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院 要設立了!
最近一個禮拜以來,相信大家討論最多的就是 #桃園弒母案 二審改判無罪的消息。
而這個案件除了無罪的判決外,另一個比較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就是將這個弒母者 #責付 桃園的衛生局,意思就是將他交由桃園的衛生局來看管。
但桃園衛生局畢竟只是當地政府機關,並非醫療機構,而這個案件的主角則是患有 #精神疾病 以及有 #吸毒 的問題,若只是單純交由桃園衛生局,這樣的結果似乎是有點不太負責任,也對社會還有病人本身沒有太大的幫助,反而可能因此造成了社會負擔。
不過經過上次的殺警案以及這次的判決, #衛服部 終於宣布要在兩個月內設立 #司法精神病院,而這個精神病院的設立,是仿效外國的制度,就是為了有類似案件發生後,能夠讓這些患有精神疾病的犯人有個可以安置並治療的地方。
除了對病人本身是好的以外,對於社會大眾也有所交代,因為經過這些案件,大家都會有些害怕說如果判決無罪後,回歸社會是否有風險,而這個 #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立就能夠去免除大家的擔心。
而針對收治的病患分為三個層面,分別為 #高復發高暴力風險、 #中低風險以及 #低暴力風險,高復發高暴力風險的就會被收治在 #司法精神病院;
中低風險的就會安置在精神療養院附設司法精神病院;而低暴力風險的就會被安置在一般的精神病院或療養院,經評估後,有的會讓其回歸社區。
雖然詳細狀況還沒有釋出,但至少這是一個很好的措施,以往大家最為詬病的就是在無罪判決後,法院雖會要求 #強制治療,但仍有時間的限制。
而這次宣布 #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立,不僅是司法體系的里程碑,也是對於社會擔心的問題有了比較完善的解決方法,希望政府能夠迅速將這個政策規劃好並落實,讓社會大眾能夠對司法更有信心。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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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立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Yahoo論壇/王信】
文明國家都不會處罰精神障礙下的行為,此判決留下了兩點可以討論:
一是精神鑑定報告有沒有可以加強的地方?
未來是否可能提高鑑定報告的預算,增加客觀影像證據供醫師參考?(目前MRI判讀精神疾病是認知科學界的火熱題目) 這有待認知科學界持續研究,再將之納入司法精神醫學。
二是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立
等到司法精神病院一設立,真正的精神障礙犯罪人,再也不會在社會四處遊蕩,或是被錯誤地關進監獄。也許社會到時就能接受,他們沒有罪,他們只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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