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日(15日)聯合報民意論壇刊出前行政院長陳冲發表的「查水表不如自用一屋免稅」,看完後,完全無法認同。特寫篇文章回應於今(20日)刊登,聯合報下了標題「自用一屋免稅?房屋稅已經過低」(如下連結)。
回應文章最後一段也許過於敏感,被報社刪除,今補上如下:
令人好奇的是,為何陳前院長並無房地產專業,更非財稅學者,卻要多次提出減免房屋稅主張,甚至多次結合「台灣法學基金會」,針對房地產議題提出偏向房地產業者的主張?前陣網路傳來一篇「當法界與金融業開始看見「建商」的影子」文章,點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及「台灣法學基金會」的董事成員有許多建商,看完該文,內心非常沈重,希望這不是真的,只希望「天佑台灣」。
附上15日陳冲文章如下: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1/3087197
另外,附上「當法界與金融業開始看見「建商」的影子」文章如下:
https://www.google.com.tw/…/www.thenewslen…/amparticle/87971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09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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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學基金會建商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第四場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論壇 再度召開】
今(12)日共同與柯市長出席由本府都市發展局與都市更新處、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及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共同主辦【第四場「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論壇。該系列論壇已從去年開始定期舉辦,今天已是第四場,主要針對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實務推動經驗,如何透過公私協力以增進推行效能。柯市長、行政院張景森政務委員、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吳寶田理事長以及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理事長受邀致詞,本府更新處方定安處長、台灣銀行呂桔誠董事長、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于俊明秘書長以及臺灣科技大學建築系李威儀教授進行專題演講。內政部營建署柯茂榮專委、中國建築經理公司謝慧鶯副總經理、昇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簡伯殷總經理、仲量聯行股份有限公司趙正義總經理、台灣法學基金會謝哲勝董事長、立法院法制局陳耀東研究員、永春都更案自救會劉德玢會長以及本府都發局林洲民局長等則是共同出席進行綜合座談,就臺北市目前辦理都市更新工作面臨之困境及未來政策方針討論並發表意見。
柯市長致詞時提到,目前臺北市屋齡30年以上的房屋約有60萬戶,占臺北市房屋總量的67%。都市更新對於臺北來說是必要且迫在眉睫的,尤其這次花蓮發生強震所造成的建物倒塌,更加顯現了台北推動都市更新的必要性以及急迫性。市府曾於99年推動「老舊公寓更新專案」5年專案本來是要引導民間面對四、五層樓公寓老舊都更困難問題,試圖以「一坪換一坪」的增額容積,誘導民間建商願意進場整合難度較高的老公寓。但該專案已於104年落日,統計共79案申請但僅3案開工,成效相對有限;原因包括增額容積與無成本觀念,使民眾胃口變大,導致整合日漸困難;審議程序也很複雜,不易提升效率。目前民眾早已有都更意識,無需再以一坪換一坪當誘因,反而要宣導民眾建立成本觀念,面對防災都更的高度急迫性,應從提高審議效率,包括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續推168專案以及政府職能到位以公辦都更引動民辦都更等方面下手,才是加速推動都更的良方。
為此,柯市長一上任就指示市府組成了都市更新機制檢討專案小組,並於去年(106)的第一次論壇中提出7加1的改革要項,藉由每季舉辦都更論壇,持續發掘問題集思廣益,避免政府閉門造車,找到解決方法,並提出全方位、全流程的改革方案。今天是第4場論壇,透過前3次的論壇本府整合各公會及相關單位提供的意見,提出30+5項行動方案,目前皆已完成,我相信將能有效的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另外本府主要推動的蘭州斯文里公案都更案與永春都更民辦案也在今年有重大的成果,尤其是蘭州斯文里公案都更案,面臨的是等待將近半個世紀的窳陋整宅地區的再生,若能成功,對於北市未來推動都市更新將更有示範性以及激勵性的領頭作用,目前該案也預計今年五月開始拆除工程。
張景森政委致詞時也提到,都市更新這幾年受到嚴重的污名化,導致都更推動不易,其實都市更新是一種具完整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務,如何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讓政府、所有權人以及開發者三者的協力共同推動,讓此公共利益得以落實,是政府應該要專注改革的方向。經歷這一年的論壇舉辦市府提出了許多針對目前都更制度流程的改革方案,中央也積極的在進行都更條例的修法,相信透過台北市的都更推動寶貴實務經驗提供,未來都更條例的內容也將更為完善。最後,張政委也對本府積極推動「蘭州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案」以及「永春都更案再度開工」表示肯定。永春都更案在去年法院判決後已迅速重新完備都更程序,將於明日(02/13)重新復工;而蘭州斯文里公辦都更案,更是協助弱勢整宅地區重建的典範案例,也預定於本年3月起協助居民搬遷並目標訂於5月間,正式拆除重建。
我一直主張都市更新勢在必行,且實為城市發展公共建設必要的一環!台北市當下對於都市更新應為作為在於以下兩項:其一為發動「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引動公、私力量注入活水,為台灣現行都更制度修正其機制的困境。其二則是以政府職能到位運用公辦都更來引動民辦都更。本府會持續積極推動都市更新,並利用公私合夥的力量整合實務推動經驗,持續的改革都更流程效能,並加強政府職能,讓都市更新在台北市得以快速且穩定的落實,提升整體城市的環境品質以及災害應變能力,保障人民該有的舒適且安全之居住環境,並活化城市發展與推升經濟動能。
台灣法學基金會建商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偶然間在網路上看到這篇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文章「當法界與金融業開始看見建商的影子」(如下連結),相當驚訝!
深感建商深入金融業,再深入法學界,令人擔憂!也才了解前陣子為何「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及「台灣法學基金會」積極舉辦各種研討會關心當前不動產稅制、都市更新、國土規劃等議題,印象深刻的是他們強烈反對當前提高房屋稅的持有成本。
看了這篇文章終於能夠了解其背後立場,期待社會各界的關注,更期待公民社會的力量發揮。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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