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下語言這件事。
1. 忘記首次受邀到 公視台語台 台灣新眼界 是什麼時候了。
錄影要講台語?有什麼難的?是我母語啊。
結果大概到節目後半段,發現這個母語我運用得並不熟練,講話前還要先在腦袋裡順過,簡直跟開會用英語發表一樣的不自然。
說是母語,結果正式運用時,好像變成第二外語。
後來只要時間允許,我會盡量配合台語台的通告,讓自己可以用母語受訪、用母語表達意見、用母語說明政策、用母語解釋疫情,我認為是我這個沒有機會接受母語教育的所謂六年級生,必須補起來的功課。
2. 在台派社團活動時,台語是慣用語言,很多前輩發現我能夠用台語與大家交流,常常會給我很多鼓勵和肯定。但是其實我相當慚愧,在這個多元民族的國家,我連最基本的客語都不會講、新住民姐妹的招呼語不會講,更遑論許多種的原住民語。
常常很多「國際交流大使」的大學生會「表演」原住民舞蹈來凸顯「台灣」的獨特,或是我們在國家的宣傳影片、重要活動上總不忘呈現原住民文化,但是我心裡總是覺得抱歉,我們連區別不同族的服裝、語言,都無法。(至少我們這一代從小沒有學過)
所謂「母語」,台灣才剛剛開始沒有多久,談霸權還遠著呢。 #只有華語獨霸
3.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除非全台語的戲劇,否則許多戲劇中,多數台語腔調的演員,或是設定為講台語的角色,常常在劇情設定上屬於中下階層,或是比較粗暴、不體貼、缺乏知識。
這是很久很久以來的刻板印象,甚至可能來自獨尊「國語」、講台語會被罰的年代。
所以之前斯卡羅一劇讓我特別感動的,是不同族群文化之間顯少主與副、正與邪、優與劣的刻板劃分; #不同語言使用者沒有優劣之別。
拜託🙏以後戲劇不要再設定「講台語的粗俗、沒知識」了,尤其每次看到演壞人、演黑道、演出身地方喬事情政治人物的,都設定為講台語,演好人、演知識份子、演高層或好的政治人物都設定為華語,我覺得心很痛。
台語很美,原住民語很美,客語很美;語言本身不應該被刻板標籤。
也拜託不要再刻意用自以為的「台灣國語」來演出,真的要顯示出台語、客語出身的角色,請仔細去講究他們所來自的地區; #宜蘭腔南投腔海口腔通通不一樣 ,不是你們自以為的那種「台灣國語」。😔
4. 其實一開始知道 3Qi.tw 陳柏惟 今天質詢要 #使用立院首次建置的通譯,我是很開心的。可惜大概未事先與部長溝通,產生誤會。
我一直記得某一年去瑞士,參訪瑞士聯邦國會,導覽的國會官員告訴我們,瑞士是聯邦政府,26個邦有四種不同的主要語言,即使其中有一、二個語言使用者比例非常少,在國會開會時,依然同時使用四種語言,來自不同邦的國會議員,會使用自己邦的主要語言,其他人必須尊重,如果聽不懂,會有翻譯。
而瑞士的學童,幼稚園和國小時,是學習自己當地的地方語言和地理、歷史,待中學之後,才開始學習整個國家的地理、歷史及該邦主要通用語言。
語言是用來溝通的,應該使用大家方便溝通的語言,沒錯;但是使用母語應該是自然的,我們到此時依然需要爭論母語的使用時機、使用權限、使用範圍,甚至需要特別練習才能夠流暢使用母語(不同族群的母語均包括在內),我覺得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
這些依然是殖民統治的傷痕。
我們一起繼續努力修復它。
(照片來自台灣新眼界截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內政委員會今(25)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邱議瑩、李昆澤等18人委員共同連署提案之「現行國籍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修正草案,也已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針對現行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內政部長李鴻源質詢並要求相關部會盡快研擬修法方向,及早...
台灣新住民國家比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和家長們一起推動 #校園飲食健康與教育
#學校供餐法推動平台成立
今天我參加由 許菡芸 、 謝孟羽律師 以及 大享食育協會 等民間團體號召成立的「學校供餐法推動平台」成立記者會。
這是第一個 #以家長為主體,守護學校供餐(包含營養午餐),並且提出民間版專法的團體聯盟。
要讓孩子吃得健康、家長看得安心,要從學校開始,從教育著手。
之前在立法院我已經提出《#學校飲食教育法》通過一讀,以下跟大家報告我的版本重點:
✅成立 #統籌採購 校園供餐食材中心
日本地方政府依法設置「學校給食會」,統一購入校園供餐食材,再販售給當地學校。
非營利性質的單位,售價只需要包含原價以及必要倉儲、運送費用,不僅可以 #降低成本,還可以 #統一把關 食材的營養及安全。
✅具體規劃 #食材來源
學校供餐應該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同時促進地產地銷,鼓勵消費在地農產品,從制度開始把關食材來源與食品安全。
因此,我也非常肯定這次民間版本提及的:制定食材供給制度、確保鄰近新鮮的供餐機制。
✅增加 #學校專職營養師 的員額
參考日本的經驗,日本學生人數550人以上,就要聘1名以營養師;未滿550人,4校要合聘1名營養師。
反觀台灣,營養師對學生人數比大約是1:1200,相比之下日本營養師是我們的兩倍。
我的專法提出增加學校專職營養師的員額;而我也肯定這次民間版本提出:要明定公職營養師及廚工比例。
✅推廣 #多元飲食文化
台灣作為多族群的國家,包含原住民、新住民,飲食教育應該要包含多元文化。
讓孩子吃到不同文化、不同國家的飲食,也能邊吃邊學,更瞭解背後的飲食文化。
✅規劃 #減少剩食
目前學校營養午餐剩食情況非常嚴重,期待透過飲食教育、好的擺盤方式等具體措施,讓孩子了解營養的重要,也減少剩食。
不但讓孩子有好的教育、吃得健康,家長安心,也更環保。
#法制化很重要
就我了解,今年兒童節蘇院長宣布「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編列35億,補助偏鄉孩子享有同等飲食照顧的權利。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但是專法更加重要。
要有法律、有制度,無論哪個政黨執政,孩子在偏鄉或非偏鄉,都可以貫徹這些精神。
今天的記者會,由民間團體推出專法版本,這是重要的時刻。
我會持續在立法院努力推動我提出的 #學校飲食教育法;也在審查時,將民間團體版本的精神納入。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台灣新住民國家比例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晨搭最早班高鐵往台北。五點半站在左營站大廳,一直猶豫是否留在高雄見證海洋委員會打造的大型巡防艦「#嘉義艦 交船及 #新竹艦 下水典禮」?最後仍舊決定先行北上。
行經台中,想起昨天下午,立法委員湯蕙禎、立法委員 羅美玲和我,分別是客家、新住民、原住民女性立委,三人來到中科院航空所與漢翔公司考察。
國防自主是當今政策方向,「#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則是我國防工業的重要里程碑,若是能夠有機會見證這些時刻,真的是滿心感恩。
說實在,我過去對軍事國防毫無研究,基於目前國軍有近一成的比例是原住民族人,因此國防安全和國軍權益,也成為我必須關注的重點之一。
昨日透過參觀「#勇鷹號」高教機測評實況,感觸很深。想起三十年前我們開始了 #經國號 的自製,後來引進外機而停滯研發能量,然而如今再起,在既有的基礎上,看到能夠縮短研發時間得到如此成果,同時培育與保留了台灣航太研發的人才,我的內心十分感動。
「勇鷹號」、「嘉義艦」代表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理想的落實,真的,跟做人做事的道理一樣,只有自立自強,才能夠有條件與國際上其他國家攜手,維持國際秩序的穩定與安全的合作。
我們,可以;團結,共好!
台灣新住民國家比例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內政委員會今(25)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邱議瑩、李昆澤等18人委員共同連署提案之「現行國籍法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修正草案,也已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針對現行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內政部長李鴻源質詢並要求相關部會盡快研擬修法方向,及早落實保障移民權益。蕭美琴表示,現行國籍法為歧視性立法,因允許台灣人取得他國國籍時,可擁有雙重或多重國籍,但新移民歸化我國卻需先放棄原有國籍,這不僅是歧視待遇,在申請歸化過程中也易造成無國籍人士,因此政府應放寬並修正國籍法。
蕭美琴表示,台灣現行擁有雙重國籍的人不在少數,可大致分為三種情形;第一種情形例如總統的女兒可以自由地享有他國國籍甚至多國國籍而不需要被迫放棄台灣國籍,可以拿他國護照進出台灣甚至世界各地,但仍可以享受台灣國民同等的權利與義務;第二種為默認型的雙重國籍,例如中國籍人士僅需要使用戶籍證明申請歸化台灣國籍,同時仍可以使用中國護照自由暢行其他國家,然現行的國籍法並未能規範中國籍人士的國籍管理問題。第三種類型則是歸化我國的新移民,被迫放棄原生國籍,只允許其單一國籍。同屬中華民國國民,卻因歧視性立法,造就新移民面臨被迫放棄原屬國籍,並可能造成無國籍的問題。
蕭美琴表示,台灣社會移民人口越來越多,尤其婚姻移民來台的人口比例逐年增加,但許多新移民可能面對數個月甚至數年時間因依法放棄外國籍,在等待歸化期間成為無國籍狀態,影響其權益至深。蕭美琴認為,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新移民對台灣人口結構以及勞動市場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政府必須擬定一套更完整且友善的移民政策。蕭美琴進一步引用經濟學人報導表示目前因應全球化的發展,許多人求學工作的地點抑或者生活的地方都與原生母國有所不同,因為生活需求或是工作需要可能因此需要取得多重國籍,但這並不影響其對於母國的情感及連結,文章的結論更表示在全球化的時代中,多重國籍的發展是經濟自由主義發展的洪流中不可避免的趨勢。
然而檢討台灣現今的國籍法剝奪他人保留原屬國籍的權利,顯然不符國家發展需要,嚴重違背世界潮流,更限制了台灣國際化的腳步。蕭美琴委員更進一步呼籲以自由主義掛帥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可以積極針對現行箝制自由的法規及早做出修正調整,刪除第九條要求歸化者須放棄原國籍之規定。
此外,針對參政權部分,蕭美琴委員認為已取得我國籍者的新住民有權參與與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政策決定,不僅符合國民平權原則,也有助於社會進一步融合,因此現行法令對參政權的限制也應有重新檢視的空間。現今台灣的新移民對於台灣偏鄉的貢獻與付出甚鉅,其對於地方的公共議題不僅展現高度關心更期待有更進一步參與的可能性。然而現行法規仍剝奪新移民參政權,限制新移民參與公共政策的權利,顯然不符合民主國家的精神。在其他國家我們看到很多例證,諸如現任德國自民黨黨主席是越南裔的難民,更是現任經濟與科技部長; 近期我們也看到台裔美國人紐約主計長劉醇逸參選紐約市市長,在在都展現了民主國家對於多元社會的包容。因此,蕭美琴委員主張,國家不應該在國籍法上限制新移民參政權,相關配套法規應當於選罷法中修正調整。她也主張至少在地方層級的選舉,應放寬新移民參政的年限,讓新移民有均等積極参與地方公共事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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