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金法尤物Day⚠️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月討論度很高的王光祿案,先簡述一下這個案件的事實經過和歷審的判決結果。
約在2013年7月間,王光祿因為母親想吃肉,於是使用自製獵槍獵捕台灣長鬃山羊與山羌各一隻,被警方以「持有非自製獵槍」及「獵殺保育類動物」逮捕,並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起訴,本案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最終以持有非自製獵槍之部分判處徒刑3年2個月,獵殺保育類動物部分判處徒刑7個月,合併執行3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定讞。
但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其涉及「對原住民固有文化的尊重」與「避免以多數價值歧視少數族群」等問題,惟若我們肯認符合一定情況下,原住民族得以自製獵槍合法狩獵,則放寬之標準為何?夠不夠明確而得以使原住民了解?是否有在現行法秩序下與原住民文化傳統中做出權衡?立法者之價值判斷合不合乎憲法要求?以上種種爭議正是本案後來討論度甚囂塵上的原因,最高法院檢察署甚至為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而後最高法院亦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審檢辯三方均對本案法律之適用存有疑義,可見此問題不僅僅涉及法律適用,亦牽扯到憲法上解釋及價值取捨,有賴大法官高度法學素養及智慧。
後來,就如同大家所知道的,大法官於釋字803號解釋,對於王光祿案件所適用的法律部分均做出了合憲的解釋,簡單來說就是,大法官認為法律本身並無問題,法官在量刑時可於個案中權衡違法情節的輕重去認事用法,結論就是王光祿並沒有辦法根據釋憲結果推翻之前有罪的判決,案件由最高法院繼續審理。
但因為事件本身涉及高度價值取捨,大法官本號解釋亦招致不少批評,要知道本號解釋中15位大法官就有7位大法官出具不同意見書,可知討論之激烈程度,所以解釋公布後,後續立法者會怎麼修法、司法機關會怎麼審理,大家都拭目以待。
而近日總統根據憲法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考量王光祿狩獵是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肯認屬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本於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之尊重,為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特赦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
最後,再跟大家分享一個法律知識,就是總統根據憲法授權,全盤考量後,是可以個案予以赦免的,不過這邊所指的赦免只是不用被處罰而已,法律上仍然是有罪的,仍然會有所謂的前科,而且也沒有通案效力,如果有下一個做出同樣行為的原住民,仍然會被判刑。這也就是為什麼王光祿的律師團,依然努力的為王光祿在非常上訴的階段作無罪答辯,祈求法院作出無罪判決,因為惟有如此王光祿才能真正擁有清白之身,後代的原住民子孫也才能以本案作為前例,為原住民文化的傳承打開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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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803號解釋出爐:既有法律並不違憲,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兩年內因應實際需求修改管理辦法】
大法官於今(7日)下午針對原住民狩獵權,作成釋字803號解釋,審判長、司法院長許宗力強調,為了在原住民文化與生態保護之間保持平衡,本次解釋採「中度審查標準」(要求目的須追求重要政府利益,手段與目的須具有實質關聯性),針對原住民狩獵的法律規定,分散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中,大致上都並未違憲,明確需修正的是管理辦法。
■既有法律管制不變,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
此案源於2015年底,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Talum Suqluman(漢名王光祿),因使用不符合法規之獵槍以及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被判刑3年6個月定讞,即將執行前,最高檢察署為其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2017年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創下最高法院首次提出釋憲案的首例。 2021年初,大法官宣布與其他兩案合併受理,並於3月9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正式從憲法高度正視原住民狩獵行為與現行法律制度的扞格與矛盾。
目前制度上對原住民狩獵行為主要的限制,一是只能使用「自製獵槍」(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大法官主張符合法律明確性,並不違憲;第二是狩獵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野保法第21條之1第2項),除此之外無其他方式得以確保狩獵的數量並保護人身安全,符合比例原則,也不違憲。
■因應實際需求,修正技術性細節與管理辦法
在維持既有的法律框架下,本次解釋涉及技術層面的管理辦法,以及原住民可進行狩獵活動的條件,有稍微修正與放寬。
由內政部警政署函示的《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中,對於「自製獵槍」的規格定義過於粗糙,無法保障生命權與文化權,因此大法官要求主管機關限期兩年內修正。
原本僅能因傳統文化、祭儀才能狩獵的規定(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大法官認為因爲飲食需求的「非營利自用」,也應包含在整體的原住民傳統文化內,但獵捕的對象不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除非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的程度。
而管理辦法中關於「非定期性」狩獵需求,亦即因生命祭儀(婚喪喜慶)或個人性的狩獵行為,需要在5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由於缺乏彈性,不符合原住民實際的日常生活,即日起廢除此項規定。其中需載明獵物數量與種類的規定,也因干預原住民狩獵的文化傳統(獵物是祖先與自然的賞賜,事先說好要打哪些觸犯禁忌),不再適用。
■王皇玉:上位階法律不違憲,生態保護仍佔優先性
長期關注原住民狩獵與現行法律制度矛盾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認為,此次釋憲結果是在上位階法律並不違憲的情況下,要求修改下位階管制條例,她曾於2017年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時擔任鑑定人。
「仍然一直糾結在『自製獵槍』的概念,問題是族人根本沒有打造自製獵槍的傳統。但不管如何,要求用安全的槍枝狩獵,是目前大法官底線,但目前的解釋仍沒講清楚,行政機關兩年內要怎麼修正自製獵槍的定義,需再觀察。」王皇玉表示。
王皇玉過往曾於論文《建構以原住民為主體的狩獵規範:兼評王光祿之非常上訴案》中清楚闡釋,自製獵槍是在1983年《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訂立後,全面禁止民間自用槍制的情況下,原住民族不得已「被發明」的傳統,相較清朝、日治時期,原住民藉由戰爭與貿易取得當時的高性能「制式獵槍」,中華民國政府允許原住民持有的獵槍,是數百年來最落後且因不穩定有極大風險的「最爛」獵槍。
但整體而言,王皇玉仍肯認大法官因應原住民狩獵的實際需求,而要求行政機關修正管理辦法,以及將飲食與生活需求,包含進整體的狩獵文化,「過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中,即有關於『非營利』的自用需求,但野保法僅限傳統文化跟祭儀才能狩獵,像王光祿因為母親要吃山肉而打獵,沒有掛在文化的名目下就不可打獵,這說不過去,因此在《野保法》底下放寬非營利自用,值得肯定。但保育類還是不能獵捕,由此來看此一釋憲,生態保護仍佔有優先性。」王皇玉表示。
■戴興盛:大法官並未體會原民所遭受壓迫,自治之路渺茫
「大法官解釋採取同時尊重、並衡平考慮原住民族文化權與環境權的立場,形式上來說四平八穩。但最大的問題是,大法官對於實質議題的理解與詮釋是錯誤的、偏離現實的。偏誤一是,它將文化權與環境權理解為對立競爭的關係,但事實上,在良好的對多元文化尊重的環境中與適當的制度設計下,兩者基本上是具相輔相成關係的,然而今天的大法官解釋文,將使得台灣社會加深這兩價值間對立的印象。」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
戴興盛所帶領的團隊自2017年起,與太魯閣族部落協力推動部落狩獵自主管理,嘗試在國家制度規範與原住民文化中,找出平衡之道,長期在第一線參與並觀察當代原住民的狩獵實踐。
戴興盛強調,目前在台灣真正遭到威脅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而非野生動物之生存,在第一線現場見到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與人權備受壓迫,而野生動物數量激增至嚴重威脅鄉村與部落農作物之程度。他認為野生動物稀少之處,主要是因為人為開發導致之棲地破壞,以保育野生動物之由而大力限制文化權,是錯誤歸因。
「此次釋憲案,顯現大法官會議、以及大法官會議後面代表的漢人社會與國家體制,並未真正體會原住民族文化權、社會權所遭壓迫與流失之痛,這對更全面的自治進程更是一大打擊。本來往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以及更廣泛自治之路已經非常艱困且緩慢,在這次釋憲案之後,除非大規模的原住民族運動再起,改變整個社會與國家體制環境,否則原住民族自治之路將更為渺茫。」戴興盛說。
(文/張子午;攝影/鄭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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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獵人 #原住民 #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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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文化成為了非法,靈魂何以為繼?》
今天上午在司法院,舉行了2021年第一場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議題是——「原住民狩獵權益」。預計在一個月內,大法官將會提出釋憲文,正式決定中華民國法制將如何看待原住民文化與狩獵,再次推動時代的齒輪。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等關注原住民族權益的相關團體與夥伴,從昨天就開始在現場進行聲援行動,期盼狩獵文化獲得應有的尊重與認同。
這個釋憲案,源自於2015年的一場判決:台東縣海端鄉的布農族人Tama Talum(王光祿),因在2013年使用未登記的自製獵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羊一隻+山羌一隻),最後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7萬元。
這個事件引發了原住民族群的極大震撼,除了過於嚴苛的判決結果外,尤其Tama Talum是為了想吃山肉的年邁母親而上山狩獵,卻遭到法律視為罪犯的待遇,讓原住民族長期遭到法律歧視,積壓已久的怒火與不滿,化為各界的聲援與力量,推動了這個關於狩獵的司法改革,也牽動著社會與國家,對於「狩獵」與「原住民文化」的看法與態度。
期待能走出長久以來的誤解,與偏見。
畢竟,我就是那個曾經有著嚴重誤解的鄉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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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專草創初期,我曾經因為在林道上看到彈殼,而寫過一篇文章批判「現代狩獵」。當年因為論述核心是生態保育,且不分族群的濫獵行為確實是個問題,而引發一些迴響;但同時,文中我對於狩獵與原住民文化粗淺、大眾且刻板印象的認識程度,也讓不少當年就關注狩獵議題的朋友受了傷,對於那些小時候不懂事時講錯過的話,我深感抱歉。
但,那也是我認識「原住民狩獵」這件事的開端,進而開始真正試著瞭解原住民的文化與困境。經過多年的成長之後,我才有機會跟著族人一起回到山中的家,吃同一鍋飯,用身體感受「與土地一起生活」這件事。
很多事情,沒有用雙腳走過,用舌頭品嚐過,是很難明白的。這也是當傳統狩獵遇上當代保育時,最有理說不清的地方,更時常遇到如同「兔子那麼可愛,你怎麼可以吃他!」的溝通障礙。(兔肉在歐洲與中國是常見的食材,但台灣卻無法推廣)
面對這個議題,先放下自己曾有的角度,好好聽對方說,再來思考怎麼管理、如何永續,才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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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布農族而言,狩獵是每一個男人都必須學會的生活技能,婦女則有紡織與農耕,就像當代人必須學會工作賺錢才能養家活口一般,他們以家族分工撐起資本主義世界外的生活方式,從台灣的山林中獲取蛋白質與澱粉,世世代代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生活著。其他各族,也有著類似的文化。
因為狩獵即是生活,沒有獵物就沒有肉,代表著民族的死亡。原住民傳統的狩獵,是「永續利用,與自然共存」的觀念,並且制定出了較一旦失去監視就完全無效的法律而言,更加強而有力的管理方式:文化與Samu(禁忌)。
不跟著這套文化生活的人,不是我們的人。
不遵守Samu的人,必遭到災厄與詛咒。
有什麼能比這樣的無形規約,更有效保護生態呢?
然而,這永續運轉的一切,在現代文明到來後變了調。
日本時代,根植這座島嶼的原住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衝擊。語言與文化不相通的結果,讓原住民族在那個勝者為王的時代,遭到了全面的「矯正」與剷除。在唱遍全島的君之代歌聲中,槍枝被沒收、家園被離棄,不願做日本人的老人家們開始了最後抵抗,太魯閣戰爭、大分事件、大關山事件、霧社事件,一場又一場的抗日行動中,他們用槍與刀擦亮了自己屬於各族的英魂。
然而,中華民國來了以後,就連日本人發配的制式槍枝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用。因為戒嚴、因為保育、因為各種理由,「槍」成了不可說的禁忌,中華民國的「Samu」,在這動盪的百年內,即將埋葬上一個百年中,受台灣山林滋養而茁壯的「原住民文化」。
所以,他們才集結,才升起了狼煙。這不只是串連,也是向仍眷顧著這片土地的老人家們祈禱,祈禱這一次,大家終於能真正以自己的樣子,活在自己的土地當中。
而不是等到有表演的時候,才上台復刻一下,自己的「傳統文化」。他們都有著在文化徹底死亡之前,竭力拯救的使命感。
希望一個月以後,我們都能看見一個好的結果,從最高法律的高度消除社會的誤解與偏見。
原住民傳統文化中,真正的獵人,也是管理山林的人。
唯有讓原住民狩獵合法化,建立健全的獵人協會與山林管理組織,結合傳統智慧與當代制度,讓原住民狩獵不再是罪,取消充滿歧視的、原住民只能用比日本時代還落後、不安全的土製獵槍的過時規範,台灣才能讓屬於這座島嶼的文化與民族們,可以抬頭挺胸地,用屬於自己獨特的方式活著,成為自己文明裡,那個頂天立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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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不能忽視原住民族的狩獵權
~高金素梅2020.04.15
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訂,進行審查。
由於對修法條例第四條有關槍枝的制式和非制式定義問題,我有不同的看法,引發了委員會的爭議和討論。
我認為現在修法版本中的非制式槍枝定義,會對原住民在狩獵時所用的獵槍造成合法性的問題,主張應予以保留,進行協商。後來,內政委員會同意將第四條修法條款和第20條攸關原住民獵槍使用權利的條文,併案協商。
蔡英文總統雖然早在2016年就向台灣原住民族道歉,但從今天修法審查的過程看來,這個道歉並沒有落實。因為,維繫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的獵槍所有權問題,仍然在原住民的憂心和法條漏洞的陷阱間徘徊,這是政府忽視原住民族文化所導致的困境。
今天內政委員會的併案處理決議,只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案,因為我不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我無法反對這個方案。
我認為:要解決原住民族狩獵的問題,必須從尊重原住民族狩獵的文化根本出發,讓原住民獵人的獵槍使用規範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脫鉤。而我也要求,一個月內原民會要會同內政部和文化部,參考其他國家原住民狩獵法令,制定原住民族傳統狩獵的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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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莫斯科450公里遠的西北原始森林、也是俄羅斯母親河”窩瓦河”的源頭,棲息全世界數量最多的棕熊。但是,在這個地球上最大的熊的國度,每年冬季的打獵季節,就是一場恐怖血腥的棕熊屠殺。一直到2011年,俄羅斯的獵人,還被合法允許把棕熊從冬眠的洞穴挖出來獵殺!! 許多失去母親的棕熊寶寶,餓死凍死在零下三四十度的極凍森林。三十年前,曾是獵熊人的生物學家Valentin Pazhetnov,在原始森林成立棕熊孤兒院,搶救槍口下的幼熊。如今,這個生物學家庭,一家三代,全部投注在照護棕熊孤兒的工作,野放超過兩百頭棕熊,為全世界最大的肉食動物之一,爭取存活機會。
台灣1001個故事-20180422分集大綱:
part1:【俄羅斯棕熊孤兒院 搶救獵槍下的棕熊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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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極凍森林搶救棕熊孤兒 生物學家三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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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前,俄羅斯的獵人可以合法地把棕熊從冬眠的洞穴中吵醒獵殺,這個殘忍的獵殺令後來廢除了,是因為一個生物學家的努力。這個生物學家原本是獵熊人,後來他放下獵槍,收容照護失去母親的棕熊寶寶,二十多年來,已經有兩百多頭棕熊成功野放回森林。在世界地球日的今天,我們要前往地球上最大的熊的國度,帶您認識這位真正愛地球的棕熊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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