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報】
11月起,新修正的車禍初判表將不記載肇因歸屬囉!
新的初判表將只記錄違規事實
而不進行肇事原因判斷
也就是說以後的肇事責任多寡
需要由「車禍鑑定委員會」或「法院」來判斷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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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順帶一個車禍處理豆知識
所謂肇事責任幾分,係指經過「車禍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的概稱
一件車禍,經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的字眼臚列如下:
「主因」就是該方負70%的責任
「次因」就是該方負30%的責任
「同為肇事原因」就是雙方各佔50%的責任
「亦有過失」就是該方佔約40%的責任
「亦有疏失」就是該方佔約30%的責任
「亦有疏忽」就是該方佔約20%的責任
「稍有疏忽」就是該方佔約10%的責任
以此類推,用100%下去減除,剩下的的是他方的責任了唷
另外,無照駕駛係屬行政處分問題
而不是肇事原因的要點唷
(But,好孩子不要無照駕駛,在後續的調解或民事賠償還是有可能會參考這點做賠償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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