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綫電視TVB的報導
一點小感想: 吳志揚委員言下之意似乎也是把公投結果(他所謂大多數人民的人民價值)當作可以不甩大法官解釋的尚方寶劍與最終依歸。我知道吳委員是法律人(律師)出身的,這番話由他說出來,顯得格外諷刺。
國民黨做為台灣主要政黨之一,如果放任黨內偏激的反同政治人物如賴士葆、費鴻泰、沈智慧等人繼續跟反同勢力親密、排他的永久結合(借用大法官對婚姻的定義XD),除了對同志、對台灣社會明顯不好、甚至連在政治上都未必真的是明智之舉。
因為反歧視、支持同志的人權趨勢是極其明顯的(雖然歷程艱困且在世界上許多地方包括台灣都還有許多的仗要打、許多困難要克服),只消隨便參看一下就會知道,不論是2017/5/24大法官釋字748出爐那一天,或是2019/5/17同婚專法三讀通過這一天,國際媒體無不為台灣跨出這一步而喝采,爭相探討:台灣如何作到的?
對比之下,又有哪一個國際知名有公信力的媒體會去頌揚一個政府、政黨或政治人物歧視同志的反同作為呢?
(摘)
有國民黨立委批評,支持同性婚姻的蔡英文總統。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說:「妳的價值也許妳認為很進步,可是妳是全中華民國國民總統,請妳也尊重大多數人民的人民價值。」
同性婚姻爭議源自大法官前年五月釋憲,認為當時的法令未能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要求法務部兩年內修法,但未指明方式,引發修民法還是專法的爭議。
台灣去年底通過其中兩項公投案,近七成人同意民法婚姻,應規定在一男一女;而近六成人同意,以民法以外的形式保障同性婚姻。當局最終另立專法。
曾提請大法官釋憲、爭取同性婚姻平權的律師許秀雯表示,相比民法,專法在領養小朋友、人工生殖、親屬關係等方面,對同性婚姻的保障仍不足夠。
律師許秀雯表示:「在收養權的部分,異性的配偶可以共同收養小孩,也可以收養他方配偶的小孩。不過,目前按照通過的專法版本的同婚法案,同性的配偶只能夠收養他方配偶親生的小孩,沒辦法共同收養,也沒辦法收養對方的養子女。」
今次通過的同性婚姻專法只限辦理台灣人之間,以及台灣人與承認同性婚姻國家公民的婚姻。
許秀雯指,日後將再申請成立配套法例,令台灣人與港澳等地的同性伴侶亦能在台灣登記結婚。
http://news.tvb.com/greaterchina/5cdff3ede603832f4ef5ef40?fbclid=IwAR12wMjO2xvRwnPdWhSPJN7_-lRFCUAULelXibhDffloo9qsgrBeracc0CQ
同志領養三讀 在 趙國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年5月24日,
大法官作成 #釋字第748號解釋
限期立法院在兩年內完成婚姻平權制度法律修訂,
否則屆時同性伴侶將可依民法登記結婚。
2018年11月24日,
九合一大選綁公投,
第10號公投: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
#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第12號公投:
#用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
#來保障同性永久共同生活權益
拿下493萬同意票過關,
代表台灣多數人同意不修改民法,
讓同性婚姻以「專法」的形式處理。
2019年2月21日,
行政院與法務部公布 #同婚專法初步草案
內容包括:
1/18歲以上可結婚
2/禁止近親結婚禁止重婚
3/彼此有扶養義務相互繼承關係
4/享有與異性戀相同的夫妻財產權益,
可合併報稅,離婚後也有相關權利義務。
2019年5月17日 #國際不再恐同日
立法院逐條表決同婚專法,
使用的是以政院版為主+民進黨團再修正版本:
1/立法目的
為落實識字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
2/同婚定義
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避開反同團體不滿的同性婚姻關係字眼
#沒有配偶一詞保留永久結合關係
4/成立要件
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
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
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
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加入辦理結婚登記
#一共27項法條
#全數表決完畢三讀通過政院版同婚草案
第4條成立要件過關,
代表從2019年5月24日起,
同志伴侶可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宣告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方。
☑️尚未明朗的爭議點:
1/跨國婚姻登記:
台灣人跟外國人結婚合法嗎?
母國不同意同婚的外國人來台登記結婚合法嗎?
🔜目前草案並未規範同志跨國婚姻,
牽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還要由司法院來檢視。
2/共同領養:沒有准許共同收養小孩,
但當事人一方得收養另一方親生子女。
🔜民法規定單獨收養子女,
可能造成同性伴侶各自收養小孩,
兩人婚姻合法,
但兩個被收養的孩子卻沒有親屬關係。
3/人工生殖:
合法婚姻給予同性伴侶合法爭取孩子的權利。
如何規範借精生子及代理孕母議題,
本次專法暫不考慮。
🔜目前人工生殖法明訂「不孕夫妻」,
是否排除同性伴侶?
規定夫妻至少有一方精子卵子可用,
排除雙方皆不孕的夫妻。
歷史上的今天,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方,
但最具爭議性的親權以及對家庭的想像,
仍然很難一步到位。
#追擊社會線講到一半突然落槌了
#耳機聽到急急收尾交還給立院現場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做你最強後盾
同志領養三讀 在 GagaTai 嘎嘎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果我的小孩是同志,我唯一擔心的是他遇到穿白衣服的那群人,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愛他支持他,並站在街頭替他爭取基本人權。」
#焦糖好棒!
🌈GagaTai婚姻平權特輯:bit.ly/2hfqH05
本來在三讀前都不想再討論婚姻平權議題,但今早去市場進貨,聽到有人無法接受我支持⋯⋯⋯
雖然對方接不接受我的立場,
我一點也不在意,
但陸續有人向我家人及朋友打聽,
我在這一次把我的立場說清楚,
有問題可以問我,
如果在路上遇到我,
想理性討論,
我都十分樂意。
但如果是像朋友當婚姻平權小蜜蜂時被吐口水、罵髒話、比中指的,
那我先說,我不是張懸 Deserts Xuan (焦安溥),
我沒辦法如此溫柔對待歧視與野蠻。
關於「如果你的小孩是同志,你會怎樣?」
我都會問,你的小孩不是同性戀,有很怎樣嗎!?
這問法本身就是歧視!
要生出同志的機率高嗎?
父母刻意想生還生不出,
要細數古今中外有多少優秀的同性戀,
你只要google就知道!
如果我的小孩是同志,
我唯一擔心的是他遇到穿白衣服的那群人,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愛他支持他,並站在街頭替他爭取基本人權,
穿白衣服的人可以在心裡罵我的小孩是變態噁心下地獄,
但白衣服的人不能阻止他享有幸福的權利。
「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正常」
沒人要否認一男一女的婚姻,
婚姻平權只是要男男女女相愛都可結婚,
你們如果覺得自己正常就好,
管人家不正常幹嘛!
再來一男一女的婚姻我從小看到大,
你們可以去youtube看我個人的訪談,
多少病態的事都發生在婚姻制度中,
夜深人靜自己想想,
婚姻有什麼神聖性?
不就每日的柴米油鹽醬醋茶,
更不幸的還得淪為生小孩工具。
你們真當法案過了,所有同性戀都跑去結婚嗎?
看看你們自己的婚姻吧!
「不能因為少數人就犧牲多數人」
26號我看白衣服的青年代表,
說自己尊重同志(起手式),但不能因為同性戀就犧性異性戀的權益。
我到現在還是想不透,同性戀能結婚,到底誰的權利被犧牲?
如果是身為異性戀的優越感,
那本來就不該存在!
優越感是別人給的,
不是自己喊爽的。
你可以因為長得好看、繳稅繳得多、關懷弱勢與流浪動物、社經地位高⋯等,
讓人覺得你好棒棒!
但沒有ㄧ項是「我是異性戀,我驕傲」
神、經、病
如果因為你的宗教信仰,
讓你覺得自己比別人聖潔優越,
就請別霸凌別的宗教信仰與無信仰者,
神、經、病
「同性戀領養小孩,因為沒血緣不會愛」
不愛去領養幹嘛!
出養機構已有不少打臉文,
我就簡單說。
領養不是去簽名蓋章就能把小孩帶走,
這中間有重重關卡,
即使是夫妻去領養,
只要小孩不喜歡就出局。
如果白衣服的怕小孩被同性戀領養光,
就趁法案沒過前趕快通通領養回去啊,
避免這些被同性戀或單身男女養大的小孩,長大後還要被白衣服的歧視。
為什麼喊這麼大聲,沒看到任何動作?
他們自己都說了「沒血緣的他們不會愛」。
「你這麼支持,你是同性戀嗎?」
是啊!所以你們要收回所有讚美我的話嗎?
如果說我是同性戀可以讓貼在同性戀者身上的標籤如多p雜交、人獸交、愛滋病⋯等消失,就請你們此刻把我當成男同志吧!
「同性戀破壞家庭倫理」
破壞家庭的是你們在外面的小三小王,
那些酒店、理容ktv、情色護膚店、鐘點情人⋯等。
怎麼沒見白衣服去包圍?
如果你們再不讓同性戀結婚,
等等他們心一橫就去娶你們的女兒、嫁你們的兒子,
然後不給碰!
就如你們所願
「阿公阿嬤絕子絕孫,
鄉下小孩越來越少。」
還有都、幾、月、了、天、氣、還、這、麼、熱!
許多混在白衣服裡的人,
不會都是要守護傳統家庭
「一夫一妻 一生一世
一男一女一週一次」
婚姻平權是哪個政黨競選的承諾?
如果跳票了,
凱道上那30萬人找誰算帳?
但現在不是只有兩黨可選,
現在年輕人心中第一名的政黨是誰?
去google一下!
那些身穿白衣服的,支持民進黨的多嗎?
選前蔡英文 Tsai Ing-wen婚姻平權已經喊這麼大聲了,
白衣的善男信女不會聽見了還支持吧?!
這是簡單的邏輯,政治人物別想得太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