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逗與騷擾」
法國被指控性侵害的名人還有PPDA,他幾乎是法國電視新聞主播的代名詞。
全名是Patrick Poivre d'Arvor,出生於1947年,從1987 到 2008年擔任TF1晚間新聞主播。他跟另一名周末晚間新聞(1991 到 2015年)女主播Claire Chazal的婚外情也備受矚目,兩人於1995年產下一子,但他在2005年寫的書中才公開承認他是這個孩子的生父。而他與元配離婚是2010年的事…
這樣說起來,法國人還蠻愛在書中爆料的,增加銷售量何樂不為 ?
第一位(對 ! 不只一位 ! )指控PPDA性侵的是Florence Porcel,她於2021年一月出版的小說"Pandorini"寫入了性侵情節,隨後又在推特上承認 「沒錯 ! 是我自己的故事 !」但沒說男主角是誰。二月的時候,Florence Porcel正式開告,說她2004被迫發生性關係,2009被迫口交,大家才知道原來是PPDA。當然PPDA也馬上聘律師反控破壞名譽diffamation publique與毀謗dénonciation calomnieuse 兩條罪名。
醜聞爆發之後,其他受害者也在推特上說受到PPDA性侵或騷擾。其中一位說是在1997年,當時她29歲,一起在南非採訪。大家在旅館房間討論事情的時候,PPDA就不斷用一些問題暗示 : 「你單身嗎 ?」「你會不會出軌 ?」Nathalie藉故走到陽台上拉開距離,PPDA跟上來,用手輕輕撫摸她的背。
我看到這裡,用手摸背,這動作進可攻退可守,PPDA真的是箇中老手 ! 手往上滑可以解釋為朋友間的摟肩,往下滑就是情慾間的摸屁屁了 ! 當初雞排妹跟only you的故事不也是這樣 ?
之後Nathalie請PPDA幫她拿飲料,趁機趕快call其他同事過來救援。之後幾天,PPDA晚上還會傳訊息問她「穿什麼睡覺呢 ?」她後來拒絕並直言反駁幾次之後,PPDA才停止。後來與圈內人聊到此事,大家幾乎都說「不意外 !」另外還有化妝師跟獨立記者也在推特聲援Florence Porcel,說她們都受到PPDA性騷擾 : 要單獨在飯店房間幫他梳化,還被他藉口聞香水將頭直探到胸前。或是被上級指示「要跟PPDA一起慢跑,最好穿小可愛 !」這些這些這些,在古時候父權社會可能認為是風流挑逗的動作,在今天就是色狼好嗎 ?
事發至今,共約23位女性宣稱被PPDA性騷擾,正式提告性侵或騷擾的有八位。當然,因時效或證據不足無法起訴。
其中有一位沒有提告的Caroline說她在1988年被PPDA性侵害,當年她只有16歲。她說當時她透過PPDA想取得演員法蘭西斯·烏斯特 (Francis Huster)的聯繫方式,PPDA回覆了,但也問她一些很奇怪的問題,「你會想跟烏斯特做愛嗎 ?」後來在1988年6月19日她跟朋友受邀去參加節目錄影,結束後,PPDA找她去專屬休息室幫她簽名,就在那裏性侵得逞。「他鎖上了門,好幾次試圖吻我,我弱弱地試著推開,我嚇到幾乎癱軟…我倒在地上,他站在我前面,…他說﹝你不再是處女了 !﹞似乎還鬆了一口氣…」
至於PPDA的前女友Claire Chazal不免會被問到這件事,她的反應是這樣的 :
《這位前記者--她說她不喜歡今天的女權主義,她認為太「受害者姿態 victimaire」了--談到了針對PPDA的可怕性騷擾事件的影響:「我經歷了非常痛苦的時期,因為我不喜歡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我討厭那些被拋來拋去由公眾評判的名字。事實是,這個案子已經結案,法官甚至沒有扣押。我非常理解存在著男性統治的問題,女性也能感受到這一點。…我說過,我再說一遍:這個我於公於私都很熟悉的人當然喜歡誘惑和說服,但我不相信他有任何暴力傾向。》
非常典型的回覆吧 ! ? 要承認自己愛的男人是個人渣容易嗎? 那等於自己也要趕快去眼科掛號? 不過這其實也不是Claire Chazal 的錯....她怎麼回覆都不對。
當女性受到欺負(或迫害)的時候,最令人心寒的還不是男人,而是落井下石的女人 ! (例如那些跟著仇女男性罵女人﹝破麻﹞的女生...罵疫情期間想跟異國戀人相距的女人﹝想被X﹞)
《被拋來拋去由公眾評判》,網路公審,也確實是很糟糕的行為。大家都不陌生,有台灣人的地方也都會有《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抹黑造謠一樣不缺,但這都還比不上自稱正義無害私下卻捅你刀的同行岳不群來得令人不齒啊 !
多少人都受害於《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的指責》,但也很多人受害於《沒有證據或法律依據》無法提告...才能讓信口開河胡說八道兩面手法的人扮演正義使者 🤷🤷♂️🤷♀️用自己的職業光環遮掩私下沒幾兩的人品啊!
#我就問法律可以更新一下嗎
#有一堆人想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家又都活見鬼了嗎? 且先不論搜索票要法官簽名、證人傳票應提前送達等程序問題,台北地方法院1月4日對媒體宣稱,經向台北地檢署查證,「王炳忠等七人未曾向檢方聲請發還扣押物」。 天啊!我明明在去年12月29日就向台北地檢署遞交「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及發給證人日費及旅費狀」,翌日因發現有法條數字寫錯又...
台灣人愛公審 在 看見世界天氣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句「對不起誤會了」,並沒有很難,承認自己的認知錯誤並不可恥,反而會讓人欣賞你的勇敢。
但很遺撼的是,有更多的人是選擇硬拗死不認錯。現在的網路社會就像一個地下審判台,不用經過查證與開庭,僅用網路就可直接去定罪一個人,真的是對受審者不公平,因為他們連開庭與檢查官左證的機會都沒有,完全無法為自己澄清,卻莫名的要被百萬網民攻擊抹黑霸凌。
#不經查證的網路霸凌是可以殺死一個人的
台灣應該是要走向進步文明的社會,而不是走向倒退網路審判的社會,大家最看不起的小粉紅最常使用幾張照片跟幾段影片去看圖說故事,也最常用網路審判去判死一個人,曾幾何時台灣網民也在譴責小粉紅用片段來公審的造謠行徑,現在卻成了跟小粉紅一樣的成為了不查證的網路霸凌幫兇。
一句「對不起誤會了」,並沒有很難,承認自己的認知錯誤並不可恥,反而會讓人欣賞你的勇敢。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我們對於自己的錯誤行為應該勇於承擔,明知自己錯誤還要死不認錯的硬拗,那跟死愛面子的小粉紅有什麼兩樣?
人類就是不斷的提升自己跟淬鍊自己,進步的台灣人會讓台灣的生態環境更加進步,這樣台灣才會更好。
台灣人愛公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人可以幫我撕膠布跟擦藥
然後載我出門買晚餐🥣 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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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很多決策跟人民行動力
讓自己很榮幸身為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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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新冠病毒打的是疫苗戰 心理戰
要讓自己保持身心健康狀況下 維持生活
而且影響不只健康 還有工作 我們經濟
每個人不同想法不同意識 也有不一樣處境
可以有想法意見
但沒資格公審任何人 我們不是他媽他爸
多一點愛 多做一點微博之力 就會很溫暖
#希望我開店的朋友能努力撐過
#台灣加油💪🏼 #我是阿力他是小z
台灣人愛公審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家又都活見鬼了嗎?
且先不論搜索票要法官簽名、證人傳票應提前送達等程序問題,台北地方法院1月4日對媒體宣稱,經向台北地檢署查證,「王炳忠等七人未曾向檢方聲請發還扣押物」。
天啊!我明明在去年12月29日就向台北地檢署遞交「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及發給證人日費及旅費狀」,翌日因發現有法條數字寫錯又再親赴北檢遞了一次,中天記者還隨行跟拍,我手上還有蓋了北檢收發章的副本,難道我們都活見鬼了?!
到底是北檢騙北院,還是北院推責任,都不能給個說法嗎?北檢1月2日即能召開記者會,看來效率頗高,怎麼去年就遞的狀還不受理嗎?天天有不明人士放話「爆料」,讓輿論公審我們這些「證人」,而我們主動要求由法院「公審」給大家看,開放「證人」與「被告」對質,法院又說涉及國安不可以?!連當年美麗島都公開審理,現在是比戒嚴時代還不如嗎?
同時拜託政府能否給我們一介平民說清楚,到底怎樣叫「通敵」,怎樣叫涉犯國安?央視登個廣告都說危及國家安全,那到底赴陸創業行不行?賣書行不行?架個網站宣揚統一行不行?台商、台青享受大陸補助優惠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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