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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劇學政治 #從《Law School》看台韓違憲審查怎麼運作〕
《Law School》是一部以韓國最高學府法學院作為背景的法律劇,講述教授在模擬法庭課堂上離奇死亡,導致現場學生與教授都成為嫌疑犯,必須站上真實的「法庭」讓真相大白的故事。
劇中縝密地透過諸多案件的穿針引線,還原了法學院學生們的競爭、挑戰、矛盾與苦惱等故事,激盪出諸多關於法律與正義的思考。
*以下內容含少量劇透*
▌什麼是憲法裁判所?
劇中一名檢察官成功被法學院學生以違反偵查不公開起訴。不料在庭審中,其主張該法律有違憲之虞,當庭申請釋憲,並成功將案件送到憲法裁判所進行違憲審查,掀起一波反轉。
憲法裁判所是什麼呢?
憲法裁判所是韓國負責維護憲法的獨立司法機構,由9名裁判官所組成,其中3人為總統直接任命、3人由國會選出、另外3人則經大法院院長指名。
其主要權限包括:違憲法律審判、彈劾審判、政黨解散審判、權限爭議審判及憲法訴願。
▌審理程序
在審理案件時,由全體裁判官組成「裁判部」,須有7名以上裁判官出席,並過半數同意方能決議。但對於主要權限之決定、或是變更先前的適用意見的審理時,更要6人以上同意才能作出決定。
法律違憲審查必須先由法院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而提請,憲法裁判所才會受理。值得注意的是,各級法院必須透過大法院才能提請違憲審查,換言之,作為最高法院的大法院,是決定違憲審查案能否進入憲法裁判所的關鍵。
不過若所提請的案子遭大法院拒絕,當事人可在30日內向憲法裁判所提出「憲法訴願」,經3名裁判官事前審查通過後,即可進行憲法訴願。
而憲法裁判所在決定受理後,必須於180日內做出終局決定。
▌積極發揮的憲法裁判所
韓國獨立之初其實就引入了憲法裁判制度,但在民主化之前,並未有實質成效。
直到民主化後,開始發揮積極的人權保障功能,加上憲法訴願的數量龐大,自1988年迄今,憲法裁判所已受理41313件申請,做出1849項違憲決定。
不過其中法律違憲審查僅967案,當中做出廣義違憲宣告的總計399項,其餘多為憲法訴願相關。
近五年平均每年審理2481.8案,當中24.6案為法律違憲審查。
首爾大學的吳英傑教授觀察相關判例後表示,憲法裁判所在人權保障上態度相當積極,面對政治性較高的事項則會謹慎判斷政治風向,至於涉及北韓與國家安全的態度則相對保守。
▌台灣釋憲法制的運作
現行台灣有關釋憲權行使的程序等相關規定,皆規範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中。
相對於韓國的憲法裁判所,台灣負責維護憲法的機關為司法院大法官,由15位大法官組成,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8年,不得連任,並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韓國擁有憲法訴願的制度,且聲請受理具時效性。台灣並未有相關規定,也因此受理案件相對減少許多。
不過從表中數據可看出,近五年來,大法官新收和已結案件皆呈攀升趨勢,每年平均結案數達486件,平均一天審理1.33個案件,數量仍頗為可觀。
然而,儘管大法官快馬加鞭,多年來積累的案件仍難以一時消化,統計至今年4月為止,仍有684件未結案件等待審理。
▌台灣釋憲的困境
目前違憲審查由大法官組成會議作成解釋,審查標的為法律或命令,雖然大法官透過解釋的方式,將修憲條文、判例、和其他具實質法律效力的參考依據納入審查標的。
但究其根本,當法院判決有違憲疑慮時,其僅能審查該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本身有無違憲,而不能針對判決本身做違憲審查。如此,將影響釋憲法制的完善運作。
舉例而言,大法官認為刑法第185條之4,有關「肇事逃逸」之規定,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參照釋字777)。
然而,中正大學的吳信華教授認為,包含本案在內的諸多案例,應屬法官「認事用法」的問題,而非「法律違憲」。但因大法官無從審查判決本身,只好朝著法律本身違憲的方向解釋。
吳教授認為,這樣不適切的做法,將形成釋憲運作上惡性循環的互動關係。
▌明年上路的憲法訴訟法
2022年1月4日起,釋憲法制將以《憲法訴訟法》作為主要依據,有別於過往由不公開的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
改制後,違憲審查將由憲法法庭作成判決,也就是將違憲審查裁判化和法庭化,且參與審查的大法官皆須具名公開立場,並增設法庭之友,民間團體經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可針對特定案件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
雖然在大審法中,大法官透過釋字擴大審查標的,仍無法有效解決上述困境。
因此,《憲法訴訟法》的另一重大變革在於將法院裁判納入釋憲標的,人民認其受不利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或該裁判有違憲之虞者,得聲請釋憲,如憲法法庭認聲請有理由,得於判決主文宣告裁判違憲並廢棄發回。
▌結語
作為民主轉型進程極為相似的兩國,台韓之間的違憲審查機制也成為有趣的對照:
威權時期,兩邊做出的違憲解釋合計僅有5次,在民主轉型之後,宣告違憲的次數和比例才開始提升,功能得到完整發揮。
雖然囿於制度不同,兩國在違憲審查上的質和量上都頗有差異,但皆扮演著穩固民主價值、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角色。
不過,由於轉型快速,兩國間也有不少待改進之處,韓國的憲法訴願是否要納入法律條文以外的標的未有定見,台灣憲法訴訟法上路後的效果也有待觀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01004立法院舉行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公聽會,管碧玲代表民進黨團出席並發言表示,本次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失敗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任命。管碧玲批判馬英九為了急於讓蘇永欽、賴浩敏就任,竟訓令現任兩位大法官賴英照、謝在全辭職,破壞大法官任期保障的司法獨立精神,破壞民主憲政。管碧玲並以賴浩敏在中選會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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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力黨團向人民報告」2021-01-29
歷經臨時會五天密集的黨團協商後,2021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將於110年1月29日立法院院會進行三讀。在三讀前,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202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力黨團向人民報告」記者會,跟各界報告由時力黨團所提並獲支持的預算案,以及被保留卻是相當重要的預算提案,希望能爭取支持以讓提案順利通過。
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表示,時力黨團秉持自創黨以來所堅持推動轉型正義落實,以及讓台灣文化深耕之精神,此次在相關提案上能獲得其他黨團支持,代表台灣在民主文化上往前跨一大步。
推動轉型正義落實部分,獲得各黨團支持並有共識的部分,包含要求文化部於中正紀念堂組織轉型修法完成前,應落實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建議的過渡措施,另外,國防部應提出清除威權象徵工作的具體時程。而於協助台灣文化深耕上,時力黨團要求文化部應持續進行藝文勞動統計、細緻化認定藝文工作者身分、並推動藝文工作者權益保障外,教育部則應投入資源培育本土語言文化師資,訂定專業人才標準。
邱顯智委員指出,從馬世芳與原住民廣播電台間之爭議引發政府藝文採購之問題,時力黨團提出通案主決議,要求政府機關及附屬單位,於藝文採購案應以「和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不應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著作人格權。另為讓台灣文學能真正保存,避免如先前發生張良澤與真理大學台灣文學資料館之爭議,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教育部、文化部與台灣文學館,需協助釐清台灣文學資料館的館藏所屬與後續應用,與台灣文史資料典藏空間的規劃。於疫情期間國片播映和票房成長,時力黨團則要求文化部要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以維繫在疫情間國片表現的好成績,從制度出發來建立更好的映演機會與協商機制。
邱顯智委員表示,與民眾生活相關的「區間測速」,要求禁用中國製造機器的提案,並針對區間測速在各路段設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進行全面盤點評,也獲得朝野黨團支持。在「居住正義」上,包括針對預售屋進行全面稽查與查稅,以及不動產資訊平台加強資訊揭露等提案,也都在黨團協商時通過。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指出,時力黨團一直相當關心兒童的健康,有關公園遊戲場存在漆面金屬超標造成孩童健康的風險問題,但現有規範缺乏遊具漆面金屬含量複檢規定,導致金屬超標的狀況一直存在,透過這次的預算提案,時力黨團也向標準局跟社家署要求兩機關進行加強配套措施。
家長所關心學生服儀規範部分,王婉諭委員表示,教育部於2020年8月正式公告高中、國中,及國小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除了對於服儀委員會的設置和運作制定規範,也明確界定服儀換季應由學生自主決定,且不得限制學生在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不料卻發現許多學校仍然嚴格限制,學生在制服內外穿著保暖衣物。為確保學生健康,此次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全國所有公私立各級學校現行服儀限制,進行全面的盤點,以確定全國各級學校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時代力量向來捍衛勞工權益不遺餘力,王婉諭委員指出,勞動部於 2020 年 12 月 28 日發布函釋,改變過往企業工會會務人員可陪同勞檢的慣例,極度限縮企業工會的陪檢權,造成一般工會組織的專責人員無法陪同,嚴重影響工會陪檢權,遂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研擬廢除函釋的可行性,確實落實勞動檢查,拒絕任何打壓勞工權益發展的事件再次發生,並獲得朝野黨團支持。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非常感謝這次預算案中,通過萊克多巴胺風險評估的主決議,以及請國健署研析空氣污染的危害與健康防護,並在全國工業區附近逐步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在現今重工業污染、空氣汙染嚴重的狀況之下,對健康風險以及流行病學相關研究並不多,因而無法確實評估汙染對我國國人的健康影響,能獲支持意義重大。
而在強化違章工廠管理的部分,陳椒華委員指出,雖現有法規已有拆除規定,但拆除進度緩慢,違章工廠越來越多。因此提案通過要求經濟部加快處理新增違章工廠,每年以1000家為執行目標,並且要依法強力執行斷水斷電及拆除。而在強化金融監理並落實赤道原則的部分,提案通過要求金管會應積極強化金融監理機制,並同步推動金融機構遵循赤道原則之相關政策,停止提供貸款給汙染產業,落實綠色金融。
而就協商遭保留預算提案部分,邱顯智委員表示,時力黨團在這次中央政府總預算黨團協商上,提出應針對石木欽案設立調查小組,獲得不分朝野各黨團的支持通過。但是,自1月18日司法院與法務部記者會開始,社會各界不斷問說是否要公開調查報告,到目前為止台灣社會不知道調查報告內容為何,有哪些人涉入,至今司法院與法務部皆不願意公開。時力黨團提案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公開調查報告、說明懲戒與懲處名單的決策過程及基準、羅榮乾火速退休疑義、高等檢察署報告加密等事項進行說明,很遺憾的於協商遭保留。
另針對324警察打人事件已過七年,毆打學生的警察仍未查明,對此,邱顯智委員也表示,時力黨團已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324事件提供名單,還給台灣社會一個交代。
王婉諭委員接續指出,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 2020 年上半年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修正草案,也在這次預算案協商中提出了主決議,請內政部針對修改我國國徽之必要性進行評估。遺憾的是,相關提案在國民黨的反對下未獲通過,因此我們呼籲在今天的表決裡,請朝野各黨團正視我國黨國不分的疑慮,支持這個提案。
除此之外,王婉諭委員表示,在經濟開發之餘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這才是永續經營之道,而在大潭藻礁以及協和電廠的開發案件上,海洋委員會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因此我們要求海委會針對這兩個案件所影響的海底生態提出報告。
最後,時力黨團副總召陳椒華指出,執政黨曾經承諾過,但仍被保留的礦業法,時力黨團此次提案,是希望經濟部在第十屆第三會期結束前,要能提出礦業法的修法版本,讓朝野各黨團可完成蔡英文總統過往修正礦業法的承諾。
大社工業區降乙編的承諾,雖早於1993年在當時經濟部江丙坤部長在任期內,即已公開承諾,配合高雄五輕煉油廠遷廠,會落實大社工業區降乙編的承諾,然而,至今卻仍未落實,在此她呼籲同為執政黨的陳其邁市長,積極與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協調,儘速落實承諾。
陳椒華委員呼籲,民進黨包括蔡其昌副院長和洪申翰等多位委員,在本次總預算時提出中火燃煤機組全數提前10年,於2035年全面除役的主決議,對此陳椒華委員表示,民進黨政府應該同時處理高雄興達電廠燃煤機組除役的時程問題,因此,時力黨團也會在今天提出對案,要求高雄興達電廠的燃煤機組也應該比照中火儘快除役!
司法院院長任期保障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皇后貞操帶司法這塊,內舉不避親矯情猶該瓜田李下避嫌。試想,「特任本總統表姊夫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何等尷尬,總統府居然大言不慚稱尊重司院決定。過去妳提拔我當司法院長,現在我投桃報李幫妳近親升官,報答「知遇之恩」當「後謝」,所謂大恩不言謝,用做的比較實在,如此利益回饋鏈,妳好意思美其名尊重,蔡家品種優良,對此徇私特別任命,平凡百姓也只能勉強尊重了?
行政法院院長須內升,須專業考量任命,負專業責任去職尚有退路,不似其他政治酬庸任命,無任用資格限制、無任期職務保障、負政治責任退無可退。毫無避諱肥水不落外人田,毫不留情對在野國民黨夷誅三族,蔡政府,你真的離「揭竿起義」近了!
總統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超前部署?肥水不落外人田?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126614
司法院院長任期保障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01004立法院舉行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公聽會,管碧玲代表民進黨團出席並發言表示,本次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失敗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任命。管碧玲批判馬英九為了急於讓蘇永欽、賴浩敏就任,竟訓令現任兩位大法官賴英照、謝在全辭職,破壞大法官任期保障的司法獨立精神,破壞民主憲政。管碧玲並以賴浩敏在中選會任內,對許多爭議性案件的棄權、及政治性案件的雙重標準投票記錄,顯示他是一個性格懦弱的院長,未來將是蘇永欽的副手,而非堂堂正正的司法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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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 不分屆次 個別計算 不得連任
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 不受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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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的意思是 不分屆次 同一人當大法官最多8年 是這樣嗎
若有分屆次 表示可以隔屆再當8年 不分則表示一人最多8年?
第二句的意思是 不保障大法官當院長副院長的任期
還是當院長副院長的大法官任期不被保障?
句子的文法明顯有問題.. 真的看不懂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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