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末,台灣過了一個很悲傷的清明連假。
假期第一天,我們發生了太魯閣號出軌悲劇,最後導致50人死亡。
這是台鐵幾十年來最嚴重的火車事故,所以各國元首和外國媒體通通都在第一時間慰問和報導。
今天就來帶大家看一下,有哪些外國政要關心台灣。
最後,會有我對媒體報導一點點的心得。
#超過92國家或組織表達慰問
根據外交部在4月2號的新聞稿,總共有以下國家對台鐵事件表達深切哀悼
#以下國家以駐台使節表達慰問
美國、歐盟、日本、貝里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史瓦帝尼、瓜地馬拉、海地、教廷、宏都拉斯、聖露西亞、諾魯、尼加拉瓜、帛琉、巴拉圭、吐瓦魯、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捷克、法國、德國、匈牙利、以色列、義大利、馬來西亞、紐西蘭、奈及利亞、波蘭、俄羅斯、新加坡、斯洛伐克、索馬利蘭、西班牙、瑞典、泰國、英國、越南、印度、荷蘭
#另外還有這些國家以聲明、簡訊、電話、推文及臉書表達慰問
波札那、捷克、斐濟、法國、德國、印度、愛爾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韓國、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紹爾群島、帛琉、菲律賓、索馬利蘭、史瓦帝尼、英國
另外 #上報 和 #中央社 也整理了幾個重要人士的Twitter或新聞稿慰問:
#日本首相菅義偉:
「台灣朋友們,接獲台灣東部發生列車出軌事故,造成多人死傷的消息,深感痛心。衷心祈求往生者之冥福,並對受傷者表達誠摯慰問。」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
「在這艱難的時刻,身為台灣民眾的友人,只要我們做得到,會不遺餘力給予協助。我由衷祈禱大多數民眾都能平安無事。」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波特(Jalina Porter):
「我們向所有受影響民眾表達最深切的哀悼,並隨時準備好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
#美國務院東南亞局(EAP Bureau):
「我們對逝去的生命感到深深悲痛,對所有人致上最深切的哀悼,也祝福台灣人能夠在這樣艱難的時刻獲得平靜和安慰。」
#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克拉夫特(KellyCraft):
「這起台灣悲劇事件很難用文字形容。每位罹難者都是個未來寄望,一條生命的喪失所影響的是無數人,對於死傷乘客家屬的喪失,我們(美國)將會與你們同在、為你們祈禱。」
#葡萄牙外交部:
「對於台灣東部造成數十人死亡的意外,葡萄牙深感遺憾,謹向受害者、家屬以及台灣政府表達聲援。」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
「我向所有受到今天上午台灣鐵路事故影響的民眾致上誠摯慰問。」
#立陶宛外交部:
唯一一個把台灣國旗放在貼文裡的國家
「對於列車出軌造成人員死亡一事,謹向台灣人民表達我方最深切哀悼之意。希望失去朋友與摯愛的人在未來的日子能夠堅強。」
#我們很熟的捷克參議院議長維特齊(Miloš Vystrčil)
「對於台灣遭遇災難事件重創,致上誠摯及深切哀悼,並祝他們早日康復。想法與您們同在,相信許多捷克國人將會為台灣祈禱,#TaiwanTrainCrash。」
另外還有一些是直接打電話或致函給蔡英文的,名單如下: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
#貝里斯總督楊可為(Sir Colville Young)
#海地總理朱特塞(Joseph Jouthe)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總理龔薩福(Ralph E. Gonsalves)
#宏都拉斯副總統李薇拉(Maria Antonia Rivera)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外長布蘭特利(Mark Brantley)
#教廷國務院外交部長Paul Gallagher總主教
#瓜地馬拉外交部
另外還有兩個不受國際承認、但跟蔡英文有密切接觸的領袖也有致函給蔡英文
#達賴喇嘛
#索馬利蘭總統阿布迪(Muse Bihi Abdi)
剩下還有很多很多國家,都是在第一時間,以不同方式關心太魯閣事件。
一些和我們關係比較深,或是國力比較雄厚的大國,像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
會在慰問當中包含著「願意提供任何協助」的話語。
如果是當地議員、委員會成員,或是跟我們交情比較淺的,就是單純關心。
大家還記得去年黎巴嫩貝魯特大爆炸嗎?
當時就連以色列和伊朗通通都對世仇黎巴嫩提出援手。
災難來臨時,所有恩怨都先放一邊,
這大概就是所有悲傷的息當中,一點點的好消息吧。
#求求你們了
#請停止跟拍受害者家屬
最後,有些話想要對台灣的媒體說。
我知道你們很辛苦,事件一發生,你們就得立刻扛著所有設備器材衝到現場第一線,24小時挖掘最新消息,只因為你們的新聞台必須24小時輪播,不能沒東西可以報。
但是能不能不要再去追問受難者家屬的感受?
能不能不要再到醫院,拿著攝影機和麥克風,問剛失去孫子孫女的爺爺:「你會不會難過?」
能不能不要再問好不容易爬出車廂的倖存者,當時的心情如何。
能不能不要再用斗大的標題寫:「剛新婚就天人永隔」
請讓這些受難者家屬和倖存者有寧靜的空間,
不要把他們最悲傷、最狼狽、最心痛的樣子24小時輪播。
附上一篇2018年普悠瑪事件時,BBC的一篇報導。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5937714
報導中試著分析這些問題:
#事發位置有什麼特點?
#司機有超速嗎?
#列車檢修有問題嗎?
#是否設計問題?
#有可能是人為破壞嗎?
#世界上有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故?
上述這些,都是非常棒的報導方向,試著讓大家了解,事件到底為什麼會發生,未來又可以如何避免
但是因為現在的新聞台必須要快速,要大量,
偏偏上述這些問題是最難回答的,不僅需要時間,還需要有責任心和同理心的記者,願意抽絲剝繭,一字一句挑選文字,平衡報導。
我想,這可能是台灣媒體業整個結構性問題。
一個舉國哀戚的悲劇,可以有很多報導面向。
只是人的哀傷,最容易捕捉,也最能引起情緒。
但媒體朋友們,你們的便宜行事,可能會導致第二條生命的崩壞。
所以我求求你們了,
不要再去挖掘受害者故事,也不要再跟拍家屬們。
回歸新聞業的本質吧。
參考資料和所有Twitter都放在敏迪選讀官網
https://www.mindiworldnews.com/20210406_taiwan_train/
吐瓦魯重要事件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本來覺得對於口譯哥事件各界已經有了各種評論,除了受訪或在節目上討論到時被問到之外沒打算多發表什麼意見,但看到這個由自稱馮光遠粉絲成立的 #馮粉知己 粉絲頁轉貼這張抹黑的圖片,不得不出來澄清一下。
#駐美代表原本就是政治任命
口譯哥能不能擔任「政治組組長」會被變成討論的焦點,是因為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應該不能擔任主管職,的確有違法任用之嫌;但因為外交部以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加銜」方式處理,才得以解套,且即便如此都還有很大爭議。這個職位一直以來都是按原本最單純的規定以文官任職,所以突然間用了機要任命很難不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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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覺得對於口譯哥事件各界已經有了各種評論,除了受訪或在節目上討論到時被問到之外沒打算多發表什麼意見,但看到這個由自稱馮光遠粉絲成立的 #馮粉知己 粉絲頁轉貼這張抹黑的圖片,不得不出來澄清一下。
#駐美代表原本就是政治任命
口譯哥能不能擔任「政治組組長」會被變成討論的焦點,是因為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應該不能擔任主管職,的確有違法任用之嫌;但因為外交部以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加銜」方式處理,才得以解套,且即便如此都還有很大爭議。這個職位一直以來都是按原本最單純的規定以文官任職,所以突然間用了機要任命很難不引起爭議。
可是駐美代表一直都是政務任用。所以口譯哥如果被派去當駐美代表反而沒爭議(在文官體系的層面看),問題就會出在能力是否適任、有沒有相關經驗。
因此,簡單來說,拿口譯哥「政治組組長」跟金溥聰「駐美代表」相比,完全是在錯誤的基準。
#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已有二十多年外交經驗
第二個問題就回到,如果要談「能力」或「經驗」,口譯哥擔任「政治組組長」時的經歷是什麼?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的經歷又有哪些?
真的審視這些,真的完全沒辦法相比,所以這張圖根本胡說八道。
在這裏我要爆一個小料,剛好跟馮光遠有關,建議「馮粉」可以看一下才知道自己的轉po有關呢。馮光遠跟金溥聰的官司為什麼最後會輸?跟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也有關係!
原本一審的時馮光遠勝訴,但二審時金溥聰當庭反駁馮光遠所說的「沒有外交經驗」是不實指控,因此法官問金溥聰:「馮光遠說金先生是 #特殊性關係 高升的,那你有沒有資料證明你的外交經歷?」結果金溥聰的辯護律師拿出準備好的資料⋯⋯多到嚇死人(我看到的時候也嚇到了)(因為太多,直接放文末當附件,有興趣自己看)。
20多年來從事政黨外交、城市外交,而且在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 #第一名 的人叫做沒有經驗?一點都說不通。所以後來馮光遠輸了二審,三審也敗訴定讞,還被加罰了利息。
在這邊沒有要特別批評趙怡翔的意思,兩人職位不同、年齡不同,我的重點在於:
(1)拿兩人類別是個錯誤。
(2)批評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毫無外交經歷也是一個錯誤。
接下來,我就提供馮光遠敗訴的原因之一:金溥聰的外交經歷,我有稍微整理了一下,真的很長,請大家慢慢看XD
—
#相關外交背景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國際關係室編審(1985-1989)
台北市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2004-2006)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秘書長(2009-2011)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首席顧問(2012),
20年之政治生涯,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第一名錄取)
#代表參與過的外交活動
金溥聰個人代表台北市政府,國民黨所出席之城市外交及政黨外交活動如下:
89年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西班牙巴塞隆那「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笫二十二屆執行委員會會議;丨
90年11月:於中國海南島代表參加「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 亞太分會(United C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UCLG)」第二十三屆執行委員會會議、研究與組織發展委員會、理事會暨「亞太合作論壇;
93年11月丨:於印尼雅加達代表參加「亞洲主要都市網(CITYNET)」第四屆大會;
94年1月:於澳洲墨爾本率領市府考察團,考察「2005墨爾本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為我國奠定98年聽障奧運基礎;
94年10月代表市政府出席美國舊金山「西部地區W2i數位城市會議
94年10月:於美國紐約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WAlliance及智慧社區論壇會議,台北市獲選為ICF 2006年智慧城市首獎殊榮,時為台北市副市長代表領獎;
99年8月:前往美國參與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中心學者座談;
99年9月:以國民黨秘書長身份,率領國民黨日本、新加坡訪問團,訪問京都市副市長細見吉郎(Yoshiro Hosomi)、市議長加藤盛司(Seiji Kato)、日華議員聯盟會長高橋泰一郎(Takahashi Taiichiro)、新黨改革代表舛添要一(Masuzoe Yoichi),「日華懇」國會議員、東京都第一副知事猪瀬直樹(Inose Naoki)、自民黨總裁谷垣禎一(Tanigaki Sadakazu)、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Hattori Reijiro)、國父友人梅屋庄吉曾外孫女小坂文乃(Kosaka Ayano)、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等;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日團,拜會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大橋光夫(Ohashi Mitsuo)會議、民主黨政調會長前原誠司 (Maehara Seiji)、前首相麻生太郎、日華懇談會午宴、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Eto Seishiro)、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畠中篤(Hatakenaka Atsushi)、自民黨青年局局長小泉進次郎(Koizumi Shinjirō)及自民黨幹事長石原伸(Ishihara Nobuteru)、自民黨青年議員聯盟、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Hatoyama Yukio)、大阪府知事橋下徹(Hashimoto Tōru);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美團,拜會布魯金斯研究院(由東北亞研究中心主任Richard C. Bush III接待)、傳統基金會(由亞洲資深主任Walter Lohman接待)、參加甘迺迪學院學者早餐會(參與者:張伯賡、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William Alf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執行主任Howitt Arn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公共政策助理教授Stephen Kosack和Tarek Masou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董繼玲、哈佛大學亞洲中心執行主任Deidre Chetham、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Chun-chieh Ma、全球附屬計畫文官教育計畫主任Horace Ling、波士頓全球資產管理副總裁Eric War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中國研究計畫專案主任馬小英、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專案企劃楊雲上)、拜會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Gerald Connolly、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地區主席Jim Webb、參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Dianne Feinstein及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Joe Lieberma,並在國會餐和美國國會議員交流包括參院「軍事委員會」主席Carl Levin、參院「衛生、教育、勞工及退休金委員會」主席Tom Harkin、參議員 John Boozman、眾院「程序委員會」主席 David Dreier、眾院「科學、太空及科技委員會」主席Ralph Hall、眾院「程序委員會」副主席 Pete Sessions、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 Donald Manzullo、眾院外委會非洲、全球衛生及人權小組主席Chris Smith、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Mario Diaz-Balart、眾議員 Karen Bass、眾議員Bill Flores、眾議員Gene Green、眾議員Eddie Bernice Johnson、眾議員 Hank Johnson、眾議員Pete Olson)、另與友邦駐聯合國大使座談會(分別是吐瓦魯駐聯合國常任代表Pitta大使、聖文森駐聯合國常任代表Gonsalves大使、甘比亞駐聯合國常任代表Ogoo大使、貝里斯駐聯合國代辦Coye-Felson大使、以及薩爾瓦多駐聯合國副常任代表Garcia大使)。
#律師總結
由上可知,被告所稱原告既不具外交專業、亦無外交經歷云云,與事實顯不相符。實則,駐外使節性質上為特任官,本非以外交部文官為唯一人力來源,不論我國政府或歐美民主國家皆係如此。而原告擔任駐美大使期間,促成多位重量級國會議員及部長級官員訪華、推動台美貿易協定復談,並為多項深化台美關係之重要推手。離任時榮獲美國眾議院四位眾議員以Taiwan Caucus 四位聯合主席身份用國會記錄(congressional record)認可金溥聰代表任內的成就及貢獻。
吐瓦魯重要事件 在 徐巧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本來覺得對於口譯哥事件各界已經有了各種評論,除了受訪或在節目上討論到時被問到之外沒打算多發表什麼意見,但看到這個由自稱馮光遠粉絲成立的 #馮粉知己 粉絲頁轉貼這張抹黑的圖片,不得不出來澄清一下。
#駐美代表原本就是政治任命
口譯哥能不能擔任「政治組組長」會被變成討論的焦點,是因為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應該不能擔任主管職,的確有違法任用之嫌;但因為外交部以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加銜」方式處理,才得以解套,且即便如此都還有很大爭議。這個職位一直以來都是按原本最單純的規定以文官任職,所以突然間用了機要任命很難不引起爭議。
可是駐美代表一直都是政務任用。所以口譯哥如果被派去當駐美代表反而沒爭議(在文官體系的層面看),問題就會出在能力是否適任、有沒有相關經驗。
因此,簡單來說,拿口譯哥「政治組組長」跟金溥聰「駐美代表」相比,完全是在錯誤的基準。
#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已有二十多年外交經驗
第二個問題就回到,如果要談「能力」或「經驗」,口譯哥擔任「政治組組長」時的經歷是什麼?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的經歷又有哪些?
真的審視這些,真的完全沒辦法相比,所以這張圖根本胡說八道。
在這裏我要爆一個小料,剛好跟馮光遠有關,建議「馮粉」可以看一下才知道自己的轉po有關呢。馮光遠跟金溥聰的官司為什麼最後會輸?跟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也有關係!
原本一審的時馮光遠勝訴,但二審時金溥聰當庭反駁馮光遠所說的「沒有外交經驗」是不實指控,因此法官問金溥聰:「馮光遠說金先生是 #特殊性關係 高升的,那你有沒有資料證明你的外交經歷?」結果金溥聰的辯護律師拿出準備好的資料⋯⋯多到嚇死人(我看到的時候也嚇到了)(因為太多,直接放文末當附件,有興趣自己看)。
20多年來從事政黨外交、城市外交,而且在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 #第一名 的人叫做沒有經驗?一點都說不通。所以後來馮光遠輸了二審,三審也敗訴定讞,還被加罰了利息。
在這邊沒有要特別批評趙怡翔的意思,兩人職位不同、年齡不同,我的重點在於:
(1)拿兩人類別是個錯誤。
(2)批評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毫無外交經歷也是一個錯誤。
接下來,我就提供馮光遠敗訴的原因之一:金溥聰的外交經歷,我有稍微整理了一下,真的很長,請大家慢慢看XD
—
#相關外交背景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國際關係室編審(1985-1989)
台北市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2004-2006)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秘書長(2009-2011)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首席顧問(2012),
20年之政治生涯,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第一名錄取)
#代表參與過的外交活動
金溥聰個人代表台北市政府,國民黨所出席之城市外交及政黨外交活動如下:
89年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西班牙巴塞隆那「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笫二十二屆執行委員會會議;丨
90年11月:於中國海南島代表參加「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 亞太分會(United C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UCLG)」第二十三屆執行委員會會議、研究與組織發展委員會、理事會暨「亞太合作論壇;
93年11月丨:於印尼雅加達代表參加「亞洲主要都市網(CITYNET)」第四屆大會;
94年1月:於澳洲墨爾本率領市府考察團,考察「2005墨爾本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為我國奠定98年聽障奧運基礎;
94年10月代表市政府出席美國舊金山「西部地區W2i數位城市會議
94年10月:於美國紐約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WAlliance及智慧社區論壇會議,台北市獲選為ICF 2006年智慧城市首獎殊榮,時為台北市副市長代表領獎;
99年8月:前往美國參與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中心學者座談;
99年9月:以國民黨秘書長身份,率領國民黨日本、新加坡訪問團,訪問京都市副市長細見吉郎(Yoshiro Hosomi)、市議長加藤盛司(Seiji Kato)、日華議員聯盟會長高橋泰一郎(Takahashi Taiichiro)、新黨改革代表舛添要一(Masuzoe Yoichi),「日華懇」國會議員、東京都第一副知事猪瀬直樹(Inose Naoki)、自民黨總裁谷垣禎一(Tanigaki Sadakazu)、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Hattori Reijiro)、國父友人梅屋庄吉曾外孫女小坂文乃(Kosaka Ayano)、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等;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日團,拜會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大橋光夫(Ohashi Mitsuo)會議、民主黨政調會長前原誠司 (Maehara Seiji)、前首相麻生太郎、日華懇談會午宴、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Eto Seishiro)、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畠中篤(Hatakenaka Atsushi)、自民黨青年局局長小泉進次郎(Koizumi Shinjirō)及自民黨幹事長石原伸(Ishihara Nobuteru)、自民黨青年議員聯盟、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Hatoyama Yukio)、大阪府知事橋下徹(Hashimoto Tōru);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美團,拜會布魯金斯研究院(由東北亞研究中心主任Richard C. Bush III接待)、傳統基金會(由亞洲資深主任Walter Lohman接待)、參加甘迺迪學院學者早餐會(參與者:張伯賡、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William Alf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執行主任Howitt Arn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公共政策助理教授Stephen Kosack和Tarek Masou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董繼玲、哈佛大學亞洲中心執行主任Deidre Chetham、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Chun-chieh Ma、全球附屬計畫文官教育計畫主任Horace Ling、波士頓全球資產管理副總裁Eric War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中國研究計畫專案主任馬小英、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專案企劃楊雲上)、拜會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Gerald Connolly、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地區主席Jim Webb、參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Dianne Feinstein及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Joe Lieberma,並在國會餐和美國國會議員交流包括參院「軍事委員會」主席Carl Levin、參院「衛生、教育、勞工及退休金委員會」主席Tom Harkin、參議員 John Boozman、眾院「程序委員會」主席 David Dreier、眾院「科學、太空及科技委員會」主席Ralph Hall、眾院「程序委員會」副主席 Pete Sessions、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 Donald Manzullo、眾院外委會非洲、全球衛生及人權小組主席Chris Smith、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Mario Diaz-Balart、眾議員 Karen Bass、眾議員Bill Flores、眾議員Gene Green、眾議員Eddie Bernice Johnson、眾議員 Hank Johnson、眾議員Pete Olson)、另與友邦駐聯合國大使座談會(分別是吐瓦魯駐聯合國常任代表Pitta大使、聖文森駐聯合國常任代表Gonsalves大使、甘比亞駐聯合國常任代表Ogoo大使、貝里斯駐聯合國代辦Coye-Felson大使、以及薩爾瓦多駐聯合國副常任代表Garcia大使)。
#律師總結
由上可知,被告所稱原告既不具外交專業、亦無外交經歷云云,與事實顯不相符。實則,駐外使節性質上為特任官,本非以外交部文官為唯一人力來源,不論我國政府或歐美民主國家皆係如此。而原告擔任駐美大使期間,促成多位重量級國會議員及部長級官員訪華、推動台美貿易協定復談,並為多項深化台美關係之重要推手。離任時榮獲美國眾議院四位眾議員以Taiwan Caucus 四位聯合主席身份用國會記錄(congressional record)認可金溥聰代表任內的成就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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