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剩下最後幾天了
上禮拜三我跟小剪刀找了一些我們的LGBT朋友
希望透過他們,讓我們了解這個婚平公投,真正的當事者們心裡在想什麼
至於我想講的法律部分因為片長的關係
就在這邊用文字補上
我們沒有王雪紅的九億
只能靠大家的力量 把影片文章分享出去
讓更多人看到
(我這邊有10個伴侶盟的彩虹徽章,分享設公開,我會抽十個人送徽章)
1 為什麼專法是歧視?
關於為什麼婚平入專法是歧視這件事,網路上,電視上,甚至我們的前法務部長都出來講了說「專法並不是歧視」「如果專法就是歧視,難道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就是歧視嗎」「原住民族相關的法令難道都是歧視嗎
其實這種說法根本就是刻意扭曲跟偷換概念
從來沒有人說「只要專法就是歧視」
是不是歧視 要去看為什麼立專法這個「區分的理由」
為什麼會有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為什麼會有原住民族相關的保護法令
因為平等應該是 #立足點的平等 #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因為身心障礙者 因為原住民 在某些部份特別弱勢
就像一群人要比跳高
結果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就是特別矮
所以我們幫它墊個箱子 讓他跟出發點其他參賽者一樣高
讓他們在同樣的條件下 跟大家一起參加比賽
一般身心健全的人或是非原住民享有的權利
他們全部都享有
當然不是歧視
但我們目前主張的同志婚姻入專法是這樣嗎
同婚專法的區分理由是什麼?
判定是不是歧視很簡單。你跟我講,理由是什麼?
目前聽到的理由就是 哎呀同性戀就不一樣啊為什麼要來用我們異性戀的法律
唉喔同性戀自己弄專法就好了 幹嘛侵害我們異性戀的權利
甚至法務部長羅瑩雪還出來說 不能為了少數人,造成大多數人不方便。
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有群身高一樣的人想來玩跳高比賽
你跟他說唉喔不行喔 這個你跟我們就是不一樣喔
你來參加我的比賽我覺得很不好不方便
所以我們不想讓你來參加這個比賽
你自己去旁邊玩
這個前提就是已經把人分了階級
有人可以享受婚姻制度保障 有人不行
理由是什麼
說不出來 就是不一樣
就跟黑人想上廁所 白人說喔喔尿尿可以喔你要去上黑人的廁所
理由是什麼不都是人 不管啦就膚色不一樣
這個叫隔離但平等
一種假的平等 真的歧視
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中裁決:由於「#黑白隔離政策表示黑人低劣」......由於受所述種族隔離之害,已被剝奪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與平等保護條款所保障的權利。從此取消了教育的隔離政策。「隔離但平等」終究被認為根本沒有落實平等,只是假平等之名行歧視之實。
這是1954年的美國
而今天 2018年的台灣
我們在公投 要設立一部號稱隔離但平等的同性婚姻專法?
然後堂而皇之的說 這不是歧視啦 這是在保護少數 這是愛妳們的表現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更何況
大法官的釋憲文已經認為
因為性傾向而使同性戀不能適用婚姻制度 是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結果今天認為同性婚姻不能入民法 難道不就是因為性傾向嗎
這樣的專法
真的符合大法官解釋的意旨嗎
另外一種更不可思議的說法是
「因為立專法的立法技術比較簡單,所以應該立專法,入民法太浪費社會資源」
先假設立專法真的比較簡單好了
當我們修改或是設立一套新的法律
會去考量立法技術簡單還是困難的前提
應該是不管簡單還是困難的立法方式,立出來的法律「#法律效果是是一樣的」
但是現在專法就是會有歧視的疑慮
怎麼會因為「啊因為立專法比較簡單所以我們立一個帶有歧視異位的專法沒關係的啦不然好浪費社會資源」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如果入民法才是真正落實婚姻平等的方式
不管立法技術上多困難,要改多少法條(其實也真的沒有很多,公司法大修修到他媽都認不出來了還不是照修?)
#都應該要做
要考量立法技術跟難易度
不然婚姻制度整個廢掉最快最公平?
2 同性婚姻可以收養小孩嗎?
另外我想很多人會反對直接入民法的原因
有大部分是因為「收養小孩」這部份
我聽過很多理由
是因為覺得哎呀 同志家庭領養的小孩吼 會被歧視啦 這樣不符合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啦 母湯啦 哼哼哈哈諸如此類
1957,美國小石鎮的州長因為嚴重種族歧視,拒絕讓黑人進入學校,
當時美國的作法是「唉喔黑人小孩上學喔會被歧視啦 這個很可憐啦」
所以不讓黑人上學嗎
不是
美國總統艾森豪為了讓小石鎮的黑人學生順利進入學校,派出軍隊持槍護送黑人學生上學
2018年的台灣
你跟我說因為有一群懷有惡意的人
會去欺負、霸凌、歧視同志收養的小孩
所以我們應該要用法律剝奪同性戀者收養小孩的權利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法律應該要走在前面,當我們用法律禁止同志收養小孩
理由是「因為會被歧視」
那我告訴你 這個歧視永遠不會消失
因為等於是法律默許的歧視的存在
或者是有人說同志收養小孩都沒有配套
怎麼會沒有配套 性平教育同志教育不就是配套
(說同志收養小孩沒配套不如去怪異性戀沒戴套不然哪來那麼多被棄養的小孩)
政府就已經提出政策要教孩子們懂得尊重包容不同性別氣質跟性傾向的人
結果護家盟把他扭曲成教性氾濫 然後跟我說喔喔我每一次都沒有配套 每一次喔(郭大衛貌)
母湯阿捏
更何況我想很多人不知道
根據台灣現行法規跟實務
單身的同志現在在台灣是可以收養小孩的
而且也已經有同志在表明自己是同志的情況下 收養成功
如果禁止同性伴侶收養小孩將導致荒謬的結果
何以同志單身時可以收養小孩
結果結了婚反而不行了?
何況並不是禁止收養 就不會出現「同性家庭有小孩」這種狀況
可能會有雙性戀帶著原本異性戀婚姻中產生的小孩跟同性結婚
可能會有同性戀伴侶 透過人工生殖的方式 孕育小孩
這種情況下
如果禁止同性婚姻收養小孩
只會造成這些孩子沒有辦法透過收養制度 享受完整的雙親的親權
今天這些朋友只是性傾向跟性別認知跟多數人不同
他們要求的只是跟大多數人一樣享有婚姻制度的保障
同樣身而為人這是他們應得的
這不是恩惠 不是施捨 更不是羅瑩雪部長講的「我也很同情」
同性戀不可憐 誰需要你同情?
需要的是是同理心
什麼同理心?
就是簡簡單單的
我們都是一樣的人 享一樣的權利盡一樣的義務
沒有多沒有少
這不是「異性戀給他們的」
這是他們應得的
就這麼簡單
如果你也認同我的看法
1124
請記得回家投票
10 11 12請投反對
14 15請投同意
我們真的就差最後這一點點
就最後這麼一點點
最後謝謝小肆 謝謝糖糖 浩浩 維維(聽起來怎麼像一個童星團體)還有小剪刀
謝謝你們無償的幫忙
再次謝謝你們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的全文其實很想寫羅瑩雪部長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您也是律師出身難道你都忘記我們發過誓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還是說當了部長律師的事就算了
台灣 為什麼 要 卡 單身 生殖法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投剩下最後幾天了
上禮拜三我跟小剪刀找了一些我們的LGBT朋友
希望透過他們,讓我們了解這個婚平公投,真正的當事者們心裡在想什麼
至於我想講的法律部分因為片長的關係
就在這邊用文字補上
我們沒有王雪紅的九億
只能靠大家的力量 把影片文章分享出去
讓更多人看到
(我這邊有10個伴侶盟的彩虹徽章,分享設公開,我會抽十個人送徽章)
1 為什麼專法是歧視?
關於為什麼婚平入專法是歧視這件事,網路上,電視上,甚至我們的前法務部長都出來講了說「專法並不是歧視」「如果專法就是歧視,難道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就是歧視嗎」「原住民族相關的法令難道都是歧視嗎
其實這種說法根本就是刻意扭曲跟偷換概念
從來沒有人說「只要專法就是歧視」
是不是歧視 要去看為什麼立專法這個「區分的理由」
為什麼會有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為什麼會有原住民族相關的保護法令
因為平等應該是 #立足點的平等 #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因為身心障礙者 因為原住民 在某些部份特別弱勢
就像一群人要比跳高
結果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就是特別矮
所以我們幫它墊個箱子 讓他跟出發點其他參賽者一樣高
讓他們在同樣的條件下 跟大家一起參加比賽
一般身心健全的人或是非原住民享有的權利
他們全部都享有
當然不是歧視
但我們目前主張的同志婚姻入專法是這樣嗎
同婚專法的區分理由是什麼?
判定是不是歧視很簡單。你跟我講,理由是什麼?
目前聽到的理由就是 哎呀同性戀就不一樣啊為什麼要來用我們異性戀的法律
唉喔同性戀自己弄專法就好了 幹嘛侵害我們異性戀的權利
甚至法務部長羅瑩雪還出來說 不能為了少數人,造成大多數人不方便。
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有群身高一樣的人想來玩跳高比賽
你跟他說唉喔不行喔 這個你跟我們就是不一樣喔
你來參加我的比賽我覺得很不好不方便
所以我們不想讓你來參加這個比賽
你自己去旁邊玩
這個前提就是已經把人分了階級
有人可以享受婚姻制度保障 有人不行
理由是什麼
說不出來 就是不一樣
就跟黑人想上廁所 白人說喔喔尿尿可以喔你要去上黑人的廁所
理由是什麼不都是人 不管啦就膚色不一樣
這個叫隔離但平等
一種假的平等 真的歧視
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中裁決:由於「#黑白隔離政策表示黑人低劣」......由於受所述種族隔離之害,已被剝奪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與平等保護條款所保障的權利。從此取消了教育的隔離政策。「隔離但平等」終究被認為根本沒有落實平等,只是假平等之名行歧視之實。
這是1954年的美國
而今天 2018年的台灣
我們在公投 要設立一部號稱隔離但平等的同性婚姻專法?
然後堂而皇之的說 這不是歧視啦 這是在保護少數 這是愛妳們的表現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更何況
大法官的釋憲文已經認為
因為性傾向而使同性戀不能適用婚姻制度 是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結果今天認為同性婚姻不能入民法 難道不就是因為性傾向嗎
這樣的專法
真的符合大法官解釋的意旨嗎
另外一種更不可思議的說法是
「因為立專法的立法技術比較簡單,所以應該立專法,入民法太浪費社會資源」
先假設立專法真的比較簡單好了
當我們修改或是設立一套新的法律
會去考量立法技術簡單還是困難的前提
應該是不管簡單還是困難的立法方式,立出來的法律「#法律效果是是一樣的」
但是現在專法就是會有歧視的疑慮
怎麼會因為「啊因為立專法比較簡單所以我們立一個帶有歧視異位的專法沒關係的啦不然好浪費社會資源」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如果入民法才是真正落實婚姻平等的方式
不管立法技術上多困難,要改多少法條(其實也真的沒有很多,公司法大修修到他媽都認不出來了還不是照修?)
#都應該要做
要考量立法技術跟難易度
不然婚姻制度整個廢掉最快最公平?
2 同性婚姻可以收養小孩嗎?
另外我想很多人會反對直接入民法的原因
有大部分是因為「收養小孩」這部份
我聽過很多理由
是因為覺得哎呀 同志家庭領養的小孩吼 會被歧視啦 這樣不符合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啦 母湯啦 哼哼哈哈諸如此類
1957,美國小石鎮的州長因為嚴重種族歧視,拒絕讓黑人進入學校,
當時美國的作法是「唉喔黑人小孩上學喔會被歧視啦 這個很可憐啦」
所以不讓黑人上學嗎
不是
美國總統艾森豪為了讓小石鎮的黑人學生順利進入學校,派出軍隊持槍護送黑人學生上學
2018年的台灣
你跟我說因為有一群懷有惡意的人
會去欺負、霸凌、歧視同志收養的小孩
所以我們應該要用法律剝奪同性戀者收養小孩的權利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法律應該要走在前面,當我們用法律禁止同志收養小孩
理由是「因為會被歧視」
那我告訴你 這個歧視永遠不會消失
因為等於是法律默許的歧視的存在
或者是有人說同志收養小孩都沒有配套
怎麼會沒有配套 性平教育同志教育不就是配套
(說同志收養小孩沒配套不如去怪異性戀沒戴套不然哪來那麼多被棄養的小孩)
政府就已經提出政策要教孩子們懂得尊重包容不同性別氣質跟性傾向的人
結果護家盟把他扭曲成教性氾濫 然後跟我說喔喔我每一次都沒有配套 每一次喔(郭大衛貌)
母湯阿捏
更何況我想很多人不知道
根據台灣現行法規跟實務
單身的同志現在在台灣是可以收養小孩的
而且也已經有同志在表明自己是同志的情況下 收養成功
如果禁止同性伴侶收養小孩將導致荒謬的結果
何以同志單身時可以收養小孩
結果結了婚反而不行了?
何況並不是禁止收養 就不會出現「同性家庭有小孩」這種狀況
可能會有雙性戀帶著原本異性戀婚姻中產生的小孩跟同性結婚
可能會有同性戀伴侶 透過人工生殖的方式 孕育小孩
這種情況下
如果禁止同性婚姻收養小孩
只會造成這些孩子沒有辦法透過收養制度 享受完整的雙親的親權
今天這些朋友只是性傾向跟性別認知跟多數人不同
他們要求的只是跟大多數人一樣享有婚姻制度的保障
同樣身而為人這是他們應得的
這不是恩惠 不是施捨 更不是羅瑩雪部長講的「我也很同情」
同性戀不可憐 誰需要你同情?
需要的是是同理心
什麼同理心?
就是簡簡單單的
我們都是一樣的人 享一樣的權利盡一樣的義務
沒有多沒有少
這不是「異性戀給他們的」
這是他們應得的
就這麼簡單
如果你也認同我的看法
1124
請記得回家投票
10 11 12請投反對
14 15請投同意
我們真的就差最後這一點點
就最後這麼一點點
最後謝謝小肆 謝謝糖糖 浩浩 維維(聽起來怎麼像一個童星團體)還有小剪刀
謝謝你們無償的幫忙
再次謝謝你們
#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的全文其實很想寫羅瑩雪部長你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您也是律師出身難道你都忘記我們發過誓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還是說當了部長律師的事就算了
台灣 為什麼 要 卡 單身 生殖法 在 謝金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的二姑姑,今年八十多歲的硬朗歐巴桑,是一個禁忌超多的人,例如現在快過年了,平常他都跟我阿媽一起吃住,照顧阿媽的生活起居,她自己的家,不過位於距離奶奶家騎腳踏車十分鐘內的距離。但過年期間,若非初二她是一定不會出現的。因為她認為,嫁出去的女兒若是在大年初一出現在娘家,會給娘家帶來不幸。非常非常地堅持。事實上我們全家族除了她以外沒有人這麼認為過,我阿媽(一百歲)每次都說,「不知道他那些無師自通的禁忌從學來?我從來沒教過他那些。」此外,過年期間除了二姑姑以外,其他的姑姑倒是川流不息地到阿媽家。二姑姑對於其他姑姑多年來從來沒遵守過這些禁忌也從來沒有什麼事發生,似乎並不認為是禁忌毫無意義的反證,她認為該遵守是該遵守的,他在盡他的本分。
每一個拜拜或祭祖的節日,她會凌晨四點起床準備各式祭品,到了清明節她在家裡從天沒亮就開始準備包潤餅的材料直到中午,但掃墓的人回到家裡,她立即不忘從哪拿出不知何時準備的榕樹葉或什麼其他的葉子包在紅包袋裡,塞給剛進門的人。多年來,二姑姑多多少少因為各式各樣的禁忌成為家中的笑柄,大家不能理解她的固執,她把自己弄得這麼疲累的源由,以及她表達愛的方法。我們年輕一輩,氣他看輕女人,氣他各式各樣重男輕女的作法與言論(例如他總是叫我要回台南當老師,絲毫不顧本人所學是法律,連當老師的資格都沒有)。這些有意無意的嘲笑,連帶使大家對她付出,總是有意無意地漠視。
過去六年,我在進行一個「成為天主教友的動作」,盡可能努力去追尋,去開放,也去等待。這段期間給了我一些寶貴的資產,其中之一是讓我貼近、經歷「相信神」這一回事,同時,對於他人不同的生命歷程跟相信其他眼睛所看不到,與現實經驗相反且無法驗證的事物,有了同情的理解。我知道二姑姑是在為她相信的事物用他能力所及最好的方式去表達他的愛,當我感受到這一點,我沒辦法再認為他只是一個固執迷信的人。畢竟她從來沒有要求我們做她所做的,她忍耐別人的嘲笑,但作自己認為該做的。
有些基督徒會說,她還不認識耶穌,所以有許多的害怕(甚至是受了罪惡權勢的掌控)。這種說法,我覺得很好笑,難道是因為認識了耶穌使你變得那麼高傲嗎?在我看來二姑姑跟許多基督徒之間的心理距離,比基督徒跟我之間的心理距離,還要近得多了。我並不認為相信任何宗教都一樣,但我打從心底認為我必須真正地尊重他的敬虔,對她基於禁忌而我不能相信的事情,即使我必須拒絕,也必須盡可能溫柔地拒絕。
信仰總有那樣一吋是不能驗證不能言說不能檢證的部分,面對這個界線,我們該在何時、基於什麼,而能肯定地說我能相信什麼(而不只是別人告訴我該相信什麼),讓這個信念與力量改變自己,有那樣地強度為這個信念與力量而生活與死去,而同時,不成為一個狂徒?特別是對那些不跟你分享同一份信念的人來說?這些問題,在教會內始終糾纏著我,但我視之為天主教會所給我的美好資產。它所傳述的信仰給我一個體會別人相信什麼的視野;同時給我一個深刻的內在挑戰,挑戰我在一切看似絕望的表面下有勇氣相信希望的訊息,它責成我有勇氣承諾每一刻都基於真正的尊重溫柔地待人,它邀請我練習有勇氣去體會他人的受苦,同時把自己跟他人的命運連接起來,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我的責任,它也給我勇氣去接受失落,擁抱未知,對於不能控制的一切隨遇而安,它給許多詞彙全新的意義:平安,喜悅,愛,受苦,犧牲與死亡,並藉之擴展生命的向度。
在這一切之後,竟也到了教會與信仰相互道別的時刻了。這個教導我如何進入他人生命的教會,終究與我彼此錯過。
幾天前,天主教會台灣主教團公布了一封牧函,針對多元成家草案表正式的意見。在我眼裡,這封牧函是在說:
如果你眼睛沒瞎,一定會看到只有男女才能生殖養小孩,這件事既然放諸四海皆準,那情況必不單純,當中一定非有神聖的意涵不可,這個意涵就是只有男女才能有婚姻。至於那些覺得自己沒辦法跟異性結合的,抱歉,不管你們怎麼假裝,都只是異性戀婚姻拙劣的仿製品,法律怎能給你錯覺,讓你誤會你可以像我們一樣過著生養眾多又神聖的婚姻生活呢?這種給你錯覺的法律我們是無論如何要反對到底的。至於你們的出路,其實神對你們超好的,你們特別被選來用一種特別的方式當聖人,你只要終身守貞,也是可以上天堂的。就降~不要想太多了~~揪瞇,愛你喔
本來錯愕是有一點,不過想到這是個連「論保險套使用之倫理學」,都研究得好像有那麼回事的團體,頓時釋懷不少。
我不太曉得那種張開眼睛看一看就可以看到道德律的看法,在天主教會內有多主流(大概是很主流),但它先天上是幾乎很難不流於恣意亂看(跟亂不看)以及胡亂安派這個或那個意義的活動。總之,因為你有解釋的話語權柄,你看你想看的,賦予那個現象你想給予的意義(或者謙遜一點你認為神在當中所給的意義),至於其他也可以閉眼不看。我們旁人因為沒有那個權柄,所以即使我們想指出,我們看到同志是自然地被生在世,不是基因改造創造出來的,所以同志活著的自然事實,也代表著道德上,他們必須有權成就身為同志自然而然所需要、以度過有尊嚴而圓滿生活的一切,包括家庭與婚姻在內(無論任何法律形式)。教會只覺得我們看錯了,它決心它只能讀出另一則道德律,亦即同志必須在伴侶這個面向上被剝奪,藉由這樣的受苦與挑戰來滿全生命。
同志是一群什麼樣的人呢?天主教會似乎理解成對同性有性傾向的人,然而,性傾向不是一些抽象概念,並不是在真空中憑空恣意決定出來的,它是在生活中被體驗,在與人的互動中被經歷,在追尋中明瞭。它經常是有對象的,也絕對飽含個人經驗的肌理,性傾向不是分類的空洞標籤,供你做一些無關痛癢的嘴砲練習,它是你跟我真實歷經的生活,在其中你才能瞭解關乎自己相當重要的事。試想,當你體驗了經歷了互動了,愛了被接納了被拒絕了快樂了心碎了,你甚至建立起自己與彼人的生活了,因為這樣你才成為你自己,然而在你以時時刻刻的個人歷史築起關乎自己的一切時,教會站在身後哼哼一聲,說你的體驗是罪,催促你過獨身而神聖的生活,彷彿那些處於你生命核心的經驗,只是一件髒掉的外套,你可以把它剝除殆盡而仍舊是你自己。當然,獨身是一個高貴的選項,一個異性戀選擇婚姻或者獨身都值得被祝福,但二者絕對不會是相同的人生,對於同志被剝奪掉的那一半可能,教會哼哼一聲表示不好意思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你竟然會被創造成這樣,但這是你的命。
教會不能容忍同志的性,不過慈愛開明的教會也指出,只要沒有性就不是罪。天主教會對我來說最大的迷團之一是對性的深深執迷,即使運用最狂野的想像力,也常沒無法預料這個或那個小事情會被耗費鉅資討論到這樣細節。可是,拋開我個人想像力與智力的侷限不談,我願意相信這是因為(異性間的)性對教會而言有著深刻而豐富的意義。即使沒有教會教導,這不也是許許多多人充滿人性的共通體驗?生命因為性而變豐富、變深刻、變溫暖、變有趣,當然性也可能是狂暴、傷害,挫折,冰冷而黑暗,或者其他其他,但無論如何,在個人的層次,性不可能是神聖與墮落的二分,它對個人的意義也無法被教會所獨攬。但那個給予性很多意義、耗盡心力長篇大論的教會,面對同志,性的意義只稀薄到剩下縱慾一種,所以最好(而且可以)「改」掉它,像是改掉夏天三天不洗澡(只是因為懶)的壞習慣。但對同志而言,那對個人充滿意義的旅途才剛剛要展開,當然,那是教會的地圖邊緣(標示為地獄谷)之外,再也畫不出的路徑。
同志是跟同性發生性關係的人,但同志不等於一些性關係。性關係對同志很重要,因為不說別的,同志正因為這些性關係被歧視,被看輕,但也為它奮鬥為它自在為它驕傲(如果你覺得人幹嘛那麼無聊為性驕傲,那是因為你的性不需要奮鬥,不能讓你自我實現,也未曾給你過任何力量與自由,那是你個人的損失,請不要怪別人過份張揚),性對同志充滿了自我發現與政治性,既是私人的也是公共的,可是性也不是全部。然而教會先把同志的生命簡化成一些關乎縱慾的性問題,再提出它的解藥是禁欲的神聖生活,這好像先把媽媽這個身份壓縮簡化成生理上懷孕過的女人,再指出媽媽這群在職場上如果有任何關於育兒與母職的衝突與痛苦,結紮就是答案。
同志懂愛。這竟需要解釋嗎?(需要的話也太令人吃驚了吧!)教會說神的愛如何被人理解與感受?很大一部份是透過身邊的人,透過我們的家人,朋友,愛侶,父母,孩子,透過愛與被愛,透過與愛相關的傷痕,渴望,焦慮與喜悅。一個人若是同志,那麼他很大一部份對愛的學習與體驗來自對同性的愛,這是一個無可阻擋的事實,但所有夠深刻的愛都教導我們關乎愛的本質(的一部份)--而這不正是教會所說,神的本質?同志如果可以體驗神,那麼就是以同志的面貌,同志的生命,同志的經歷去體驗;同志如果可以愛神,那麼就是以身為同志的全心全靈全意去愛,叫同志去愛神,但不准以透過身為同志的經歷與體驗去愛,正猶如叫一個父母去愛神但要以假裝自己從來沒有生過小孩的方式去愛。
「志在普世」的教會,不會放棄它及於普世的愛。它是如此愛同志,愛到它不能容許同志誤會自己竟可以過像異性戀一樣體面地生活,一樣選擇伴侶, 一樣與人相互扶持終老,連帶一定要抵制立法到底。這彷彿是在說,教會不樂見非婚生子女,所以連帶我們不能有讓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平等的法律,以免有人誤以為沒婚姻生小孩也OK。(如果你要辯解非婚生子女不能選擇爸媽,那我也只好指出同志也沒有跟上帝訂過同性性傾向包裹)法律老早就是一個很複雜的制度,分殊的專業,誰可以買保險給誰,誰可以跟誰一起報稅,誰可以把哪一部份的財產分給誰,誰可以幫誰簽什麼文件,誰可以辦信用卡給誰,誰可以跟誰一起辦簽證……不過教會堅信自然的道德律有它樸素的美感,可以指導普世的同志在那些細細瑣瑣的事情上該如何處理。答案就是:不必處理。教會要你自己獨身,永遠獨身,它不要有任何制度讓你跟別人長久共同生活的生活有任何便利,以免這個選項變得太吸引人。對那些不聽話硬要跟別人交往還生活很久的人只好讓他們吃點苦頭(順便測試一下他們是不是真愛,能否百折不撓)。至於不能成家又理應單身的同志老了以後該跟誰終老呢?或許現在修道院很空所以教會有信心它可以負擔起照顧這些人身心的責任。
同志關係,無論如何立法,教會說,終究是一個仿冒異性戀婚姻的劣作。我忍不住想起了幾對我所認識的同志伴侶,沒有過年時誰到誰家過年的爭執與心結,沒有誰主內誰主外的緊張,沒有誰堅強誰柔弱的預設,沒有婆媳問題,沒有小孩,所以是家中其他老小主要的照顧者,在工作中沒有請婚假或產假(或小孩怎麼了的假)的危險的好員工,永遠到婚禮上包有去無回紅包的好朋友,永遠不能申請成家貸款的好國民,他們有些甚至不勞國家麻煩,自己到國外或者連名分也不求地安排好終身大事,忠誠而相愛綿長。有些報導紀錄有人怎樣在敵視的社會氛圍中相愛相手超過半世紀,有人如何懷裡抱著另一半靜靜陪伴他死去。是啊,這些同志仿冒出來的婚姻如此拙劣,乃至超過了異性婚姻在當代所能展現的力度與面貌,教會只好否認它們就是婚姻(或者任何值得尊敬的關係),我沒有看過比這更狂妄的謙卑。
所有法律上的事情個人都可以盡量想辦法安排解決。但教會在這封牧函裡做得最棒的是,它送給同志一封情書,當中寫滿了我恨你(或者更糟的:我完全不在乎你)。你不可能說「我愛黃種人,不過皮膚黃是罪(如果你可以把皮膚脫掉的話,你就是一個很棒的人了)。」然後期望別人理解你的愛。宗教屬於主教,宗教屬於倫理中心,宗教屬於看到了就知道什麼是罪的「視力超群人士」,諸位鈞座閣下守在門口說:要過這道門嗎?來吧,剮去你一半的身體你的眼及你的心(可以以上天堂喔),在同志的自我與內心先因為通過教會窄門(不是天堂窄門)上的利刃而切割得破碎,流血,哀鳴,虛弱不堪的時候,教會又像英雄一樣站出來說要給你救恩,要照顧你的內心和靈魂,這是教會讓人無福消受的愛。
目前的民法,長得不是很像教會對婚姻的想像,經濟社會條件事實上有許多地方是在撕裂教會對家庭的理想,不過教會對那些不像的部分倒還蠻隨遇而安,對於叫員工肝腦塗地地工作不能回家的雇主,對把感染愛滋的新住民媽媽遣送出境、把人家的房子拆了叫人家破人亡的政府,沒有過一點像樣的譴責。倒是恰好在近二十年的短暫歷史時點上,剛剛好有一夫一妻制度巧合地肖似教會婚姻,於是教會緊緊抓住這個偶然,認為這個法律必須永恆地凍結,不能為這一代及下一代社會成員的需要服務,因為當中有許多是教會認為不值得那樣被服務的人們。至此,我體驗如何成為天主教友的實驗該可以告一段落了。我的二姑姑是迷信嗎?或許,但她辛苦自己服務他人。教會呢?它在婚姻中看到不可動搖的神聖意義,於是秉持謙遜,慈愛和超凡的視力所看到的真理,它決心別人必須受苦,號召教友參加這個讓他人受苦的事業。
我只是一個渺小的生命,在世上有限光陰中,力圖過尊嚴的生活,人生苦短爭辯無益,我即轉向啟航,但奉勸教會疼愛教會內不會轉頭離去的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