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升溫,很多孕婦為減少進出醫療場所,詢問我是否一定每次產檢都要去。也有上一胎在歐美產檢的媽媽,好奇為何台灣產檢次數多國外接近一倍,到底該做幾次才對?
其實,關於孕期應該產檢幾次各國婦產科醫學會並無共識,因為這個問題不單純是醫學考量,還涉及各國民情、公共衛生政策,以及醫療資源是否充足。但我一直認為產檢次數不能和母嬰照顧品質劃上等號,關鍵應該重要檢查不能遺漏,且讓孕婦充分了解各種茲炫。以下我就單純以醫療實務面思考,歸納出「必做」的產檢提供給媽媽們參考
1.懷孕初期:驗出兩條線後,不用立刻去診所確認。
當月經延遲、懷疑懷孕時,只要用驗孕棒測試出兩條線,就代表你懷孕了。很多人會特地去診所再確認一次,其實並不需要,因為醫師用的驗孕試紙也沒有比較準。
如果沒有出血合併腹痛,我會建議第一次的產檢可等到驗孕發現懷孕後的二~三週,也就是第7-8週、懷孕兩個月左右時。這時的檢查最主要的目的是透過超音波確認著床位置、排除是否為子宮外孕,並確認胚胎的心跳。
2.懷孕中期:評估胎兒染色體、胎盤功能與器官異常風險的評估
接下來可在12週時去做幾項重要的產檢。包括國健署提供的產檢:貧血、B型肝炎帶原、梅毒愛滋病,以及自費項目如初期唐氏症與子癲前症篩檢可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胎盤功能差的風險,這些都可在12週時一次完成。
若有需要做羊膜穿刺,16週就可再安排一次產檢。
接下來兩個月,如果要去產檢,則應該是用來安排高層次超音波與妊娠糖尿病檢測。前者可檢查胎兒重要器官(心臟、腦部、內臟、五官)的發育,若有異常可和醫師討論是否考慮終止懷孕或是需轉診去有小兒外科、小兒心臟科的醫學中心追蹤。後者則是藉由檢測血糖評估媽媽飲食狀況,避免高血糖造成巨嬰、提高早產風險的機率。
3.懷孕後期:確認生產方式、胎兒成長曲線
若中間都沒有特殊狀況,就是等32-35週時藉由超音波確認胎位,同時確認胎兒腦部與骨頭之發育。並進行乙型鏈球菌採檢。最後就可等到38週時,目的是與醫師討論生產計畫、確認生產方式。醫師會監測孕婦血壓、超音波來評估胎位和體重、綁胎兒監視器確認胎盤功能及宮縮狀況,綜合評估是否適合自然產。
以上是針對低風險的一般孕婦,若是已被診斷胎盤功能不良、胎兒生長遲滯,子癲前症、子宮頸閉鎖不全或有重大內科疾病的孕婦,產檢次數就得個案調整,有些狀況甚至需要一週看一次。
*產檢越多次胎兒不必然越健康
講到這一定會有人好奇,產檢那麼少次、照音波次數也變少,那該如何追蹤胎兒健康呢?
必須澄清,其實確定心跳後,除了初期唐氏症篩檢、高層次超音波,及八個月時確認胎兒體重胎位外,就算每月產檢也不需要每次都照超音波。因為重要器官的發育已經在高層次超音波時確認,其他次的超音波檢查並沒有很大的臨床意義,主要是為了讓爸媽可以藉由寶寶的影像增加親子連結感。
那胎兒體重呢?其實懷孕30週前除非胎盤功能異常,胎兒體重差距都很小,又有量測誤差,預估體重的意義也不大。且但其實30週後就算落後或超前平均值,也不會影響胎兒健康,更何況胎兒的體重也不是靠孕期飲食或任何外力就能輕易改變。
**三個月前少量出血、生理性宮縮不必急著就醫
也有媽媽詢問,那最近如果遇到出血、宮縮或是胎動減少,到底要不要就醫呢?不管有沒有疫情,其實答案類似:
出血以週數來區分,因未滿三個月約有四成孕婦會出現著床性出血,若量不多、呈咖啡色,未必需要就醫。我也要重申,這個階段就醫主要是為了安心,不太會影響結果,沒有所謂延誤就醫的問題。好比曾有懷孕九週的女生半夜有點狀出血,隔天看門發現胚胎萎縮沒有心跳非常內疚,但即使出血當下她就衝來急診,也無法讓萎縮的胚胎重新發育,大可不必自責。超過三個月,著床性出血比例慢慢下降,這時若有鮮紅色、頻繁出血甚至合併腹痛,為了排除子宮頸閉鎖不全、子宮頸息肉,則需立即就醫。
至於宮縮,有時可能因血液循環變差、身體缺水導致,如沒有規律且沒合併腹痛,可先補充水分、躺床休息,改善後就無需就醫。再來就是,懷孕六個月前本來就未必會有胎動,尤其是當天氣冷或媽媽較疲勞時,胎動更不明顯實屬正常。除非懷孕週數已經超過六個月,進食搖晃後肚子後,胎動都還不明顯才需要回診確認狀況。
前陣子為了改善少子化,政府主張增加產檢補助次數讓媽媽能放心懷孕,雖說立意良善,但我卻認為產檢次數和媽媽的安心感未必成正比,很多媽媽甚至和我反應,每次產檢聽到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吃,又被念體重增加太多,胎兒小了一百克,越看越焦慮。
相反的,也有媽媽表示非常期待產檢,看到醫師的臉就感到無比安心,聽到胎兒的心跳,和醫師的一句「都沒問題」就無比療癒。因此要讓女生更放心懷孕做一個「不焦慮」孕婦,與其一昧增加產檢次數,倒不如思索如何促進醫病溝通互信,把產前衛教做得更確實才是更根本的作法。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台灣 終止懷孕 在 BeautyExchange.com.hk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女神陳妍希、張書豪同鳳小岳日前就接受咗我地嘅訪問,大談今次拍攝《跟你老婆去旅行》嘅趣事!
#be_celeb #跟你老婆去旅行 #陳妍希 #張書豪 #鳳小岳
___
💕立刻訂閱Be Telegram頻道: http://t.me/be_hk
💕立即Follow 我哋IG:instagram.com/be_hk/
💕訂閱YouTube Channel:youtube.com/beautyexchange
💕搶先睇Be資訊可以喺網頁版cover photo下方,㩒『Following』按鈕之後㩒『See First』
___
更多人氣話題:
👉陳柏宇老婆符曉薇第二胎患罕見愛德華氏症 忍痛終止懷孕:唔會再有呢個信心懷孕
https://bit.ly/3tg4QL3
👉劇集有內地品牌植入廣告惹爭議 宋仲基代劇組向外界道歉
https://bit.ly/3h2bp1n
👉直指「永不結婚」只是誤會! 阿嬌無奈澄清:對愛情依舊有期望!
https://bit.ly/3emCv1I
台灣 終止懷孕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婦女新知基金會 聲明稿】
莫以保護女性健康為名,控制女人的自主權與人生
--回應人工流產強制思考期與強制諮商公投提案
3月27日上午中選會舉辦聽證會,審理由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強制六天思考期及強制諮商』的公投提案。對此,長期關注女性健康、生育及身體自主權的婦女新知基金會主張,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公投案只是假借保護女性健康的名義,實際上打算以增加程序障礙的方式,阻礙女性進行人工流產。本會認為,限縮中止懷孕條件,將惡化懷孕婦女的處境,因而本會堅定反對本公投提案。
本會同時就此公投聽證會的進行提出以下之批評與建議:
一、公投聽證會應邀請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參與,而非邀請具有特定宗教立場的團體代表女性發言。
二、政府相關單位出席聽證會及電視轉播的意見發表會,除報告過去討論與歷程外,應清楚地說明政府就人工流產議題的政策立場,展示施政者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三、政府相關單位應公開向社會釐清,公投案以降低墮胎率為理由來主張限縮人工流產是假議題。提供友善生養的托育政策與勞動環境,普遍實施性平教育,才能真正保障女性健康與生育自主權。
【說明】
限縮中止懷孕條件,將惡化懷孕婦女的處境
在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的規定,該公投提案的內容,未來將使成年女性要以合法方式進行人工流產的醫療安排充滿困難,因為,先是要等六天思考期。這個思考期不是由女性自行決定墮胎後起算,而是必須先就診之後,才能夠開始起算這六天。再來是,必須經過政府委託福單位及醫界所安排的諮商輔導;如果排不到諮商,懷孕女性只能繼續等待。如果懷孕婦女無法在法規時間內依序完成所謂的思考期與諮商要求,就無法依法進行人工流產,迫使想中止懷孕的女性需要求助非法管道進行人工流產,無法確認醫療品質,也要面臨墮胎罪的處罰。
本會認為,限縮人工流產的合法條件,不會讓懷孕女性所面臨的困境迎刃而解。有需要中止懷孕的女性依然會選擇中止懷孕,法令的限縮反而會促使她們必須求助密醫,以不安全的方法來中止懷孕。由於合法終止懷孕的成本提高,社會經濟與文化弱勢女性未來更難有能力取得安全的醫療資源。
拒絕宗教假女性名義代言,應回歸性別平等與生育改革討論
本次公投聽證會中,「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被中選會邀請作為婦女團體代表發言。該團體代表於發言時不只一次提及「女人就是要生孩子以及必須遵守自然法則」等字眼,將女人視為生殖工具,毫無性別意識。該團體發言時甚至扭曲CEDAW公約內容,以保護女性健康名義,要求政府必須對人工流產提供更高、更全面的管理制度,其實是想限制女人的身體自主;這樣的團體如何可以作為維護女性福利的婦女團體代表。對此本會表達嚴正的抗議,我們認為能作為參與公投公聽會的「婦女團體」代表,應該是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而非以婦女為名,實則是具有特定立場的宗教團體。
在台灣女性生育健康與自主的議題上,台灣不乏更有資格代表女性的團體與學者。譬如:本會於1984年起推動立院通過優生保健法,讓女性能夠自主決定生育、合法進行人工流產。2003與2005年,當宗教團體意圖提案新增強制思考期與強制諮商時,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內的婦運團體,在這議題上與宗教團體有不少爭辯。2006年時,由於行政院院會在「生育保健法」草案中增訂「墮胎前強制諮詢及三天思考期」條文,未經行政院婦權會同意就逕送立法院,行政院婦權會四位民間委員立刻辭職表達抗議,引起媒體頭版大幅報導。多年來,成令方、官曉薇等學者也有不少關於中止懷孕議題的研究並論文。但是本次聽證會卻沒有邀請這些更有資格的團體與專家,反而邀請對於人工流產具有強烈宗教立場之團體,以婦女團體的身份代表發言,於會中講出與多數女性意見及經驗相悖的意見。面對如此對女性健康影響重大且具高度爭議之議題,政府應邀請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參與,而非讓具有特定宗教立場,在這些議題並無研究只有立場的團體代替女性發言。
面對社會爭議,國家不應袖手旁觀
本會認為,面對如此大的社會爭議,國家不應該僅是袖手旁觀,放任不同立場的兩方彼此廝殺。在3月27日的聽證會中,衛福部代表雖然清楚報告過去相關議題之爭議,以及曾舉辦之會議,但政府卻避談對於此公投案的立場。我們呼籲,就此公投案,當政府相關單位出席聽證會及電視轉播的意見發表會時,除報告過去討論與歷程外,應清楚地說明政府就人工流產議題的政策立場,展示施政者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結論
本會認為,懷孕對女性而言是個長達九個月,且生產後持續影響女性人生的辛苦過程。女性有權仔細審酌自身的經濟、生活與身心狀況、與伴侶的關係、勞動條件與環境、社會福利支持系統等條件來決定是否持續懷孕。女性是否繼續懷孕,所要考慮的不單單僅是個人的生產意願,而是同時要考量上述許多的社會經濟等條件。女人早在決定人工流產之前就已經反覆思考與評估,法定思考期無助於保障女人的健康,協助改善女人在生育上所面對的困境,或降低墮胎率,反而是以法律弱化女人的自主權及基本健康權。
我們呼籲,政府應該本於真正保障女性健康與生育自主權,落實CEDAW公約對於女性健康之要求,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女性在性別平等的基礎上取得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讓婦女不會因為無法得到丈夫或衛生部門的同意妨礙其獲得適當保健的障礙,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與身體自主權。同時,也應廢止將婦女需要的醫療程序定為犯罪行為或懲罰接受這類醫療的婦女的法律。
——-
【支持新知 支持性別平權】http://bit.ly/2lMCz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