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學堂📙保險Open Book|
遭狗追逐驚嚇而死,意外險會理賠嗎?
👉重點提示 #意外險理賠 #意外傷害 #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主力近因原則
日前(20200416)一則《小五女生被狗追趕狂奔猝死 飼主過失致死判刑6月》新聞引發網友熱議,相信也有不少民眾曾經有過被狗吠追逐而嚇得半死的經驗,判刑結果讓許多網友大聲叫好贊同。我們從刑事判決(註1)提供的資訊可看到,該小五生突遭狗吠過度驚嚇逃跑導致心因性休克,結果的確讓人為之鼻酸。
在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方面,如果小五生家屬有為他投保個人壽險或意外險,基於法規的限定,保險公司只能加計利息返還所繳保費而無法給付身故保險金。不過在學生團體保險方面,則不論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亡故,家屬都可獲得100萬元的理賠金。
🔖受到過度驚嚇身亡,也算保險中的意外事故
過去曾有一個「被保險人因家中遭行竊受過度驚嚇身亡,獲意外險理賠。」的司法判決(註2),判決案例中意外險被保險人,於晚上從外頭用完餐回家之際,驚見家中燈火通明,發現到有竊賊正在家中行竊,導致被保險人受過度驚嚇昏倒且送醫不治身亡,家屬以保險受益人身分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卻遭到拒絕。
家屬認為,根據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解剖鑑定報告結果顯示,被保險人因為過度驚嚇導致交感神經過度反應,同時造成心跳加速及心律不整,最終引發心臟衰竭而死,死亡方式明顯屬於意外死亡。
保險公司則認為,檢察官提供的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的致死原因是「心律不整、心跳加速」,用詞明顯是疾病所導致的死亡,何況被保險人身上也沒有發現明顯傷害症狀。至於所謂的「過度驚嚇」,指的不過是被保險人個人自身的心理因素描述,也是身體內部因素,當然不是外來突發傷害事故,所以歉難提供保險給付。
法院審理後表示,保險公司除了沒有舉證被保險人是否有何疾病與此次意外事故的關聯,也並未否認若不是被保險人驚見竊賊正在家中,也不會發生過度驚嚇心臟衰竭而死的憾事,最終判定保險公司應賠。
🔖意外險理賠,必須符合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進一步觀察法院說詞,法官表示保險契約上所謂的「意外傷害」,指的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為遭受「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而導致受有傷害的情形下,就可符合意外保險該理賠的範圍。
案件中被保險人從家外用餐回家時,驚見竊賊正在家中行竊,受到驚嚇來自於「家中遭竊」的事實,明顯具備「外來性、偶然性及不可預見性」,如果沒有發生「家中遭竊」的「突發」情形,也不會導致被保險人因而驚嚇過度,引起交感神經過度反應,造成心跳增加和心律不整,最終心臟衰竭死亡。
至於是否屬於被保險人自身罹患心血管疾病導致呢?法院主要採取「主力近因原則」解釋,加上解剖鑑定報告指出,被保險人只有肺臟肺水腫外,其他臟器沒有外觀上的病變,況且心臟沒有明顯病變下,卻罕見地出現過度驚恐的情況下,會增加交感神經反應導致血壓上升、心跳增加及心律不整等情況。
🔖遭狗追逐驚嚇而死,意外保險理賠有機會
回到開頭的新聞實例,但被保險人假設是有投保意外險的成人,發生被狗追逐受驚下而身亡的情形下,有沒有符合意外險的「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呢?
首先就「外來性」跟「突發性」,因為被狗追逐而遭受驚嚇確實是外來的突發狀況,所以檢視上較沒問題,那麼是不是被保險人自己的疾病導致?如果保險公司無法證明被保險人有心血管疾病,原則上也可以認定「非疾病」導致,如果法院如同前面遭竊受驚嚇死亡的判決,也是採取「主力近因原則」的話,獲得理賠的機會應該很大。
👩🏫意外險承保範圍窄,行有餘力再加定期壽險
從類似事件可以發現,因為意外險承擔的是「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範圍的局限性高於壽險,不過因為一年一期的意外險很便宜,也是許多小資族列為入手的第一張保單。
相較起來同樣低保費高保障,但理賠身故範圍包含疾病的「定期壽險」其實也建議納入考量,甚至部分公司還有優體壽險保單可以選擇,若的確有較高的家庭責任額需要透過身故保險金照顧遺族,將一併承擔疾病身故的定期保險納入保險規劃組合中,相信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保險OpenBook
註1:台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1654號刑事判決
註2: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保險字第20號民事判決
#我們不是保險公司但我們為您挑選最適合的保險
#對保險有任何疑問或需求
#保險本舖免費預約諮詢實施中
FB/Line/電話/來店/到府👌
各種諮詢都OK👌
👉官網 https://www.insureshop.com.tw/
👉Line ID搜尋 @insureshop
新竹竹北店 T: 03-657-1559
台北長安店 T: 02-2531-6986
台北松山店 T: 02-2756-4818
台灣人壽理賠部電話 在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連載文章 13—2020/08/09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話又回過來,一段時間下來,位在中山北路上的人壽經紀公司,對我來說又開始感覺有點太遠了。為什麼不能在家附近也找一家「經紀人公司」呢?說巧不巧,剛有了這種念頭,就在永和真被我遇到二家剛成立的公司,我馬上如法炮製,打著「不用付我薪水」的老法子前去應徵。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免費的員工?他們當然張開雙手歡迎。願意把自己當成免費的員工,我想,我永遠不會有找不到工作的危機。乍看一下這樣好像是我吃虧,但其實走到哪,賺最多的都是我!相信我,這句話,直到現在都還一直很管用!
媽,我上電視了!
就在此時,社會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有個叫做陳瑞欽的人,上了社會版頭條。新聞非常驚悚,他為了詐領保險金,蓄意謀殺了幾任的老婆,領到共幾千萬的巨額保險理賠。
這件事爆發後,大家議論紛紛,媒體更是對這個議題大感興趣。碰巧那時又是台灣談話性節目剛興起的當兒,一天,有位自稱《黃金七秒半》的製作人突然打電話給我,說要找我上節目。那時候我們家自從小朋友入學之後就沒有電視了,一時間有點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過雖然節目名稱聽不懂,但我聽得懂詐領保險金這檔子事,也知道對方要找我上節目談這個問題。製作人在電話中大致聊了一下這個案件,我馬上表示願意上節目去探討這個問題。
不過我很好奇,民國八十七年左右,我在業界不過是個小咖,為什麼製作單位知道我的電話?又知道我可以上節目?詢問之後才知道,其實他們在找我之前接觸過很多人,但沒有一個業務員敢接受邀請。剛巧三立製作人的保險業務員剛好就在安泰人壽,曾經聽過我產物保險的課,所以向節目單位推薦了我。你看你看,是不是,再度印證人, 「人生沒有自走的路」。
在十幾年前能上節目,是多麼新鮮的事情!我在等待上節目的那三天,不停在網路上搜尋詐領保險金的案例,也請教很多同業前輩,用心地把這些資訊全部消化記起來。
三天後,我依約到三立去化妝、上節目。我當時很高興能以一個保險業務員的身分上媒體,這不僅是個挑戰,也是肯定,最重要的是,還能大大打開我的知名度。
《黃金七秒半》的節目主持人是吳淡如小姐與鄭弘儀先生。去到節目現場,見了大家之後才發現,就算我身經百戰,但臨了,還是緊張到不。節目一開錄,先是有位立法委員把整件案情說明一遍,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終於。只記得主持人在布景前一開口說「現在讓我們歡迎保險達人劉鳳和出場」的時候,我慢慢從布景後頭走出來,那是我生平的處女秀,兩條腿完全不聽便喚地一直發抖!
現在再回想,當時真應該要把節目錄起來留個紀念的。現在已經沒有印象當初節目上講了些什麼,只記得大約講了十分鐘之後,現場隨即進行電話連線,訪問陳瑞欽當時的太太。不是我自誇,記得當時自己表現得相當好,唯一的缺點就是兩條腿抖個不停。
節目錄完隔不到一個星期,三立的製作人又打電話給我,告訴我節目播出後反應非常熱烈,所以要安排我再上下一集節目,談論市面上的一些奇怪保險,例如寵物險、酒駕險、結婚保險,或是一桿進洞險等等。幸好我先前的經驗都有接觸過這些怪異險種的相關知識,無論製作人問我什麼,我都能侃侃而談。當時我覺得,這好像是上天老早就替我安排好了一條路。只能說,我真的準備好了!
接下來,第二次上節目時我發現,自己的位置已經從受訪來賓的區塊,移到固定來賓的位置。當時我雖然不是完全明白節目單位的安排,但是我知道有些事情開始不太一樣了。
準備好了,要不「走紅」也很難
《黃金七秒半》算是我人生中一個很重要的捩點?為什麼他們找我,而不是找別人,我只能說,當初我到處去當免費講師看起來是犧牲了自己,實際上卻得了許多。冥冥之中,上天都在讓我準備這一切,等到機會終於到來,就可以全力以赴,奮力一搏。我問過製作人,為什麼我可以不斷來上節目?製作人周佩箴小姐告訴我,她老家在中南部鄉下,鄉下地方很缺乏正確的保險知識,而我在節目上講的內容又跟一般保險業務員講的不太一樣,她覺得很有價值,所以才會不斷邀請我上節目。
台灣人壽理賠部電話 在 藍白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每隔一陣子都會看到類似的詐騙新聞,這次是靈骨塔,最近也有親人投資珠寶被詐騙數百萬。
我和哥哥討論為什麼很多長輩會被騙,他說了一個很值得反思的答案:
「會被騙的老人很多都是跟子女失和。」
除了批評當事人貪婪或責罵詐騙犯之外,或許預防詐騙的最佳方法就是「多關心家人」無論是長輩或晚輩,現在也很多少年詐騙案。
另外,我也上網收集「常見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共六十一種詐騙手法。
從現在開始關心親人和朋友,也是一種責任。
(一)刮刮樂、六合彩金詐欺
■ 詐騙集團印製大量刮刮樂彩券寄出,收件人一刮皆中鉅額獎金,當被害人打電話查詢時,對方即要求預付百分之十五稅金,後歹徒接著又以彩金須會員才能領取,要求再繳會費及公司已代簽六合彩之簽注金,周而復始,連環詐財。
■ 詐騙集團刊登或散發廣告,宣稱為某國際集團公司與大陸官方交涉,可獨家鎖控香港彩券局之六合彩明牌,如有失誤願理賠千萬元等為餌,向各地六合彩迷詐財。
■ 詐騙集團將刮刮樂置於知名商品紙箱內,使消費者誤信是廠商的酬賓活動,並以刮刮樂上之電話查詢無誤後將稅金匯入指定帳戶內。
■ 詐騙集團利用報紙刊登中獎名單,並在宣傳單上印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照片作為集團負責人,俾以取信民眾。
(二)信用卡詐欺
■ 歹徒設法先行得知消費者信用卡內碼後,據以偽、變造該信用卡,再勾結商家大肆消費。
■ 歹徒以偽造、拾得他人遺失之身分證,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後盜刷。
■ 歹徒在原申請人未收到銀行寄出的信用卡前,將其攔截後盜刷。
■ 歹徒以空白信用卡,用打凸機、錄碼機、燙印機打上持卡人身分資料、卡號及發卡日期,複製猶如真品的信用卡,再和廠商勾結刷卡,嗣向銀行要求理賠後對分利益。
■ 被害人利用信用卡在電腦網路上購物消費,致信用卡卡號遭到網路駭客入侵攔截,繼而被冒用盜刷。
(三)行動電話簡訊詐欺
歹徒利用電腦傳送「中轎車」、「中大獎」之手機簡訊,使手機簡訊接收者誤以為中獎,該詐騙集團即要求民眾必先提供稅金,以保有中獎之禮品,騙取民眾之錢財或在簡訊留下一組0941、0951、0204、0209等加值付費電話號碼,要你回電給他的情況,有的用戶會真的用手機回電給對方,對方可能會藉故跟你哈啦許久,藉機詐取電話費用。
(四)金融卡匯款方式詐欺
歹徒在一般媒體、網路或散發傳單以超低價價格販售賣相良好之商品,待民眾電話詢價時,即以時機不再須即刻以金融卡轉帳方式購買,再利用一般民眾不懂轉帳程序,而設計出一套繁複的操作順序指示,按照其指示操作後,轉成功的金額往往數十倍於原來之費用,
以達到將一般民眾之存款詐轉的目的。
(五)網路購物詐欺
歹徒在網路上刊出非常低廉的商品誘使民眾匯款,再以劣品充數,交易完成後即避不見面。
(六)網路銀行轉帳詐欺:
歹徒在報紙刊登廣告或散發傳單,宣稱可幫助民眾貸款、加盟、購買法拍車等,要求被害人先行到其指定銀行開戶,存入相當之權利金或保證金,並設定電話語音約定轉帳帳戶(網路銀行服務及語音查詢帳戶餘額),然後歹徒再要求被害人提供語音查詢餘額密碼及身分證件、地址等相關資料以便確認,再行利用電話語音轉帳功能(網路電子交易)將被害人之存款轉帳領走。
(七)提款機詐欺
歹徒利用民眾貪圖方便心理,在遊樂場或臨時市集旁放置假提款機或在提款機鍵盤套上假鍵盤,當民眾置入信用卡或金融卡或按鍵後側錄密碼,進而盜領存款。
(八)假權狀、證照文件詐欺
不法之徒利用精密手法,偽造、變造身分證或政府機關核發執照、權狀、文書等證件,實施各種詐欺行為。如以他人偽、變造身分證申領護照,或以假文件請領土地所有權狀等是。
(九)金光黨詐欺
以二人或三人一組,向被害人謊稱其中一人為傻子,身懷鉅款或金飾,激起被害人的貪念,以「扮豬吃老虎」騙取財物配合「調包」等手法,利用人性貪小便宜弱點,用假鈔或假金飾詐財。
(十)假元寶、金飾詐欺
一人或二人衣著普通,向被害人佯稱其手上有甫挖掘出土的元寶、金條或戒指等金飾,因需款應急,願以低價出售,引起受害人貪念而購買受騙。
(十一)票據詐欺(芭樂票詐欺)
■ 在銀行開立支票存款帳戶,以空頭支票詐欺購得財貨,借貸或清償債務。
■ 以他人名義設立帳戶領支票,或以他人名義開戶,領取支票販賣,供人開立空頭支票,以為詐欺之用。
(十二)虛設行號詐欺
■ 刊登廣告虛設行號,廣招職員,以就業為餌,詐取就業保證金。
■ 虛設行號出售統一發票,便利他人逃漏稅之詐欺犯罪。
■ 虛設公司行號,以空頭支票對外購貨或舉債,達到詐財目的。
■ 假稱經營事業利潤優厚,並以缺乏資金為由,利用人貪圖暴利之心理弱點,引誘入股,四處吸金詐財。
(十三)重利型投資詐欺
以投資重大土地開發或專利案之暴利行業為餌,初期給予投資者些許利益甜頭,待吸金達到一定飽和點就宣布倒閉潛逃,使參加投資者遭受錢財損失。
(十四)惡性倒閉詐欺
讓人誤信其公司之營業及財務狀況良好,藉以向外大舉進貨或借貸,隨後將財產化整為零,宣告倒閉,續以極低金額折成償還,並請被害人立據放棄其餘債權。此即俗稱之「破產詐欺」。
(十五)互助會詐財(倒會詐欺)
常見型態就是以會養會並自任會頭,暗自以會員名義連續標得會款,再捲款潛逃。
(十六)不動產售賣詐欺
■ 一屋數賣:將已出售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再次出售。
■ 出售人將不動產讓給買受人,趁其未辦理移轉登記之際,復將該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向抵押權人貸款,或將已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以無抵押之價格出售。
■ 以虛構事實刊登廣告誘人投資或預售房屋,以騙取定金。
(十七)假流當品詐欺
歹突利用人多場所擺設金碧輝煌的高級飾品或用品,並有大招牌書明為某大當鋪流當品大拍賣,其實際價值往往為售價的十分之一以下。
(十八)坊間調查詐欺
歹徒於不特定地方或會場或說明會或大型集會或路邊,以某項調查為名,並以只要填寫資料即可獲紀念品為誘,使他人填入含身份證在內之私人資料,歹徒再利用這些資料去詐領信用卡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十九)保險詐欺
■ 病患以行賄或其他不法方法取得不實之健康證明書,簽買人壽保險,旋即病故,由受益人領得保險金。
■ 將投保之房屋、汽車等產物故意破壞或謊報失竊,致使保險標的滅失,以詐領保險金。
■ 為親人、他人或自己簽買保險契約,而後謀害親人、他人或找人替死,以詐領保險金。
(二十)詐購財物詐欺
偽稱購買,利用商人售貨牟利及商業信賴心理,於取得財貨後逃匿。
(廿一)巫術或宗教詐欺
利用他人迷信心理,以鬼神之說恐嚇受害人,再偽稱能為人作法、消災去厄、解運、祈福等;以提供命相、卜卦等勞務,遂其「騙財騙色」之目的;或以建廟、寺等為名,向信徒募款詐財。
(廿二)重病醫藥詐欺
類似金光黨詐欺模式,以三至五人為一組,向罹患重病、痼疾者或其家屬,誑稱其中一人為名醫,並有珍貴名藥、偏方可醫治其病。趁被害人處於沮喪、絕望,抱著姑且一試心理,騙取巨額醫藥費。
(廿三)假身分詐欺
如假冒檢察官收紅包;冒用警察、刑警身分臨檢或辦案斂財;假藉公益團體騙取善款;假社工員以發放老人年金之名,騙取存摺、印章進而盜領存款;冒充星探向欲往演藝界發展少女,騙財騙色等皆是。
(廿四)勞務詐欺
假藉為人代辦事務或某特定勞務,要求預付報酬或因該工作所需之費用,詐取他人財務,如俗稱「司法黃牛」即是。
(廿五)居間詐欺
利用媒介雙方訂約機會,居間詐得他人財物。如偽稱介紹職業或介紹外籍、大陸新娘,從中騙取介紹費、保證金或代辦費等。
(廿六)打工陷阱詐欺
刊登廣告以高薪、工作輕鬆求「公主」、「男公關」或「影、歌星」為餌,向應徵者騙取訂金、保證金、置裝費或訓練費或車輛(替代保證金)等詐財。
(廿七)不法傳銷詐欺
不法業者以績效獎金及分紅制度為幌,實則行「老鼠會」傳銷商品方式向求職者詐騙錢財與勞力。
(廿八)婚姻、交友詐欺
謊稱自己未婚或離婚,利用他人急於交友尋找婚姻對象或續絃之際,以結婚、交友為餌,詐騙對方之財物後,藉詞拖延或一走了之。
(廿九)謊報傷病救急詐欺
向被害人謊稱其親人、朋友或同學遭逢車禍或其他重大變故,急需用款,在被害人一時心慌、情急不及思考、查證情況下,倉促間誤信歹徒而受騙破財。
(三十)老千集團詐欺
由三至五名精於賭術者設局詐賭,以高超賭術或賭具,利用最新科學電子儀器,向民眾詐財。
(三十一)假貨騙售詐欺
以出售不具真實價值之物品,以詐取財物,如出售偽藥、偽造劣酒牟利等。
(三十二)佯稱代辦貸款詐欺
於報上刊登廣告,佯稱可為急需用錢者代辦貸款事宜,藉此向被害人騙取律師(代書)代辦手續費、保證金等。
(三十三)假稱傷病、貧困詐欺
佯裝傷病,謊稱潦倒困苦,藉此博人同情,騙取車資、醫藥或生活費等。
(三十四)超收拖吊車輛費用詐欺
被害人車輛在公路(尤為高速公路)拋錨,拖吊業者於車輛拖吊或修復後,向被害人索取顯不相當之高額費用。
(三十五)度量衡詐欺
商家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時,將定程法碼之衡器動手腳,如賣蔬果短少斤兩、計程車跑錶加速跳動等,多賺價款。
(三十六)登廣告假脫售詐欺
佯稱BMW、BENZ高級中古車、名貴圖畫或貴重金飾、音響等物品急需脫售,向被害人收取訂金,並給予一張等額的支票為憑,另以需辦理過戶或其他理由騙取被害人身份證件、印鑑,即不知去向,續行詐騙。
(三十七)假募款詐欺
以某某校友總會或知名企業、公益團體或民意代表名義散發賑災傳單,利用民眾行善的心態,或多或少會依指定帳戶匯款行騙。
(三十八)假求職應徵會計詐欺
以冒用身分證應徵會計,騙取公司存摺、印鑑、提款卡及公司用章等前往銀行盜領一空。
(三十九)佯稱代辦「美金額度」信用卡詐欺
不法集團冒用某銀行外國分行的名義,在媒體刊登廣告,佯稱是某銀行外國分行駐台代表,可代辦該行高額的「美金額度」信用卡,藉以向民眾詐騙手續費。
(四十)非法炒匯期貨詐欺
以投資公司名義,辦理投資講座,吸收追求高薪和喜好投資理財的年輕學子和社會新鮮人投入,以提供「外匯保證金交易」能夠獲取厚利為餌,慫恿不知情的客戶,下海加入外匯、期貨交易買賣,由客戶與該投資公司,進行非法外匯、期貨對賭,利用不實操縱的外匯、期貨行情變動詐騙客戶,讓客戶血本無歸。
(四十一)假冒國外大學在台開班或遊學詐欺
刊登廣告以教育部未正式認可之國外大學或藉口代辦遊學,在台開班授與學位為名,騙取學費。
(四十二)算命看風水改運真詐欺
利用民眾迷信心理,以命相排流年或看風水,消災解厄、改運造墳為名騙取高額費用。
(四十三)假外遇徵信詐欺
非法徵信社利用當事人極需蒐集先生或太太外遇證據,自導自演拍攝剪輯蒐證影帶,向被害人收取費用。
(四十四)瘦身美容沙龍詐欺
瘦身美容中心騙術四部曲-誘惑、促銷、推託、恐嚇—假成功案例(自己人客串)。
瘦身中心為突破消費者的心防,常以速戰速決方式,個個擊破,讓結伴而去的客人誤以為同伴已簽約,因此也跟著簽約。同時,業者對外宣傳的課程聽來物廉價美,但業者常常故意將顧客身材批評得體無完膚,迫使顧客花許多錢購買更多課程。
(四十五)偽造信用卡詐欺
不法集團以出國竊卡號、回國製卡盜刷為詐財方式,歹徒從東南亞各國的商店,以側錄機竊得卡號後,再於台灣偽造金卡消費盜刷。
(四十六)以招攬旅遊詐欺
歹徒假冒某旅行社或遊輪公司對外散發招攬旅遊廣告,聲稱以最優惠價使民眾上鉤,並以代辦護照為由,騙取身分證、手續費等款項後,不知去向。
(四十七)網路千奇百怪詐欺-信用卡詐欺
利用信用卡公司在網路上登載檢測偽卡程式,輸入一組正確信用卡卡號,程式卡產生數千至數萬個信用卡卡號,歹徒再利用所產生之卡號非法上網購物消費。
(四十八)冒牌銀行網路詐欺
拷貝網路銀行網站的網頁,假冒該銀行之名提供「活期儲蓄存款」、「定存本利和」、「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零存整付本利和」等多功能,讓使用者誤上冒牌的網路銀行,洩漏個人身份證件或銀行帳號及密碼等重要資料,再進行盜領。
(四十九)網路交友詐欺
女學生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多名男性網友,冒稱某知名大學研究生,課餘兼職拍攝廣告,並將電視廣告模特兒照片寄給對方,最後假藉理由向男性網友借錢,款項到手後不知去向。
(五十)網路金光黨詐欺
不法之徒在網路上以「大家來賺錢,這是真的,不是騙人的」標題在新聞討論群組張貼郵遞名單事業信件,信中列有五人姓名及地址,指示網友寄給名單上五人各一百元,再將列於第一位者之姓名自名單除去,將第二名以下者皆往前遞補一順位,最後將自己姓名置於第五位,以此類推。信中並告訴網友當自己的姓名遞補至第一位時將可獲得約七千萬元。
(五十一)網路虛設行號詐欺
網路上虛設高科技公司,以低價販賣高科技新產品,並在網站上展示MP3隨身聽等產品,該公司及網站俟收到網友所寄購買產品之款項後,公司便人去樓空網站亦隨之關站。
(五十二)網路假貨騙售詐欺
不法之徒常在網站跳蚤市場上張貼販賣便宜的電腦燒錄器、行動電話等二手貨或大補帖等物品,且通常以貨到收款方式交易,被害人收到的物品常是有瑕疵或不堪用的貨品或空白或已損壞的光碟片。
(五十三)假證照詐欺
不法之徒為逃避警方查緝上網或登報,高價收購或租用他人相關金融機構帳戶或身分證件,再以這些證件申請銀行人頭帳戶,從事販賣盜版光碟、詐欺、恐嚇取財等不法行為。
(五十四)假保證獲錄取就業詐財
詐騙集團在網路以政府兩百億元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為誘餌,要民眾繳交兩千元加入會員,保證獲錄取得到就業機會。電子廣告信內容指職訓局釋出11.5萬個工作機會,並臚列全省各級縣市政府、北高市議員、全省各公立學校、績優國營事業、各縣市銀行及農漁會等名額數十至數百名約聘雇人員職缺,表示只要繳交二千元加入會員,保證可獲得錄取。
(五十五)家庭代工詐騙手法
此類詐騙手法曾在坊間盛極一時,詐騙集團佯稱可以佛珠、水晶、塑膠花、香水、郵貼等代工品方便在家代工及增加家庭收入為餌,引誘被害人騙取器材費、保證金、折損費後即逃逸。
(五十六)色情廣告詐騙手法
詐騙集團以媒介色情交易的小廣告招攬被害人,先要求被害人將召妓費匯入指定之帳戶,再請被害人到指定的賓館「開房間」等小姐,最後當然是被害人苦嘗上當受騙的結果。
(五十七)假護膚真詐財手法
這種是以「色情」為幌子的詐騙手法,即先由身材容貌姣好的妙齡女郎替被害人進行全身按摩,再由店內人員向被害人誘稱「只要刷卡付費加入該店會員,便可享受與店內小姐再一步全套的性服務」,但被害人付費後並未享受該店承諾之性服務,損失之金額約在新台幣五萬元至十萬元之間。
(五十八)退費詐騙手法
詐騙集團假冒國稅局、勞保局、中華電信公司等機關名義,發手機簡訊或打電話聯絡被害人,佯稱核退被害人一筆稅款、勞保費或電話費,要求被害人利用提款機轉帳方式辦理「退稅(費)」手續,詐騙集團再騙得被害人依指示輸入之「密碼」後,即將被害人帳戶內存款轉匯到詐騙集團虛設之人頭帳戶內。
(五十九)SARS防疫補助款詐騙手法
這是因應SARS疫情而生的新興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假冒各市、縣(市)政府所屬衛生局(所)人員,打電話給居家隔離之被害人,佯稱可獲得政府五仟元之補助金,並要求被害人提供帳號利用「提款機」轉帳,趁機將被害人帳戶內存款轉匯到詐騙集團虛設之人頭帳戶內。
(六十)報明牌詐欺
歹徒刊登廣告或散佈手機簡訊,佯稱有特殊管道取得香港六合彩或樂透彩等明牌「號碼」包你中獎,要求彩迷匯錢買「明牌」詐騙。
(六十一)利用民眾恐懼的心理詐欺
歹徒以銀行為名義,表示民眾的資料已經外洩,要求民眾聽從指示到提款機改密碼,恐懼的民眾信以為真,跑到提款機前按照歹徒的指示,沒想到,戶頭裡的錢全部不翼而飛。
(來源:網站、詐騙預防宣導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