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被判刑八年定讞的前交通部長 #郭瑤琪,保外就醫後出書喊冤。台大刑法教授 #陳志龍 則表示:『郭案根本就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他定義此案是「假案整肅」。』語氣不可謂不重。法律人不能以當年高考答題時採甲說乙說的選擇心態,認為這「只是上下審級意見不一致」來搪塞自身的責任,誠如陳志龍老師說的:「法律人高人一等,法律人就像砂石車,橫衝直撞,但 #撞死人不必負責」。(C編🐸)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榮堅:民主機制失靈 就可行使抵抗權 有人認為非暴力、公開性、良心訴求等條件存在,公民不服從才能成立。台大法學院教授黃榮堅則認為,必須從個別情況、依照比例原則檢驗。以「非暴力」來說,專業者的講法應該是「寧可不要使用暴力」,因為武力是獨裁者的強項,為什麼要拿對方拿手的強項跟他競爭?黃榮堅也說,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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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刑法教授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法官的心證空間之大,讓郭瑤琪在無罪至8年差異的深淵中凌遲;有些枉法裁判不但讓人賠上一生的清譽,甚至還是無罪與死刑之間拔河!
#假案整肅
#枉法裁判
#證據會說話但法官的心證空間遠大於證據力
#法律人就像砂石車橫衝直撞但撞死人不必負責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出書,控訴法官以她受賄賂罪判決8年,為一冤獄奇案。前大法官戴東雄生平首次出席記者會痛批此案,認為「荒腔走板、漏洞百出、匪夷所思,學法律的人絕對無法接受」。台大刑法教授陳志龍則表示:『郭案根本就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他定義此案是「假案整肅」。』語氣不可謂不重。
觀點投書:枉法裁判的難題
http://www.humanrightwatch.cc/?p=36200#.V-9AwZN94xg
台大刑法教授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黃榮堅:民主機制失靈 就可行使抵抗權
有人認為非暴力、公開性、良心訴求等條件存在,公民不服從才能成立。台大法學院教授黃榮堅則認為,必須從個別情況、依照比例原則檢驗。以「非暴力」來說,專業者的講法應該是「寧可不要使用暴力」,因為武力是獨裁者的強項,為什麼要拿對方拿手的強項跟他競爭?黃榮堅也說,不管是獨裁者還是公民運動,都希望吸引人民的支持,獨裁者透過教育、文宣進行洗腦、收編跟分化,公民運動則訴求道德跟理念,對於人民來說,暴力或是非暴力的訴求,哪一個會比較容易被接受?
黃榮堅以《獨裁者的進化》一書為例,認為民主運動一旦變成暴力抗爭,首先激怒跟疏離的便是專制政府裡同情運動的人,而運動的成功與否,也會影響正當性的認定。書中回首1990到2006年間的不服從運動,非暴力有一半以上的成功機率,但若是使用暴力或是槍桿子出政權的運動,成功率僅有25%,黃榮堅認為,非暴力不應該是不服從運動的定義要件,只是在個別情況下使用暴力,可能不符合比例原則。
「當突尼西亞發生公民抵抗運動,埃及總理穆巴拉克就說我們不是突尼西亞,我們是民主國家。當埃及變天,馬來西亞首相也說我們不是埃及,我們是民主國家。」黃榮堅以此反駁行政院長江宜樺所稱,認為抵抗權只有非民主國家才存在。黃榮堅認為,只要民主機制失靈,就有行使抵抗權的正當性。
黃榮堅認為,318佔領行動,具備抵抗情狀與抵抗行為本身的必要性,所以有法律的正當性,可以視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排除不法。對於裁判者來說,即使認為客觀上不存在抵抗情狀、或是行為必要性,但在刑法結構的主觀不法要求下,行為人頂多只是誤認,不構成不法故意。過濾後,剩下的罪行也只有過失犯罪,而妨害公務、毀損、侵入住居等罪,在刑法上也沒有處罰過失的規定。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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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刑法教授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28)日立法委員林佳龍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國科會與教育部就「學術研究補助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成效與弊端」報告中,有關NCC被提名人清大彭心儀教授被質疑研究案重複申請及論文一稿多投等違背學術倫理一案質詢朱敬一主委、蔣偉寧部長與清大陳力俊校長。
林佳龍委員指出,本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被提名委員彭心儀是清華大學的教授,也是國家公務員,竟然涉及將研究報告同時送多單位結案,違背學術倫理一稿多投,也可能因而重複交付研究執行相關經費,已涉及刑法與貪污犯罪條例的嫌疑,國科會、清華大學是否對彭教授的案子有所調查或處置?朱主委回答國科會已展開調查,工程處處長初步認定目前沒有違反學術倫理。林佳龍委員表示彭心儀目前為媒體及立法院質疑有違學術論理的個案至少有三件,隨即拿出兩份學術研究報告,分別是彭心儀申請國科會補助的「頻譜規劃配置與管理基礎研究--子計畫三:頻率市場交易及拍賣機制之法制政策研究與法規修訂(1/3)」與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補助的「規劃頻率拍賣與回收制度之研究」,兩篇學術研究報告挑出雷同之處相似度達99%,連文字、逗點、句號都一模一樣。
林佳龍委員質問清大陳校長,為了維護清大的聲譽,難道在外界譏評之下學校有沒有展開調查?媒體報導說貴校的教授「寫論文像抄作業」,如果這些批評屬實是不是要啟動調查?清大校長認為彭教授是清大優異的教授,這些資料尚無法認為是證據。林佳龍委員乃將兩份研究報告所摘文字完全相同的對照表送給陳校長,指出這就是該名教授在立法院所說她的研究主旨、方式跟結論完全不同公然說謊、藐視國會的證據。
林佳龍委員也向教育部蔣部長提出質詢,彭教授身為大學教授,在個人網站資料中呈現具有國際社會科學文獻索引SSCI的學術著作其中一篇屬於台大法律學院所發行的Asian Journal of WTO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創刊號,這份刊物在創刊號發行時並非SSCI等級的期刊,這又涉及另外的造假與說謊。
外界質疑彭心儀涉嫌抄襲的案件包括2003年國科會委託「WTO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問題研究」VS 2008年清大委託「WTO服務貿易法律問題研究」、2007年NCC委託「規劃頻率拍賣與回收制度之研究」VS國科會委託「頻譜規劃配置與管理基礎研究」、2008年「美國寬頻網路管制政策之研究」VS 2009中華電信委託「網路中立管制概念合理性之研究」等,這事關教育界與學術界的聲譽,林佳龍委員要求教育部會同國科會及各大學去約詢、釐清、調查。蔣部長承諾會邀集清大釐清、瞭解和處理。
有關爆發學界教授以假發票報帳的情事,林佳龍委員要求教育部應基於學術界的良心做對的事,但長久的歷史因素或制度設計不良也要一併考慮改正。蔣部長承諾學界應跟社會大眾道歉,教育部也會找主計、會計從制度的角度來改善。林佳龍委員並表示,現在進入畢業季節謝師宴是否一律不可舉辦?是否應該考慮情、理、法平衡考量而不是一昧否定。蔣部長答覆,將與法務部討論如何對謝師宴規定得更符合人情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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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刑法教授 在 [閒聊] 台大法律系教授講過一件事,回想起來真扯 的推薦與評價
以前去台大法律系修過課
那時候一位刑法的教授在課堂講了一件事情
現在回想起來真的蠻扯 包括那位教授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當時通常男同學到了高年級的時候會陸續接到兵單
那如果有要升學的話 要去辦緩徵 可以等畢業再當
可是某位同學 自稱說是沒有收到 所以忘了辦緩徵
細節我忘了 反正就是可能會有妨礙兵役的問題 說不定會有前科
於是那位男同學就找系上的老師幫助
就哭說自己將來想當司法官 怕會有前科
而且想當司法官的原因是家境不好 想要有穩定生活
那老師基於對學生的愛護 就幫忙想辦法
但是想到的辦法竟然是要教官背黑鍋
要求教官去跟主管機關自承疏失
說自己沒有及時告知男同學 造成男同學來不及辦緩徵
教授的想法是這樣:
教官頂多因為行政疏失被懲處 但學生可以人生沒汙點
所以教官身為師長 基於愛護學生 應該出來頂
但是教官自認沒有疏失 當然就不接受這種要求
那位法律系教授竟然就在背後批評那位教官對學生沒有同理心
這是幾年前的事情了
當時聽那位法律系教授說得振振有詞
所以當下沒聽出啥問題
後來仔細想想 覺得教授的說法好像怪怪的
現在常常在想 司法改革說了半天
怎麼沒有人說要從法學院改革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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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AWIE (180.217.182.67 臺灣), 06/07/2020 19:10:45
沒證據就叫造謠? 我就上過課的人啊
※ 編輯: HIAWIE (180.217.182.67 臺灣), 06/07/2020 21:41:57
※ 編輯: HIAWIE (180.217.182.67 臺灣), 06/07/2020 22:02:44
※ 編輯: HIAWIE (180.217.182.67 臺灣), 06/07/2020 23: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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