨蛋的設計不符合建築規則97及127條之規定,在2018年3月9日的「北市都建字第10734863700號」文中,更是清楚的明載遠雄公司的現行設計必須修正。此事涉及防火區劃及都市防災的重大議題,絕對沒有妥協的模糊空間!
我在過去幾個星期密集的和其他縣市的建管處主管請教此事宜,我們的共同結論為:台北市府開了一個絕無僅有的惡例,大巨蛋(和全國每一個建案一樣)必須嚴格遵守的建築技術規則之法條,從來沒有一個建案有如此重大的防火區劃及都市防災議題不符合法規要求,而先行核淮建照並允許在申請使用執照之前補正的!
我在任時,「我不會核准,因為我負責」!
柯文哲市長,這是台北市「建築管理」未來的SOP嗎?!遠雄公司的大巨蛋建案可以如此,台北市其他建案也可以「比照辦理」嗎?!我認為這個獨厚遠雄公司的執法行為是個嚴重錯誤!!!這就像台大醫學院的學生必修之基礎醫學專業課程必須及格方得畢業,校方明知該生部份「必修專業課程」不及格,但是仍然頒發畢業證書並且在該「假性畢業」學生的「假畢業證書」上加「註記」,該生只要在開業之前要把不及格的科目補修完成即可!必修科目不及格是無法取得畢業證書,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柯文哲市長,這不是你在多次記者會上所言的對遠雄「特別嚴格」,這是「LET THE WATER GO」!
8月11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即將對大巨蛋案進行抽查,敬待公會深入了解大巨蛋五個下沈式廣場的十餘座逃生梯並未以一小時以上的防火區劃相連,此設計將使得萬一有災難發生時,在現場的所有人無法藉由室內或戶外安全梯安全抵達一樓的避難層!
綜上,「我核淮,我負責」,我認為是種不負責的「情緒語言」!
#大巨蛋復工
#大巨蛋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97及127條
#我核淮 我負責
台大共同必修規定 在 兩個太陽的台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什麼時代了,台大怎麼回事?
台語 Out, 華語Only! 台大員生合作社在演穿越劇?
講台語像抽菸:「你有抽菸的自由,但不能侵害到別人的自由,因此會有菸害防制法、禁煙區」所以……台大員生合作社理事會決議通過: 理事會議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
抗議台大合作社語言戒嚴,呼籲校方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
昨日(7/30)台大員生合作社召開本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中,理事孫博萮使用台語發言,竟遭主席施秀惠惡言遏止,施秀惠甚至大力拍桌向孫博萮大喊「你不要說話」。我們認為,此舉嚴重違背《國家語言發展法》所保障的語言平權,作為台大的學生 ,我們要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即刻廢除「語言戒嚴」,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
針對當日會議主席、台大生科系教授施秀惠在會議中大力拍桌,並用手指著孫理事說出「你沒有資格發言」與「請你閉嘴」等言論,施秀惠表示,之所以用主席職權禁止孫理事以台語發言,是因合作社理事會已於 6/14 的會議中,表決通過由農經系官俊榮教授理事所提出的「日後理事會會議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動議案。
本次會議(7/30)中,始作俑者官俊榮理事亦發言,其將講台語比喻做抽菸:「你有抽菸的自由,但不能侵害到別人的自由,因此會有菸害防制法、禁煙區」,並表示不反對孫理事私底下講台語,「但不能侵害到其他人開會的自由」。官理事將台語類比為對人體有害的菸之發言,實是反映其對台語使用者深刻的鄙夷,同時,我們也難以想像在民主化與轉型正義的時代,竟然還能從最高學府的教授口中聽到說出這種歧視性言論。
合作社的理事們不懂的是,他們在 6/14 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決議,早已經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2018 年底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中,規定台灣國家語言包含了台語和客語、原住民族族語等本地語言,國家語言一律平等,且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因此,官俊榮、施秀惠等教授顯然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條文內容和立法精神。
《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台灣對過往威權時代文化政策的重大反省,也是邁向國際全球化時代的重要里程碑。台灣即將在 111 學年度開始將國家語言列入十二年國教的課綱中,破除學校教育中的華語霸權,給予各個台灣國家語言實質的平權。而當台大學生已在熱烈討論是否廢除獨尊華語的「大一國文」必修課程,讓各種語言能在學術殿堂平等地被使用時,卻還有台大的教授固守著華語霸權的思維,甚至發表歧視台灣人母語的言論。
因此我們訴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應即刻廢除在 6/14 會議中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之決議,尊重台灣國家語言被使用的權利。且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此外,我們更呼籲台大校方對此事件做出回應,並發揮台大的社會責任,要求台大校級單位與關係組織實際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
附錄:《國家語言發展法》條文:
§ 3 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
§ 4 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
§ 11 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
台大學生組織共同聲明:
台大台語文社、台大大新社、台大意識報社、台大學生會語言平權小組、台大研究生協會、台大文學院學生會、台大歷史系學生會
台大共同必修規定 在 臺大學生會NTUSA - #1 #大學國文必修早已缺乏制度正當性 ... 的推薦與評價
從此,政府不再規定任何科目為全國大學生的共同必修,而是由各校自己決定各自「校訂必修」。[2] . 而台大校訂的「全校共同必修科目」,歷經幾次改動後刪除了軍訓、歷史 ... ... <看更多>
台大共同必修規定 在 [新聞] 鼓勵學生自主選修台大降全校必修6學分- 看板NTU 的推薦與評價
鼓勵學生自主選修 台大降全校必修6學分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8日電)台大為鼓勵學生自主選修,透過調降全校必修6學分,減
輕學生修課的負擔,同時因應時代趨勢變化,推出跨域專長學程,希望增加學生選修意願
。
為了鼓勵學生自主選修,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規劃調降部分傳統學科的必修學分,增加選修
學分空間,藉此鼓勵學生適性學習。台灣大學為了讓學生學習更有彈性,也透過調降全校
必修學分,讓學生有更多自主選修的空間。
台灣大學教務長郭鴻基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說,台大原本全校共同必修是30學分,包含通
識、外文和國文領域,但不少國文領域課程和通識課程重疊性高,考量學生修課的時間成
本,加上希望讓學生有更多空間去選修,因此經教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決定調降6學分,
全校必修改為24學分。
郭鴻基進一步說明,以前全校共同必修還是30學分時,學生得修18個通識學分、6個外文
學分和6個國文學分;去年9月開始,6個外文學分不變,通識學分降為15 學分,再加上3
個國文學分,全校必修合計24學分,減少的6學分空間,學生可用作自由選修。
現行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者,不得少於128學分。
郭鴻基指出,各學系規定的畢業學分不一,不少學系都超過128學分,校方也和各系溝通
,在調降全校必修學分時,系上畢業學分也能配合調整,因此,如果原本規定140學分才
能畢業的學系,現在只要134學分就能畢業,讓學生能多出一些時間去自主學習。
除了增加學習的彈性外,郭鴻基說,台大目前也推出四個跨域專長學程,希望增加學生自
主選修的意願,而跨域學程和輔系概念相似,都能學到更多專長,但輔系常被侷限在一個
系,現在知識卻日新月異,就像人工智慧就涵蓋很多面向,但不可能每次出現新興領域,
就去設一個新系。
郭鴻基表示,跨域學程能隨時因應時代趨勢變化,將相關課程知識整合在一起,例如現在
已推出的德語語言與文化學程,除了學習德語,也會涵蓋歐洲文化社會等知識,跨域學程
會由學院來負責推動,而非系所,這樣才能加大力道,不會讓跨域學程變成沒人管的「孤
魂野鬼」。1061008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71008011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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