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判有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人頭帳戶」法院早有心證?司改會赴監察院陳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年來,不知情的民眾成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詐欺案層出不窮,但司改會指出,在司法實務上,法院對於故意的認定標準不一、非常寬鬆,可能導致弱勢的受害者無力辯護,而被判有罪,造成許多冤案產生。因此今天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訴,希望改正司法界系統性的問題。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
司改會人頭帳戶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講話直接=失言=壞法官?>
最近司改會公布法官十大失言語錄,
列入觀察名單的法官都有欠缺情緒管控能力、
濫用訴訟指揮權迫誘認罪、偏見預斷有罪推定等問題,
已傷害司法審判中立、公正的形象。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10004962-260407
法庭十大酸言酸語錄:
1. 法官說:
「火車爆胎喔! 」
「我最討厭別人跟我裝笑為了,把我當白痴!」
2. 法官說:
「你要好好管管你老婆啊,
這就是一個奇某幾(感覺)的問題啊,
你不要讓你老婆越俎代庖啊。」
3. 法官跟當事人們說:
「反正你們不和解,我庭就一直開但不會有進度喇!」
4. 法官跟被告說:
「你也一樣,不要在那邊……我等等再來罵你」
5. 法官不耐煩斥責被告說:
「你從現在開始閉上你的嘴巴!」
6. 法官(女)跟被告說:
「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
7. 法官說:
「大家在法庭上都打滾那麼久了,我們就問重點,
那些不重要的就不要亂問!」
8. 法官說:「我說的都是大白話文了。」
當事人說:「可是…」
法官大聲說:「沒有可是!」
9. 法官對二造律師大吼:
「你們這樣反覆,我當然會很不開心!」
10. 法官跟被告說:「信你才有鬼啦!」
這樣的新聞標題看似很聳動,
不過勒,看了所謂的十大酸言酸語,我有點失望,
因為有的話在法庭上很平常,並沒有特別的針對性,
特別是司改會這樣的新聞稿,
只摘取若干字句,並沒有全部的對話過程,
那法官到底是在什麼情境下講了這些話?不得而知!
以這樣的隻字片語說哪個法官不適任,有點太過武斷~
法官也是人,手邊案件上百件,
每個被告都希望法官好好聽他講,
問題是法官時間有限,
每次開庭都有一定的時間配額,不太可能會讓你暢所欲言,
(k的os:法院又不是錢櫃!)
況且有的當事人講話,怎麼講就是那幾句,
不制止他的話,他就給你無限迴圈跳針跳到底,
一個小時後他還在扯那件跟本案沒關的事情,
你叫法官該怎麼辦?
特別是有些當事人,
開庭時的陳述,根本就是鬼扯一通,
不要說是法官,
連身為他的辯護人的k(就是我!),都不曉得翻幾次白眼了,
檢察官面前講的跟警局講的矛盾,
一審講的跟二審講的矛盾,
前一分鐘講的,後一分鐘又改口,
連律師都不曉得怎麼辯護起,
你說法官該怎麼辦?
其實每個法官風格都不一樣,
講話直接直白,不見得是一件壞事,
(k的os:難道態度溫和的賞你一個死刑,你就會因此高興嗎?)
k遇到過法官講話更難聽的,
像有一個案件,上高院,每次開庭每次都被碎碎念,
不過勒,我完全不以為意,
因為我知道我的案件案情太離奇,我的客戶太離譜,
(不然怎麼會帳戶被人盜用充作人頭戶長達七八年都沒發現?
甚至還被領走巨額存款?
世界上沒人幹傻事,律師都要失業了~)
法官是邊碎碎念邊審理,
但我從開庭過程裡知道她有做功課且認真,
難道我應該因為她講話直白甚至尖銳,
就說人家是壞法官嗎?
有些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邊罵邊審理,
從那一堆殘缺不全的證據裡
(k:我已經很認真蒐集了,攤手!)努力找出一點東西,
希望被害人可以減少損失,
她是個(嘴賤的)好法官,我真的這麼認為~
那k有沒有碰到壞法官/壞檢察官勒?
其實大部分法官都很認真,
但案子處理多了,總會碰到不好的~
以k的習慣,不會特別去記法官名字,
遇到好的司法官,你不會記住,
因為那是average,沒什麼特別,
遇到不好的,你一定會記住的
(好啦,遇到漂亮的我也會記住~)
所謂的不好,
不是開庭態度好不好,而是對案件處理認不認真,
我碰過不好的法官或檢察官,
都有一個特點,開庭態度絕對很好,但對案子毫不關心!
(光是這點,司改會就把懂得做樣子的不良司法官放過了~)
k承辦過一件承攬瑕疵的案件,
雙方都是公司,損失數額龐大,不可能退讓,
承辦法官勒,每次開庭都在勸和解,
案子開了一年多,毫無進度,
該整理的爭點也沒有整理,該調查的證據也沒調查,
k每次開那麼遠的車到法院,
就是去聊聊天(只差沒泡茶而已),然後回來,
法官態度?很好阿,每次都馬很客氣,
但他就是不想審理,不想寫判決,就在那裡跟你拖,
等到時間一到,他調走了,
這個麻煩案件就給別的法官處理了~
這樣的法官,儘管客氣,
但他對工作沒有熱忱,對案件也毫不關心,
絕對不是一個好法官!
結語:
法院不是服務業,司法官也不是服務員,
單憑司法官一兩句話,或開庭態度怎樣,
就說這個司法官好不好,其實很武斷,
真正的不良司法官,是很懂得躲藏的~
司改會人頭帳戶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司法的階級意識必須被看見 避免成為系統性冤罪屠宰場
台灣詐騙事件頻傳,除了被騙錢者外,其實帳戶、密碼遭詐騙集團騙走,成為人頭帳戶者,實際上也是受騙上當的被害人。然而,在司法實務上,人頭帳戶幾乎一律被當作詐騙集團「幫兇」,以詐欺幫助犯起訴、判決有罪。
這個問題非常普遍,卻因為罪責不重,始終無法受到重視。今天我與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改會及當事人家屬共同召開「被騙又被冤,心酸啥人知?」記者會,向大家說明這個影響眾人卻又被長期忽視的不合理現象。
民間司改會、平冤協會研析去(102)年此類判決,發現光五個地方法院一年就有1529件,其中有1495件,有罪率高達98%。
這麼高的比例,明顯已非個別法官的因素,而是結構性問題。
從判決書可以看到,法官、檢察官的論證大致不脫:只要被告(人頭帳戶)是心智無明顯缺陷的成年人,理應知道銀行帳戶在現代社會很容易被詐騙集團使用詐取金錢。所以,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只要帳戶被用來當作詐騙集團工具(例如:找工作交付帳號供老闆匯薪、放在機車置物箱被竊、遺失)噢抱歉,前面說過,既然帳戶這麼重要,你就應該好好保管它,沒有好好保管帳戶、被騙、被盜用、那等於你認為詐騙集團被拿去騙錢「沒什麼大不了」,而有幫助詐欺的「間接故意」,我要用刑罰來處罰你。
然而實際上,姑且不論賣帳戶的法律評價(這佔人頭帳戶案件的一小部分),團體研究發現,人頭帳戶案件的被告,有相當高比例是失業已久的民眾或甫出社會的求職者,急於找工作所以交付帳戶弄薪資轉帳、需錢孔急的借款者,或年輕人在網路上交易,結果被帳戶騙走盜用。
有許多案件,被告會被檢察官、法官逼問、訓斥:「你沒有覺得老闆叫你交付存摺怪怪的嗎?」「既然有感覺到怪怪的為何還要交付」等等,而不相信被告是在為家中老小的下一頓飯在哪裡焦急,因而寧可選擇相信應徵公司的話,認為被告在狡辯。
這些被告往往是經濟能力或學識能力較低者,在法庭上,通常具備較低之整理、敘述能力。而當交出帳戶、密碼即等同有間接故意之情況下,法院幾乎為有罪推定。試問,本身就因缺錢而變成人頭帳戶的市井小民,哪裡還有時間、金錢纏訟,證明自身清白?在罪小刑輕之情況下,被告往往更容易在檢察官、法官的雙重壓力下,接受認罪換緩刑,盡速逃離這場司法災難。
判決據以認定被告有間接故意的「社會上一般人都會知道」,其實是從一個不需要為下一頓四處奔波、衣食無虞、生活相對穩定的人為出發點的思維。我無意對諸多兢兢業業的實務工作者不敬,然不可諱言,法官、檢察官是這個社會的「人生勝利組」,有些社會中下階層的弱勢族群帳戶被騙的情境,根本不是受過完整教育的司法從業者可以理解的。
而司法體系用高知識份子的經驗法則做出「被告為幫助犯」的價值判斷,背後代表著,我們的司法其實是「中產階級的司法體系」。
本應維繫公平正義的司法體系,未能謹慎面對階級問題的結果是,司法本身便是形塑出此類冤案的共犯結構的一環,是將人推下深淵的最後一道推力。
因此,我們呼籲院檢系統成立專案,重新檢視人頭帳戶案件的各種態樣,分析有無提起非常上訴、再審之空間,並檢討有無濫行起訴的問題。
http://newtalk.tw/news/2014/09/03/51013.html
司改會人頭帳戶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近年來,不知情的民眾成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詐欺案層出不窮,但司改會指出,在司法實務上,法院對於故意的認定標準不一、非常寬鬆,可能導致弱勢的受害者無力辯護,而被判有罪,造成許多冤案產生。因此今天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訴,希望改正司法界系統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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